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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恐怖病6·功夫-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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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用内力滚烫的火锅特别好吃,且非常值得推广成全民运动。
    不必耗电,也没有烧木炭的空气污染,还可以锻炼身体,随手可吃。
    题外话,此后,我们师徒三人便常常用内力煮火锅、煮稀饭、滚白煮肉、烫青菜吃,师父偶而会将内力鼓荡到极致,用极烫的手掌来个山笋快炒山兔,为内力大餐加菜,不过我跟阿义都不吃师父的快炒就是了。师父的手好脏。
    师父一边喝着野菜汤,一边说:“以后你们练完轻功以后,不管是偷袭或是逃跑的本事都够了,师父便带你们真正行侠仗义,体验真实的武林。”
    阿义点点头,说:“不过,我们到底要偷袭谁还是暗杀谁?被警察抓起来的话怎么办?”一边舀起火锅汤里的红萝卜。
    师父说:“到时候就知道了,师父晚上教你们武功,白天你们上学堂,师父就到处调查为恶之人,唉,每个社会都有行恶之人,有的出手教训一顿便算,有的却必须斩之后快。”
    我两掌搭着锅子,运着内力说:“师父,现在社会不大一样了,警察虽然有好有坏,不过好的警察还是占了大部分,为什么不把坏人抓给警察就好了?”
    阿义也说道:“对啊,我看电视里的好人,他们的朋友虽然被坏人杀掉了,但好人把坏人抓住后,虽然很想一枪杀掉坏人,但最后还是很硬气地说一声什么交给司法来审判啦之类的,就把坏人交给警察了。”
    我继续附和道:“电影的最后都是好人拿枪指着坏人的头,坏人一直在求饶,然后有一堆好人围着他们,一直鬼叫叫好人不要冲动,说司法会给你一个公道,要不然就是哭着劝好人把枪放下,说什么“你要是开枪杀了他,不就跟他一样了吗?”这种话,那个好人虽然一堆亲人都被杀了,但最后都会无奈地把枪放下,骂坏人一两句就交给警察处理了。”
    阿义来上一句:“不过那个坏人常常有够笨的,还会趁好人转过身时偷袭好人,才让好人有不得以杀了坏人的结尾。”
    师父说:“你们在说什么我都没看过,不过,师父不会干预你们心中正义的样子,总有一天,你们都会成为大侠,都会遇到棘手的局面,也会被迫面对出手的压力,不过,只要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师父都相信你们。”
    我跟阿义当时听得不很明白,不过在我的心中,师父的话正跟武侠小说里的正义情境开始对话。
    金庸武侠小说里,很少看见警察,也就是捕快。
    古龙武侠小说里,常常看见捕快,但都是逊脚或恶人,真正调查离奇命案缉凶的,却是不具衙门身分的陆小凤、楚留香等人。
    而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总没看过大侠杀了坏人后去衙门说明案情的,江湖恶霸明目张胆在大街上杀了一票人,也绝少看过捕快勤劳地出动,就算出动了,常常也只是炮灰的角色。维护江湖和平的,几乎都是随自己意思出手的英雄。
    如果英雄出手前,还要翻法条查察,或是出手后还要拎着一票坏蛋去报案的话,就这个英雄就好逊,一点也不洒脱了。
    英雄常常说:“这次打断你的狗腿,下次再让我知道你的恶行,就废了你一对招子!”类似的话。
    因此,江湖的恩怨不是在衙门里裁断的,而是英雄一个人评断的,或是一票英雄集团评断的。
    不过从反方向来看,恩怨也是由恶霸匪人决断的,他们仗着一身本事作恶多端,有着另一套邪恶哲学。
    我想,既然衙门无力,英雄只好多学点本事,以免江湖上太多厉害的坏人搞得老百姓要死不活的,那要不大妙。
    不过师父会怎么出手制裁坏人呢?现在的坏人手上的黑星手枪怪强的,我可不会空手接子弹。但话又说回来,师父的无形剑气也爆强的,拿着桌脚远远朝坏人一挥,坏人来不及掏枪就被切成两块了……但,师父要教我们杀人执行正义吗?
