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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胳臂撞撞表姐:“姐夫怎么总是这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表姐往我的嘴里塞了颗提子:“怎么,觉得你内心受冷落啦?被忽视啦?你啊,还是太闷了的缘故,缺爱,快点给你找个男朋友吧。”
我窝进沙发里,懒洋洋地望着镶满了顶灯的天花板,甩甩头说:“我这穷沟沟里出生的丫头哪里钓得到金龟婿啊,我的终生大事还不是得指望你和姐夫了,哈哈。”
说完这句话,我在心底悄悄自嘲了一番,这种大言不惭的话我只敢在熟得不能再熟的人面前说,我随地球的自转绕了7305圈,却一直没有遇见我的命中注定,唉,钻石王老五哪里又看得上我呢。
“你姐我能帮的当然会帮,不过我送你的题外话是,幸福是要自己争取的,人都有私心,别人附加的幸福总归是打了折扣的。”表姐讲起道理来总是有板有眼。
“喏,你不是一直都嚷嚷着要看我的结婚照吗,这就给你看个够。”表姐转移了话题,从矮几上拿出两本装帧精美的相簿。
表姐其实在澳洲已经举办过一次婚礼了,这次在深圳只是请宴,我接过相簿随便翻了一页就傻眼了,“这这这,姐你也太幸福了吧,我梦中才会出现的场景啊……”
教堂的空间不大但很是精致,白底金边的弧形穹顶气势恢宏,一米多高雕纹繁复的金色烛台错落有致地摆放在教堂里,巨大的水晶吊灯让整个空间更加透亮。教堂外是如茵的草坪和白色的桌椅,四处散布着大簇大簇的鲜花和花门,色彩明丽鲜亮,照片中的女主角美得纤尘不染,男主角帅得让人屏息静气。
我盘腿坐在沙发上慢慢看,一边翻阅一边囫囵吞着茶几上的拼盘水果,表姐见我不住地赞叹,连她的话都没工夫回应,她拍拍我的头说:“好啦,今天晚上我准备在家里亲自下厨,你要不要帮忙?”
我当然答应了表姐的邀请,用崭新厨卫的感觉是很幸福的事情,那是男人和女人厮守终生最新鲜的开始。
厨房里,红色和白色的组合简洁大方又不失洋气,我负着手左顾右盼,问表姐冰箱在哪,表姐正忙着在水池边择菜,她指了指西面的那个庞然大物说:“那里。”
顺着表姐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豪华的酒红色双开门冰箱,柜门上印着同色系浅一号的水韵花纹,像陈列的艺术品。
“啊?那是冰箱吗?我一开始以为是个柜子来着。”我努努嘴,心想还好身边的是表姐,要不然糗大了。
我走过去,研究了一下才打开,一看,顿时乐不可支,满满的全是吃的东西。
我正准备饭前开开胃的时候,表姐打了个激灵说:“对了,小白,我忘买芥末了,出了小区就是超市,你帮我去买一管来。”
表姐在围裙上擦擦手,递给我钱,哄我说:“你不是最喜欢吃凉拌金针菇嘛,所以麻烦你跑一趟腿了。”
我接过钱,不忘在冰箱顺手牵羊带上一袋腰果,满意地出了门。这一带布局和日式单门独户的院落差不多,小道都一个样儿,是深圳的富人区。听说房产虽然是高官巨贾的,可住户却大多是独户女性。
曲里拐弯的路还真让我头疼,我笨了点,想快点到超市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表姐说的超市,只怪这里的房子千篇一律太雷同。小区里静得出奇,家家户户都紧闭着大门。我走了半天就看见一个遛狗的老爷爷,他正在按自家的门铃,我见状,一个箭步冲上去问:“爷爷,请问去这片儿的超市怎么走啊?”
老爷爷的口音不是广东人,他的普通话说得一点都不普通,虽然基本上听不懂,可我却觉得很是熟悉。他比比划划地告诉了我方位,我才恍然大悟意识到我的方向感太差了,往着相反的方向走了这么远。
“大概要走多久呢,我家等着买下油锅的作料呢。”我毕恭毕敬地问,自己也被突然蹦出来的‘下油锅’逗笑了。
“挺绕的,要是不熟悉的话还是蛮费时间的。”老爷爷想了想说,转头又问,“你住这里么?”
