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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在花园的灯光下,反射著冰冷刺骨的光泽。我找来一根软管,接上水龙头后,用强大的水压将照片冲下来。将照片大体清洗过一遍后,我将刚排泄完的流浪狗牵走。又如法炮制的在照片上涂抹一层香喷喷的肉酱,再将另一只流浪狗牵过去,将它的鼻子按在照片上。
本来就存了实验的心思,所以餵这里流浪狗时,肉乾给得很少,只够它垫个底。这只白色流浪狗显然已经饿了很久,我给的肉乾哪里够吃。它汪汪的叫了两声后,鼻子一抽,终於受不了肉酱的诱惑,几口就将照片撕碎,吞进了肚子里。
稍后,依然将两只流浪狗分开,我坐在花园中央的椅子上,默默地观察著它们俩的动静。时悦颖和时女士都没有离开,而是找了椅子坐在我身旁,有些不解的看著我的举动。不过,她俩怕打搅我,聪明的都没有开口询问。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只吃掉照片的狗狗没有任何反应,趴在地上熟睡。反而是第一只吃过照片的流浪狗局促不安的站了起来。它再次夹紧屁股和尾巴,将臀部高高耸起,抽蓄不已。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几声惊人的响屁过后,大量的粪便又再次喷了出来。我大为奇怪,这狗明明已经饿了几天,虽然刚刚稍微吃了些东西,但刚才就拉了那麼多了。现在居然还有如此多的粪便,简直无视质量守恒定律嘛!
还是稀饭般的便便,仍旧散发著有如尸臭的味道。我拿来水管将便便冲乾净后,整个人浑身一顿。
时悦颖和时女士甚至难以置信的捂住了嘴巴。
只见一堆被水稀释,流得到处都是的粪便中,那张老旧的照片露了出来。我愣愣的看著这张照片,许久都没有说话。
太神奇了,完全像是魔术。如果不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做实验,简直会认为有人动了手脚。虽然早就有所猜测,可是真的亲眼看到明明是第二只流浪狗将照片撕碎吞下去,结果拉出照片的,却是第一只吃进照片的狗狗。
这张照片诡异得让我浑身恶寒。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时女士有些不知所措。而我则走上前,准备将照片拿起来。时悦颖顿时吓了一大跳,死命的拽住我的手,惊叫道:「小奇奇,你想干什麼,不要命了?」
「没关系。」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实验成功了。你看,第二只流浪狗吃下照片后,不是一点事也没有吗?这张诡异的照片,看来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会黏上第一个接触到它的生物,只要那个生物不死,对其后接触它的生物无效。所以,就算我把它拿起来,也不会有危险。」
「可是,可是……」时悦颖虽然听懂了我的解释,可仍旧没放手的打算。
时女士忍不住了,担心妞妞的情绪终究占了上风。她一把从地上将照片捡起来,凑到眼前观察。我立刻凑了上去,时悦颖也好奇的伸出脑袋,从我的头侧张望。
一直以来都远远地观察,所以看得并不真切,细看之下,这张照片已经有好些年代了,本以为画面泛黄,其实照片本身就是棕褐色,而且还有许多小的光斑。照片中的小镇景象,远没有周雨画出来的那麼清晰明了。只能看到小镇的具体格局,甚至谈不上层次感。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张照片,至少有一百二十年的历史了。」
时女士诧异的问:「这都看得出来,上边明明没有标明日期。」
她将正反两面都瞧了瞧,果然没有写著日期。我淡淡道:「一张照片的古老程度,专业人士只需要用眼睛就能判断,甚至能从照片的著色和冲印水准里,找到使用的镜头或者相机资讯。」
「你分辨得出来?」时女士又问。
「很不巧,虽然本人失忆了,但是或许还真是个专业人士。」我摸了摸鼻翼,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自我得意了一下:「从照片的著色看,应该采用的事蔡司公司一八六六年发明的钡冕光学玻璃制造的镜头,这种镜头,产生了最早期的正光摄影,而也只有这种镜头,照片才会呈现出漂亮的棕褐色。它的发明,让摄影镜头的设计制造,得到了迅速发展。」
「从这里分析起来就简单了。一八八八年美国乔治.伊士曼和他的伊士曼柯达公司生产出了新型感光材料,一种柔软、可卷绕的『胶卷』。这是感光材料的一个飞跃。同年,柯达公司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安装底片的盒式照相机。」我手指弹了弹照片的表面:「喏,这张照片应该就是那种盒式相机照出来的。照相机的制造时间,不超过一八九八年。因为一八九八年后,这种相机就是因为新型便携相机的冲击,被淘汰了。所以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应该在一八九0年到一八九八年的这八年之间。」
时悦颖和时女士听了我的解释,佩服不已。
「小奇奇,你还是那麼博学。不愧是我的男人。」时悦颖满眼都是小星星。
时女士开口道:「就算知道照片的年纪,可为什麼它有那麼大的魔力,为什麼照著它画出来的壁画,会把妞妞吞下去。我的妞妞,究竟在哪里。你能从这张照片上看出来吗?」
「虽然看不出来,但是我可以稍微猜测一下。」我微微一沉吟,这才道:「照片真实反映的是,按下快门的一瞬间。我们与其揣测妞妞为什麼会被照片吞噬,还不如研究一下,照片中的古镇,究竟在哪儿。说不定照片中的古镇中,我们能找到妞妞的下落」
