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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行,这镯子不是一般的物件,两万块少一分我都不卖的。”
刘维安虽然为人实诚,但对说好的价格却是十分的固执,生怕叶天听到妻子的话再讲价还价,刚才那番话的声音故意说的很大。
“你这人啊,进来拿去吧。”刘维安妻子的声音透着股子虚弱。
“小叶,你们等等,屋里药味更大,我拿了就出来……”
刘维安走进了里屋,笑着对妻子说道:“冬梅,今儿有三块玉也是小叶买的,哎,你们倒是一个姓啊。”
“冬梅?姓……姓叶?”
虽然隔着布帘,但刘维安的声音,却是真真切切的传到了叶天的耳朵里,一时间叶天整个人都愣住了。
“行了,快点拿给客人看吧。”那个虚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过这次听到叶天中,却是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响亮。
“怎……怎么可能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外表看似和平常无异的叶天,内心已经翻江倒海的折腾了起来,原因无它,因为叶天的最小的一个姑姑,名字就叫做叶冬梅。
叶天经常从父亲口中听到这个姑姑的名字,她比叶东平小了三岁,从小和叶东平感情极好。
即使是叶东平的大姐不认这个弟弟后,叶冬梅还悄悄给叶东平写过信,只是当时叶东平极为自责,没有给妹妹回信,一来二去也就断了联系。
抬头看到桌子前面的墙壁上,挂了一个老镜框,叶天也顾不得什么礼貌不礼貌了,连忙站起身来,走到相框底下看了起来。
“蓝蓝,这个是你吗?”叶天指着一张黑白照片,对刚刚把一杯水放在桌子上的蓝蓝问道。
“不是,那是妈妈,妈妈年轻时候的照片……”蓝蓝摇了摇头,把泡着茶叶的水放在了桌子上,说道:“哥哥,姐姐,请喝茶……”
“小姑,真的是小姑!”蓝蓝后面的话,完全被叶天忽略了过去。
看着照片上那女人年轻的相貌,叶天心里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断定,这确是小姑无疑了,以叶天相人的眼力,一眼就能分辨地出来。
再往旁边看去,一张巴掌大小,四边还带着锯齿的黑白照片映入眼帘。
这张照片的中间,是两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女坐在椅子上,而在他们的两侧和后面,由高至矮的站着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叶天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个八九岁大的男孩,正是他的父亲。
“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没想到小姑他们过的这么苦?”
看看这几乎空无一物的屋子,想着刚才“小姑夫”那节省的样子,叶天没来由的心头一酸,他和父亲都没想到,原来自己的亲人生活的如此艰难。
一旁正给叶天介绍相片的蓝蓝突然看到叶天的眼睛红了,连忙问道:“叶大哥,您怎么了啊?是迷了眼睛了吗?这两天风可大了,我昨天上学也被迷了眼睛……”
“嗯,是迷住了眼睛,没事,一会就好……”
看着面前这机灵而又懂事的“妹妹”,叶天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从小他就没有兄弟姐妹,看着很多同学去帮妹妹打架,叶天那会都是羡慕的很。
“小叶,怎么了?是被这中药味给熏着了吧?蓝蓝,药熬好了给妈妈拿进去。”
刘维安从屋里出来后,也看到了叶天微红的双眼,不过并没有往心里去,话说这屋子的味道不是一般的难闻,很多人进来都不习惯的。
只有于清雅奇怪的对叶天看了一眼,这中药味虽然难闻,但是连她都能忍受,又怎么会熏到叶天呢?这聪慧的姑娘已经察觉到了叶天的反常。
“小叶,来,你看,就是这只镯子……”
等到蓝蓝进屋后,刘维安在桌子上铺了一块绒布,将一只通体呈血红状的手镯放了上去。
“血玉手镯?”
