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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厨房里面少说话。”秦叔不冷不热地说道,“大壮马上要把今天的菜运过来了,你出去给他开门。”
我经过客厅的时候,李婶刚刚从屋子里走出来,她眯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儿,擦了擦脖子上的老花镜,摇摇头去准备餐具了,她大概以为是自己睡得太久出现幻觉了吧,要知道我之前都是她叫三遍才能在十点左右勉强翻个身的,第一次起这么早,明显不太现实。
“小帅哥早!”大壮是个皮肤黑黑的男人,个子高高的,结实的肌肉块控制不住地争相想要从他的衣服里面冒出来,尤其是在肩膀上扛着一大箱蔬菜的时候,晶莹的露珠挂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一种原始却内敛的美感。
大壮经过我的身边时,冲我咧出了一口白牙,眼里是控制不住的笑意。我知道他在暗示些什么,借着擦肩而过的空当,我偷偷将自己的答复塞进了他的衣服里面,我清楚地知道,从这一刻起,计划已经开始运作,而我也没有了回头的可能。
一个小时后——
“这是你做的?”他诧异地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造型诡异的蛋挞。
“你先尝尝?”我脸上带着些许期待,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刚刚能够让他体会到我想要表达的心情。
“嗯,还凑合,就是太丑了一点。”他嘴里嚼着东西,含糊其辞地说道,“反正秦叔做也是一样,以后不如多睡一会儿。”
“那可不行,秦师傅好不容易答应收我作徒弟,你可别过去乱说话。”能把蛋挞做成爆米花的形状也是很考验技术的,太丑了你就不要吃算了,我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随你。”他状若无意地瞟了我一眼,我自然假装没看见,仍然安安静静地喝着自己的红豆粥。
一顿平(暗)平(流)淡(涌)淡(动)的早餐很快结束,我们交换了早安吻,然后便各回各屋了,唯一有点不对劲的就是,我好像一直没有见到那位钱佳人的影子,难道她昨晚就已经走了?单单这一点,就和过去那些死缠烂打不想离开的人是天壤之别了。
是个惊喜也说不定呢,我这样想着,从抽屉里摸出了两张名片,一张花里胡哨,一张死气沉沉,不过上面的电话号码至少还都是活着的。
“喂——你好,我是……”
打完电话,我顺手将它们撕成碎片丢进了垃圾桶,抽屉里再次变得空空如也了,这里其实应该还有一张名片的,不过已经在今天早上被我塞给了大壮,那也是我逃出去的最大王牌了。
周一和周四他都在出差,情况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家里虽然没有安装监视器,但隐藏在暗处的保镖总还是比较负责的,至少能把我每天的动向汇报个七七八八。
坏处就是他们不能靠得太近,到手的也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毕竟我的第六感很好,这也是我第一次由衷地感谢这种本不为男人设计的情感天赋。
计划一切照常,我每天加班加点,基本全部时间都泡在了厨房里面,秦叔毛病太多,一般指点我几句之后就出去遛弯了,相比之下李婶就要积极得多了,充分展现出了她作为一个中老年妇女的职业精神,兴许是终于看到了把我送走的希望,她这几天都没有偷偷地跳广场舞。
具体的计划我并没有和他们两个细说,到时候那人问起来,顶多是我突发奇想地学做饭罢了,实话实说就好,至于人怎么消失的,就看他的本事了,当然,他彻底死心不来找我那才敢情好呢!
周二的时候我迎来的是第一个客人——白松,他是这里的家庭医生,也是那人的诸多爱慕者之一,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刚开始的时候夫夫生活不和谐,我那个地方曾经受过几次伤,这个冷面少侠下手的时候可一点没有白衣天使的感觉,简直就像是在收拾一块死猪肉。
“你好。”我友好地伸出了手,而他也很明确地没有接受我的好意。
“东西我带来了。”这个比我还瘦的年轻人脸上总是带着些惨白的光芒,很像那些心理变态的医生。
“不会是□□吧。”我拿着那一小管粉末晃了晃,里面传来了噗噗两声轻响。
“饭后服用,记住了。”他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扶了扶眼睛就走人了。
还是像以前那样干净利索,但这最后一次见面总归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坏印象,也省了我嘱咐他不要告密的功夫,因为他在电话里面就没有同意隐瞒这件事,所以这也算不上告密,顶多是比较有职业操守吧。
周四一大早,第二个客人就迫不及待地来按门铃了,如果不是有约在先,他估计在我放下电话的一瞬间就会心急火燎地赶过来。
“庞先生,您好。”
“你好,你好。”这位庞先生是那人的堂兄,但除了姓氏之外两人基本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他虽然也生了一副好相貌,心智上就不那么健全了,不然也不会都二十几岁了,还想着和自家哥哥争一个——□□——没错,就是我。
如果说白松有点除我而后快的话,庞先生可就是红着眼想把我救出去了,他对我或者说对男人感不感兴趣其实都是未知数,但从那人手里抢东西的快感想必要比这些事情强太多了,尽管我个人认为抢□□既不光彩还十分无聊。
“你有把握吗?”我应该完全不必问的,就凭他现在这种幼稚的神情,那人到时候估计连看也懒得看他一眼,不脱我后腿就算是完美结局了。
“有!”他信誓旦旦的眼神反而让我更加不信任他了。
“好,既然庞先生这么有诚意,那么——”我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给他讲了一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掐头去尾,大致意思就是让他用真情感动堂兄,然后带我远走高飞。
故事的代入感并不强,从我嘴里讲出来也没有什么渲染力,最重要的是庞先生肯定不会信,他虽然情商低但还不是智障,我敢打赌,他一走出这栋房子就会红光满面地给自己心心念念的堂哥打电话,至于内容吗,外面的保镖会确认一遍真实性,这样也就不枉我拉着窗帘和他喝干一壶茶水的功夫了。
对了,这里是不会有什么遗产之类的豪门争斗的,大家都自食其力,各自为政,也就避免了某些老掉牙情节的发生,所以说,适当地打打感情牌,既比金钱来得容易,也显得不那么庸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要下班了,后面两节明天发好了,今天又没有健身,醉了,不行不行,先健身去,不要打我,拜拜
☆、第五页 我和他的故事(3)
周五很快就到了,我端坐在沙发上,一格一格地数着秒针的动作,很快我就数够了三圈,门铃却没有一丁点儿的动静。
七点的时候我和李婶,秦叔已经吃完饭,连桌子都收拾好了,他却连个电话也没有回,我躺在床上,心里第一次有了类似于失落感一样的东西,要知道为了不浪费这精心准备的一桌断头饭,我现在累得翻个身都是奢望了。
又过了三天,第二周的周三傍晚,他终于回来了,可惜最近我的第六感紊乱,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之下,别说大餐,就连手里的冰淇淋都吃得只剩个底了。
“过来。”他关上门,冲我招了招手,然后径自走进了——我的房间!
