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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 皇上,我错了!-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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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只道他喜欢吃醋,却从未觉察原来爱亦可以改变他。如今的他,对我的爱已到了没有怀疑,没有间隙的地步,任何人,任何事,都已无法将我们分开,我眷恋于此,亦贪恋于此。

  尴尬间,我勉强地笑起。

  “长恭,这是我和宇文的孩子,她叫子涵。”接过了宇文邕怀中的子涵,我垂睫低望着她道:“子涵,和伯伯说谢谢,好不好?”

  子涵很爱美,虽然她不知道在这墓冢中葬的是谁,可许是高长恭俊美的气息从未离开过属于他的这片土地,她竟露出了如花的笑靥,薄薄的小嘴若月而弯:“谢谢,嘿……”

  ※※※

  待我们回到邺城的宫殿,宇文邕又下诏拆毁高纬的游宴行宫,瓦木诸物皆悉以赐民,山园田产各还原主,余下地则赏赐北周从官将士。

  “兰儿,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放过高纬。”

  “嗯。”

  我相信他,相信他对我的承诺。高纬,高恒才刚刚被押入邺城,以礼相待,亦是一种战略上的需求。毕竟刚刚交替了政权,无论是安抚大臣,亦或是平定百姓心中的恐慌都是必须的。

  二月的寒虽未退去,而周军在齐国的战场上却迎来了属于它的暖。宇文邕派出宇文宪与普六茹坚的大军将着逃亡在外,重新募兵的齐国广宁王高孝与任城王高湝生擒回了邺城,而且还俘斩了三万余人。

  齐国所辖地方行台、州、镇,除东雍州行台付伏、营州刺史高宝宁外,其余全部归于北周。宇文邕的这次伐齐总计得州五十、郡一百六十二、县三百八十,共有户三百三十三万二千五百。

  除此之外,后梁主萧岿闻知北周已平了齐国,便亲自到了邺城,表示臣服于大周朝。

  红霞浸染的邺城城墙之上,他揽着我的肩,望着城内忙碌的百姓依旧如故地穿梭在邺城——现在的相州,一抹笑隐隐地映在了他邪魅的唇边。

  “晚霞中,也同样能睥睨天下。”

  “宇文,我知道你一定行的。”

  “兰儿,下一个目标是突厥。”

  ***

  「注释」:公元577年2月,北周武帝一统北方,从军事上而言,北周武帝的这次北方统一,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隋唐盛世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上,之后的隋唐盛世虽曾出过杨坚与李世民,但终未将北方的少数名族一统而下。另外,武帝的这次统一,同样也坚定了以鲜卑族为代表的陇西贵族在军事上的绝对领导地位。当然,以黄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经济核心亦基本定下。  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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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三章 征讨突厥,皇后忧
突厥——一个让人生畏的民族,然而,宇文邕就是这么一个人,越难的地方他就越要去尝试。这好比他身上留着的鲜卑族血一样,带着狼性。三月,当初春重新光顾齐国的都城之时,它的主人已换成了我的夫君。他提早结束了在邺城的逗留,与我,子涵一起先行回了长安。其实,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处理完毕,但因着邺城曾经对我刻下的记忆,他便提早带我离开了那里。

  离开邺城前,我曾经寻过季平与心蝶的踪迹,然而却一无所获。不知他们是否去了无名谷,与那边的姑娘们继续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亦还是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去处。我祈求上天,让好人一生平安。

  回到长安,他自是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迎,本想低调的我,被他揽放到了身前,许是我这张脸,还算比较能让大众接受,百姓们的脸上并不一丝厌恶,反而每个人都很开心。

  “看他们多喜欢你?”

  他边朝着两侧的百姓递送着自己永也用不完的迷人“秋波”,边在我身后低声道。

  “哪有?他们是喜欢你。”

  “傻兰儿。” “爱屋及乌,我就是那个‘乌’了。”

  “什么乌?你是我的兰儿。”

  “呵……”

  幸福的人,总是带着笑,因为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流露。我便是如此,只要能和他一起,我都是幸福的。

  ※※※

  九个月后,正与子涵在御花园玩耍的我,被着一双手蓦地蒙上了眼。

  “猜我是谁?”

  猜是谁?他的手心,他的檀香,他的声音,勿说是我被蒙了双眼,就是捂住鼻子,贴住耳朵,我都能辨出。

  “父皇,抱……”

  微微的轻叹,被着我的一声扑哧打断,遮着我双眸的手亦放了下来。子涵最爱见的就是她那绝俊的父皇,一见他来,自是积极主动地要他“抱”。故而,她父皇拙劣把戏还未被我揭穿的时候,已提前被她终止。

  “子涵,你喊的可真是时候。”

  一手抱起伸手待宠的子涵,他轻轻吻了吻小家伙的额。

  “父皇。”

  “今日怎么下朝这般早?”

  “没什么事,便早些过来看你。”

  “看子涵。”他的话自是漏了怀中那个咧嘴而笑的小家伙。

  “对对,看子涵。”

  对着女儿的纠正,他只能采取承认,否则等待他的就不是那个笑。

  “呵……”

  “兰儿,明日一起去太白山好么?”

  太白山,那是一个我们已很久没有去的地方。

  “我听你的。”

  “子涵去。”

  “子涵不能去……”

  “要去。”

  “不能去。”

  两双浅褐的眼眸直直地望着对方,开始着女儿对父亲的权威挑战。圆嘟嘟的小脸上布着一层重重的不满。

  “子涵,妈妈也不去,好不好?”