叶天打眼看去,不由吃了一惊,这惊讶的程度,丝毫都不亚于刚才得知自己来到了小姑家里,他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这种传说中的玉石。
血玉是出产与西藏高原的一种红色玉石,藏人称之为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为色彩殷红而得名。
这种玉石极为的稀少,传世几乎不得见,据说在唐朝的时候,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曾经送出去过一块血玉。
现在的血玉多是人工的,有的是把玉放到狗嘴里,把狗噎死再埋到地下,几十年以后再挖出来,就能得到血玉。
还有一种是把玉放到羊的皮肤下,若干年让血慢慢渗到玉里也能得到血玉,再有就是在墓葬里经过铁铜等矿物质侵蚀沁色,使之结构发生变化而产生血玉。
不过这上面几种和天然血玉比起来,那又要差很多了,叶东平手里就有一块出土的血玉龙纹佩,是以叶天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而叶天之所以认定这只手镯是天然血玉打磨而成的,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从这只镯子里,感受到了一股极其浓郁的元气波动。
镯子里不仅有阴煞之气,也有生吉之气,两者之间泾渭分明,并未融合在一起,这种情况绝对不是后天形成的物件所能拥有的。
“小叶,没想到你也认识这镯子……”
见到叶天一口喊出手镯的名字,刘维安脸上先是露出一阵喜色,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我请人看过,他们说这只镯子可能是被血气沁色的,是死人戴过的,不吉利,所以……所以价格压得很低,我一直没愿意卖的。”
“谁说死人戴过的就不吉利?”
叶天脱口而出,“他们懂什么啊,这是天然形成的血玉手镯,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出现过一次,被人用十根金条给买走了,姑……刘叔,这东西最少值十五万啊。”
“十……十五万?”
刘维安的声音有些颤抖,“小叶,你……不是开玩笑吧?”
要知道,在九五年这会,玉器的价值并不是很高,一块极品羊脂玉的雕件,也不过就是几千上万块钱而已,十五万块钱一只的镯子,刘维安根本就没有听闻过。
第114章 古怪的买家
“刘……刘叔,我没骗您,这镯子真的是个宝贝……”
叶天此时脸上的表情,是他有生以来最真挚的一次,完全不用装的,以叶天对古玩市场的了解,在艺术品投资日渐红火的今天,这只手镯的价值会以几何倍数往上递增的。
“可……可是,小叶,你……你不是要买这镯子吗?”
看见叶天脸上的表情后,刘维安心里信了七八分,不过同时也迷糊了起来。
这做生意谈买卖,尤其是古玩买卖,一方都会尽力贬低另一方手里的物件,吹毛求疵的就是想多压下去点价格。
刘维安做了快两年的古玩生意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叶天这样使劲夸东西好的买主,心里不由产生了几分古怪的感觉。
“我倒是想压低价格,不过老爸知道了会打断我的腿……”
听到“小姑夫”的问话后,叶天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却是不好解释,如果换成寻常人家,叶天绝对会不露声色的用两万块钱将其买下来。
古玩买卖本来就是考究的眼力,否则就不会有捡漏一说了,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选择叶天上面的做法的,但叶天来之前也没想到,这户人家居然和他有如此渊源啊。
“刘叔,这东西我是想要,不过……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可不能干昧良心的事情,所以镯子的事情必须和您说清楚的。”
