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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莫逆
展昭不知道白玉堂是怎么说服家人的,反正从来不夜不归宿的乖宝宝第一次除了医院之外,基本上就没在别人家和寝室之外的地方过夜的乖宝宝小白轻易地住进了展昭家里。用展昭的话说,这孩子防人之心都上哪儿了……
展昭住在距离医院不远的华兴路,这一片花园小区还是三四年前很流行的。平时他也不是很忙,除了喝酒应酬也不是非常忙。白玉堂出院没多久,他就干脆把白玉堂扔给了重案组的丁兆兰当实习生。头儿布置任务,下面不接也不行。还好社会还没电视上放的那么乱,重案组的工作忙起来累成狗,闲起来也很蛋疼。
白玉堂这段时间处于闲得蛋疼的状态,除了看一些案例,暂时他还没什么事儿干,便干脆早早地回去,路过书店的时候,还是推门进去了。
展昭平时就一个人住,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在三四年前不算小也不算便宜,他不提白玉堂也就没问。这片花园小区地势极佳,周围医院,学校,书店,超市甚至商业街都不算远,绕过超市后面,甚至还有风景不错的街心公园。白玉堂不学经济,但是起码他也明白,展昭一个人住这么一栋房子,不可能是他当局长时分配的经济适用房。
所谓经济适用房,在当地是一种福利政策,但是所谓买的不如卖的精,地势环境非常好的小区,房地产公司是不会拿来当福利的,那么这套房子,白玉堂推测,是展昭当初想结婚的时候购的,只不过有什么原因,让他至今还在单身。
展昭比自己年长八岁,不算虚岁也有28了,这样的年纪没有女朋友不正常。有车有房的钻石王老五没有女人往他身上贴更不正常,何况展昭不是gay,就算是,这种事儿他又怎么会公开?
展昭的过去,白玉堂从来没问过,但是很明显,他想知道。
没有哪个男人会不想知道对方过去的一切,不论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这是天性,白玉堂也不例外。
展昭应酬是常事儿,尤其是到年底便转正,意味着展昭无论是政治地位还是实际权力都更上了一层,送钱送礼的人肯定不会少,过分出淤泥不染只会不容于世,展昭也没有那么洁身自好。推门进来的时候还带着酒气,不过显然没喝醉。
“别动,让我抱一会儿。”酒气带着展昭的气息从背后涌过来,白玉堂有点纳闷地放下手里的东西,半晌,展昭才深深吸了一口气,“我见到孙冉了。”
展昭极少在他面前提到应酬上的事儿,当然白玉堂自己也基本上不会参加。更何况大部分他也不认识,孙冉这个人似乎有点耳熟,可他一时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这个房子是我25岁那年准备结婚的时候归我的,”展昭沉默了片刻,忽然开口道,“当时我跟月华在一起那么多年了,爸妈都觉得她好,我也觉得她挺适合跟我一辈子的,我就答应了……三年前,我是三个兄弟里第一个找到媳妇的。那时候我二哥还打光棍呢。”
白玉堂没吭声,他知道展昭没喝醉,而这些,他不问但也确实想知道。无关吃醋无关好奇,只是一种对伴侣的了解,仅此而已。
“然后,那天月华逃婚了,说好的当天去登记结婚,当天就办婚礼,她逃婚了。”
白玉堂不知道说什么好,许久才像是转移话题一样问了一句,“月华,是东岛上那个叫你昭哥的?我听你也叫她月华。”
展昭点头,慢慢松开胳膊,“是,她跟孙冉跑了,孙冉是她上司。他妈的,到处都是这种情节的都市女性栏目档,原来真的不是假象。
你知道么?我今天见到孙冉我居然一点都不难受……我以为我会为难他的,但是我居然一点为难他的意思都没有,知道这为什么?我想想见到月华……我竟然一点都不愿意看到她。”
白玉堂想了想,最终只实话实说了一句,“其实月华姐是个好姑娘,我看她比我大不了多少,三年前也就比我稍微大一两岁吧,我二嫂她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就是受不了诱惑,结果出了事儿……我四哥跟我说过,年轻人容易相信假的,而老年人则容易怀疑真的。”
这样的气氛莫名地诡异,分明是情侣关系的两个人,白玉堂居然在安慰展昭的上一份感情,甚至居然会为月华说话。展昭皱起眉,半晌才转头问道,“玉堂,你不吃醋?”
