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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顺利利、平平安安地登上王位,幸好这一天马上就要到了。不过真到了那一天,他该怎么告诉殿下这个消息?是继续隐瞒还是如实上报,他有预感,两者对他来说,都不是好事。
散心去了?安少君用力让心思回到眼前的奏章上去,拿起朱笔想要继续批阅,入目却看不清内容是什么,该如何批示,手举在空中半天终于重重落下,落笔之处只得一道鲜红,这奏章算是废了。
原本每七日他会给红袖写封信,虽然她从来未曾回复,可他依然坚持着,将他的相思与愧疚都付诸纸上,分手的时候,太多不得已。可是后来父王逝世,朝堂骤变,母后用列祖列宗与天下百姓来威逼利诱他接手王位,还要他与木婉清成婚来稳固与木将军的关系,那七日一信,只得暂停,呵,又是不得已,就是这些不得已,使得红袖离他越来越远。
出于对朝中局势确有安抚作用考虑,他同意迎娶木婉清,只是他以行孝为由只举行大婚仪式,即位后才正式成亲,心中所想其实是只待权握手中再说,此事还多亏得木婉清极力说服木将军才行得通,想起她了然的目光,他有些不忍。可想起红袖,他更是担忧,若她知道了这个消息,怕是会决然断绝和他的一切吧?每思及此,他的心便抽痛不已。
母后只想着他既然登上了王位,便成事实,一朝如愿,还怕他会舍弃了这一切不成?看看空旷的殿堂,他心中冷笑,恐怕要让母后失望了呢。若不是为了动荡的朝纲,他甚至连这些奏章都不会批阅,只等着上位后掌握自由,及早抽身。但政事非儿戏,他始终不愿以一已之私,误朝庭大事,所以才会事必躬亲,每日里熬夜处理公务,希望走的时候可以安心一些。
“殿下,你……”史逸文心中暗想只说了这么多,殿下已心神不属,若是他知道更多,又会是什么情形?
“无妨,我再批一份即可。”
收敛心神,安少君再度开始批阅奏章,还是用有限的时间多处理一些事情吧,他只愿一切还来得及,红袖,你千万不要离我太远,等我,等我去找你。
典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位于赤岩偏南的山区,城中大户不过十家,城镇依山而建,一座座石屋错落有致地从半山排列而下,街道也九转十八弯,颇似迷宫,吃饭喝酒要到山下的小太白,喝茶要到半山的茗香亭,吃完饭再走上山去喝个茶,一天就此消磨完结,基本上人员流动很少,来来去去就是城中那些人。
红袖在这里已住了半个月,自告别众人后,她没有远去,遇到的第一个小城便是典城,没有心思远行,只是想找个地方,独自静静地生活一段时间,而且她懒,所以一到这里,便找到地保,租了间民房,采买简单用品后,便安份地住下来,此时她用的身份还是叫冷少言,男,游历至此,休养精神。真要命,她是个怀旧的人,一个名字可用足一辈子。
这里没有认识的人,也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她可以整天不发一言,不动一下,在这里,没有安少君,没有白文山,她懒得想他们,长风或许。说到长风,这里风景虽比不上横城美,却也别有风致。山林中常有小小动物出现,她住的石屋在城边,最多动物来访,时常撒些剩饭在院子里,野鸡、猫狗是常客,有次还来了一只狐狸,给她意外之喜。
过得再悠闲,也无法释怀,无聊至极的时候,也去城中转转,山上山下四处走,这里人住得比较分散,所以很静,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月中有集会,山中猎户会趁此机会将猎物皮毛山珍等拿到集市上叫卖。
集市上,红袖怔怔地对着一张狐狸皮发呆,最近没再看到那只闲逛到自己院里的狐狸,该不会被人捉住剥了皮吧?真是可怜,春回大地,正是冬眠的动手出来觅食之机,也是猎人们发财的好时机,这个世界弱肉强食,人比动物强,人与人间也得比出个强弱来,象她这么不上进的人确实不多,想想安少君,怪不得要做那九五至尊……
“你到底要不要买?这位公子,你若是不买,请让一让,我还要做生意呢。”摆摊的猎户不愿意了,这位公子站在这里有一刻钟了,一句话不说,看着皮毛面露悲切,眼看着眼泪都要掉下来。
红袖不好意思地要走开,身后一道女声响起:“仲哥,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这声音……好熟悉!熟悉到红袖忍不住回过头去寻找,一道清丽的身影映入她眼中,真没想到在这偏远之地逛街也会遇上熟人,看来这典城还不够远,她应该到天边去。
李妍馨
那女子一身妇人打扮,发已挽髻,穿着只是普通,不过难掩她娇弱身姿,是久已未见的,只是那时的她身体孱弱,如今看起来好了很多。身旁一男子身形伟岸,英气盎然,小心翼翼地护着她,二人正闲适地逛着集市,看起来甜蜜得很。
这是当初优雅娇弱的李妍馨?红袖看直了眼,久久未能从震惊中未能回复,碰到熟人已够让她吃惊的,尤其这个人是李妍馨。
不由自主地跟上前去,慢慢地随着二人逛下去。
那个仲哥察觉到有人跟上来,还是个年轻男子,一直盯着自己身边的馨儿看,眼中闪过怒气。这人眼生得紧,一看就是外地人,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城中大部分人都认识他,哪里会有人不长眼对他娘子起意。
直走到集市的最末端,李妍馨也发现有人跟踪,有些紧张,拉着仲哥的手不敢放开,走到自家的小轿前,想着快快回家,不找什么麻烦事,没想到那人却急走几步,上前来招呼:“请留步。”
仲哥挡在红袖面前不让她去轿子前面,沉声道:“你想干什么?”
