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许那些高级佣兵找到的便是这种自然滚下的晶体了。
吴用试着传送了一块紫晶到自己的手中,细细观看,这是一种比钻石还漂亮的晶体,自然地呈现多面体的形状,散发着一种瑰丽的紫色光芒。
这种晶石的密度估计极高,因为拳头大的一块就有好几斤。具体有多重?吴用当然不知道,这只是他的估计。
“好宝贝!好漂亮的宝贝!”他一脸惊喜,不停地赞叹。
既然紫晶山的上部没有飓风,他决定要去那里查探一番,估计一下到底有多少数量的紫晶,以便好安排他在丰登星上的追美大事。
闪身来到山顶,发现山顶并不是没有风,而是风不太猛烈,只是将他的头发吹得往后飞舞,并不能吹动他的身躯。
从莲花宇宙中来观看,这个山顶很是细小,但现身处其上,却并不是这么回事,山顶至少也有几千个平方,全是白色的石头构成,没有泥土,自然是不能长出哪怕那么一棵小草来。
往下细看,山体表面当然是凹凸不平,但粗略来讲,几乎就是以一条斜线往下,直通山体中部,然后斜线改变了角度,也就看不到下面山体的情形。
看不到下面的山体,却是能感受到那猛烈到极致的飓风,发出的呼啸之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
紫晶并不遍地皆是,只有山腰圆盘之处才是这种情况,在山顶表面也只有大概一平方米才有一块紫晶,至于山体里面是什么样的分布状况就不得而知。
“或许山体中的紫晶更多!”吴用在心中猜测。但他并不需要去开采,只要将山腰圆环处的紫晶收取完毕就不计其数了。
所以他开始喜滋滋地往幸福洞中传送紫晶,只见山腰圆盘上的紫晶接二连三地凭空消失,速度很快,但山实在是太大,可不是一时半刻就能传送完毕的。
“差不多了,还是下次再取吧,还有四名高级佣兵在房门外守着呢。”吴用不停地传送了近一个小时,感觉有点累,决定收工离去。
正要闪身离开,突然瞅到在一边的山腰偏上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洞口,虽然不大,但估计还是能容一人通过。
吴用远眺一会,暗忖:“紫晶很是贵重,外面虽然多,但也会有用完的那一天,这个山洞或许通到了山体深处,去查探一番看看。”
他毫不耽搁,即刻辗转着将自己传送到山洞口,开始踏步进入。
这个洞口真不大,两米来高,宽不到一米,山洞一直弯弯曲曲斜斜往下延伸,渐渐没入了山体深处,开始一段紫晶稀少,但越深紫晶就越多,密密麻麻地镶嵌在洞壁上,将山洞映照成一片瑰丽的紫色。
这个洞越来越宽阔,而且极深。
吴用是用箭一般的速度跑步前进,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到达一个广阔的大厅,山洞才到了尽头。
这里估计已经到了小岛的深处,或许比海平面还低也不一定。
第四十三章 紫晶洞(冲榜求票)
下书网 更新时间:2010121 19:01:14 本章字数:3501
这个洞厅确实广阔,至少超过三千个平方米。==下书网。xiashU。==
洞厅是一个紫晶的海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的洞壁上都镶嵌着密密麻麻的紫晶。
在厅的中央还有一个由一整快紫晶构成的平台,凸出地面一米多高,闪烁着强烈的璀璨光芒,如同一团紫色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着。
走近细观,可以发现平台的表面四周有一道突起的壁,宽和高都大约五寸,将平台规则地圈在其中,在一头还有一个长方体的紫晶块,微微向下凹成一个弧形,其它地方就平滑如镜。
如果联想丰富,自然可以想到这是一张地球上面的床,就连枕头都具备了的,只是没有腿罢了。
“一张紫晶床?紫晶不是一颗一颗的吗?怎么会有一整块的紫晶了?”吴用走近,心中极为惊讶,“这么大的一张紫晶床,应该是无价之宝!我发财了!”