没等我回答,老爷爷就自顾自地挠挠头打了个哈哈:“这地儿就是太清净了,我就不喜欢在女儿家住,太不自在了,都没人和我打牌,我以前在……”
老爷子估计是闷坏了,见老爷子还想继续说下去,我忙打住他的絮叨,硬着头皮讷讷地道了谢。正准备离开时,自动门开了,老爷爷笑着牵着狗进去了,我也笑着转身离开,可是还没有走几步,就听见老爷爷对着屋里大喊:“安臣,快出来给人家带带路。”
一刹那,我恍然大悟,老爷子的口音就是我的家乡话啊,没想到我口口声声赞家乡好,却连家乡式普通话都没反应过来。
我的心弦突然一颤,也许是因为老爷爷的大嗓门,也许是因为没有想到他这么好心,见我不明白还好人做到底。
我不可置信地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男生从洋房一侧走出来,虽然他的样子我完全认不出了,可第六感告诉我他就是我认识的安臣。
他穿着绛紫色细条纹的V字翻领T恤,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马甲,下身穿着合身的灰黑色怀旧仔裤。他的个子高了许多,脸部轮廓有了成年男子的俊朗线条,侧面直斜向下的弧度坚毅却柔和着,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包子脸。眼睛变得深邃了,鼻梁也高挺了许多,就算不是大美男也绝对称得上潮男,如果没有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名字,我想十年之后,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路人甲。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有些近在咫尺却可望不可及,有些身处天涯却心有灵犀。两个人的相遇,必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从中作梗,我笃定地深信不疑,它叫做“缘”。
第二章
01
十二年前,我才上小学,和一群同龄的小屁孩住在棉纺宿舍大院里。那年,院子里新搬来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我们从没见过女人上班,只看到她整天打麻将,一次输个成千上万的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家里的房子装修得跟宫殿似的。只是说来奇怪,没人见女人和哪个有钱的男人走得很近。
我很小的时候,心里觉得最神秘的人物就是这个女人,觉得最有钱的也是这个女人。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女人的儿子安臣的,安臣的妈妈不怎么管他,那个年纪的他,身材瘦小,皮肤白白的,一副很乖的样子。我骗他说我比他大,于是他就乖乖地叫我姐姐,我说当弟弟的应该给姐姐贡献点物资,于是他就把家里的高级零食给我抱来。
长大懂事后,我觉得小时候的我坏透了,行为很不可理喻。可是回想起安臣小时候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就觉得好笑,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有些小小的变态,越是觉得有爱的东西,越想去虐待。
院子后面有几排平房,有些用来当仓库,有些却一直闲置着没有用,后来一个男人租用了这几排房子养猪。虽然我们小孩都不懂事,学大人叫他猪倌,可他一点都不介意,还笑呵呵地招呼我们去小屋里看小猪。有一次看小白猪时,我对安臣说:“你看,你准是里面最小最瘦的那只投胎变成的。”
这句损人的话多正常多和谐呀,可是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安臣就哭了,天知道他为什么会哭。如果说年幼和懂事后的性格大相径庭的话,我和安臣就是两个极端,谁能想象得到连针都怕打的安臣怎么会变得那么阳光开朗,而猴儿一样上蹿下跳的我有一天变成了静若处子。
小时候,我特皮,干尽了坏事。比如说把粉笔磨成末掺进自来水里,骗安臣说这是牛奶叫他喝下去,结果他晚上闹肚子,被我妈送到了急诊室;我妈叫我倒垃圾,我嫌垃圾房太远了,干脆上楼倒在了安臣家大门口,刚准备逃之夭夭的时候,安臣家恰好来了拜访者,把我干的坏事尽收眼底;我家害老鼠,妈妈借了只猫回来,拴在通向卫生间的过道上。在某些方面我胆子很小,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大猫绿莹莹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让我直哆嗦,于是我拿了把笤帚朝它的方向扑去,待它闪开后飞快地跑过去,如此循环了一个月有余。现在想来,那个时候我的我真是笨,笨到都不知道连跟老妈说把大猫的位置转移一下。
唇红齿白的小安臣童年时有些内向,虽然也常常和男生们一起玩弹珠打水漂翻卡片,但更多的还是和我们女孩子一起下棋、跳皮筋。有一次我们正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猪倌路过了,逗了我们小孩子几句,说他一直想要女儿,问我们愿不愿意做他的干女儿。一起的沈婕妤立马就说好,猪倌高兴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可是我却迟迟不愿意,如果做他的女儿,那我岂不是小猪倌啦?
事实证明,沈婕妤的选择多么正确,我的偏见多么傻气,几年后猪倌开煤矿发了家,不住地投资项目,资产越来越庞大,光房车就有保时捷911和一辆宝马730,他不光是咱县城的首富,在整个地级市都可以排进前十强了。
有一次我和高中同学逛街,突然看见一辆铮亮的豪车奔驰而过,高中同学立刻抚摸胸口不住惊叹,在我们这小破县城里居然能看见这种奢侈品。
猪倌有了钱,意识潮流也在不断地往上流社会靠近,干女儿上高中后,文才兼备,不仅学习成绩稳居班上前十名,还是播音站站长文艺部部长,能歌善舞,乖巧玲珑,学校里叱咤风云的校花级人物。干女儿这么优秀,猪倌多有面子啊,于是大手一挥,出资金把沈婕妤送到了国外去发展,猪倌既有了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也有了可供炫耀的精神寄托。
当然,咱市虽小,五脏俱全,八卦周刊也不例外,这些料都是我从喜爱饭后闲扯的主妇口中得知的。反倒是我,年少不识愁滋味,虽然光景依旧惨淡,我却在贫民窟自娱自乐,日子平平淡淡却也无忧无虑。
又过了几年,童年的玩伴都陆续离开宿舍大院搬进了新房子,院子里的同龄小孩只剩下我和安臣,我对他说:“你要是走,你就投胎变成猪好不好?”
安臣说:“好。”
彼时安臣已经长成了清秀的少年,个子拔长到一米七了,可脸上却还是显露出了掩盖不了的稚气,像以前一样对我惟命是从。
“你快回家把你新买的漫画先给我看好不好?”
安臣的语调安静而平和:“我看完了就给你好吗,我很快就看完的。”
我做出张牙舞爪的怪脸,阴测测地笑,安臣见状,立马把书塞到我手里说:“好,你最大,你说了算。”
然后我们朝家的方向走去,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慢。
傍晚,如锦的晚霞铺衬着天空,余晖给这座小镇镀上了慵懒闲适的光泽,回忆是昏黄色的,我想那一定是很美的捕影。
走到分岔口的时候,安臣向左走,我不向右走,而是坐老式的电梯,正当我准备进电梯的时候,我听见安臣叫住我说:“小白,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
哦,插一句话,那个,我的小名叫小白。
听到他的话我愣住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都说无欲则刚,反倒是那些被恩赐过的人愈发地想再次得到,甚至想得到得更好,显然以我的条件我不是这类人。
于是我只好摇摇头。
安臣不再说话,我们之间停顿了几秒,他才说:“本来想送给你你最想要的礼物的,既然这样,那我以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