  “子涵去。”

  她依旧执着地喊着自己要去。而宇文邕的脸亦满是不悦。我知道,太白山对我与他意味着什么。太久太久,我们没有单独在一起过,难得而出的闲暇,他自是想与我寻找那份曾经的回忆。

  “子涵,妈妈抱。”

  “不。”

  也许是被宠的太多,小家伙很倔强,有的时候,我觉着她的性格既像我,亦像他,又或是像我们两个。

  “臣,独孤翎参见皇上。”

  “干巴巴。”未等独孤翎起身,宇文邕怀中的小孩停止了瞪眼,转而喊起了独孤翎。我教了她很多次,叫独孤翎“干爸爸”,可她每次就喊“干巴巴”。

  “免礼了。她怎么样了?”

  “谢皇上,阿史那皇后只是心情结郁,身体并无大碍。”

  “呵……”他淡淡一叹。

  “翎,阿史那皇后她怎么啦?”

  从他的叹中,我已知晓他不会告诉我答案,自然,我只能将问题问向了独孤翎。

  “若兰,突厥佗钵可汗是阿史那皇后的亲叔,皇上准备征讨突厥,所以……”独孤翎微微斜眸,止了接下的话语。

  原来,阿史那云在为宇文邕征伐突厥的事而难受,毕竟自己的丈夫要去*自己的亲叔叔,与情理而言确是两难。只是,宇文邕又怎会轻易放弃这统一大业?

  “翎,自佗钵可汗继可汗位以来,处处视我大周为儿国,甚至公然挑战朕,接受所有齐国逃将,加官进爵。如今,我大周国势渐长,亦是与其对抗之时,朕是绝对不会放弃!”

  “父皇凶。”

  子涵又插嘴评论了起来。

  “臣自是知晓皇上的用心。阿史那皇后那里,您可不必忧心。”

  “忧心?……翎,有件事,朕很忧心。”

  “嗯?”

  “替朕照顾几天子涵,朕要和兰儿离宫几日。”

  “子涵。”独孤翎才低低一唤,粘人的小家伙便激动地在宇文邕的怀中闹腾了起来。

  “干巴巴抱。”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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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四章 同踏雪路,共回家
次日,子涵被独孤翎领了回去,虽这与北周的规矩不合,但是翎很喜欢子涵,而子涵也很喜欢翎,和他在一起,她经常忘了我与宇文邕的存在。

  小电灯泡被领走后,虽然我有些不舍,甚至还有些埋怨宇文邕,但是靠在他的怀里,我便又融入了那份温暖。

  “上马吧?”

  “怎么只有你的马?”

  “想和你近些。”轻啄了一下耳缘,他便抱我上了马,自己则贴在我的背后飞身而上。

  去往太白山的路并不陌生,他与我一同去过,而我也独自骑过。只是那么久之后再去,总觉着有些兴奋。村落依旧,路依旧,山林覆雪,松挂凌,银装而裹的太白山与着别季颇为不同。

  马蹄踩在无人走过的道上,留下深深印记,回首而去,就好比我与他走过的一段段路,曲曲折折,却又清晰印刻。

  “宇文,快到家了。”

  “是啊,一会儿就到了。”

  “我们下马吧。”

  “怎么了?”

  “没事,我想和你一起走过去。”

  “雪很深,你等我抱你下来。”

  我点颌应着,候着他的安排。忽而,我感觉着自己似乎已经很依赖他,而且还沉醉于这种依赖。

  脚落下的时候,只听见“嘎吱”一声,雪便顺着靴的边缘陷了下去。

  “小心点。”

  “拉紧我手。”

  “慢慢走。”

  他的声声嘱咐轻响在我的耳畔,而他的人,他的手却从未离开过我。有他在,我又怎会受到伤害?终于,我与他在一步一迈中到了家门前。蓦然回首,两排深深的足迹已跃然入目。

  “宇文,你看——”

  “兰儿,这好像我们曾经的经历,坎坎坷坷后,最终步到了终点。”

  “宇文……”

  “傻兰儿,我真后悔当初说喜欢你的泪。瞧瞧,现在锁也锁不住了。”话说着,丝巾已在我的眼角边轻轻地擦拭。

  “我们进屋吧,里面还要打扫呢。”

  “呵……”

  淡淡一笑后,他与我推开了我们久违的屋门,一片红色跳入眼睑,好多喜字已步在每一个角落。硕大的对烛亦放在了台上。

  “这……”

  “几日前,我来过。当时地上的雪不如现在那般厚,不过也只能慢慢骑……”

  原来,原来他早已计划着这一切。

  “我有一个傻兰儿,她不要册封,不要大婚,所以,我只能给她一个小小的名分,无名的婚礼。”

  “宇文,我……”

  虽然宇文邕从邺城回来后又问过我册封的事,但已经习惯于在他身旁的我却似乎对着任何的名分已然无意。

  “先脱鞋。里面湿了吧?”

  湿,他不说,我倒不觉得,而他一问,我却感到了雪已钻入靴中,湿了脚趾。他俯下身,为我脱了靴,取过一块布为我擦拭着脚上已化成水的雪。

  “对了,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

  走到墙角的暖炉边,他取过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里面放了几根蘸着些土黄的小木棍。

  “这是我从邺城皇宫带回来的。据说是宫女们取火用的。”

  取火,再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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