他眉开眼笑地围着平台转了一圈,发现还真是一张床!
“既然是床,必然就是用来睡觉的,或许还有特别的功用,要不就一定会舒服无比,春梦连连。==你读读。nidudu。=”吴用嘀咕着,飞身而上,在紫晶床上躺下,感受睡在上面的快乐,不一会他就皱起了眉头,这床并不舒服,硬硬的,还有一股彻骨的冰凉,似乎比冰霜还要冷!
他只坚持了片刻,就冻得全身打哆嗦,尤其是和枕头接触的后脑,更是麻木一片。他大惊失色,如同兔子一般地一纵而起,跳下床来。
“绣花枕头一肚草!这不是能睡人的床,而是可以冻死人的冰棺!”吴用傻笑着骂骂咧咧地走了开去,在大厅四处巡视,全部转了一圈后,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洞壁上除了紫晶还是紫晶,没有任何其它值得注意的地方。
“以后这里就是我一个人的天地了,就叫紫晶洞吧!”吴用喜滋滋地给这个洞赐名了。
他对紫晶洞极为满意,不提这数之不尽能给他带来天价财富的紫晶,就凭它的宽阔以及几乎无人可以进入的隐秘性就让他心花怒放了。
在以前,虽然他随身带着两个宇宙,但还只找到一个安全的幸福洞,来回传送很是麻烦,有被人发现他的秘密的可能,现在这个和幸福洞不在同一个宇宙中的紫晶洞却弥补了这个缺陷,完全可以作为传送的中转站,还能作为一个个人基地来使用。==你读读。nidudu。=
“呵呵,看来还要张豪放买一些物品来,将这里布置成一个家,中午休息时间可以在这里睡个午觉。”吴用在心中打起了如意算盘。
在学校中午休息的时间有一个半钟,吴用平日里都是在教室中和同学们闲聊,要不就是在课桌上眯一下眼睛。现在有这样的一个好地方,不能不利用起来。
其实,他也可以去幸福洞中休息,但师傅已经在那里修炼,师傅由于年纪大,进度慢,也就抓紧了一分一秒,他可不想去打扰他片刻。
吴用初步将紫晶洞规划了一番,便用一个塑料袋装了十块紫晶,然后碾转将自己传送到两美女佣兵的房间。
房间还是离去前的状态,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吴用打开门来,见四人还标枪一般地站在门口,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他心中很满意,笑道:“都进来吧。==你读读。NiDuDu。=”
待四人全部进入后,吴用的面色变得严肃起来,郑重地说道:“我很忙,现在给你们安排任务,这个任务很重要。”
“主人请说,我们保证完成任务。”四人齐声答应。
“这个袋子中有十块紫晶,你们拿去将之销售,尽量卖最高的价格,而且要在三天之内搞定,你们也知道,三天之后我要雇用一百名高级佣兵,需要钱。”吴用扬扬手中的袋子说道,“还有,你们最好能找到一个销售紫晶的渠道,因为以后还有一些紫晶要卖。”
四人愕然,他们本来以为是什么危险的生死任务,没有想到竟然是要他们销售紫晶,简直轻松到了极点,让他们心花怒放的是,他们为之效劳的主人明显是一个财大气粗的超级富豪,出手就是十块紫晶,这是多么大的手笔?
不过,袋中真有价值几亿的十块紫晶吗?
难以置信啊!
