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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塔(gl)-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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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从们端上了新出炉的蓝莓蛋糕和白巧克力松塔,青歌用银刀小小切下一块松软的蓝莓蛋糕,看着上面厚厚的蓝莓酱缓慢流淌开来,忽然就笑了:“——不知您的未婚妻,斯佩德族的少君侯是哪一位?何时北上?届时一定请告诉我,我艳羡他们出神入化的剑术好久了,一直想找个人探讨却始终不得要领。”

    凯撒像狐狸一样狡黠的笑面一瞬间裂开了:“这个……青君取笑我了,难道您没有听说他们内斗得厉害,至今还没能定下个人来么?”

    青歌干咳了几声:“啊,我还真不知道……是我冒昧了。”

    “嗨,没事,这有啥大不了的。”凯撒倒是很豁达的样子,敲了敲桌沿又给自己续了杯茶水,自嘲般开了个玩笑:“只要别定下来个七老八十的姨婆级别的人物就好,我太脆弱了承受不起啊。”

    青歌玩心大起:“那说不准,万一真有跟我们同一辈的女士在这场角逐里获胜,那就算不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四五十岁也够您受的。”

    凯撒一脸的生无可恋:“您真会开玩笑。”

    “听见了?”青歌以绝对优雅的动作把桌子上没见过的点心浅尝辄止了一遍心满意足地告辞后,凯撒放下一直摩挲的茶杯,看向茶室的角落,轻笑了一声:“青君一点儿也不喜欢您呢,您自作多情了吧。”

    空气里有波纹一样的东西层层扩散开来,穿着剑士服的少年便显露出身形,是塔斯克:“无妨,只要您支持我,大计将成之日,您就再也不用在极北苦寒之地做黄金领主,我发誓将与我的督伊同进退,共生死。”

    凯撒摇了摇头:“哦,那很不幸我恐怕没这份殊荣了。十年恩情一朝背离,我要是与您合作了,整天还要提心吊胆以防那天被您卖了还要给您数钱,啧啧,太累。”

    听到凯撒毫不掩饰的拒绝之后,塔斯克不怒反笑:“成大事者不拘私情,青族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我们才会毁约。您可不一样啊……未来的黄金领主,您就连放手一搏的勇气都没有吗?既然已经帮过我这一次了,我想下一次您是不会拒绝我的,对么?”

    凯撒怜悯地看着他叹了口气:“马尔斯小先生,您先把您满脸的‘她怎么能不喜欢我我这么喜欢她啊就算我迫不得已背叛了她她怎么能这么不念旧情哦不不不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收一收,再来跟我讨论成大事与儿女私情吧。”

    ——而且青族已经尾大不掉了,已经“没用”了?凯撒暗暗一哂,笑话!只要身居高位的青岚督伊还手握军权,只要年少成名、天资过人的青歌还活着,那么青族就一天不会倒,马尔斯就一天无法进驻皇城,只能偏安于沿海!

    单身的凯撒·奥罗vs失恋的塔斯克·马尔斯,完胜。

    回到寝室的青歌把自己重重地摔在床上,双眼放空地看向天花板。华色系着围裙从套间的小厨房里出来,除下满是食物味道的头巾和罩裙,轻轻地推了推青歌:“少君侯?我做了点心,您要尝尝吗?”

    青歌十分艰难地在软绵绵的羽绒垫子里翻了个身,眼睛都懒得睁开:“做了啥?”看,连话都不想多说了。

    “黄油饼干,牛油曲奇和鸡蛋糖浆饼。”华色有点不好意思地蹭了蹭脸:“虽然很简单可是我保证好吃极了!来嘛来嘛吃点东西吧,不要这么颓废地摊在床上——您都要摊平成一张了!”然后她开始锲而不舍地试图把青歌从床上推起来:“我要开始卷薄饼了!一二三起!”

