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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直与白痴-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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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正穿着一身常服,宽大的长衣将身上的伤遮了个严严实实,他梳得整齐的头发干净搭在后面。脸上的伤已经消肿了,只留下黑色的结痂。他逆光而坐,窗户后面的阳光投了进来,勾勒出一个消瘦的身影,他坐得挺直,全身反射着阳光的余温,这种姿势,生生带出一种似乎天生而来的贵气。他无意识低低垂着头,不想让她看出他的神情,道:“一点不痛,都好了。”有她在,即使再痛的伤,也变得无足轻重。
  “做人要诚实,痛就痛嘛,有什么了不起的,痛又不是坏事。阿正啊我告诉你,”白真真又翘翘眉头,眉飞色舞地欢乐讲了起来,“我当大夫的明白,疼痛这东西,能激发人的潜能,让人变得更聪明更清醒,长期疼痛呢,甚至能延年益寿,添智生慧,这还只是表面现象,最重要的是还能积累福气,以后大富大贵。哎呀,你知道以前那个头悬梁锥刺股的那个谁谁吗?”白真真没正规读过书,也就是个能把字认全能写的水平,这些历史在山上的时候也就是听师兄师姐说说而已,自然记不起名字等细节,“我听说他痛了十年,就当了六国宰相,可谓是风光无限啊;阿正你痛了二十年,你说你以后能有多威风?”
  阿正以前在痛苦中挣扎难熬,都是哀怨自怜,从来没想过这种事。这种开导,给阿正点起一丝亮色,他对未来燃起一丝希望和豪情壮志;然而他又想起什么,这亮色又瞬间熄灭,暗淡道:“你说的那个人是苏秦,他最终结局凄惨,是被五马分尸死的。”
  白真真忽然感觉到诡异,阿正一个奴隶竟然知道她都不知道的文化历史?或许是听谁说的吧,她没有往深处想,只是觉得有些没面子,但是她天性不爱认输,硬着头皮也要把事情编下去:“他最后倒霉是自己命不好,谁叫他姓苏呢?那就是输家的意思,苏秦苏秦,自然就输给秦国了。人家嬴政姓赢最后就赢了。你看啊,这嬴政名字有一个正字,你名字也是一个正字,阿正你肯定是笑到最后的那一个没问题啦!”白真真觉得自己扯来扯去还是有点牵强,干脆问,“阿正啊,你究竟叫什么名字来着?”
  “阿正自然叫阿正。”阿正觉得她问得有些奇怪,隐约觉得她知道一些事情,莫非她背后的那个郑大人正是派她来找自己做什么事情的?
  白真真扑朔这眼睛问道:“不对啦,我知道你三岁前可是王子,总有个正常的名字吧?”
  阿正觉得有些晦涩,这个名字被埋葬了十七年,如果她今天不问,也许这个他所珍惜的名字会被永远埋葬。他的秘密,对她不想作隐瞒,他信任她,比信任自己还甚,他缓缓地,郑重地,像是交托重要信物般,一字一顿到:“赵世正,世界的世,正义的正。”
  “这个名字太好了!”白真真一拍大腿,“那就是预兆着你会带给这个世界一股昂然正气!”
  这句话,像是一点烛火,点燃了茫茫草原,这正是阿正最大的心愿,阿正原本浑浊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清澈透亮。那是他从小到大的愿望,他希望人人能互相尊重以待,他希望有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有人挺身而出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他希望人间充满正气。她竟然如此懂他,竟能知道这个卑微奴隶心中远大的梦想,想到这儿,阿正的眼眶有点湿了,眼前的白真真变得模糊,带着欣喜,用嘶哑感怀的声音,豪情万丈说道:“阿正好希望,能让天下人的心中都装一个正字。”
  “那我就是第一个把阿正的正字装在心里的人,”说完,白真真拍手哈哈一笑,笑得花枝乱颤,她看着阿正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崇拜大哥哥的小妹妹,天真无邪而带着敬仰。
  阿正啊阿正,经历多年寒霜怒雪,你依然心存理想和豪气,就像是我那天看到的傲雪红梅一般旖旎多姿,又充满勃勃生机。你是我白真真见过最坚强的病人,也是恢复力最快的一个,甚至不需要多少辅助,你一个人的力量也能突破万难。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这一步,只有你,阿正,那个天生带着正义使命的人,可以徜徉翱翔在于天地间,可以让死物复苏。我白真真想嫁给你,想靠着你的坚韧,想和你一起实现你的理想,一点不勉强,一点不委屈。
  白真真定了定心,豪放问道:“阿正,我嫁给你好不好?”
