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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阳光正好,温华跟着宋氏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刚缝了没几针,温华就觉得有些困倦,袜子还有半只就缝好了,她用凉水擦了擦脸,顿时清醒了许多。
袜子缝好了,她看着这双难看却暖和的白布袜,心里升起小小的成就感,旁边还有些碎布,她又仿照着脚上穿的那双在袜筒上缝了两根系带。
拿给宋氏看,宋氏嗯了一声,“头一回做针线活,这样的也算不错了。”
温华露出两个小酒窝,宋氏的这番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肯定了。
把新买的砚台用清水洗净,毛笔在水里稍泡了一会儿,笔毛便渐渐散开了,取出几张宣纸,都裁成一尺见方,这样的大小正好适合练字,这些纸之前都是卷起来的,所以有些折印儿,温华把这些裁好的纸张收拾整齐,压在了褥子底下,嗯,等过两天平整了就能用了。
她住的厢房里本就有一只小炕桌,此时把笔、墨、砚台还有那本《三百千》都整齐的摆放在桌面上,温华顿时就有了看书的欲望。
这是她第一次翻开这本《三百千》,不显眼的深蓝色绢面,里面的纸张厚实柔韧,每个字只有蚕豆大小,字体方正遒劲,在书的末页有一个红色的图案,显然是印鉴印上去的——那是一只张着嘴的三足乌,周围围绕着十多个字,也许是为了追求艺术效果,那些字都变形的厉害。
温华看了一会儿,没看明白那印鉴上到底是个什么字,也就不再探究了,又翻到第一页,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一字一句的轻声读了下去,待全本通读了一遍,天色已不早了,她觉得有点儿胸闷气短,跳下炕来伸了个懒腰。
“温华?温华?”
她出了房门,见是放了学的朝英朝益哥儿俩,朝英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薄薄的本子递给她,她接过来翻开,原来是一本字帖,里面有行书、楷书、隶书的常用字,“谢谢哥哥!”
朝英腼腆一笑。
朝益问道,“婶子呢?你一会儿干嘛?”
温华进屋探头看了看,“小声点,婶子累了,正歇着呢,我一会儿该做饭了,你们现在学的什么?”
朝益却问,“你怎么不扎小辫儿了?”
朝英扯扯他,“我们学《诗三百》呢,你好好练,《三百千》背熟了再看《诗三百》。”
“哦,”温华点点头,“我去做饭,你们在这儿吃么?”
这时候屋里响起宋氏的声音,“是朝英朝益来了么?”
朝英赶紧走到门口,“婶子,我们给温华送字帖来了。”
宋氏掀了帘子走出来,“天也不早了,你们留下吃饭吧?”
朝英赶紧回道,“不了,家里都烧好了,我们这就回去了。”
温华看着消失在门口的两人,又看了看手里的字帖,“婶子,你再歇会儿吧,我去做饭,等饭好了我喊你。”
……
村南有一处地方是专门堆肥的,每日里各家的污水和马桶都是去那里清理,温华一早一晚开门锁门的时候去那里清理马桶。
趁着天还没黑透,她将院门锁好,进了厨房开始烧洗澡水,因为柴火和水都足够,于是多烧了些,给宋氏打好洗澡水,她给自己也倒了一盆热水,全身上下仔细的擦了两遍。
她伸手把丝瓜络递给宋氏,“婶子,要不要再添些热水?”
“不用了,你歇着吧。”
温华坐在小杌子上,“婶子,朝英哥和朝益哥经常来家里帮着挑水打柴么?”
宋氏迟疑了一下,“朝益的娘死的早,他姥姥家仍想跟邓五爷家做亲,就让他姨嫁过来了,本来没孩子的时候自是能照顾他周全,后来他姨又生了他的两个弟弟,就顾不过来了。有一回我拾柴回来,朝益看我拿着费力,就帮着我背回来了,我想着留下他吃顿饭吧,没成想他竟饿成那样,我问他,他说他奶奶走亲戚去了,他姨太忙——我们家便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也没让你大哥二哥饿过肚子,后来你五奶奶偷偷告诉我,朝益他家都是让他两个弟弟先吃饱了,他才能吃,他两个弟弟都还小,他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温华怔住了,“这就是‘先有后娘,后有后老子’?”
宋氏叹了口气,“毕竟是两家人,关系再亲,有些话也不好直说。我就跟你五奶奶商量着,让朝益给我挑挑水拾拾柴,两三天来一回,我管他饱饭,再许他一年两身衣服一双棉鞋。你五奶奶为着这个孙子也是愁烦,他家孩子多,朝益他爹娘都在,她这个奶奶不能显得太过偏心,不过是饿不死冻不死罢了,便是他上学的束脩,还不一定是从谁腰包里出的呢。”
温华强笑道,“婶子连我都收留了,朝益是本家的,更不会看着他受苦,”想到朝英腼腆的笑容,“朝英哥也跟他一样么?”
宋氏摇摇头,“朝英是个好孩子,常常给朝益留些吃的,朝益他姨知道了,就没了好脸色,兴许是觉得别人以为她苛待朝益。朝益来给我挑水拾柴,他就帮着,每回留下吃饭的时候,肉和鸡蛋摆在那儿,他一口也不吃都留给朝益了。”
温华帮着她一起把水倒了,“他姨怎么能这样!那好歹也是他亲外甥啊!”
宋氏穿好衣服,才叹道,“做人家后娘的本就艰难,若是偏了心,就更难了。”
宋氏回了屋,温华把厨房收拾了,将银子和钥匙从柴火垛后面摸出来揣在怀里魂不守舍的回了屋。
她把银子藏在枕头里,铺好床,躺在被窝里,眼前满是孩子的面容,怎么办?孩子!孩子……朝益那瘦瘦的小身板明显比朝英矮了三四寸……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将来他再婚的话,孩子怎么办?