    青歌百般不愿地把自己从床里拔/出来,其难受程度就好似一颗茁壮生长多年的大萝卜被拽着叶子从土里拔起,留下个硕大的土坑:“好好好依你依你。我起来了。”

    “这才对。”华色眉眼弯弯地把点心端上桌,往红茶里冲进新鲜的牛奶和研磨极细的砂糖:

    “下午茶来啦,少君侯,请用。”

    新出炉的饼干们摆在精致的小盘子里,散发出黄油独有的、厚重的香气,来自红茶的奶香一直在荡漾地往鼻子里钻。青歌向来不喜那些寡味的食物,即使它们才是所谓的“上层人士”的首选。比起燕窝鱼翅她更喜欢路边摊子上的小辣锅和牛肉饼,比起篆香檀香她更喜欢馥郁的玫瑰与玉兰。刚刚在凯撒那里她的那杯花茶基本没动过,归根到底除了谨慎之外,更多的原因就是她喝不惯这么清淡的东西。

    “这个好吃。”青歌把一沓小薄饼塞进嘴里,满足地感叹道:“没有甜味的点心,能叫点心吗。我跟你说啊,奥罗少君侯招待我的那些子点心,就没几个有甜味的!唔……”她又往嘴里塞了块黄油饼干,口齿不清地咕哝:“除了那个蓝莓蛋糕,还有啥能吃的?再来点糖。”

    华色僵硬地把满满一碟糖粉递了过去:“您不齁得慌吗……”

    “恩?完全不啊。”青歌揭开茶壶盖子,挖了满满一勺糖加进去:“你看哪,人的一生就算再怎么顺利也会有诸多颠沛流离背井离乡,既然都这么苦了,不来点甜味怎么过呢。”

    “明天给您做蓝莓蛋糕好不好?”华色把滑落下来的一绺长发别在耳后:“您好像很想吃这个,怎么样?”

    “可以啊。”青歌支起双手把下巴搁在上面,笑眯眯地说:“在不破坏蓝莓基调的前提下给我多放点儿糖。”

 第5章

    “你不懂感情。换句话说,少君侯,你没有心。”

    “故而所有应允与你的诺言都将被背离,所有倾心于你的人都将欲手刃你,所有曾经美好的事物都会毁灭在你手里。没有人可与你并肩同行,亦无人可与你共享酸甜苦辣、喜怒哀乐。长路漫漫长夜漫漫,你却命中注定踽踽独行。”

    “法师修行的漫漫长路上,纵观古今,无心者,难成大器。”

    青歌满身冷汗地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壁炉上的钟将将敲响三声。半夜三/点吗……好想继续睡哦。她在柔软地能把人陷下去的床褥里打了个滚,模模糊糊地想,好像做了个噩梦,是什么来着,能把我都吓醒?想啊想啊……想不起来了。她把铺散了一枕的长发撩上去,翻了个身刚想重新沉入梦乡的时候,突然发现外间有一点晦暗的灯光摇动。

    青歌一怔:“华色?华色你还没睡么?”

    “少君侯?”华色提着灯轻手轻脚地推门而入:“有什么吩咐吗?”

    青歌说:“我只是问问你为什么还不睡。”长久以来的戒心让她即便来到了绝对中立重重保护的象牙塔里也不敢松懈,一丝灯光,一点略大的声响都可以让这位五六年都在枕戈待旦不敢睡安稳觉的年轻少君侯醒来。她疲倦地用手揉了揉太阳穴:“你这样让我也睡不好,睡眠不足的话我白天状态很糟糕——我很为难。”

    “啊,抱歉。”华色轻轻地把灯遮了一下,房间里的亮度一下子就维持在一个昏暗得正好能看见物体大致轮廓的程度,让人不由自主地昏昏欲睡起来:“我在看那天我们签下的契约,我当时没看懂,为了保险想再看看……”

    青歌嗤笑一声:“你看不懂的。双份契约的另一半在我的床头柜里,拿来,我给你说。”

    “您不睡觉了吗?”

