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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干吧,搏他个封妻荫子,一世功名!
金首志没做过士兵,他的军旅生涯从连长起步。出神入化的枪法、精湛的骑术和不同寻常的履历,加之文墨不俗,使他出类拔萃,有种掩饰不住的鹤立鸡群之感。外表上看金首志忧郁得很,但是他手一摸到枪柄,心就会跳荡出晕乎乎的感觉。沉甸甸的手枪和黄澄澄的子弹给了他莫大的快慰,以前在夹皮沟在凤岭县动枪,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兴奋,他自悟自己天生就是玩枪的角色。到了第一次直奉战争的时候,入伍不足两年的金首志,已经是七团一营的营长。他随主力坚守西线,阻击奉军张景惠部于涿州城北,赵团长阵亡,金首志接替指挥,殊死力拼,令敌不能前行一步,最终为主力合围赢得了时间,奉军边防第二师被迫投降。金首志最为风光之举是用鸟枪制服了敌军坦克。奉军的装甲车乃新式武器,素来气势汹汹、所向披靡,金代团长偶然间发现鸟枪糜弹能射进坦克的暸望孔,遂纠集鸟枪土炮阻击坦克,重创敌军铁甲车队。他因此一战成名,深得直系上层的赏识,此后多次参加与皖、奉系等军阀的战斗,战功显著,一路扶摇做到骑兵独立旅旅长。
顺风顺水中,金首志的心里感觉极好,未免有些自我膨胀。巧合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老虎窝,父亲坟墓旁的松树亭亭如盖,远看像一擎巨伞。懂风水的人见了,都啧啧称奇,说没准要出大人物的。赵前听了深觉可笑,便回家说给金氏听。赵金氏睁大了眼睛,说:“莫非首志出息成啥样了?”
“拉倒吧。”赵前显得不屑一顾,说:“谁知是死是活呢。”
赵金氏生气:“你嘴忒黑。”
“唉,那年一封信之后,又不知疯到哪去了。”
赵金氏断言:“首志有回家的那一天。”
赵前夫妇说这番话的时候,金首志正在火车上打盹呢。咣当——咣当的声音有节奏地回荡,他的思绪便不停地摇晃。迷迷糊糊中,金旅长忘记了自己是在火车上,竟然想到了小时候的摇篮,在梦里面波纹式的荡漾。金旅长一身便装,周围都是随身警卫。随从们一刻也不敢打盹,警惕地注视着头等车厢里的情况。金首志接直隶省长王承斌电令,赴天津出席军事会议。直奉两派积怨日久,矛盾日趋白热化,双方均积极备战,看样子大战在所难免。骑兵独立旅归直隶省节制,现驻扎在邯郸一带,主要承担对皖系势力的警戒任务。接到上峰急电之后,金首志和随员换了便衣,搭乘列车北上。一连串的哈欠之后,金首志睁开眼,问:“到哪儿了?”
“快到保定了。”
金首志坐起来。风扑进来掀动窗帘呼呼作响,忽高忽低的树冠在窗外匆匆闪过。民国十三年的春景看起来相当不错,没有迹象表明,这年头会是天灾人祸。绿油油的麦田无边无际,有一种沉静而又含羞的女子的气韵。在麦田和树木之间,不时可见房脊和院墙组成的村落,或大或小,或远或近。泡桐树笼罩了村庄,编织成一片又一片淡紫粉红,成团成簇地汇聚成妩媚的云霞。金首志无语地望着窗外,随从们都不去打扰,他们了解长官,想法越多时越不想说话。部下并不了解金首志,不知道他的过去,就像无法猜测未来一样。金旅长的上衣口袋里珍藏着一祯照片,那是以向日葵为背景的照片。照片紧紧贴着他的心跳,带着遥远的体温,叫他伤感寡言。人们习惯于金旅长的缄默了。金首志突然掉过脸来,对左右说:“想起句古诗了,你们猜猜是哪个?”
