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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了,身上是无尽的疲软。有很深的空洞感席来,它让我,如置身黑暗般孤寂。我像个无助的小孩抱住自己,枕边却传来沈秀香甜、安稳的呼吸。我睨了她一眼,这个清澈见底、善良单纯的女孩子,并没有半点不好。她绷紧的皮肤、凹~凸~有致的身材,甚至在这样半~LUO着甜睡时,还颇有几分诱~人之姿。
但我说不清为什么,我仿佛丢掉了最初与她水乳交融的激情与安乐,明明两个人确实纠缠着,但最后,总是以空虚收场。就像饿过头的人,面对食物的胡吃海塞,之后便是无尽的撑着的感觉,再也不想看食物一眼的心情!
我披上衣服下了床,微敞着胸前的白色衬衣,踱到了窗前。沈秀的工资不高,她只租得起这W市的乡下房子。饶是房东家造了前后两幢,这后面晒不见太阳的一幢,二楼还隔了5、6个房间。我不知道刚才我跟沈秀的动静会不会影响到隔壁,我只在这时候才发现,这墙不够厚。
那也不管了,都已经做了。我此时只是庆幸,面前的这扇窗是朝向屋后的。而离市区较偏远的农村,每一家人的屋后,几乎都是成片成片的农田。五月绿色的植物,稍稍宽慰了我现下乏味的心情,但很快,我的这点安慰就被剥夺了!
有敲门的声音,在那儿喊着“秀儿”。是一个男人,听上去年纪不大的样子。
床上的沈秀被吵醒了,她翻了个身,显然还没从“大战”中恢复体力,很不情愿、很痛苦的对着敲不停的门,应了一声,然后皱着眉坐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道:“等等啊!”
我看了她一眼,待她穿好衣服,抢先一步,开了门。
一愣的表情,带着解读的目光,来人在我脸上游移。他问:“秀儿呢?”
我把门彻底打开,故意让他看到沈秀慌里慌张背过身提裤子的模样。待沈秀转过脸来,他还会看到,沈秀睡的潮红的面庞,以及与我交~合时还未完全褪下的娇羞。
有一抹无意的微笑在嘴角边扬起,我指了指这屋里的唯一一把椅子,俨如男主人的姿态,冲来人说了一个字:“坐。”
然后大大方方走到床上坐下,一个手,撑在那尚有余温的地方。薄被很随意的被踢在角落,如沈秀没来得及梳理的头发,这屋里凌乱的一切,仿佛,都散发着某种暧昧的味道。我想即使是傻子,在面对我半开半敞的衣领,以及我似笑非笑、富有深意的眼神中,也能看出一点端倪。
他确实很窘迫,一如转过身来的沈秀的局促,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如浮光掠影般一触而过,紧接着,沈秀低下比方才更红的面庞,问:“大成,你、你怎么来了?”
很不自然的勾了一下耳边的头发,没有将它固定住,反而,掉了一撮下来。
十九、行云与惊雷
或许是以为有了遮挡物,我看到沈秀,躲在那撮头发后头,偷偷的瞄我。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仿佛是怕我看穿什么的表情。而对面的大成,亦是不自然的舌头打结。
他说:“啊,我……我抓了点龙虾,那什么……你两、你两慢慢吃。”
将手里提着的东西往桌上一放,仿佛还想说什么,张了张嘴,终究是点了个头,离开了。
沈秀顿了顿,而后丢下我追了出去,我听到她在走廊那边大声的说话。仿佛在澄清点什么似的,她硬是要塞钱给大成,她说:“就算龙虾不要钱,那油盐酱醋也要钱啊,你拿着吧、拿着!”
大成就推:“哎呀,又没几个钱!你说你跟我那么客气干啥!好了好了,别把你朋友一人晾着了,赶紧回去吧,回去!”
然后是他咚咚咚下楼梯的脚步声,沈秀也许是一路目送他远去,还热情的喊了一嗓子:“慢走啊!”
喜笑颜开的走回来,一边道:“上次随口那么一说,他就记住了。大成是咱们饭店的配菜师傅,人很好的,对谁都客气。去年我们那儿玲姐的儿子腿骨折住医院,大成每天都熬骨头汤去看人家,他心眼可好呢。”
说完,打开大成带来的小龙虾,深深的闻了一口,大赞:“好香啊!”又抬头冲我道,“老公过来,一块儿吃。”
我听着她解释般的话语,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品尝,只淡淡将身子往床背上一仰,幽幽的说了一句:“是啊,他人真好。”
然后闭上眼睛假寐。沈秀走了过来,她在我身边坐下,轻轻的问:“老公,你生气啦?”
我不吭声,继续闭着眼。
她道:“我跟大成没什么,真的!不幸你问我叔,我的事,他最清楚!”
我翻了个身朝里,我说:“行了,我相信你有这点判断能力。”
沈秀便不说话了。
其实以我的敏锐,他二人如此拙劣的掩饰,我能看不出那其中的意味吗?但我根本不屑把那个大成放到心上,因为我骄傲的觉得,我跟他就不是一条水平线上的人!一个配菜师傅,一个整天在厨房里围着灶台转的男人,跟我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比?开玩笑!
可他对沈秀的感情,是真实的。就如我们常听到的那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无缘无故的付出的,男人愿意跟一个女人走近,一定是因为这个女人身上有某个吸引他的地方。而之所以造成恋人未满,我认为,那是因为没有外力推动内力产生质的变化!原则上,我更愿意将男女的友情,比作两颗寂寞的心。
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寂寞的。就像动物世界里,许多动物需要群居,人也是动物,所以我没必要去吃常理的醋。而且,我看到的现实是:沈秀或许知道大成对自己的心,但她爱的,还是我。我不相信一个精神或肉体出轨的女人,还能跟不爱的男人翻云覆雨、享受沉溺。我之前问沈秀爱不爱的话,我不认为,她答的虚情假意!