    也许我们该当个窝囊的大侠,把坏人的黑星手枪劈掉后,把他揍一顿送给警察就好了。窝囊一点没关系,杀人太恐怖。
    想到这里,我就不愿意继续想下去了。
    第三十八章
    “在想什么?汤滚啦!”师父说,夹起汤里的螺肉。
    我将手掌拿开,盛了碗山菜,说:“师父,那场决战最后究竟怎么了?”
    阿义的脸给碗里的热气蒸糊了,说:“还有啊,师父你怎么活过三百年的?教一下。”
    师父手中的碗停了下来,踌躇着什么。
    时光,又悄悄回到那个黑暗、几乎无法呼吸的地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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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手掌被蓝金的无形气剑刺穿,却硬是在他脑门上印下一掌,可惜气劲已衰,只打得蓝金踉呛一退,我见机不可失,拿着剑往前一轮狂刺,却只是刺进无声无息的空气里。
    我太仓皇了,居然一得手后便急着抢攻,却让阴狠的蓝金趁机隐匿在剑风里,像鬼一样消失了。
    我再度闭住气息,将左手掌贴着大腿,让血慢慢沿着大腿流下,以免滴血声引来蓝金的剑。
    在黑暗中对抗黑暗,我的心境却再无害怕,只是专注地寻找身负重伤的恶魔。
    蓝金在我刚猛无俦的掌力下受了内伤、左肩跟喉头各中我一剑、脑盖又挨了我一掌,在这样的优势下,我必须冷静沉着,才能为苍生除害。
    但蓝金似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一点声息都没有。
    “难道蓝金死了?”我不禁自问,手中的剑却不同意。
    突然,我的喉头一凉,接着喉间大痛,我的剑迅速向前一递,却刺了个空,一阵金属击地声中,我便往后飞出。
    原来,蓝金在黑暗中屏气凝神,以极慢的速度摸黑运剑,不动声色地找寻我的位置,等到他的剑碰到我的喉头时,便重下杀手刺喉,我击剑向前时,蓝金却弃剑移位,往我胸口烙下重重的一掌。
    我撞上地面时,手中的剑已震脱,我还没爬起,肩上又挨了一掌,原来那蓝金听到我坠地位置,来不及拾剑便冲过来给我一掌,贼梆子,很好,我就怕他躲起来,他这样赶来送我的命,我便顾不得见招拆招,揉身跟他一掌一掌硬干!
    我的喉头不断出血,胸口又受了击重的内伤,但我的掌力却是不断加重,一掌一掌都夹带着猛烈的破空声,那些声音似乎是武林上千上万条人命所发出的凄厉。
    而蓝金内力不及我,却也仗着黑暗,勉强逃开我大部分的掌劲,偶而还以气剑割划着我的身体,就这样,两人靠着一股狠劲在黑暗的地穴中展开武林中最凶险、最激烈的最后决战。
    蓝金虽是武林前所未有的奇才,招式身法又冠于天下,但我说过,仁者终究无敌,我不顾性命地使出掌剑双绝,凌空掌力绝不输给蓝金的气剑,满脑子想求仁得仁诛杀恶魔,终于,我抓住蓝金的身法,硬碰硬与他掌掌相连,拼起内力来了。
    你们该知道,纯粹的内力对决是最凶险的,因为避无可避、躲无处躲,就算是胜了,我也将大耗真元,再加上身上的伤势,说不定只是比蓝金晚死几刻罢了。
    我跟蓝金就这样鼓荡真气相抗,我的内力凶猛似怒潮,而蓝金的内力如山崩落石,滚滚奔来。怒潮与崩石,几乎炸裂了彼此的气海。
    但,时间一刻刻过去,我的内力渐渐不支,神智也逐渐模糊,而蓝金的内力也大为衰竭,但微弱的攻势却依旧向我袭来,好像没有止尽似的,我咬着牙,不断在体内百穴搜寻一丝一毫的真气,将之汇聚起来对抗死亡边缘的蓝金。
    我不晓得为什么内力应当比我弱的蓝金,能跟我力拼到这种地步?他真是可怕的敌手,体内残留的真气竟也源源不断,而我却逐渐耗干每一滴能量。
    就当我几乎没有一丝真气时,我发觉从蓝金双手传来的攻势,也气若游丝了。此时,我的耳边飘来了羞涩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熟悉、那么动人,我知道,是花猫儿来接我了,于是,我笑了。
    这一笑,就这样过了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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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疑道。