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看见有个眉眼与她三分相象的小人儿冲着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摔倒了,摔得浑身是血……
财不露白袋
接下来的几天她失魂落魄,做什么都无法集中精神,时常出错,夜里又睡不着,好像总是能听到孩子的声音,她自己也知道这样不行,可就是无法控制。
宋氏看了她几天,觉得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便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怎么回事,“你这样下去不行啊,到底是为了什么?”
温华的眼眶立刻就红了。
宋氏拉着她的手,“到底是有什么难处?告诉婶子,是——想家了?”
许久——她轻轻点了点头,泪水一滴一滴的砸在两人相握的手上,“那么小的孩子,没了爹娘的疼爱,能不能、能不能活下来?”她想问能不能幸福,然而下意识的认定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宋氏看着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能或不能,谁知道呢,人活着太难了。”
温华趴在她怀了痛哭起来。
宋氏搂着她,粗糙的手掌温柔地抚摸着她,让她愈发觉得委屈,索性放开了哭。
窗外的月亮半掩在云层中,洒下一片晦暗的冷光。
宋氏拧干手巾递给她,“把被褥抱过来,以后晚上就睡我这儿吧。”
“哎,”她轻声应了,擦干净脸,收拾好水盆便去了厢房。
笔墨纸砚和书本她没有动,换洗的衣物也没有动,只带着随身的布包,抱着被褥搬到了宋氏的卧房。
这一晚辗转反侧。
每次一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她就觉得犹如剜心一般。
她想起秦丽娘的那些庶妹,秦至给她们留了两成的遗产,在办理了秦至的丧事之后,徐氏便把家产分了,卖身契也送到了那些妾室的手中,随她们留下或者离开。
如果徐氏和秦丽娘母女没有获得那么多的家产,也许就不会那么早的被人谋害了。
她忽然惶恐起来,不知道秦丽娘的那些庶妹过得怎么样,她们不像秦丽娘那样被许多人盯着,不知道会遭遇什么事。
第二天,她红肿着眼睛起了床,思来想去还是把秦丽娘的经历告诉了宋氏,只瞒下了金库和密道的事,“不知道我那些姐姐妹妹怎么样了,婶子您说了朝益哥的事情,我就想起她们了,不知道她们会怎么样……”
宋氏吃惊的望着她,随即默默地叠起被褥,好半晌才问道,“你逃出来之前一直没有她们的消息?”
她摇摇头,“最后一次知道她们的消息是那个人要强娶……我母亲的时候,她早早的把那些妾室连同她们的女儿打发走了,所以她们如果走得远还好,若是离得近的,恐怕早晚也要出事……”
宋氏想了一会儿,“一人有一人的运道,你这会儿着急也不能立刻到那里,月底你二哥又该回来了,你若实在放心不下,便让你二哥带着你回去看看。”
温华吃了一惊,“可是……”
宋氏继续说道,“可是如果你要去的话,必得小心了再小心,让人认出来就是祸事了。”
温华抬头看着宋氏,嗫嚅着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接下来的几天,温华明显安定了下来,每日里将该做的活儿做了,余下的时间便是练练字或做些缝补的活计,日子过得倒也安详。
这一天,练完定额的三篇字,她合上书本,洗净了笔,想到了出远门,虽然那里离这儿有两日的路程,可俗话说“穷家富路”,总要随身带些衣服银钱。
她打开柜子,拿出里面的那套原本穿着来邓家庄的衣服,上面倒是没有补丁,只是有些地方的线开了,需要重新缝一缝,而且自己的小布包明显是装不下的,回头得跟宋氏借个包袱皮,又取出小布包,里外看了一遍,针脚十分细密,又是厚土布的,结实耐用,里面依然放着一把梳子,一柄匕首,一些碎银和铜钱,因为这些东西暂时还没有合适的地方摆放,所以她也就放在了布包里没去理会。
梳子十分精致,上面刻着云纹,摸上去既有玉石的柔腻又有金属的坚硬,可见质地是上好的。
几十个铜钱有新有旧,她用绳子串成一串儿,打了个活结,和碎银一起放在了布包的夹层里。
看到碎银反射的光泽,她忽然想起自己脖子上的那个黑色小荷包,里面那个银色小袋子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想到就做,她解下荷包,把银色小袋子抽了出来,在手里反复摩挲着,像是银丝织成的,可是又没什么重量……
她拿起那柄一直放在布包里的匕首,匕首总共约有六七寸长短,手柄是乌木的,占了将近一半的长度,没有任何装饰镶嵌。
她拿着这把短匕,有些沉,手指轻搭在刃上,很锋利呢。
脑子里蓦地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要不要把这奇怪的袋子拆开来看看?
“你干嘛呢?”
身后突然传来的声音吓得她一哆嗦,指端随即划开了一个小口,血涌了出来,她装作不经意的将银色小袋子塞进黑色荷包里,挂回脖子上塞到了衣服里面。
朝益跳了进来,往炕沿上一坐,看见丢在一旁的匕首,拿起来比划了几下,又试了试刀锋,不由赞道,“好刀!”
温华笑了,“你见过多少好刀?就说这是好刀了?”
胸口有些发烫,她微微皱眉,忍下了。
朝益听见她不信他,瞪着她,“反正比你见过的多!你等着。”说着跑出去找来一根杯口粗细的柴火,也没见他怎么用力,一刀下去,柴火就断了,刀口齐刷刷的。
果然是好刀!她拿过匕首,“果然好,就是……太不起眼了。”
朝益丢掉那半截柴火,“我就觉得这样就挺好,好用就行,”忍不住又嘟囔了一句,“你们这些小丫头就是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