副官的名字叫吴金贵,旅长喜欢拿他的名字取笑,说:你咋不叫吴三桂呢?吴金贵故意叹气,苦着脸说没他妈的碰见陈圆圆啊,兄弟们往往会笑成一团,说陈圆圆大美人呢,也不怕迷死了你!吴副官见旅长发问,认真想了想,连连摇头,说古诗多的去了,谁知道在你肚子里爬的是哪一句?金首志说:“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吴金贵应道:“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接着又笑,说:“陶潜是个闲人,没有济世的气概。旅长你总不至于去种菊花吧?”
金首志摇头,说:“人生难测,隐居躬耕、终老南山实乃幸事。”
吴金贵想了想,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金首志说:“你说。”
“旅长,其实你该做文化人的。”
金首志诧异,说:“咦?这我可没想过。”说完扭头,将目光再次投向了窗外。脚下的车轮声似乎越来越轻柔了,恍惚要溶入这绿毯似的田野之中。对于金首志而言,这不是一次轻松的旅行。过了保定不远,车厢里一阵骚动,打破了他的沉思。副官悄悄报告,说:“旅长,前面车厢里有俩东洋人。”
第十四章(2)
“东洋人?”
“撒野呗。”
“撒哪门子野?!”
“他们打人。”
金首志“唔”了一声,起身便向前节车厢走去。他不解:如今连华北地界,日本人也敢胡作非为了。卫兵分开过道上的人群,只见两个日本醉汉,揪着一个小伙子痛打。挨打的年轻人学生模样,抱着头蜷曲在座位上,衣襟上沾满了血迹。金首志大怒:“住手!”
日本人吃了一惊,歇住了拳头,但口中还叽里呜噜地吼叫。
“咋回事儿?”
旅客七嘴八舌说:“忒霸道了,又不是故意的……不就是弄湿了衣服么,也不至于……”
日本人见金首志身后的人多,觉得不妙,便悻悻回到座位上去了。金首志的怒气难消,拉起年轻人,说:“兄弟,你去揍他俩。”
“这……”年轻人显然是个学生,擦擦嘴角的血,连连摇头。
“窝囊废!”金首志骂道,回身吩咐:“教训教训他们。”
“是!”手下人如狼似虎地拖起小鬼子,弄翻在地,拳打脚踢。车厢里先是一派愕然,随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是不约而同的掌声,也是同仇敌忾的掌声,更是扬眉吐气的掌声。“哎呦”一声,有一个卫士跳起来了,拼命地甩手,他的手指头被咬得鲜血淋漓。金首志气炸了肺,下令:“往死里打!”
旅客齐声高呼:“扔出去!扔出去!”
金首志说:“对,给我扔出去!”
小鬼子被打昏了,被众人七手八脚抬起,就像拉扯软塌塌的棉花包。吴副官拉住金首志的袖子,悄声道:“旅长,别……”
金首志怒气难平,说:“扔出去!”
日本人被推出了窗外,两团黑影转瞬消失了,铿锵铿锵的车轮声越发地有力了。刚才挨打的年轻人,撩起长袍欲谢,金首志拦住说:“都是中国人,不言谢。”说罢,对四周拱手道:“多有叨扰,各位都下车吧。”
列车停在一个小站,转眼之间,一节车厢变成了空车。
天气说凉就凉,来得没有一点铺垫。十月的山海关,阳光不再炙热,往日喧嚣的蝉也销声匿迹了。万木皆生萧瑟之意,民宅墙外的爬山虎已透出片片殷红,像红墨水浸染濡湿似的。二十三师和骑兵独立旅,驻扎在山海关一带半年多了,互呈犄角之势,警戒奉军南下。这半年当中,金首志带着副官和参谋各处走动,一则实地踏查,二则游山玩水,山海形胜了然于胸。人生真是不可捉摸,在偏僻的小山村潮水峪,他遇见了第三任妻子。那天,一行人在山里面走,细碎的马蹄声敲打着鸡肠似的山道,像老和尚敲打的木鱼,无精打采的。走得又累又渴,便去一大户人家讨水喝,碰见了胡秋月。当时金首志的眼睛一亮,这女子宛如浓荫深处的一株月季,脸上放出异彩。一瞬间,金首志的内心滋生起一种熟悉又崭新的东西。他的心思被副官吴金贵看穿了,奇怪旅长怎么会看上山野女子呢?这几年提亲说媒的人不断,一提起女人,金首志的脸色就会阴郁下来。别的官长早就三妻四妾了,而金旅长还孑然一身,反常得厉害。闲暇的时候,部下便有意陪旅长逛逛街,轻松轻松,他们很快发现旅长对男女的事情想法很淡,私下里怀疑:旅长是不是有病?而今天怎么了?他一屁股坐定不想走了,眼睛直勾勾的。盛夏时分,每一杈树枝都蓬勃着盎然的绿意,浓荫里满是生的鼎盛,丝毫没有死的玩味。榴花如火如荼,蝉鸣阵阵高歌,原本平静的潮水峪失去了宁静。一个叫做胡秋月的女孩触动了金首志的神经,模样清纯,举止优雅,金首志诧异极了,心想:这妮子咋这么像苗兰呢?