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窜进厨房,倒好两杯葡萄酒,加完料之后,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他安静地半躺在床上,却好像把整件屋子都占据了,温柔的橘黄色灯光在他松散的白色衬衣间穿梭,切出一小块一小块边缘柔和又错落不一的阴影,不得不说他在这一刻有种该死的迷人,而这种性感在我瞄到他□□那蛰伏的一坨时达到了顶峰——这个流氓居然把裤子都脱了!
“先喝杯酒?”
“不要。”他撒娇似地将我揽进怀里,将头埋在我的颈间蹭了蹭,带着热气的雄性荷尔蒙很快攻城掠地般侵占了我的中枢神经,在某些不恰当的电流产生之前,我及时制止了他——
“喝了更有情趣。”我直视着他,没有将杯子里的酒洒出去半滴,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犹豫和不安。
“好。”他同样盯着我的眼睛,将酒杯握在手里,举到鼻翼下方晃了晃,一股肉眼可见的生涩感在我们之间蔓延了开来。
“叮呤,叮呤——”暗红色的酒汁接触到他嘴唇的前一秒,电话响了起来。
“等会儿——”他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将酒杯递给我,也没套裤子,抖着两条光溜溜的大腿就走了出去。
“再见!”哦,不对,应该说拜拜才是,我将他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呷了呷嘴,感觉有些不过瘾,为了不弄脏床单,我又把自己那杯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把它们并排摆在了床头的一侧,做了个交颈的姿势。
倒下之前,我似乎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脸上的表情——漠然而安详,用作墓志铭的话应该也不会太差。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早已经是身处异地了。
“这是哪儿?”我揉了揉脑袋,白松那一小管的药劲不小,不过副作用却不大,至少我现在没有出现什么头痛欲裂,或者神志不清的状况。
躺在桌子上的哈士奇斜了我一眼,甩甩尾巴出去叫人了,别问我怎么能读懂一只狗的情绪,它那不屑的眼神早就说明了一切。
“欢迎,欢迎。”一个中世纪贵族打扮的男人走了进来。
“你是谁?这是哪儿?”我扭头往他身后瞄了瞄,那条狗不在,大壮也不在,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穿越了。
“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他点了支烟,悠哉地半倚在床前,领口扯得大大的,一根耀眼的金链子环在脖子上,倒是很符合那个时代浪荡公子的风范。
“还好。”我松了口气,虽然名字怪了点,但幸好没走错地方。
“要不要我带你逛逛?”他给我递了个烟,我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一口气嘬掉了三分之一,好久没有过这种吞云吐雾的日子了,不得不说这根烟又让我找回了点当年不羁的感觉。
“先去厨房吧,我有点饿了。”我说道。
“没问题。”他站起身,做了个请的姿势。
“我睡了多久?”我们绕过了三个回廊之后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尽管周围的环境确实不错,我还是被太阳晒得有点发晕。
“差五个小时满一天。”他忽然停了下来,背对着我掸了掸烟灰,“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组织?”
“没有。”我的好奇心其实非常有限,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就好,“大壮只告诉我是来做饭的。”
“OK!”他打了个响指道,“那你就记住刚才那条路就好,千万不要走错了。”
“没问题。”总共就一条路,想走错都难吧,我象征性地回头看了看,再转过头来时,他人已经不见了,在我的正前方和右边各有一道雕花木门,门上各自挂了一道牌子——食堂,厨房。
厨房里面的材料都很齐全,看得出来和平时大壮送过去的是一个品种,我抓紧时间做了一份阳春面,顺便蒸了个蛋羹,下午的时光刚刚开始,饿着肚子可不行。
吃面的时候,从外面溜进来了两只小动物,他们和哈士奇同属一个种族,但个头就小得多了——一只暗金毛的吉娃娃和一只淡黑色的秋田犬。
它们脸上都带着萌呆呆的笑容,我过意不去,便把蛋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