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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的大叔,看着白初夏的背影,摇了摇头,也向目的地走去。
白初夏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心里带着恐慌,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只能顺着人流走,走到哪里算哪里。
不过,首先,她要去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才行,想到这里,白初夏就去看街上贴出来的招工的纸张,看到了就去问一下还招不招人?
但是那些人一开口都是需要身份证,白初夏没有身份证,身份证在家里了,没来得及带出来,所以……
再次走出一家饭店,白初夏抿着嘴,摸了摸又开始饿了的肚子,转身,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看到有人在前面卖馒头的,她花了一块钱买了个大馒头,干啃着。
没有身份证的她,想去找工作都没人要她。
坐在街边,白初夏吃完了一个馒头,摸了摸有点饱感的肚子,站起来,继续往前走着。
看着这座陌生的城市,高楼大夏,光鲜亮丽的白领,匆匆忙忙的走着,脸上充满了冲劲,只有她是满脸迷茫的,别说她的未来在哪里了,现在她都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
一路的走着,既然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那就随便走吧,白初夏闷头直走,从高楼大厦的市区,慢慢的走到了城市的郊区,走到这里都天色都微微暗了下来了。
白初夏走的脚跟发痛,看到一家关紧门的门口有个大石头,她挪动着脚步,慢慢的走过去,在石头上坐着。
伸手敲着自己的小腿,之后整个人卷缩的坐着,下巴顶在膝盖上,晚上就在这里过一夜吧,她想,反正都没有地方可去的了。
就在白初夏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在轻轻的推着她,她伸手揉了揉眼睛,额……她什么时候睡着了?
看到眼前的老婆婆,背着一个麻袋,她笑了笑,“老婆婆,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老婆婆看着白初夏,“娃儿,你怎么在这里坐着呢?怎么不回家?”
家?白初夏的眼眸一暗,低着头,扯着自己的衣角,“我没家。”是啊,她没家,那个家没有她的地位,以前有外婆的家才是她的家,现在外婆都不在了,所以她的家也没有了。
老婆婆看了一眼白初夏,没出声,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就蹒跚的走了进去。
白初夏又恢复了原来的坐姿,双手抱着双膝,脑袋埋在膝盖上,她是个没家的人了。
老婆婆回到家,煮好了饭,走出到门口,看到的就是这幅模样的白初夏,心里轻叹了口气,叫了声,“进来吧。”
“啊?”白初夏抬头,看着老婆婆,满眼的疑问。
“进来吧!”老婆婆又说了一声,转身,驼着背,慢慢的走进去。
白初夏想站起来,只是坐久了,脚都麻了,没办法,她站着等了好一会儿,觉得好了,才走进去。
进来看到的是,这是一家很破旧的房子,院子里面还堆满了塑料瓶子,在她打量着四周的时候,老婆婆端着碗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娃儿,快过来吃饭吧!”
“好。”白初夏走进去,里面只有一盏橙黄色的灯泡散发着微弱的光线,简陋的桌子,已经摆着两碟子菜,还有一碗盛好的饭。
老婆婆就坐在白初夏的旁边,指了指桌面上的饭,“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嗯……”白初夏捧着碗,低头吃着,眼眶终是因为老婆婆的好心肠,而红了起来。
老婆婆沉默的吃完了饭,等白初夏吃完了,才动手收拾桌子,白初夏赶紧站起来,“老婆婆,我来吧。”说着,利落的收拾好碗筷,拿去了洗好了。
“老婆婆,谢谢你,我走了。”白初夏向老婆婆鞠了个躬,转身,就往门外走去,她不能因为老婆婆收留她吃了一顿饭,就死皮赖脸的要留下来,这样不好。
看着快走到院子门口的白初夏,老婆婆才出声,“想留就留下来吧,跟我做个伴吧。”看着这个女孩子的背影,老婆婆终是不忍心,开口把白初夏留了下来。
伸手捂着眼眸,泪水从白初夏的指缝流了下来,她是好运的,能遇上老婆婆这样的好人。
就这样,白初夏留在了老婆婆的家,她也知道了,原来老婆婆叫林阿花,一生没嫁过人,却有个女儿,女儿嫁到外地去了,平时也不理老婆婆,也不准老婆婆去看她,所以平时老婆婆就自己去垃圾桶里,捡那些矿潜水瓶,罐装瓶子,卖给收垃圾的人,来换取生活费。
老婆婆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白初夏知道,这是哀莫不过于心死,她也尝试过这种感觉,所以对于老婆婆,白初夏很是心疼。
她白天跟着老婆婆出去捡垃圾,晚上回来一起煮饭吃,这样的生活,竟然也让白初夏感到很满足。
她亲切的叫着老婆婆阿婆,林阿花也把白初夏当成是孙女来看待,两个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阿婆知道白初夏怀孕了,也没有嫌弃白初夏,还很心疼白初夏,看着白初夏,就像看到了她年轻的自己,布满皱纹的手,抹着眼泪说,生下来吧,只要我们有一口饭吃,就能把孩子好好的养大。
这句话,让白初夏抱着阿婆痛哭了一场,为什么一个陌生人都能如此的大度的对她,偏偏她至亲的人,却如此的冷血?
☆、077擦肩而过
半年后,老大齐希文看着端着酒杯,慢慢喝着酒的,变得越发冷漠的卓子墨,微微的叹了口气,“真的要去吗?要是消息又不是真的呢?”老大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
卓子墨放下酒杯,荡着冷漠的眼眸,看着酒杯里的酒,“那要是真的呢?”他放弃了去哈佛大学的机会,这半年来,一直在找着白初夏,媒体什么样的方式都试过了,A市也被他找遍了,每次有人说看到像是白初夏的人,他都会去看,但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这次又有人说在B市见过白初夏,所以他打算去B市看一下是不是真的?
