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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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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桂华带着羡慕和妒忌望了望这对饱经风霜的夫妻,你看人家,老了,老了,还是那么两情缱绻,你看你,老了老,还是独自一根光木头!
  满山的红火,燃烧到了脚下,他们全身,从上到下全被染红了。他们放情地唱起了童年的歌,枫叶红了,枫叶变成了火,他们饮着醉人的红酒,心里也烧起来,他们不再苦闷,不再无意义的焦虑,他们彼此没有差距,都成了山火里、枫树下的普通人。
  龙桂华讲起了小时候妈妈讲过的故事:“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故事实在通俗,胡炜还以为她在故意显示幽默,就放声笑着,然后利索地给她斟满了一杯红酒,不客气地说:“罚酒一杯,喝!”
  龙桂华也不拒绝,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原来这也是一位海量酒仙!龙桂华一时忘记了宋沂蒙的胃曾经动过手术,她喝完了酒就对宋沂蒙说:“男子汉,咱们对着喝!”
  宋沂蒙微笑着想拿起酒杯,可是被胡炜拦住了:“不行,别让他喝!”
  胡炜坚决不让丈夫喝酒,宋沂蒙的胃病,这两年的情况越来越不好,胡炜带他到医院里检查了好几次,有的医生说不碍大事,有的医生摇摇头:“不好说,一定住院详细检查!”胡炜紧张得要命,可宋沂蒙却满不在乎,他说检查也白检查,反正不能再动手术了,胃已经切除了一半儿,再切就没胃啦!于是,他说什么也不再上医院继续检查,也不吃药,就这么挺着。每逢胃痛发作的时候,他都躲开胡炜,怕被妻子发觉。他胃痛的时候,五脏六腹都绞成一团,他弯着腰,头上冒着黄豆粒大的汗珠,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整个人都痛苦得不成形状。他的病到了这种程度,可他瞒着妻子,不愿给妻子再增加一份精神负担。
  龙桂华其实不是酒仙,别看她开着饭馆,却从不喝酒,今天她破例喝了,而且有点醉。她的心里充满了妒意,这妒意使她略微失态,她在酒精作用下不依不饶,她是为了让宋沂蒙更加高兴,所以就大力渲染气氛:“不行,非喝不可!”龙桂华又变成了几十年前的开朗女人,温和中有点放肆。
  胡炜见无法推辞,便勇敢地从丈夫手里夺过酒杯,扬着脖子,一口气喝下满满的一杯红酒。龙桂华佩服胡炜的勇敢,为胡炜捍卫丈夫尊严的行为而折服。“哦,我倒忘了,他动过手术,不能喝酒!”她不再劝宋沂蒙喝酒。
  龙桂华低着头,看了一眼胸前别着的那枝半只莲,又看了看胡炜,忽然萌生了一个想法,这已经不年轻的女人,她的细胞里却存在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她有着一般女人所不具有的优秀秉性,她是一个忠诚于丈夫、热爱家庭的女人,她在困惑中挣扎,又在困惑中升华。她骨子里的傲慢已经在生活的磨炼中蜕化了,渐渐成为好妻子、好女人。她本来就是好妻子、好女人,不过重新融于生活的她,更加被人家理解。龙桂华含着笑,把那朵金黄色的半只莲摘下来,端端正正地别在胡炜的胸前。
  甜甜的红酒是上头的,平时没有什么酒量的胡炜,她的头晕乎乎的,她感激无限地望着龙桂华,把胸前的半只莲摸了又摸,然后带着甜蜜的笑,当着老朋友的面放肆地靠在丈夫的肩膀上。
  此时的宋沂蒙,忘记了一切忧愁,变成了最幸福的人,浑身的血液流动得平平静静,浓郁的爱给他带来了安全感,这还是结婚以来的第一次。
  也许是酒的力量,龙桂华突然变得十分亢奋,她充满感情地给宋沂蒙和胡炜讲起故事来:
  ……
  沙湖畔正在举行比武盛会,依娜是戈壁滩的骄傲,她的美貌征服了所有的勇士,满山的白杨被她的勇敢倾倒。
  英俊的将军慕名前来求教,两人打得天崩地裂,腾蛟飞凰,日暗月黑,山摧海啸。将军胜了依娜,依娜的脸羞得像个红樱桃。她骑上草原最快的快马,那将军追上来,跟她奔到瀑布的一角。云烟氤氲,遮住了森林,两人身边飞翔着五色翠鸟。人们尽情欢呼,披着薄纱的少女,疯狂地舞蹈。依娜和将军登上了密古西峰,不落的流霞与他们久久拥抱。森林闭上了眼睛,峭壁也咧开嘴微笑。


  远方升起了狼烟,风尘铺卷着麈战狂嚣。一场血腥的战争让恋人成为了敌人,让相爱的人亮出了刀鞘。依娜扶着奄奄一息的父亲,披上血染的战袍。将军捧过皇帝的诏书,率领千军万马把贺兰横扫。血染大漠,鬼神哭号,山欲粉碎,水亦滔滔。
