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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往舞台上看,新娘美丽动人,新郎魅力无穷,真是……风采不减当年!”司仪嘴里源源不断地涌出赞美词,就像魔术师从嘴里拉出系在一起的、长得没有尽头的彩色手帕。菜还没有上,所有人只能看着舞台,去长久地检视这一对不再年轻的新人。注视的人比被注视的人更尴尬,看得越仔细就越残忍。
张大伟在走神,他在想自己今天上午费尽心血组建的车队,租的、借的那些豪车,牌子让他想一想就激动。他简直希望自己不是在车上,而是在路边的人群中,崇拜、羡慕地看着车队经过。
原来的老婆从来不允许他有这些奢侈的花费,哼,那个婆娘管得多严。还是现在的好,就像找了一张好床,能安稳地睡到下辈子。
张大伟被朱红色的雕龙柱子包围着,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听到台下一片掌声,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年前,他扣动狙击步枪的扳机,用尽全身力气射完了十发子弹,远远看去,只看到一个靶纸上一个弹眼,以为九发都脱了靶,在战友的掌声和哨声中,才知道打了满环。
他到第二次结婚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是脱靶,而是打了满环。
“下面有请朱晓阳、朱晓光,两个姐妹花上台。”姐妹俩像是旧时代歌舞厅的戏子一样被要求上台表演,表演认爸的仪式。
朱晓阳说了一番很是感人的话,恭贺母亲的第二春。让台下和母亲同龄的女人流出了一点儿眼泪——既是感动的,也是感慨自己的命运不再有“下集”,朱晓阳甚至在司仪的安排下,拥抱了这个新爸爸。
“台下来点儿掌声好不好?”司仪惊喜于这样超水平的发挥,觉得台下的观众未免过于木讷。
台下的人如梦初醒般鼓起掌来,朱晓光从中认出几个熟面孔,是过去爸爸的同事,如今也来祝福新人,她内心有些凄然。爸爸离家出走之后,她再也没有喝过“娃哈哈”。怀念,就是任由生活中的那个窟窿敞着,永远不愿意补上。她也只能用这样荒唐的方式去记住爸爸。坐了满堂的人,只有她还愿意记住。
“姐姐说得没有妹妹唱得好,妹妹唱得没有姐姐说得好。妹妹朱晓光是我们歌唱界的明日之星,让她为这对新人送上一曲爱的赞歌,大家说好不好?”司仪带头鼓起掌来。
朱晓光站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甚至没有朝向新人,只是那样直直地站着。幸而司仪见惯了这样尴尬的场面,在全场长达两三分钟的寂静之后,打圆场道:“看到姐姐给了爸爸一个深深的拥抱,妹妹是不是也应该来一个?”
朱晓光只好勉强地伸出双臂在张大伟的肩膀上轻轻环绕了一下。轻轻地触碰一下他周围的空气,就足以让她再次战栗。
从今晚开始,张大伟就要正式住进她们的家了,他原来也来过夜,可每次母亲都会提前告诉她:“你张叔晚上要过来商量点事。”母亲还把她当作小孩子哄。朱晓光就带着牙刷和换洗衣服,去音乐老师家睡,第二天早上直接上学。
只有一晚,朱晓光睡得早,母亲和张大伟回来的时候她不知道。早上洗澡,厕所的门被张大伟打开,他慌忙退出去道歉。她锁上门,洗了很久很久的澡,不愿意出来。家里为了省钱没有装太阳能,用的是煤气灶,水不温不凉。为什么水不能再烫一点儿?朱晓光想。
这会是她未来的生活吗?每一天上厕所、洗澡的时候都会“无意中”被撞见,她卧室的门锁依然是好的吗?