堂堂旅长在胡家磨蹭到了天黑。主人心里紧张,殷勤地添茶倒水,陪客人说话。为了抬高身价,主人自我标榜说胡家五代以前是翰林,祖上做过乾隆朝的大学士呢。金首志听得心不在焉,越品越觉得胡家姑娘像苗兰,回眸一笑的时候,简直是苗兰重生,而且白皙的肌肤似乎更胜一筹。时间确实如河流,改变人于无声无息之间,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没法改变的。回望自己走过的路,金首志发觉全然改变了自己,从一个叛经离道的少年成熟为一个落寞的男人。想着与苗兰的往事,他有些不能自持了,强忍住了泪水不让流出来,为此不得不频频将头扭向一边。金首志有自己的想法,别管是幸福怎么来的,就算是偷来的抢来的也要占有它。喜欢就是喜欢,对自己不能强加什么,更不能回避什么,既不阻挡也不遮掩。女人往往是一处转折,他希望通过叫做秋月的女子来改写人生。
胡秋月的父亲是个小财主,见金首志一表人材,又听说不是去做小的,便慨然应允。秋月的娘反对,说你别看他高头大马的,人俊是俊,可不是过日子的主儿。女人的想法顶个屁用,男人说话才是唾沫钉钉,秋月娘只有暗自垂泪。既然是明媒正娶,就得有聘礼嫁妆,定下了黄道吉日,四天之后,就把胡秋月嫁了。天底下的婚姻大事原本简单,可人们老习惯于弄得过于复杂,而忘记了其实主题只有一个。在惴惴不安的战争气氛中,在远处不时响着枪炮声的夜晚,金首志开始了他第三个蜜月。十八岁的新娘子,惟有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日子一下明亮起来,多彩得简直要屏住了呼吸,她晕倒在漩涡里。秋月目光躲躲闪闪,像两只欲飞又来的蜻蜓,满脸羞涩的桃红。在俯视里,嘴唇的红艳如欲放的玫瑰,他嗅到了迷离的气息,低下头去,在触碰的瞬间,秋月发出了愉悦的呻吟,由顺从变得主动,他感觉香绵的舌尖在历数牙齿。这样的夜晚,他忽地感觉自己是贼。正值壮年的金首志给了秋月亢奋,叫她欲死欲仙,这是突如其来的觉醒,不需要灵魂的觉醒,直接从肉体深处便得到了缠绵的回声。金首志发现,用肌肤胜雪来形容秋月毫不为过,皮肤的质感好得难以想象,如瓷器一样细腻,似丝绸一般光润。金首志轻车驾熟,妻子兴奋扭曲的面孔不断鼓舞他。秋月沉没在前所未有的享受之中,她仿佛一株小草,对头顶上浓荫不由自主地景仰,不由自主地屏气宁声,闭上眼睛,满足感充溢了每一条神经每一个毛孔。金首志给了小女人一片云,却被她看成了整个天空。沉醉中,她对近在咫尺的战乱浑然不觉,幸福感将婚姻以外的一切都冲淡了。而女人天生就是敏感的,这一日,胡秋月问夫君:“那个苗兰是谁?”
第十四章(3)
金首志大骇,问:“你,你怎么知道?”
“梦见的。”胡秋月故意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