老大无奈的摇头,端起酒杯,昂头喝了一口,他们劝过卓子墨太多次了,但是他就是不听,打定主意一定要找到白初夏。
没办法,他们只能也帮着找了,“祝你好运。”
“谢谢。”卓子墨又喝了一大杯酒下去,眼眸却闪着思念的光,丫头,你到底在哪儿?
B市,白初夏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七个月了,像个膨胀的气球般,一天一个样,今天,跟往常一样,白初夏看到阿婆出门,她也拿着个麻袋跟着。
“娃儿,你就不要去了,我可以的,你得到照顾好你肚子的娃娃啊,你在家里看家吧啊!”阿婆看着白初夏的大肚子,又再一次劝着白初夏。
白初夏也是个倔脾气来的,脸上带着笑容,却缓缓的摇了摇头,伸手拉着阿婆粗糙的手,紧紧的握着,“阿婆,没事的,现在才七个月,而且又不是干什么重活,只是捡一下瓶子而已,我会量力而为的,你放心吧,有你在旁边看着呢!”
阿婆说不过白初夏,只要一说出口,白初夏就会用一堆的道理来跟她说,无奈的摇了摇头,“那好吧,不能拿太重的东西了。”
“嗯嗯,我知道的。”白初夏点头如捣蒜,“走吧,阿婆。”
两人也像平时那样,都是慢慢的走路去市区那边捡垃圾的,市区每天都会挺多瓶子捡的,每天这样去捡,一个月下来,也可以卖到一千多块钱一个月。
虽然微薄,但是白初夏和阿婆已经是很满足了,阿婆都会说把钱存起来,给宝宝买奶粉喝,每当这时,白初夏心里总会很感动,也会很感谢老天,在她最艰难的时候,能够遇到阿婆这么好的一个人。
白初夏身子比较重,阿婆也老了,所以两人走路都很慢,等走到市区,都要差不多两个小时,不过两人也习惯了,也不觉得怎么累。
跟阿婆说好在哪里汇合,两人就分开行动了。
看着今天的天气挺好的,不热,还有风,白初夏拿着麻袋,嘴角弯弯,低头认真的在垃圾桶里翻着,看到瓶子,就用夹子加起来,放进麻袋里。
一开始的时候,她很不习惯垃圾桶的臭味,一闻到,总会让她吐很久,现在,她已经做到面不改色了。
不单单是面不改色,面对着垃圾桶的瓶子,她还会很开心,因为对她来说,多一个瓶子,就是多一分钱啊!
果然,这就是生活,在你没经历过以前,觉得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在生活的压迫下,你就会发现,其实这些事情并不难,关键在于你,愿不愿去做。
大概也是看她是孕妇的原因,有些好心人,喝完了的矿潜水瓶,都会自动的给她,每当这时,她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还是好人居多的。
翻完了这个垃圾桶,白初夏直起身子,捶了捶酸痛的腰,又伸手摸了摸肚子,还好宝宝是乖的,平时都不会怎么折腾她,就连别的孕妇有的孕吐,她都没有经历过。
阿婆就常说,这个娃娃是个疼人的。
是啊,宝宝是个疼人的,为了宝宝,即使她吃再多的苦,都觉得是幸福的。
拎着麻袋,白初夏慢慢的往下一个垃圾桶走去,就在这时,她的心一疼,像是有感应般,回头,往她身后看去,当她看到那道熟悉的背影的时候,她的眼眸一瞪,“墨?”她低喃着,拖着麻袋,快步的往那道身影走去。
“嘶……”她突地捂着肚子,蹲了下来,伸手缓缓的摸着肚皮,宝宝这一脚踹的她好疼。
等她缓过了劲,站起来,再抬头看去,看到的只是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哪还有什么熟悉的身影,白初夏眼眶一红,往前快步的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低着头,眼泪一滴滴的往下落。
哪会是墨啊,他现在在国外呢,是她太想他了,所以才会……
伸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她苦笑着,拿着麻袋,转身继续去捡她的瓶子,现在挣钱,和孩子才是她的生活,别的,就不奢望了。
以后,他的身边会出现更加适合他的人吧?现在她一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女人,怎么配得起他?
问她后悔吗?其实,她不后悔的,她也曾爱过,也被他宠过,肚子里还有他们的血脉,只要想到这些,她一点都不感到后悔。
或许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会嘲笑她是个蠢的吧?但是太精明了,生活起来,或许会更累吧?她现在这样……满足了。
卓子墨走在B市的街头上,刚才去见了说像白初夏的人,去到之后,才发现,又是空欢喜一场,他不知道已经失望了多少次了?
站在陌生的街头,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其中却没有他的丫头。
突然,心脏传来一阵尖锐的疼,回头,看过去,看到一个像丫头的脸孔,脸上一喜,刚抬脚走过去的时候,待看清楚时,却发现人又不见了。
脚步一顿,苦笑了下,嘴里满是苦涩,卓子墨伸手抹了把脸,果然又是看花眼了,这种情况已经是试过太多太多次了,在街上走着走着,看到相似的背影,他都会以为是见到丫头了。
但每次,都是认错人了。
捂着还在疼痛着的心脏,卓子墨转身,抬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
如果卓子墨走过去,他或许就会找到他的丫头了,可惜,太多类似的情形,让他以为又是看错了眼,所以,他失去了这次找到白初夏的机会。
又如果,没有宝宝的那一脚,白初夏也追上了卓子墨的脚步,可惜……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没有如果,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