红袖叫道:“我认识她,要和她说句话。”
“胡说,我娘子怎会认识你这种登徒浪子!”
她眨眨眼,自觉男装面目还算清俊,为何同登徒浪子划上等号?失笑道:“我真的认识她,你对她讲我是红袖,她自会下来见我。”
那边李妍馨已听清红袖之名,扯开帘子望去,果然与红袖有几分相似,想起以前她说过爱做男装打扮,忙下了轿子,过来站在仲哥身后仔细打量,犹疑道:“是有几分相似,可又不太象。”
红袖无奈,她总不能当场把脸洗干净:“我易了容,变了妆扮,是不太象,不过真是的我啊,要不要我在这里现场给你唱唱花好月圆夜?”
这下李妍馨才信,亲热地拉起她给仲哥介绍。
原来她自怀玉求学完回到赤岩不久,就与仲哥成亲,这个仲哥是她府中管家之子,自小陪着她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到怀玉求学结束时,就是仲哥去接的她。
一朝宰相之女嫁给管家之子,确实有些委曲,所以他们的婚事是暗中进行,无人知晓,外人只知李妍馨身体不好,需长年在外调养,说不定早就不在人世,却不知她随夫婿来到这小小山城,也不知是山城气息适合她调养,还是成婚后人也爽利,反正这两年身体是越来越好,还在典城开了个小小的茶楼,仲哥人也老实,守着她和家业过,两人感情也蜜里调油,越发地好。
把自己娘子的好友误认为登徒浪子,仲哥很不好意思,他本老实,不会和红袖多说什么好话,完全没有了挡在娘子面前的冷劲。
红袖跟着二人回到茗香亭,享受着仲哥送上的各色吃食,大发感慨:“找相公就得找这样的,不需要文采风流,也不需要侠情豪气,一句话,得找对自己好的,你看你现在被滋润得多健康,和当初那个病美人天差地别。”
要说在怀玉求学和她一届的六人,数她命运最坎坷,卫妍早寻得如意郎君,莫语冰多少人家上门求亲,柳慧恩早和史逸文定亲,花灵身份尊贵,现在连李妍馨都有了好归宿,只有她,飘飘荡荡没有定性。在古代找个如意郎君即是终身事业,她这样就是典型的一事无成。
她到典城这些天,没怎么逛过,当看到小小山城居然还有茶楼,有些怀疑在这里会不会有生意。
李妍馨无所谓道:“本来就不是为钱,只是有事情干打发日子而已。这里说是茶楼,其实和茶铺没什么两样,我和仲哥两人就能打理好。”
“你在怀玉的时候想没想过有一天会过这么平凡的日子?”那时候天天风花雪月,吟诗做对,现在却成了小茶楼的老板娘,真是世事难料。
李妍馨满足地笑着摇摇头:“哪里有,不过我觉得这种平凡生活最好,我们可是向爹爹很艰难才争取到的。”
可以想象那是怎样的场景,不过李大人最终没能敌得过女儿,现在她身体变好,过得舒心,应该可以放心了。
所以说,幸福是要争取的,没有人可以不劳而获,红袖看着李妍馨知足的表情,暗自嗟叹,她也没有偷懒啊,努力跟老天争取,可是她的运气不好,没有争取到安少君罢了。
“说啊,你为何会在这里?还这副打扮,两年多没见,也长大了不少,我刚开始真没认出来。”李妍馨问她半天,也没见她回答,一迳陷入沉思。
“没什么,我只是不想在家里呆,出来转转。”
李妍馨如何会信,红袖只得哄她道:“就是家中想为我订下亲事,我不愿意,所以跑了出来。”
幸福的人通常也想让大家如她一样幸福,红袖一说出逃亲这个理由,立马让李妍馨心疼不已,理所当然地站在她这边,表示支持她寻找真爱,红袖在这里住的这段时间,一切都由自己来负责,包括吃住玩,直到想回去为止。
红袖心中苦笑,这个李妍馨,一直住在山城,消息闭塞,大概不太了解她的事,也好,正逢安少君在苍宋风光即位,她情形落魄,实在无颜面对别人关怀,就让她怀抱秘密孤独终老吧。
山城生活很闲,很闲,李妍馨常拉着她一起练曲,又送给她一支新笛,摩挲着笛子,她久久未能成语,还记得与他纵歌相伴赴定州,还记得春日泛舟游湖,那时她恣意妄为,要他只娶她一人,现在想想,恍然昨日。原来都是她在要求这样要求那样,他若配合,便皆大欢喜,他若不配合,她只有黯然退下。二人感情的掌握权一直在他的手中,枉她一直觉得自己挺有优越感,以为她会是安少君的全部,原来都是他给她造成的假相。
不管怎样,红袖有了派遣寂寞的玩意,她住的地方偏僻,不虞打扰别人,除了与李妍馨在一起,便整日吹笛,长日无聊,她慢慢回忆一切能想起来的歌曲,一曲一曲地吹奏,打发时光。有时候想,一生就这样过去,任他城外天翻地覆,沧海桑田。
可惜她注定不能平静过活,一日外出后,回到自己的石屋,发现桌上多了一封书信。谁会给她写信来?难道她在这里生活不是秘密吗?
打开一看,居然是宝紫楼传过来的,原来长风一直知道她在这里,并没有忘记她。心中泛起一阵温暖感觉,再仔细看信,心神激荡跌坐下来。
她不是个好医生,没有把自己的伤口治愈,如今一朝有事便验证内心的彷徨。
信中提到,苍宋新王不知为何,着人给宝紫楼传讯,要见长风,时间地点由长风来定,只要能见到他。并言明此乃私人会面,无须告知别人。
长风在信中问道:“你意下如何,见?还是不见?”
见?还是不见?她手握信纸,用力之极,手指甲发白。
他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