“小叶,谢谢,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你……你真是个好人啊。”
叶天这话说的是正气凛然,听到刘维安差点就热泪盈眶了,“古玩生意做了两年,净见到一些坑蒙拐骗的事情了,没想到让自己遇到一个善心人。”
刘维安没有注意到,就在叶天说那番话的时候,坐在一边的于清雅嘴角直抽抽,极力在忍着不让自己脸上露出笑容。
要说叶天心地善良不是奸诈之辈,于清雅是承认的,但肯定和好人是沾不上什么边的。
虽然叶天不至于出去坑蒙拐骗偷,不过前几个月轻飘飘的几句话,就从卫红军那忽悠来两万块钱,这种事情好人是绝对干不出来的。
“刘叔,我又不是古玩贩子,占了你的便宜会良心不安的。”
叶天接下来的话让于清雅实在是忍不住了,垂下头没让旁人看见她脸上的古怪表情,虽然不知道叶天用意何在,但是以她对叶天的了解,能让他良心不安的事还真不多。
“小叶,你真是个好人啊。”
刘维安忍不住又夸奖了叶天一句,刚认识叶天还没三小时的他,当然不知道面前这一脸真诚的大男孩,从事的是最出名的大忽悠职业。
不过即使知道了,只要叶天愿意出十五万买这镯子,刘维安也不会在乎的。
要知道,妻子患的是尿毒症,每个星期都要去做两次透析,一次就要花费五六百块钱,加上平时的中药以及营养费用,哪个月最少都要开销四千块钱左右。
对于刘维安这么一个下岗工人而言,这笔数字真的不小,如果不是自己起早摸黑倒腾些古玩去卖,加上老婆家里两个姐妹的帮衬,恐怕早就支撑不下去了。
至于治疗尿毒症最有效的办法:换肾,刘维安和妻子也都考虑过,并且去医院做了登记,但是那近二十万块钱的手术费用,却是这个家庭所负担不起的。
在去年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与叶冬梅肾源匹配也愿意捐献的人,只不过刘维安却是拿不出高昂的手术以及相关费用,只能将这事情拖了下来。
眼下叶天说这手镯能值十五万,顿时让刘维安看到了希望,有了这十五万块钱,自己再去找亲戚朋友借一些,不是就能给妻子换个完好的肾了吗?
“小……小叶,那……那这镯子,你……你还要吗?”
事关到妻子看病的钱,刘维安说话都有些颤抖了,叶天是唯一认定这是天然血玉的人,如果他不要的话,自己恐怕又是白高兴一场,因为东西再好,卖不出去也白搭啊。
刘维安说话的时候,叶天正用手指轻轻在这只血玉手镯上摩挲着,眼神突然变了一下,答非所问地说道:“刘叔,这镯子我要不要,您都不能留家里了,对叶婶的病不好……”
“为……为什么啊?”刘维安愣了一下,这镯子和妻子的病有什么关系?
叶天想了一下,说道:“刘叔,这镯子是出土的物件,由于在墓葬里放置的位置不对,沾有一些阴煞之气,对于正常人来说问题不大,但是对于病人而言,就会影响到她的身体健康了。”
这只血玉镯子内的阴煞之气和生吉之气并存,说明出土它的墓葬,是一处风水佳穴,只是手镯摆放的方位不对,在蕴养的同时,也沾染了些许阴煞之气。
其实想化解手镯内的阴煞之气也很容易,办法也很多,除了叶天用阵法将阴煞之气驱除出去之外,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
那就是找个处女将这镯子戴上三五个月,就能将这些阴煞之气吸收掉,并且还不会影响佩戴之人的健康,但是对结了婚的妇女而言,这镯子就是会给其带来灾祸了。
“小叶,你……你说的这些我不懂,你的意思是说,你叶婶戴这东西,会对身体不好吗?”
听到叶天的话后,刘维安似懂非懂,不过心里却是存了一丝警惕,叶天刚才还夸这镯子好,现在又说它对病人身体不好,莫非是想先扬后抑的压低价格吗?
想到这里,刘维安也是在心里打定了主意,如果叶天真用这个原因压低价格的话,自己是不能让步的,因为让妻子康复的希望,就全在这只小小的手镯上了。
叶天没留意刘维安脸上神色的变化,点了点头说道:“这镯子给蓝蓝戴都没事,但叶婶是肯定不能戴这东西了。”
叶天这也是进入了个误区,他觉得东西既然是小姑喜欢的,那自己买走就不合适了,所以就将手镯的弊端给说了出来。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