  

☆、真真逼婚嫁阿正

  
  白真真定了定心,豪放问道:“阿正,我嫁给你好不好?”
  阿正一听,全身绷紧,吓得马上跪在地上,深深磕了一头:“下奴卑贱无比,不敢侮辱了主人。”
  “你怎么又变成这个样子了?不是说好不下跪不叫主人吗?而且明明是你先向我表白的,你这算什么意思?”白真真急得跺脚,眉毛一横,使出一副娇蛮样子。
  “下奴当时说这话是因为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当时头昏脑乱,所以说了胡话,请主人恕罪。事后想来,下奴没有任何一点配得上主人,不敢亵渎侮辱主人清白,只愿终生为奴,侍奉左右。”阿正字字铿锵,毫不让步。
  “那你说到底你哪一点配不上我?你说!”白真真插着腰,也不服气。
  “下奴身份低贱。”
  “一个王子血统的人跟我说身份低贱,那我一个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的孽种不更低贱,是你在讽刺我吧”
  阿正不知道她为何会知道这么深的秘密,他觉得心里很乱,对他来说,王子这个概念已经离他太远了。他早就不幻想王子这个头衔,这个位置本来和他就毫无关系。但是他不想为此辩别,毕竟是他心中的隐痛,“王子”这个称呼对他来说,在某种意义上是种侮辱,所以他跳过这个话题继续说。
  “下奴一无所有。”
  “你现在不是老太太的孙儿吗?有身份有地位,听说还是个秀才,那我算什么?一个跳大仙的,一出门就被人瞧不起,自卑的人是我才对。”白真真满脸不服气道。
  “下奴丑陋不堪。”
  “哈哈,你就不知道其中奥秘了吧,”白真真逗趣一笑,“我是修道人,你知道修道人通常是不能结婚的,但是有特例的。比如说诸葛亮和姜子牙,他们都是多么聪明的人,娶的都是天下最丑的老婆,那就是我们修炼人的楷模,是需要效仿追从的。找结婚对象呢,找丑的有助于修生养性,修炼内心的品性。而且夫妻间的感情要是浮于表面容貌,并不是真感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我想要的,就是真正的感情。”白真真一边说,一边故意强调“真”“正”二字。
  白真真蹲下靠近阿正,看见阿正低低垂着头,全身微微颤抖,双手扶着地,滚烫的泪水一滴滴落在手背上,再滚入地面被吸走。他哽咽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阿正想,他真的想娶白真真为妻,强烈的自卑感让他不敢说出一个字,他忍着期望和自己卑微而强烈的感情,他告诫自己,不能答应,不能答应。但这种忍耐似乎也达到了临界点,像是已经满了的瓶子但还在不断加水,汹涌澎湃的感情就快要溢了出来。
  白真真看他这个样子,嘴巴一撅,忿忿道:“哼,我知道了,肯定是阿正嫌弃我太漂亮了,所以不肯娶我,不行!我要去毁容去!”说着真的冲进了厨房,将一根柴伙点燃,阿正忙忙冲了进来,惊愕地看着她,强势道:“主人,请不要开玩笑!”
