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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了,孤儿心中的不安平复了不少,问皮特道,“我怎么了?”
“您最近太操劳。”皮特背对着窗子说,“所以您在和阿德斯大人散步回来的时候昏倒了。”
散步?还真会说啊!这话听来风光旖旎,好像情人间的约会似的,谁能猜得到他们是两个不对盘地人同行?而她居然丢脸的昏过去了。
“阿德斯大人真是高尚,把您抱|;。。
怪不得她肚子疼。看看他的肩甲,右边是坚硬的青铜,左边肩头隆起,还有三个尖锥倒刺。看来他是把她放在右边肩膀上扛回来的,不然她早就肠穿肚烂了,不止是瘀伤那么简单。
要感谢他吗?休想!为什么要把她当货物一样扛?有地是方法可以带她回来。也许在他眼里,她和半扇猪肉没有区别。
“当时您昏迷不醒,我又不在,所以艾丽她们帮您脱了衣服。擦洗身子降温,还抹了药油。”皮特再说。
原来是侍女帮她脱的衣服。这倒是正常的事。问题是,她们做这一切的时候,阿
哪儿?看他的样子似乎一步没离开过似的,难道就这了?
这念头让孤儿出了一身冷汗。
“为什么没带阿德斯大人去休息?”她问,心中还存了几分侥幸。
哪知道皮特尴尬一笑,双手对搓着,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脖子也缩着,似乎在躲避根本没有的鞭子,“当时巴,“艾丽她们又过份担心您的安危,所以了。”
孤儿差点背过气去。
这意思太明显了,她昏了,所以阿德斯把她扛回了城堡。这里的人都已经知道她雇佣了佣兵,虽然未必知道阿德斯是谁,但也看得出他是佣兵头子,又见他扛着昏迷地伯爵小姐,所以让他直接到了她的卧室。
皮特不在,四大保镖都在忙着安顿盈禄家本来的守卫队,主屋的几个侍女本来就慌慌张张,而阿德斯身上可怕的气质让她们不敢和他说话。心底都盼望他自行回避,哪想到他没有回避,还干脆老实不客气地全程观赏了
想到这儿,孤儿不禁向阿德斯望去,而他的目光也正好扫来。
四目相对,孤儿拼命克制,可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料想一定脸红过耳了。这太丢人、太丢人、太丢人了!还是不活了,撞墙去吧!
“没什么看头!”他分外恶劣的来了一句。
他不说还好。此话一出,孤儿身子发僵,恨不得立即穿越回地球,永远不回来。可是放眼全床,也没有一个洞让她钻进去。
皮特和四个侍女低头站着,连大气也不敢出,但一定会明白这话地意思吧。
“都滚出去!”她破功了,伪装了半天的高雅破功了,只能把怒火撒在侍女和皮特身上。不过他们也确实该骂。哪有这样地?就这样保护主人?盈禄家的人果然没有忠诚和勇敢的气质!
皮特跟了孤儿七年,从没看过她这样当着别人地面发火,心里也有此惶急,连使眼色,让那四个侍女快快和他一起退下。
“你没有骑士精神。”她俯着头,不敢看那个嘲笑她身材的人,举止和一只斗败的公鸡没有区别。
“骑士除了在圣坛前立下根本不会守的誓言,让领主的剑触碰双肩,骗取女人的爱慕之外,什么也不会做。”他冷冷的回话。“而我,救了你。”
“我雇佣了你,保护我的生命不是你份内的事吗?”孤儿虚弱地反击。
“看来我真的应该把你扔在礁石上,让太阳把你晒成鱼干。”阿德斯突然动了一下,一步一步像孤儿走来,身上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甲页碰撞声。
他一直走到床边。站定,身体的阴影也如一片乌云,笼罩在孤儿头顶。
“你要干吗?”孤儿用被单把自己的肩膀裹紧,全身只留头部在外,“不得无理,不然我叫人了。”她感觉他对她没兴趣,可是因为看不清他的眼神,又不太确定。
“就门外那些人吗?还不值我一剑之力。”他轻蔑的冷笑。
“你到底要干什么?”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其实是色厉内荏。
“我是要告诉你,你真的、真地、真的。没什么看头。”他半俯下身,一本正经的说极度恶劣的话,侮辱人的效果加了至少一百倍。
“滚出我的房间。”孤儿试图平静而高贵,不过声音却气得发抖。
阿德斯伸出手,贴在孤儿地脸上,柔软的羊皮手套传递着冰冷的温度,“没有人能叫我滚,伯爵小姐,如果你还想合作愉快。最好换个态度说话。”
“吓唬我啊?我不怕你!也许所有的人都怕,但我不!”她倔强的说。有点不顾死活,但正是他的轻蔑减少了她被看光身体的羞辱感。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直起身子,以命令式语气生硬的说:“快穿好衣服,我是来谈正事的,要找女人我会找个渔女,至少她们还美。”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十三章 史上最强骆驼
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高大身影,孤儿第一次认识到自直就错了。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强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吞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强迫症一样。
不要急,孤儿,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身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色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高高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大陆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领导潮流地人吗?而紫色是最适合她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眼睛更加黑亮,她不会为他打扮,但干净整洁会使她更加自信。
