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怕是我不说重些,他还不醒悟。他刚才晕过去只是太激动,身子又虚,不碍事,一会就会转醒过来。”小谢沉吟着说。
“这其中有些事情,你是不会明了的。”我想我知道十三不愿意截肢的原因——他要他的四哥做皇帝,他要理直气壮的为他的四哥排忧解难,不能让人有任何可以攻击的地方,若是残废了,他还怎么入朝为官?
过了一会儿,十三才将小谢叫进去。
“截肢的事情以后不要再提了。”十三淡淡的说。
“你是说不截肢就会转成肺痨么?”十三又问。
小谢懒懒的应了一声。
“那就让这病转成肺痨吧。”十三说话的神色就好象说今晚吃面条一样平常。
小谢愣住了。
肺痨在当时是不治之症。
“十三叔。”我张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我不能少这条腿,为了四哥我不能残废。”他温和的说。
小谢的桃花眼里竟溢满了泪水,成了一汪泛滥的桃花溪。
晚上的时候,胤禛告诉我,十三留下谢平安为他治病,并不用截肢。
“十三说,他要和我一起拼这个天下,怎么能少一条腿呢。以后他还要堂堂正正的站在朝堂上呢,你说是不是?”我的丈夫的声音,听不出是喜是悲。
我对他微笑,说:“会好起来的。”
**********************************************************
**********************************************************
本章完(作者吐血中……)
旁边依旧有废话。
相依相守不相识 (1)
(一)
女人只是这个家族的工具——生育后代的工具,巩固权力的工具;而绝不是感情的寄托,爱新觉罗家族的男人应该把感情寄托在这一片江山上。
可以给一个女人尊贵的地位和无尽的财富,但不能只给一个女人感情。
要学会让所有的女人雨露均沾,那样她们才会安分守己——那正是一个女人应有的美德。
这是我从小受到的教育。自从入关后的第一个皇帝,为了一个女人差点放弃天下之后,我的阿玛和他的子孙都被灌输了这样的观念。
(二)
我有两个额娘,一个是皇额娘,一个是额娘。
很多年之后,我都听说有这样的传言,说我只把皇额娘当做自己的额娘,而轻视自己的生母。因为皇额娘能给我的地位是我的生母给不了的。
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
我确实更喜欢我的皇额娘。因为她比我的额娘更像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件工具。
我的皇额娘,会抱着我轻轻的哼歌谣,也会慢慢弹一些伤心的小调。她会轻声教我念诗:“春风一夜吹乡梦,梦逐春风到洛城。” 她会很动容的去爱。
她端庄而美丽。只是渐渐憔悴。在我十二岁那一年,她死去了,死之前,我的阿玛封她做了这个天下的女主人——皇后。
而她其实从不曾见识过“天下”到底是什么,她只是一个在深宫苦苦等待丈夫的女人。
她微笑着看那些摆放的很整齐的皇后衣冠,小声对我说:“胤禛,胤禛,千万别让爱你的女人伤心。等她的心碎得一片一片的,你就再也补不起来了。”
她附在我耳边说的很小声,不让她身边那些像木偶一般恭喜她荣登后位的人听见。
德妃是我的生母。她比我皇额娘丰腴漂亮,有甜美的笑容,我去请安的时候,她有时会抱着十四玩,似乎是在认真听我的话。
她有时也会提到我的皇额娘,说她“性情温良,克己贤淑”,说着还会掉一些眼泪。我会很惶惑——她说的分明是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怎么会是我的皇额娘。于是我就会在她惊讶的眼神中笑起来。
(三)
那些已经模糊破碎的记忆,在我第一次见到阿离的时候,一下子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变得清晰起来,如最刺骨的水漫过我的头顶。
她一身红装,脱了鞋,靠在桌边,就着茶吃一块茉莉糕,脸上有一种被解脱的幸福。
她的容貌被夸张的妆容遮盖了,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她的眸子。在我将她压在身下的时候,她的眸子就那样深深的看着我,却一句话也不说。解开我衣带的时候,她有些笨拙,这让我有些烦躁。
她在害怕。我不知道她在害怕什么,但她就是在害怕。
在我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差一点就哭出来,却始终没有将眼泪落下来。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我想看见她哭。
也许只是因为她那么害怕还要直视我的眼睛。
那是一个安静到奇怪的夜晚。我居然没有对她说一遍每个女人进门我都会说的话——要安分守己,好好服侍福晋。
面对这个女人,我忽然不想重复这些话。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对她的纵容从第一天就开始了。
善玉是她的名字,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会对我说:“叫我阿离吧,是阿离嫁给了你。”
原来她生得很美。简单的妆容很适合她。
我看书常常看得有些神思恍惚,她过来给我剪烛花的时候,窗户上就映出她秀气的侧影,摇曳生姿。我侧眼看她,她面上的表情专注而安静。
“小女虽然愚笨,但恪守妇道,安分守己。如果还有不足之处,还望贝勒和福晋教诲。”善玉的阿玛特意这样对我说。
我又很想笑,这样的男人怎么会生出阿离这样的女儿。
我把她带去了我在城西购置的一所四合院。那里是什么地方,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的手下和我单独见面的地方,或者是我可以安静下来想事情的地方。总之我需要这样一个地方——隐秘,安全,不被人注意。
在这个四合院里,她第一次给我讲故事。她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眉目间会有一种我不明白的神气,似乎比我听故事还享受。
她第一次给我讲的故事,叫一千零一夜。且桓龃厦鞯呐巳绾握鞣桓霾斜┑耐酢?