朱晓光恍恍惚惚地走下了台,回到自己那桌坐下。
“吃点儿东西吧。”坐在她身边的孙天奇往她碗里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母亲让她请同学来参加婚礼,好像根本不知道她多么耻于向同学展示自己的家庭生活。她只请了孙天奇,因为她希望在自己最不幸的一天,能看到一些让自己觉得幸福的事物。
“我昨天告白成功了。”孙天奇忽然凑近了,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又迅速移开脑袋。她差点儿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什么?”
“我昨天和……表白成功了。”晓光没有听清楚名字,他的这句话在脑海里重新播放了几遍,依旧没有听清。或许因为她不愿意知道,或许因为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那蛮好啊。”她说。
孙天奇又露出他惯常的害羞的微笑,说:“一定要帮我保密,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前几天我还在想,考不上同一所大学怎么办,我成绩又没有她好。后来觉得干脆一起出国,贵是贵点,不过昨天我爸已经同意一起把她弄出去了。”
“那蛮好啊。”朱晓光凭借着一股惯性,再次说道。
他是她不熟悉的样子,在她的印象里,他是一个大号的男童,是一个跟着眼前的香蕉走的猿猴,她才是那个有着完整的计划和图景却骄矜地不愿意实施的人。忽然,她发现他并非没有规划,只是规划里没有她。
“菜心坏了吧,怎么是苦的?”她低声询问孙天奇。他却陷入了遥远而甜蜜的遐想中,低头微笑着去搅动小米粥里那头黑粗的海参,海参就像是还活着,在寡淡的黄色米汤里,愉快地转着圈。
第六章
少女朱晓光逃跑了,穿着粉色的伴娘裙,从宫殿一样的火车站逃跑了,急急忙忙,没有像公主一样的亮相。
“这不能叫离家出走。”晓光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电线杆,心想自己从婚礼现场直接逃到了火车站,连家都没有回过,所以不能叫作“离家”。
挎包里装着的钱,是代母亲收的礼金。姐姐拿了大部分,自己只收了几千块钱。抛开吃住的费用,剩下的钱她可以买一张一等座的单程,或者二等座的来回,她在窗口犹豫了几秒钟,买了单程票。
开始,大家会发疯、着急、想念,后来,当他们提到她的名字时,会迟疑一下,似乎不太确认她是否真的在这里生活过。
她所住过的屋子,会像她的名字一样,变得陌生。白纱窗帘,因为不再有她洗而沾上灰,印着草莓图案的枕头和被子与白纱窗帘有着一样的命运;她在姐姐的鼓励下买的第一双高跟鞋,还从没有穿过,放在床底,上面的水钻会在老鼠的啃咬下一颗颗地掉落;她有一橱柜的衣服,当母亲和新的爸爸又生了一个女儿,或许会给她穿,但多半不会等到那一天就仓促地送给一个身材相近的人;孙天奇带着他的女朋友出了国,两人住在有柔软大床的精致小公寓里,他也许会在异国某个下雨的傍晚,想起自己和他在伞下走过的一段路,却始终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姐姐或许会埋怨母亲的仓促成家,造成了自己离开,母亲或许会内疚一阵,但是她们最终会和好,没有自己的一家三口,在充满温暖阳光的车厢里去郊外,就像那个男人变成甲虫的小说结尾。
朱晓光一边想,一边下了火车,一边想,一边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就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她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大海,她把拿了一路的编织网袋放在沙滩上,解开系着的口。网袋里是一只红头的海龟,它脊背朝地,整个身体暴露在外面,拼命地晃动着自己短小的四肢。朱晓光帮它翻了一个面,四肢着地之后,它变得异常敏捷,朝着散发出海腥味的方向,快速地移动。