要知道,紫晶比什么都珍贵,而且还是消耗品,高手将之握在手中修炼一年就可以消耗完一块,所以市面上几乎是没有紫晶在流通。
“好的,我们一定能轻松完成任务。”常顺首先清醒过来,他有预感,袋中真有十块紫晶,公子也并不是骗人,所以他代表众人答应下来。
“嗯,常顺,你就做一百名佣兵的队长把,现在这十块紫晶就交给你保管,然后尽快销售出手。”吴用见常顺老成,又灵活多智,便赋予他重任。
他并不担心他们吞掉这十块紫晶,因为他们都是佣兵工会的人,有档案有记录,几乎没有逃离的机会。而且即便他们吞掉逃脱,他也不会在乎。
确实,有一座山的紫晶,自然是财大气粗,损失十块也就是牛一毛罢了。
常顺一脸激动,大声答应:“谢谢公子的信任,我保证不辜负公子的期望。”
“好,我还有事,现在就要离开,三天后在佣兵工会相见。”吴用站起身,举步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又转身说道,“对了,如果你们时间上有富余,便买一座大的山庄,以及大片的土地,以后那里就是我们的住处以及训练的地方。”
“好的,公子,你独自一人,只怕不方便,让玫瑰和雪莲同你一起随行吧?销售紫晶和购买山庄的事情我和鼓上蚤就可以完成了。”常顺关心地说道。
闻言,玫瑰和雪莲那美丽的大眼睛中射出亦羞亦喜的光芒,定格在吴用的面上,表达出了她们期盼的心情。
被这样两名一摸一样的双胞胎美女这样注视,吴用只觉无比自豪,暗忖如果将她们两人一起娶过来,一起洞房花烛,那必将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但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也不能带她们走,因为他是要回地球,岂能将她们带到地球上去?
“不了,你们一起去办事吧,我走了。”吴用忍痛割爱,举步走出了房间。
玫瑰和莲花黯然,但她们很快就高兴起来,热切地看向常顺手中的那个袋子,玫瑰首先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常大哥,打开看看其中的紫晶,好不好?”
“嗯。”常顺点头答应了。其实他也同样想证实袋子中是不是真有十块紫晶。
几人围上前来,袋子被打开了。
十块拳头大的紫晶被一一拿出,摆在桌子上,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第四十四章 闻风而来(冲榜求票)
下书网 更新时间:2010121 19:01:14 本章字数:3851
真有十快紫晶!
四人都倒抽一口凉气,不一会就全部脸上露出了喜色,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了。==你读读。nidudu。=
现在他们终于放下心来,今天的事情是真的,他们真是被人雇佣了,而且还是终生雇佣!
最让他们高兴和自豪的便是主人乃真正的富豪!是财大气粗可以一口气终生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的富豪!
主人能不是富豪吗?
算算看,这十块紫晶就至少能够卖得三亿左右的丰登币,可以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三十年时间,而且主人还吩咐他们去联络一个销售紫晶的渠道,可见他手中的紫晶数量还有不少。
对他们来说,在越富有的主人手下做事,日子就越好过;如果主人拮据或者突然破产了,他们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他们都眼睛中冒出了夺目的光彩,有自豪有激动有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期盼。
常顺并没有迷失在十块紫晶的夺目光彩之中,欣赏一会便将十块紫晶收进袋中,又从房间中找出一个包裹,将袋子放入其中,然后将包裹紧紧地捆绑在他的胸前,然后严肃地说道:“十块紫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要小心谨慎,现在出发,去玄武城的最大拍卖行,将紫晶拍卖,尽快完成主人交给我们的任务。==你读读。NiDuDu。=”
“是!队长。”三人严肃地答应。
在丰登星,一队佣兵中的队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因为队长都是经验丰富多谋善断之人,他的决策一般都是最佳的方案,也是无数次出生入死经验的总结。
如果有人不服从队长的管束,队长便会让其即刻离队,以便保证一队佣兵一直是一个整体,从而减少危险顺利完成任务。
常顺有趋吉避凶的预感奇能,是天生做队长的人才,十几年来,他当过无数次队长,完成了无数次危险的任务。
所以,常顺被吴用指派为队长,他们三人都很服气,而且是心服口服。
三人将常顺拱卫在中心,一起走出佣兵工会,往一处拍卖行而去。
他们确实很能干,只用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