所以我肯定她的判断力,不是表扬她,而是自信,仅此而已。
我在没有被梦打扰的情况下,又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已近傍晚。沈秀做好了饭菜等我,没有我陪的她,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看书。
有风自窗外飘进,拂过她年轻的面庞,带起她柔软轻盈的发丝。有一个瞬间,我竟被眼前这一幕搅得有些晃神。但当我走近她,看到她手里那本书的封面后,我又一下子,被拉回了现实。
我皱了皱眉,我问她:“你不是说你最近看《红楼梦》呢吗?怎么改看这种没营养的小说了?”
她抬起脸,看着我,笑呵呵的道:“《红楼梦》太难读了!那人一个接一个的,我都不知道谁是谁!还是这种小说好看,老公,我正看的这篇,说的是一个女的,生不出孩子,被男家人嫌弃,然后……”
“哎,好了好了!我对这种婆婆妈妈的剧情不感兴趣。”转身去盛饭,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她:“之前跟你说异地恋不可靠的,是那个大成吧?”
走到沈秀身边坐下,却见她仿佛凌然一惊,她说:“老公,你怎么知道?”
我冷冷一笑:“他看着就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呗。”
沈秀抿了抿嘴,刚夹起小龙虾的手停在半空,看了我一眼后,放下,微笑着改去夹了块红烧肉,放到我碗里,道:“知道你要来,我前些天特地去买的。放在房东阿姨家的冰箱里好几天了,你尝尝。”
我嗯了一声,面无表情的吃了。
我买了3号的车票回S市,尽管这两天跟着沈秀到处逛,心情,却还是没能好起来。尤其一回到学校,走到我们宿舍楼底下,脑海里就情不自禁的想起那天柳絮的话。
她并没有来还项链,或许是想通了觉得自己确实挺过分,又或许是最近太忙没顾上,再或者,根本忘记了……总之,她没来。
日子便也一天一天的在平淡中度过。一直到大一这学期快结束的前夕,一个惊雷,“砰的”炸了过来!有消息说,体育学院,那位篮球王子傅博涵,跟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好上了,而那个女生,正是柳絮!
所以柳絮一时成了风云人物,哪儿哪儿都在谈论她。而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正跟宿舍其他三人围在一起做动物生理实验呢。课间小憩班里有女生谈论,正好被我听到,我惊的回头看着她们,接下来,再没有心思好好上课!
周越泽坐我旁边,他睨了我一眼,拍了拍我的肩膀,他说:“沈毅,没事,哥帮你去探探底细,说不定两人只是刚刚开始,根基不牢想撬开简单得很。”
我听他这么说,转脸望着他,我说:“老周,你要真能把她撬到我身边,你今后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他笑了,抬了抬眉毛:“你放心。”
于是周越泽正式“介入”了我的感情生活,尽管他的这种“介入”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插足,我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他在我跟柳絮中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除了改变我的一些想法,也真的将柳絮送到了我身边,促进我们正式开始。
这一段我没有很细致的跟李佳律师说,我只告诉她在周越泽“帮忙”的这个过程中,我的一些感受。李佳律师第三次与我见面的那天,下了大雨。她湿漉漉的站在我面前,拿纸巾擦脸上的水。
她说:“对不起,来晚了。途中遇到一场车祸,顺手就送人去了医院。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挡也挡不住。”
我低着头,照道理,她不需要跟我汇报这些的。律师跟犯人之间,有什么好拉家常的呢?只要谈案子就行了,不是吗?但对于她的这番话,我却听出了弦外之音,我觉得她应当是故意说的,她是想让我珍惜生命。
应该是这个意思。因为我在跟她沟通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想胜诉的意愿并不强烈。而这场官司一旦输了,被剥夺的,或许就是我这条命!
她是不愿意看到一个青年死去的吧?毕竟铁窗外的我,是一名名牌大学的在校生啊!
这个念想让我心内狠狠的一揪,放到面上,我却只是淡淡。我问她:“人伤得重吗?”
她点了点头:“很严重。”
“要死了吗?”
她皱了皱眉:“不知道。我送他到医院后,我就离开了。”
“情愿把他撞死了,否则没完没了。”我说。
二十、撬
李佳律师愣了愣,尽管她肃穆的面庞,表情一向很少,正因为这样,一点细微的变化,我也能轻易捕捉。我看到她一闪而过略扩张的双眸,转瞬恢复自如,一惯清冷。她坐下问我:“周越泽除了差遣你帮他做作业、写论文,还让你帮他做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顺着回忆往下走,我跟李佳律师说:“李律师,你知道周越泽是怎么帮我追到的柳絮吗?你一定猜不出。”淡淡的笑。
是的,没有人能想得到周越泽会这样帮我。连我自己都诧异,人真的,可以仗义成那样吗?
在那堂走心的动物生理实验课后,周越泽去了一趟体院。据说,傅博涵所在的篮球队里有个叫尹冠杰的,是周越泽的初中同学。二人在当晚吃了一顿饭,酒酣耳热后,尹冠杰对周越泽吐露了不少关于傅博涵的事!
他说:“傅博涵那小子,可臭屁了!仗着从前在俱乐部当过替补,刚组队的时候,拿谁都不放在眼里!其实你技术再好又有什么用?打篮球讲的本来就是团队合作,要没有我们这些人,他在球场上哪会那么风光啊?!关键他风评真的是不好!别人都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