爸爸这次的归来,是最艰难的一次。他从母亲举办婚礼的海鲜酒店后厨逃出来,躲过了众目睽睽与追捕,一步步挪到朱晓光的脚下,用它粗糙的壳去摩擦她的脚踝。
这只海龟在沙滩上无所畏惧地爬行,惊吓了很多拍摄婚纱照和情侣照的人,但它一点儿也没有被这些声音干扰,笔直地爬向大海。
“爸爸,快跑!快跑!”朱晓光大声地喊着,持续地喊着。直到看到它青黑的背被一个浪头打过,它红色的头顶消失在海水泛白的泡沫里,而它爬行过的痕迹也被一次潮汐抹得无影无踪。
“爸爸,再见!”朱晓光耗尽全身的力气,喊了最后一声。
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爸爸。
伊瓜苏 海蓝宝
我会永远永远爱你在心里,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第一章
面前的咖啡已经冷了,又黑又稠像毒药。叶莺扬起手,示意服务员来加点水。
年轻的服务员留着整齐如刀锋的斜刘海,盖住了一边的眼睛,她假装没有看见叶莺的手势,把脸隐藏在收银台的后面。
酒店的大堂里集合了一切虚张声势的特征,罗马柱上雕的是龙,地毯上的牡丹被踩得皮开肉绽。占满整张墙的,是一幅不知所谓的泼墨山水画。
山水画面前,坐着一个穿粉红色旗袍的女人在低头弹古筝,她戴着眼镜,非常专注。似乎她只要足够认真,就不会注意到没有人在聆听,也不会注意到旗袍的腰侧已经开线了。
年轻的时候练了十八般武艺,一心以为可以路人皆知、改变世界,最后不过成了生存的拙计,勉强足够保全自己而已。
叶莺下意识地掏出粉扑镜,警觉地打量自己。岁月像一张大抹布,用力地擦过一张脸,留下的是灰败和油腻。
她微微侧过脸,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双眼睛,那时他们都说她的眼睛里有一个小太阳,挂在东南亚的天上,毒辣而潮湿。她自己倒不怎么喜欢,或许是因为见过她母亲的人都说她们的眼睛长得一模一样,而母亲生下她没多久就跟人跑了。
十六岁的叶莺,在美女如云的青年剧团也很出挑,圆满的脸,小而尖的下颌,大而宽的眼皮,眼里还是一团孩子气。然而,美成那样,所有人都愿意相信她有丰富的灵魂,领导专门选些哀伤悠长的调子让她来唱。
拿手好戏是扮成印度人,想象中的异国情调,穿着红色的纱丽,裹着金色头巾,眉间用口红点上一个红点,分不清是天真还是妩媚。
往舞台上一站,歌者歌,舞者舞,树叶飘落,鸟儿高翔,男人愤怒,女人颤抖,可都同她没什么关系。舞台灯光一打,空气中一片金色的尘埃。她独自沐浴在尘埃里,声音与身体一起摇曳,支离破碎又销魂夺魄。
台下多少双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吸引他们的,与其说是美,不如说是脆弱——少女的美,一面诞生,一面以更快的速度流逝。
与她共舞的男舞蹈演员修长洁白的手指抚摩到她凉软的腰,她明显地感到他的身体有一丝凌厉的颤动。
“邓丽君,你想找个什么样的人?”下了台,叶莺在厕所外面的洗手池卸妆,男舞蹈演员悄然走到她身后,问道。
叶莺长相和声音都酷似邓丽君,团里的人都这样叫她。男舞蹈演员伸长手臂撑着墙,把她囚禁在他的身影下,却低着眼睛不敢看她。男舞蹈演员长得漂亮,在这盘丝洞一样的剧团越发成了一块唐僧肉。这么多妖精一样娇媚的女孩儿,他只喜欢她,她当然得意,可很快就冷静下来。
她最知道长得好看是多靠不住的事。一定得沉住气,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得精打细算。
外面都把他们团叫作“养鸡场”,所有的女孩儿永远处于惊惶的状态,等待有一天从笼中被拎出去。那些出了笼子的女孩儿都音讯全无了,极个别的几个偶尔能在电视上看到。“那是人家有正月初一的命。”叶莺常听到年纪大一点儿的团员这样说。
叶莺脸上还挂着水珠,湿漉漉的睫毛纠缠在一起。“反正不会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