「你的意思是,照片穿越了时空,就像小叮当的任意门般,从江陵市购物街的空间将妞妞传送到了照片中古镇的空间去了?」时悦颖眨著眼睛,冰雪聪明的她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
「这怎麼可能!」时女士顿时嗤之以鼻:「怎麼可能有这种荒唐的事!」
「妞妞的失踪,你是亲眼看见的。大姨子,你觉得还有其他的解释吗?」我反问。
虽然如此荒谬的结论也令自己震惊,但是我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反而是时悦颖,或许是因为我说出的答案,她也完全没怀疑的相信了。她对我的信任,再次提高了我对她的好感度。
时女士的舌头打了结,仍旧摇著头,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但她的心底深处,显然是有些相信我的推理了。
「可是小奇奇,光凭一张照片,就能找到古镇的位置吗?」时悦颖有些焦急:「毕竟同样模样的川西古镇,实在太多了。妞妞已经失踪了十多个小时。下午在壁画中,她在棺材铺里明显有危险。再不找出她的下落的话,我怕……」
说到这,她和时女士同时打了个冷颤。
我没回答,再次打量起照片。又过了许久才说道:「其实古镇的位置,或许不难找到。照片既然是一百二十年前照的,摄影师有八、九成是个西方人。因为直到上个世纪早期,整个国内也没有几部柯达相机,就算有,分布也多在上海、香港和澳门等租界内。盒式相机虽然说是便携式的,但由於大量使用了木质材料,其实非常不好携带。」
我指著照片,继续道:「但是照片里的古迹明显式川西风格,这就有个疑问。一百多年前,川西火车根本就不通,秦岭附近更是因为军阀割据,陆路无法通过。那麼就只能走水路了。」
「而水路,是当时进入川西平原唯一的一条通道。经由上海坐船走长江水路约十多天到达重庆,再从重庆转陆路到成都。一路颠簸艰辛,很少有人能带著木质的盒式照相机到达。特别是在一八九0和一八九八这八年间,四川乱成一团。」我低头想了一会儿:「不过,倒也有一个荷兰人成功了。」
「荷兰人?他很有名吗?」时悦颖问。
「不算有名,就算是广义历史上都很难找到他的名字。」我回答。
「那你是怎麼知道他的存在的?」女孩好奇起来。
「我也不知道。」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似乎自己失忆得很不彻底,一切关於自己的记忆都消失了,完全想不起来。但知识方面的东西,我却清楚得很。只要需要某一方面的资讯,那些知识就会自动浮到表层。」
「你的失忆症还真是方便。」时悦颖不知想到了什麼,突然变得郁闷。
「好了,先别追究我的失忆问题了。这事我自己抽空弄明白,自己外甥女的安危问题优先。」我声音顿了顿,心潮起伏。心里更是冷哼不已,自己的失忆极有可能是人为的。
无论让我失忆的是谁,究竟有什麼目的。我都会千百倍的报复回去。真以为我是坏掉的茄子,能任意拿捏吗?
「那个荷兰人叫做安德森.乔伊,他从小就立志当博物学家。但他真正让人记住的是他的摄影作品。这家伙一生中拍摄了三万张照片,纪录了中国、非洲、印度、拉丁美洲等地许多落后的民俗习惯和肮脏的生活环境。而且,一八九五年后,安德森.乔伊正好进入川西平原。这张照片,很有可能就是这家伙的作品。」
「川西平原那麼大,就算知道了照片的作者,难道还能知道确切的古镇位置吗?」时女士焦急的问。
「当然能。安德森.乔伊总共只在川西待了十多天。在十多天中他到过离成都最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案骸的古迹。」
语音未落,就听到时女士猛地惊慌失措的将古镇名字重复了一遍:「案骸?你确定那个古镇的名字叫案骸?」
光看她的表情和尖锐的声音,我就知道,自己找到了。妞妞的失踪,果然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关联。或许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时女士一家身上。时女士知道案骸这个古镇,难道那张诡异照片,真的是瞄准了她和妞妞?
怪了,一个是普普通通的熟女人妻,一个是六岁的可爱小萝莉。
那张照片究竟有什麼秘密,将它抛出来害妞妞的背后主使者究竟是谁?和陷害我的人,真的是同一夥的吗?
不由得,我陷入了沉思中
第六章 妞妞的身世
小时候,当飞机从头上飞过时,我总是带著期盼的心情看著它,然后大声的喊:「飞机,飞机掉下来!飞机,飞机掉下来!」长大后,当我第一次坐上飞机时,总是心惊胆颤的想起那帮跟去曾经的我一样的熊孩子,希望那些看著飞机飞过的死孩子们的乌鸦嘴不会应验。
时间变了,人变了,观念也就变了。一切,都是随著时间和空间的移动而不同的。人在经历中成长,却终究会败给时间。
因为时间的脚步,没人能追上。追得上的人,也不会走到自己生命的尽头。
奇怪了,为什麼自己会想起小时候的这段事情?我摸了摸脑袋,有些疑惑。自己的失忆症,还真是有些古怪!
身旁传来了时悦颖的声音。
「姐姐,你知道案骸镇?」女孩明显因为时女士慌张失措的情绪而惊讶,从小就跟著姐姐长大的她,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案骸镇这个名字!
时女士突然省悟过来,她用力摇了摇头,闭上嘴打死都不再说一个字。
我叹了口气,这个女人实在是有些古怪别扭。她真的想救自己的女儿吗?如果真的想救,那麼任谁都明白开诚布公的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深藏在心底的秘密讲出来,比继续掩埋隐藏更加有利。
何况,我已经表现出能够解决这件事的能力。但时女士,显然有某种深深的顾虑。这又令我疑惑起来,如果我是时悦颖的丈夫的话,她的姐姐为什麼对我的情绪表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