    “赶紧了了你的心事我就可以继续好生睡觉了。”青歌摊开羊皮纸揉揉眼:“这是双份契约,明文上约定好你给我做四年贴身女仆,我按契约支付你工资,你看不懂的地方用咒文写的是‘以契约双方灵魂为证,血肉为凭,互不背离,誓言忠诚’,你要是背叛我的话……”挑了挑眉:

    “会死的。”

    华色失笑:“那怎么可能。我不会背叛您的。”

    “放心了?”青歌一把将契约甩开:“本侯绝不会拖欠你工资,你还有什么要瞎操心的。”

    “没有。”华色发现青歌只有在心情不好或者人情往来的时候才会自称“本侯”。而眼下的情况显然属于前一种。她起身,弯下腰给青歌掖了掖被角,然后把那张羊皮纸珍而重之地收进柜子里:“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祝您好梦。”

    青歌在心里轻轻冷笑一声。誓言从来是最不保险的东西,从来是说着不离不弃的人最先离你而去。就算有契约的约束也有人在不停地探索毁约的方法,钱权色/欲无人不爱,你又会因为什么离开我呢。

    华色在门口滞留了好久,低声开口:“如果这样能让您对我放心……我很高兴。”

    青歌的眼睛蓦地睁大了,一片浓重的黑暗里看不清表情。良久,她翻了个身支使道:“我明早要吃奶油玉米浓汤和煎的五分熟的小银鱼鱼排。”

    华色点了点头,又想起来这么黑完全看不见,轻声说:“好。”

    第二天的早餐桌上果然出现了香甜的浓汤和新鲜的鱼排。在华色进门叫她起床之前,青歌已经在化妆镜前犹豫了半个小时想今天戴什么发饰。今天的课程里有一小节实践课,课表里的安排是与新生剑术师们进行法阵的布置与破解,这样的话势必会与塔斯克对上,绝对不能弄得自己蓬头垢面好像没了他就活不下去一样。月光石?太素。红宝石?太艳。蓝宝石?哪里感觉不对……这不是那个混蛋的眼睛的颜色吗,搞得像本侯还念旧情一样。

    于是华色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一匣子首饰被翻的乱七八糟,青歌顶着一头还没梳过的头发在生闷气。华色笑了笑:“如果可以的话,请让我来吧。”

    青歌烦躁地抓了抓头:“你会梳头吗?我今天不想只扎头发就了事。”

    “会的呀。”华色利落地从外间接了半银盆清水,拿起象牙梳开始梳那一头隐隐有赤金光芒流转的红发:“不知您是想挽个公主髻呢,还是编条辫子?或者我们花点时间拗个造型也可以。”

    青歌拨/弄着那些琳琅满目的珠宝:“怎么好看怎么来。”

    “要不要再给您拿几件好看的袍子?”

    “好。”

    塔斯克第一次见到青歌的时候是五岁,他的父亲、马尔斯一族之长牵着他的手把他引进青族的大门。古色古香的黑棋大门上鎏金兽头环怒目圆睁,空心的青铜柱子里放了大块大块的冰,三伏酷暑依旧寒气逼人。成大事者不拘私情,我把你送进青族门,以后你就得好好捧着这位小贵女了,敢出一点意外被送回来,我打断你的腿。

    父亲严厉的叮嘱尚在耳畔回荡,顷刻间便被客气地请出了大门,徒留掌心余温。小小的塔斯克并没有多么早熟,嘴巴一瘪刚想哭的时候又生生压了下去,正保持着这么一个让人看了就心烦的表情呢,五岁的青歌便敲开了正厅的门和他直直打了个照面。

    别哭了,看着就烦。红发女孩跳到矮几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可是要陪我玩很久的人,哭哭啼啼像什么话。起来,去给本侯拿冰镇的橘子汁。

    ——她的红发是那么明艳又那么生机勃勃,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猛地就撞进了塔斯克心里。

    当年不是很愉快的初见并未在两人心里留下多大的印象,真正让塔斯克发现自己喜欢上青歌是两族通知他们准备联姻的那个下午。时年十二岁的红发少女连蹦带跳地冲进院子,双鬟上簪着的绢纱桃花都摇摇欲坠。她怒气冲冲地叉着腰站在塔斯克面前,同年的少年已比她高了半个头,却在气势上被完完全全压制住。青歌措了半天词,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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