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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说中,若木一夜一枯萎,一天一繁荣,带着无比的神奇和希望。
而对我来说,无论以前或者现在,唯一有意义的,只有若木中央缓缓从天际流落的天之瀑布。
若木枝叶参天,沉黑的树荫下透不进任何日光和月光。苏意澜的草庐中,那盏盈盈而亮的烛光也早已熄灭。从渊应该早已告诉了他怎样回到那座早已消失的城池,也许此刻,他和星临已经重新相见。
岁月的洪流几乎将一切改变了,而眼前依然静静飘落的瀑布又仿佛亘古依然。
我将方瞬华抱下翳鸟,将他轻轻放在天之瀑布下,看着那金色的水流点点滴滴细碎的撒在他的发上、眉间。
“只有星临的力量才能够救你。虽然不知道需要多久,但是神血的力量终究会将你的身体重铸。不要担心,不用害怕寂寞,我会一直在这里着你。”
我解开了方瞬华身上的禁制,他却依然没有说话。他静静的看着我,我也静静看着他。
我想他会答应我的提议,因为我们还有很多时间,仿佛一生一世那么永远。
——《九夜霜华》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番外——很久很久以后
很久很久以后,在一切的战争都结束之后,方瞬华再次回到委羽山与我相伴。
但我一直没有将粉红的小鸟还给他,因为有些事总是觉得不再提及反而更好。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苦恼的是,方瞬华还是不喜欢它,还给它取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名字,什么“阿呆”,什么“胖胖”,唯一比较好听的是“小粉红”,那也是在我为他过生日的时候,他一时心情好才信口取的。
褪去了坚强冷峻外表的方瞬华很有些孩子气,所以十分不高兴我成天把小粉红带在身边。有一次甚至问我,“你到底是更喜欢我,还是更喜欢它?”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喜欢它,不就是喜欢你?
但这样的话却没办法出口,因为说出来的结果就必定是露馅。
实际上,我也很烦恼,因为小粉红真的越来越胖了。
仿佛是中了方瞬华给它取名“胖胖”的赌咒。
不过,说到底我是高兴的,因为我知道小粉红发胖的原因。
它不是真的鸟类,所以绝不会因为贪吃而肥胖,唯一的可能是……方瞬华心中同源的爱情越来越多,越来越充盈,就会直接导致小粉红越来越胖,越来越大……再这么下去……
有一天,我又抱着小粉红,坐在噬神殿外晒着四季不变的阳光。
小粉红趴在我身上,我终于觉得被这样的“沉重的爱”压得胸口有些透不过气来,我挪动了一下位置,想要调整一下姿势,身上却蓦地一轻,那胖胖的小粉红已经被人拎了起来。
现在连方瞬华也不能将它单手提起来,所以只能抱住它,把它抛在地上。
小粉红毕竟是鸟类的形状,反射性的扑了扑翅膀,还好没有摔个肚子朝天,不过它挣扎了没几下就跌下去,粉红的毛弄脏了些,看起来灰头灰脑的,好不可怜。
我正要又去抱它,却被方瞬华压住,他不高兴的看着我,铁青着脸色,修长的眉快皱到一处。
相处了这么久,我自然知道又是某人快要醋海生波了。
哎……毕竟是小孩子,还是有人越活越回去了?
这种话当然绝不能出口,于是我坐起身,捧住方瞬华的脸,在他脸颊上轻轻的亲上一口,果然看见他脸色稍霁。
“星主……”他现在只有在特别高兴或者特别不高兴的时候才叫我“沉音”。一边顺势压上来,一边轻轻抽开我的腰带,嘴唇在我耳边厮磨,“我们好久没有……”
“好久?那昨天晚上我们是在盖着被子聊天?”我毫不容情的道。
对他心软的结果就像我现在这样腰痛得厉害,我从来没有小看过他,但是随着小粉红的长胖,他也越来越厉害,现在真让我有些吃不消。
“是星主说总有一天要我相信你爱我的。”人类青年还是颇理直气壮。
我捉住他的手,拍了拍他的脸蛋,“我是说过这句话,可是不是让你每次都在这个时候用。”
方瞬华的眼神闪了闪,忽然望了一眼旁边还在扑腾的小粉红道:“那只胖胖……星主什么时候才打算告诉我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粉红色?从来不吃东西的鸟?嗯?”
我心中一惊,手上自然就是一松,完全方便了青年趁机将我推倒。
……
等到我们能再次平静的说话,已经是几个时辰以后了。
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开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方瞬华抚摸着我又不小心蹦出来的原羽,我想拍开他的手,他却又锲而不舍的摸过来,直到我收起原羽。他的表情略有些失望,又翻过身抱住我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不想我知道,我就不知道。不过……”
“什么?”这话仿佛还有下文,听他这么说我就觉得十分不安。
“它越长越大,会不会有一天……”方瞬华歪着头想了一会儿,“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像骑着翳鸟一样,骑着它出去。”
“嗯?!”