也许,她来塔撒大陆后太顺利了,顺利的继承了爵位,顺利的收服人心。顺利的把整个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位置,所以她无意间是很骄傲的吧,所以才会冒犯别人,所以才会以为自己一定可以占上风。
阿德斯狠狠给她上了一课也好,凡事都要辩证的看。以后她会选择正确地办法,继续占上风,占这佣兵之王的上风。他是她的奴隶,这一点她绝不忘记。
“到我的书房谈吧。”她对站在走廊中的阿德斯说,因为他在那儿,方圆一百米内都没有生物。
唉。她的仆佣们真是一群没义气没责任感的家伙啊。平时鞍前马后的侍候,摆出一副为了主人可以牺牲性命,一生愿为伯爵小姐鞠躬尽瘁、死后而已的模样,哪想到遇到可怕的来访者,逃得一个也不剩,让她一个人面对。
从明天开始,她要做地第一件事就是加强这帮废柴们的性格素质培养。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军训手段。再这样一盘散沙下去,哪天真的发生战争,她可以熬到月圆之夜穿越回去,盈禄家其他人会死成炮灰。
她略提裙摆在前面带路,不管阿德斯跟没跟上。
灰堡中领主住宅最大,可以说大得变态,到处是楼梯和塔楼,像一个迷宫。比地球那家作为穿越之地的游乐场还大。初来的时候她时常迷路。
她把书房布置在东角塔楼的最高处地一个超大地房间里。因为那边风景非常好,打开彩色的落地玻璃窗。从四面都可以看到大海,而且书房远离卧室,不会影响到她休息。至于爬上爬下的路程,就当有氧运动好了。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孤儿身后,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在她的侍女为她擦身换衣的时候,他其实是背转身子,望向窗外的。他根本没看到她的身体,但是他一直受不了她那高人一等地态度,大概她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富有、而且有地位吧。所以,他要耍弄她、欺侮她,不得不说,这很愉快,或者那八百年地黑暗岁月太寂寞了。
看着她纤柔苗条地背景,她梳的古怪又俏皮地发式,还有她不施脂粉,却并不丑陋的脸,他有一瞬间的
“您要谈什么呢?”孤儿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阿德斯大人,请坐。”
哦?是什么原因让她客气起来的?把对他的称呼都改为了“您”。但这客气很疏远,那冰冷的神色实在不适合她,笑嘻嘻的小恶魔模样倒是很可爱。
他依言坐下,“我需要人给我讲解一下大陆现在的情况。”他直言不讳。
算盘打得很精嘛。孤儿心想,摇铃叫躲藏起来的书房仆佣进来,让他拿些饮品。这死奴隶沉睡了八百年,现在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也许他是打算回到大战马坡的石头城去,窝在城里先慢慢打听目前的局势,但没想到她很快就找上他,所以干脆让她来讲。
这样可就方便多了,不用派出自己的斥候,不用把那些零星资讯汇总成正确的认识,只要听她讲就够了。可为什么呢?她花了钱,还没支使他,却要先当旅游小姐,给他介绍当地风土人情?但如果不说,对以后佣兵的使用是没有好处的,万一他们错误的判断了形势,受损失的可是她、是盈禄家。
好吧,给他讲,做生意嘛,先赔后赚。
于是,孤儿不再斗气,以一种成熟的冷静态度把大陆上的局势,以及八百年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详细讲给阿德斯听。幸好之前她为了那个怪梦的事和长老研究过,算是无意间备了课,但天知道,她为了保持冷静,憋得快内伤了。
忍字心头一把刀,早晚刺死他!
她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下午,这才发现平常不觉得,说起来才知道大陆上的事还真是繁杂,她已经尽量简练,最后却还是说得口干舌燥。
她喝了一口仆人端来的、在地窑中阴凉得发甜的葡萄酒,感觉舒爽极了。而看到对面那个头盔男因为戴着狮子头盔而不能喝酒,实在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
“这是我从国王港口买来的,滋味和您城堡中的葡萄酒不一样。您的酒是发酸吧?”她对阿德斯举起了杯,“那种品质低劣,我这种叫金色葡萄酒,是黄金一样的颜色,可惜您不能品尝。不然,您脱掉头盔,允许我可以招待您这样的
“我只是佣兵,你支付金币就可以,其他不劳费心。”他不上当,声音平稳,仍称她为“你”。
“本来我还想和您共进晚餐的,看来也没有这个荣幸了。”孤儿耸耸肩,看着窗外渐近的夜色,“如果还有什么要谈的,明天请早吧,我会让皮特帮您准备房间,吃的东西要送到房间吧?”她说着站起身。
阿德斯僵硬的说了声谢谢。
孤儿略点了点头,再度前面带路,心中不禁佩服阿德斯还真能吃苦,且有毅力。天气那么热,她要穿纱织的衣服,喝着又甜又凉的葡萄酒,还紧邻窗边吹着海风才行。
而阿德斯,穿着沉重的盔甲,里面一定还有锁子甲,再里面会有衬衣、皮垫甲,还整整一天没有喝水,居然还能活着。这真是奇迹,或者他是史上最强的骆驼?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五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