  白真真把燃着烈火的柴伙一挥,作出威胁的姿势:“我才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反正除了你我又不想嫁给其它人,长得漂亮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出去当巫医长得丑点还能少惹点麻烦,省得再遇到二王子那种色鬼,”说着真的把带火的那一头往自己脸上按去。
  “啪!”一声,那火把被打出一丈远,白真真想去捡,却被阿正一把搂住,抱在怀里,他把头靠在白真真的肩上,哽咽着道:“求求你,别再拿我容貌寻开心了。”
  白真真更加贴近阿正那纤瘦的身体,碰到消瘦窄长的骨骼,感受那久违的温暖,感受他在耳后呼吸出的热气,脸上露出胜利自豪的微笑:“你要是不服气,也可以拿我寻开心啊!”还没等阿正反应过来,白真真用很低很温柔的声音认真问道,明朗的眼珠咕噜噜转,闪着灵动的光芒:“阿正,我要嫁给你了,你开心吗?”
  “好……开……心……”阿正用极低极低的蚊子声音轻轻说道,带着哽咽,这句话,像是身体里一股灌顶之流,敞开了心扉,释放了多年的压力和痛苦。
  白真真心里绽开了花,故意逗弄阿正说:“你说什么,我听不到,再说一遍。”
  “我好开心啊!”阿正用着男子粗狂的声音大声再说了一遍,他将白真真搂得更紧。这音调,若寒雪下掩埋的熊熊火焰,一瞬间爆发而出,融化千里冰霜,万里雪稍。
  ……。
  来到四川一个月后,阿正和白真真在老太太的主持下结婚了,婚礼那天,来了十来个身着农作服的人,自称来自丰都罗酆山,是老郑的朋友,阿正猜想是郑直的旧友,他怕暴露自己奴隶身份,也不敢多问详情,只得应承。这群奇怪的朋友送了许多美食,在婚礼上大吃大喝了一顿,闹腾了一阵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然后都匆匆一溜烟都跑了个无影无踪。来的人里面,有个耄耋老头,他疯言疯语喝醉了,拿出一颗说是太上老君耗费千年才炼出的一颗药丹,非要逼阿正当场吃下去。阿正向来敬老,又觉得老人家纯粹好心,不愿忤逆,便将药丸吞了下去。没想到三个月后阿正脸上身上的陈年伤疤通通消失,皮肤变得光泽细嫩,如初生婴儿般白皙细腻;连肩上的奴隶伤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白真真是学医之人,深谙养生之道,对阿正的个人生活管得极其严格,每顿能吃几分饱,几时进食,咸淡多少,食物如何搭配,都有硬性规定;甚至还要规定坐姿站姿,呼吸的方式;每日作息时间和出力多少都会被计算安排,再根据情况调整;阿正还被白真真教以打坐养身之道,每日练习,身体愈加健康起来。
  这一来,慢慢下来,阿正整个人立刻变得英朗无比,身体也渐渐往健康方向发展,体格变得健壮,肤色变得白里透红,荣光满面,富贵之象挂在脸上,在村里的地位那群村姑的评价里从“最丑”一跃而变成“最俊”。白真真和阿正两人并排走在村里,男比潘安,女如嫦娥,被人赞誉为神仙眷侣。
  阿正后来告诉白真真,他其实读过书,会写字,是跟二王子陪读的时候二王子逼着让他学的,为的是要他为其代写老师给课业文章。因为有二王子压制着,没人敢去报告王爷,也是因为王爷的牵连制度,人人怕被牵扯进去才保住了这个秘密。白真真后来慢慢才知道为什么阿正会被二王子选中代写:阿正能过目不忘,天资聪敏,什么东西一学就会。那老太太家里八大箱子的书籍,每个箱子能装下一个人,他天天翻阅,凡是翻过的书,马上便能背诵,过些日子,阿正平日里说话也变得斯文儒雅,风度翩翩。又加上十七年奴隶生活带来的卑微和隐忍性格,让他在待人接物方面做得谦逊得体,十分受人欢迎。
  白真真想起来,郑大人以前也是学富五车,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这当了几千年判官的人,是天天和文字打交道的,就算喝了孟婆汤也能留下一些所谓的“天赋”,所以阿正对书本上的东西一学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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