我震惊的回过头,观察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这个人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认真的思考这件事情的可能性。
“嗯……也许有可能吧。”
我不忍心毁灭他的想象,模棱两可的道。
在与青年又开始亲吻的间隙中,我又看了看刚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飞上椅子,正在梳理自己羽毛的小粉红。
呃……要骑着这胖嘟嘟的东西出去……
那真的要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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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晨曦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
那时我已经来到永夜城四年,失去了心爱的人,她曾说过要与我一起逃离这个地方。
永夜城是一个足以消磨任何人的希望和生命的地方,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曾经信誓旦旦的决定,总有一天会离开,而如今看起来,要实现这样的愿望实在是太过渺茫。
与许多来到这里其他人类一样,我开始彷徨,开始动摇。
也许我一辈子也只能在这里度过了,永远再不能看见太阳。
我比其他人幸运的地方,是因为我的容貌。他们说不能轻易出售,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卖一个最好的价钱。
这大概就是绝望的感觉,四周都是一片黑暗,而你可能永远不知道出口在何处。
许多人在这样的等待中逐渐崩溃,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我身边发生,而我也正在经历着,也许明天就是极限。于是我只能反复去想那个逝去的女孩的笑靥,想着我们说过的那些幼稚的甜蜜的话,还有彼此许下的心愿。
我曾经答应她,总有一天会带她去能看见阳光和月光的地方。
我不能就此放弃。
我一遍又一遍的想着她,但在时光的消磨中,忽然有一天,在自己的记忆中,她的容颜已经模糊。
她留给我的,就只剩下了爱情的甜蜜和离开永夜城的信念。
或者,这两者又是相等的。
都是让我还记得自己是一个人的凭证。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慢慢的,我学会的伪装,学会了虚以委蛇,我知道该怎样从他人的脸色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怎样的调情手法才能让对方获得最大的快感,怎样的逢迎语气才能让他人放下防备。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的虚情假意再没有人能看透。
他们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将我拍卖出去。
这时,我已经被称为永夜城中的第一美人了,尽管并没有多少人真的看过我的脸。
我站在高台上,听着他们大声宣布,谁能买下我的初夜,就能第一个见我到我的脸孔,下面人声鼎沸,叫价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金额越来越高,是真正的天价。
人们因为兴奋或者沮丧全部涨红了面孔,只有我冷静异常。
我并不是女人,不会因为失身而觉得痛苦,只是今夜一旦过去,必然每晚都不得安宁,离开永夜城也会更加困难。
而且,就算肉体被践踏,尊严被人踩在脚底,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心是完整的,我就永远不会在乎。
那天晚上买下我的是天风城中著名的海商,已经接近五千岁的年纪,就算对仙族而言也已经是风烛残年。他被人搀扶着进入我的房间,我则早已被喂下了麻药,只能勉强端坐在床上。
众人退去,关上房门,我看着那个垂暮老人朝我一步步走来,其实心中十分好笑。
我虽然只有十七岁,却已经比这个仙族高上许多,男性的特征也十分明显,从来不会让人觉得如何柔媚可人,和那些十二三岁就开始接客的男女莫辨的娈童实在大大不同,不知道他摘下我脸上这个可以称之为“噱头”的面纱后,会不会觉得倒尽胃口。
正这样想着,那仙人已经颤巍巍的将我面上蒙着的轻纱取下。
他浑身一震,忽然直了眼睛似的望着我,脸上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一面喃喃,“竟然……竟然有人能长成这……”话还没有说说完,他忽然全身抽搐,一头栽倒在地上,眼看着挣动了几下就没有了呼吸。
原来容貌长得好,还有这样绝妙的用处。
我很想放声大笑,却连躺下睡觉的动作都不能做到,只能等到深夜,在全身肌肉僵硬,坐姿失去协调时,自行倒下,进入了睡梦中。
就在这天晚上的梦中,我第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神秘,强大,平静,威严,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他问我愿不愿意离开永夜城,问我是不是不想再这样生存下去,只要我也能达成他的心愿。
我当然答应。
于是那个声音又说,他会留下我现在需要的东西,希望我能尽早成为他需要的人。
当第二天清晨,我身上的麻药消退时,绕开倒在地上的仙人,拿起桌上凭空多出来的小盒子。我犹豫了片刻,还是很快的将装饰精致的盒子打开。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盒子其实名叫“时之钥”,乃是一件上古的宝物,能留驻已经逝去的影像。
开启时之钥之后,我就看到了“他”。
“他”骑在一只巨大的鸟身上,手里握着的长剑滴下鲜血,表情狠绝,泪水却从眼眸中不断涌出,又异常的脆弱。
这个场景仿佛发生在高空中,那人的背后,清晨的太阳正在徐徐升起。
七年来,这是我第一次能够再见到阳光,尽管是虚幻留存的影像,却也弥足珍贵。
我无法忘记这样的光明,也一起记住了“他”。
那个有着黑色长发,红色眼睛的人。
神秘的声音告诉我,这个人就是我的目标,他被这个“他”那里取走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东西,所以需要我把这件东西从“他”手里拿回来。
时之钥中还存有几套剑法的演练图像和怎样使用术法的演示,我开始利用一切可以独处的时间学习,而在我梦中,那个声音也时常对我进行指点,我进步神速。
那晚那个仙人的死亡,并没有对我的声誉造成影响,反而引起了更多人们对我容貌的猜测,使我声名更盛。
于是他们不再急着将我出售,而是掉足人们的胃口,半年后才重新让我出现在众人面前。
仅仅是半年而已,这时候的我却已经同以前迥异。
即使剑法和修习的术法并不熟练,但已经拥有自保的能力,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