    “我跟蓝金就这样,掌贴着掌,倒在诡异的地穴里,直到三百年后,才抖落身上干燥的黄土,神智不清地走出沉闷的地穴。”师父的声音,也陷入了难以相信自己说辞的颤抖。
    “就这样走了出来?好像睡醒一样?”阿义碗里的汤早凉了。
    师父皱着眉头,说:“三百年的沉睡虽可说极为漫长,但醒了就醒了,也不过是大梦一场。”
    我极为迷惑,正要说话时,师父又说:“若要算起来,我醒来的那年正是西元一九七四年,这当然是我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经历了不少事情才知道的,至于我是怎么醒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到底,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当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说:“嗯,最重要的是,师父为何在地穴里躺了三百年还没死?”
    师父摇摇头,说:“这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醒来时,蓝金已经不见了。”
    第三十九章
    师父深深地说:“蓝金不见了,只留下两个字。”
    我跟阿义屏息听着。
    “等我。”
    师父的眼睛就像看到黄沙里的两个大字,瞪得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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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蓝金的内力在三百年间,一直没有真正耗竭过,这跟凌霄派的武功原理很有关连,我跟蓝金在对峙的过程中,彼此都将对方的潜力带了出来,两鼓真气在我们的体内,从激烈的对抗,变成来回循环的过程,那些精纯的内力从未真正离开过我们两人之外,让我们即使昏睡,身体却泡在内力包成的蛹一样,令我们茍延残喘。
    此外,地底中污浊的毒气使我们闭气闷打,直到生理机能几乎停顿,我们都在千年未见过阳光的毒气中互斗,地穴里充满了命运恶作剧的条件,毒气使我们像活僵尸一样,假死了三百年。
    直到有一天,一群乡村农夫在地穴的头上凿井取水,井洞使穴内的毒气慢慢散去,就像封印的古老魔咒被摘除,我渐渐醒了。
    醒了,身体当然好些迟钝,神智困顿不已,洞穴里只有一丝丝微光从远处透下,却已令我睁不开眼,当时我并不清楚我究竟昏睡了多久,两个时辰?半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蓝金不见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力爬了起来,看了地上蓝金的留言后,我只是怀疑我为何没被先醒来的蓝金所杀,我一边摔倒一边想着这问题,后来,我看到了游坦之苍白无血色、无腐烂的尸体,又在附近看到冰凉的长铁链,以及更加冰凉的李寻欢。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看到了远处森然林立、成千上万的石像,令我大吃一惊。
    你道是啥?原来,我跟蓝金搏杀的死亡地带,竟然是历史千古之谜的秦皇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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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当然不知道那些摄人的武士石像是秦皇地宫的陪葬品,不过我也没时间为其感到兴趣,我只是站着活动筋骨,努力调适三百年未曾移动过的身躯,捡起地上失去光彩的宝剑后,便吃力地爬出地穴。
    好不容易出了地穴,我看见一群穿着怪异的人们吓得往后跑,嘴里像是叫着:“又一个怪物!”
    当时我更确定,蓝金的的确确先我一步离开。
    他果然是个难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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