正准备重新翻书的白玉堂一愣,“吃什么醋?”
展昭抓狂,“我在谈论我的前女友和前情敌!你不吃醋你还跟我说丁月华是好姑娘!”
“对啊,难道她事实上不是好姑娘?”白玉堂不明白他在抓狂什么,“前女友前情敌怎么了?你要是还在乎她还能跟我在一块?好端端地我跟女人吃什么醋,又不是你跟她出去开房了。”说完就再次翻开书,接着刚才的那段往下看。
展昭默默盯着他的侧脸,忽然无声地展开笑容。
白玉堂并非不知道展昭在试探他,但是这种试探他也有,当然也没当一回事儿。他刚来刑警局,虽然是实习,但是起码也不能天天闲人一个。晚上吃完饭,白玉堂没有看电视的习惯,便拿了书到卧室去了。
那本书是法医秦明的《第十一根手指》,算得上是畅销书。白玉堂一直都挺喜欢看这类书的,他几个朋友也是推理狂人,有的甚至看完基础条件就猜到结局——默默地叹口气,他自忖还没达到那种疯魔境界。
【“心脏不同于动脉,”我说,“心脏外有心包包裹,加之我们认为死者心脏被刺后,心搏骤停,所以不会有太多喷溅出的血,但是多少也应该有一些。不过现场被焚烧,被水浇,我们没有发现,也很正常。”
——法医秦明《第十一根手指·第七案·夜焚娇花》】
其实他看到这段的时候就感觉哪里不对劲,白玉堂承认自己法医这片儿并不好,他学的是刑侦不是法医,何况要是刑警都懂这个还要法医干嘛用?他的法医学浅薄的很他是知道的。比如尸僵,网络上的说法是12个小时~14个小时,而法医秦明在他的书中明确写的是17个小时。
综合来看,他比较相信秦明的说法,毕竟秦明本身就是法医,就算他不敢把真实案例写出来,起码专业知识是不会有错的。
心脏被刺,是不会有太多喷溅血液的。那么王雪之死,就不会在现场留下很多痕迹了?
白玉堂明白书上的东西跟现实都是有一定差距的,尽信书不如无书,何况秦明的推理文章并不很复杂,也不全是他的朋友太厉害的缘故。王雪死于1997年,那个时代鉴别血迹还只能用电泳,搞不好DNA都没法保留。何况1998年才刚刚引进国外的DNA识别技术,做一个DNA最短也要四五个小时。
那个年代,刚刚有电话,监控这类电子设备根本别想,秦明的说法在某些方面是现实的,但是放在王雪这个案子里,不现实。
白玉堂记起顾安之曾经给他看过的那些照片,血迹检测位置证明,家里有喷溅血迹,并没有大量喷溅的血迹。他相信秦明的说法是对的,术业有专攻,听专业人士的话,似乎更有道理。
他至今都没有问叶桑榆去索要那份叶檀天当年的法医记录,不是忘了,而是实在没有勇气一再面对母亲死亡的不明。
半晌,他才划开手机的保护屏幕。
“丁大哥,我想问一下,明天法医科有值班的么?”