  混战中,将军撞见了依娜,他的大刀碰断了利剑,锋芒落在少女的脖颈上,一双明眸闪着爱的火苗。战鼓敲得很响,战旗阵阵狂飙,烽烟滚滚,杀声震天,火光把心烧焦。依娜闭上了双眼,雪白的颈无力地垂落。将军望着刀下的爱人,泪如雨下,公主向他高声呼喊:杀了我,我愿做你刀下之鬼!将军闭上了眼睛,双方的勇士涌起愤怒的浪潮,公主的头颅落下来,被马群踏成泥尘。
  大风过后,贺兰山脚下筑起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庙。庙里供奉的神仙就是美貌的依娜,密匝匝的白杨树把小庙围绕。一个年轻的孤僧伴着痛楚的煎熬。婉婉钟声随着凄凉的木鱼声,山秃了,水竭了,只剩千里枯草。一个寂寞的孤僧多病而苍老,他放弃了荣华,他诚心诚意地忏悔,守着泥塑的依娜,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一分一秒。
  这是一座无名小庙,时间已经过去了千年,那庙宇现在已经是残垣断壁。
  时光倒流了,讲着讲着,龙桂华醉了,故事讲得忘情,听故事的人仿佛也融进了千年以前的烟尘。宋沂蒙尤为感动,从胡炜的手里夺过酒杯,默默地与龙桂华碰了一杯,轻轻地吮了一小口浓郁芬芳的红酒,酒的香气令他荡气回肠,动人的故事带他进入了另一个故事的梦幻。
  第二天清晨,他推开门,踱步来到小院子里。柿子树上凝满了白花花的秋霜,柿子掉了一地,摔烂了,流淌着黄色的浓汁。带着秋霜的风,沉甸甸的,把老墙的枯草吹落。屋顶上是秋霜,小路上是秋霜,远山的枫叶上也都是秋霜。天空蓝蓝的,像床头的镜子一样透明,秋霜覆盖住了大地,但它覆盖不了天空,天空属于自由飞翔的候鸟,它们从这里经过,它们在这里俯览,看见了满山的枫叶。浓重的鲜红,不久就要重新露出来,大山又要燃烧,人们在红的火焰里抒情、舞蹈。
  不久,宋沂蒙躺倒了。
  那还是在很小的年纪,他曾经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一句:顽物终有期。
  他想了许多年,终于有了一点儿明白,盘古万物,包括风流佳缘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破灭。人们总是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情愿。冬天到了,寒风把人们的骨头吹成粉末儿,把人们充满欲望的心扉填满。时光默默无情地走着,人们伸出手来,无力地想把它挽留,想请它慢一点,再慢一点儿,然而时光却越走越远。伟大的、能够决定生命的时光,它的威力无穷,它把最强的变成最弱的,把繁绮的幻梦变成了一块又一块的碎片儿。时光,已经遥遥地走远了,人们还是在心里喊着,喊了一遍又一遍,盼望着时光能够再来一次,假若时光能够再来一次,那时的一切都会做得更好,不会那样了,不会这样了,一切都会很圆满。
  假若你把往日的经历看成游戏,那么随时可以重新开始。
  也许有可能……
  他多么盼望时光能够再来一次,他暗暗自责:宋沂蒙,你这个冤家,说你聪明,你却出奇地笨,一个混迹人间,所谓自命不凡的傻人。说你幸运,你却意外地沉沦,鸡叫了,你睡了,睡得那么深沉。说你愉快开朗,你却总是陷于苦闷,堵塞了心的那东西,是谁的石,谁的山?说你不是下九流,你却落在了所有人的后边,一次次捕捉不了机遇,一条条路茫茫去了。让你的时光再来一次,你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软弱的人,倔强的人,奇怪的人。
  他晃晃悠悠,似乎要归去,从沉睡中归去。眼前不再是那高高的黄土坡,不再是苇荡花丛,不再是沙湖和星空,那是一片燃烧着的苦涩海,他跌进了海上浮起的云,水和火焚烧了虽醒犹眠的人。在半梦中归去,滚烫的浪张开大口,把他撕扯,浪好大,咀嚼失忆的肉体,让魂灵挣脱。归去,归去,归去,只剩下似有似无的躯皮。漫无边际的海,滚烫滚烫的海,生命却释放了最后的奇彩。
  在他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十月革命胜利时,列宁和托洛茨基并肩站在装甲列车上高呼乌拉。
  阿尔巴特街上,伟大的诗人普希金手捧一束鲜花与他的最爱娜塔丽娅携手漫步,普希金穿着燕尾服,他的女人穿着婚纱。
  人们记住了阿尔巴特大街53号。
  宋沂蒙在病床上写出了一部长篇小说:《我从前的恋人红手绢儿》。小说发表了,它迷倒了一大片年轻人。
  报纸上登载了一则消息:马珊被任命某市的市委副书记。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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