我迷上了她和她的故事。就好象她故事里的那个王。
**********************************************************
(四)
她会在我睡着的时候轻声唤我的名字。
胤禛。胤禛。
声音清澈柔和。带着某种无可名状的感情——近在咫尺,却又有无奈的疏远。
我确实睡着了,只是我从来都睡得很轻——爱新觉罗家的男人从小就被训练得睡眠浅——以便能随时在睡梦中翻身而起,迎战敌人处理军务——这是我们这个民族能在残酷的征战中幸存下来的原因。
所以她轻柔的声音会很轻易的进入我的梦境。
让我的心生出些微微的暖。
却还是闭着眼睛,不愿意睁开,怕只是一场好梦,梦醒之后,我们都不认识彼此。
(五)
我给她带去一只白色的小洋狗。
阿离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赏赐珠宝给她,她脸上的神色总是淡淡的,并不见得有多欢喜,却对一些小玩意很痴迷——编织少见的布匹,桌角上的兽形花纹,窗户上的小人剪纸,甚至我写副门联,她也欢喜异常。
问她为什么,她总是不说。
在她刚进府的头一年,几乎所有人都说她安静、笨拙、迟钝。
“善玉虽然本分,只是不够灵巧。眼力劲不够,做事总要人提醒,又不爱与其他人说话。”福晋是这样评价她的。
“善妹妹做的女工,也太古拙了些吧。”李氏笑着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这些话,我总是不太上心。
她养了一只野狗,没想过她也喜欢养狗,我就花了三百两银子买了一只纯白色的小洋狗,去送给她。
“这是干什么?”她吃惊的瞪着我。
“这是法兰西国的狗,是纯种的。”我说。她可能没见过这么好玩的小东西吧。
她忽然笑了起来:“我知道……我是问你,拿到我这里来做什么?”
那只黄色的野狗在她脚边蹭来蹭去,瞪着我怀里的小洋狗。
“送给你,这狗少见,你可别养死了的。”想看她欢喜的样子。
她笑了半天,说:“这种小白……狗,我才不要呢。阿黄!”
她对脚边的狗一声令下,那只黄狗猛的就往我怀里扑过来,呜呜直叫,吓得我怀里的白色小狗落荒而逃。
我把那只不争气的洋狗扔到了李氏那里。
“好可爱啊,真的好漂亮啊!它有名字没有,就叫它雪球好不好?”李氏叫得很夸张。
一想到她刚才不屑的说“小白……狗”,我咬牙切齿的说:“它叫小黑。”
李氏惊讶的说:“可是它很白啊……”
瞪着李氏,李氏咽了咽口水,说:“小黑真白啊。”
我忽然想到阿离刚才肆无忌惮的笑容,扑哧笑了出来——不就是想让她开心的嘛。
“记住它叫小……黑。”我模仿阿离的口气说。
李氏连连点头。
心情大好。
过了两天就听说,善玉在偶然听到侧福晋炫耀贝勒爷送的小黑……狗时,笑得都快停不下了。
心情再次大好。
后来她的那条黄色的野狗死了。我想牵一条野狗去送给她,又觉得可笑。也没有去看她。后来问她,她只说再也不养狗了。
(六)
“西雅图这个地方,一年有两百多天都在下雨。雨雾蒙蒙,人每天出门的时候都要带着伞。然而就算真的被淋了也没有关系——那里的雨大多时候都很温柔。”
“西雅图那里有一家很有名的商铺叫微软,还有一家专门卖茶水的店,叫星巴克。”
“西雅图的郊外会有大片大片的野花,路也看不到尽头。”
“我有一个朋友曾极喜欢西雅图,她一直想去呢,也不知道她现在去成了没有。”
“那你写信问一问,不就知道了。”我低声说。
她微笑不语。
我喜欢她编织的那些如梦幻一般的城邦。我问过宫里的传教士,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叫西雅图,也没有人叫拿破伦。
她与我在黑暗里分享身体,也分享这些瑰丽的想象。
她怎么会是一个愚笨的女人呢。只是她太罕见,所以会被误解。
******************************************************
(九)
我第一次去她住的地方是在一个冬天的下午。雪后,初霁。
不大的院落,有些竹子,也有一株梅花,长得很疯,从来没有修剪过的样子。
我悄悄立在窗下,窗户被雪水模糊,只隐约看见她蜷缩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垂着头看书。
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感觉。
我走进去,她微笑着招待我。
“在看什么书?”我喝一口热茶。
“你不会想看的。”她笑着说。
“到底是什么?”
“《论衡》。”她很快的说。
我呆了一下。毁佛灭道?
“混帐。”半天才说出一句话。
然后就细细的对她说了半天佛学精义。
“现在你懂了么?”我说。
“你说的又快,又多,又乱。我能懂什么?再说,我只是以前没见过这《论衡》,所以想看一看。你参你的佛,我只是俗人一个,能得道呢,最好,不能呢,也没有遗憾。”她说着就轻轻为我整理了一下衣襟。
我立刻就被她这个轻柔的小动作迷惑了。
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从她袖笼里传出来,让我在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