丁兆兰接电话挺快,看来刚才应该一直都拿着手机,他“啊”了一声,“小白是吧,你等我一下,我现在就在组里,我去看看。”
低低地“嗯”了一声算是回答,白玉堂算是进来以后少有的乖孩子,性格挺安静,丁兆兰倒是挺喜欢他,没多久,他用肩膀夹住电话,翻着面前的一摞档案,“明天有个法医在,叫公孙策,还有个档案管理处的心理学家,你不用理她,有什么直接问就行了。”
“谢谢丁大哥。”
挂了电话,展昭正冲完澡推门出来,上身还带着一层薄薄的水汽,蜜色的肌肤和匀称的身材让白玉堂忽然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展昭当然知道白玉堂看傻了,但是绝对不是花痴的看傻了。
不过都是男人,白玉堂上大学也不是没在公共浴室洗过澡,也不是没见过不穿衣服的男人,但是眼下他跟展昭这种关系,总觉得有点心里惴惴不安。他不是不懂事儿,情侣之间会做什么他知道,何况他也不是女人,不会完全抗拒,也没有必要。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半晌,展昭笑了一声,在他身边坐下,揉揉他的头发,“去洗个澡,明天有事儿就早点休息。”
白玉堂深吸了一口气,落荒而逃。
秦明在他的书里提到,干法医的绝对不能乌鸦嘴,当然他自己和他的助理大宝就是乌鸦嘴。但是事实证明,干刑警的也不能乌鸦嘴,白玉堂充分明白了丁兆兰的乌鸦嘴。
丁兆兰跟展昭算是大学同学,不过还小几届,两人属于学长带学弟的情况。本来说好了第二天白玉堂直接去找公孙策,现在完全没有必要了。
凌晨两点,白玉堂迷迷糊糊地摸到手机,“喂?”
“小白你别睡了,今天带你来吧。”丁兆兰懒得多说,“西外环东路桥底下,来了一个河漂儿。”
“河漂儿”是北京话,指的是从水上漂来的浮尸。《重案六组》对90后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很多术语也都带着一股重案六组的味道,但是现实毕竟不是拍电视剧,白玉堂伸了个懒腰,随便冲了个澡就下了楼。
西外环东路位于整个城市最北边,那地方白玉堂不是很熟悉,但也绝对去过。河漂儿被人用木棍给打捞上来,尸体腐烂得有点厉害,额头也已经有些白骨化了。
“还好不是夏天,没有巨人观。”旁边一个女法医皱着眉头,白玉堂看了一眼,“公孙法医呢?”
“鼻子出问题了,”女法医有点难过,“我是他徒弟,我叫洛可……你要是乐意帮忙,就帮我一下成么?我需要检查尸体。”
洛可是日本法医留学回来的,老师是皖南法医协会的成员老牛,她还有一个朋友叫张嫣,目前在日本学习提刑。洛可招手叫白玉堂靠近,检查了一下。
“小白帮忙记录一下。”洛可初步看了看,“死者衣物是撕裂的,有深色血迹,中度腐烂,尸僵已经结束,死亡时间应该是36~48小时。其他的,送殡仪馆解剖室吧。”
丁兆兰嘿嘿乐了两声,拍拍他的肩膀,“第一天就被你看了个全乎,行啊你。”
实习的时候已经开始降温了,勘查现场的工作有点难办。因为是河漂儿,第一现场也很难处理,跟着洛可到殡仪馆的路上,白玉堂一声没吭。洛可以为他是紧张,笑了一声,“跟你说个笑话,我记得上次去安徽,是跟我秦明师父跑现场,当时那死的是个女人,我在旁边解剖,结果刚解剖到一半,秦明师父说,不用查了,这个女的是自己把自己摔死了……”
“为什么?”白玉堂显然来了兴趣,作为法医秦明的忠实粉丝,他对秦明本人自然也非常感兴趣。
洛可笑得前仰后合,“因为那女的身上就一个开放性骨折,在额头部分,这是对冲伤,还有部分减速作用,现场勘查表明,只有床脚有血迹,符合对冲伤的形象,另外,这个女的身上那酒味儿啊……估计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