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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二十六个州府‘‘‘‘‘不,当时是二十六个,后来是二十七个,我又拿下一个,不过我见到它的时候还是二十六个。
皇冠上象征二十六个州府,惯例是用宝石镶嵌,这里却是织在帽子底色上的。同样是黑色金丝,编织花纹的地方用不同的织法,迎着不同角度的光,代表各个行省的纹饰在不同的角度闪亮。
对于一顶皇冠来说,它简单之极,也精致之极。不需要大块黄金成堆珠宝,其实含蓄的精致比直白的夸张更彰显富贵,更代表地位。
这是前任相国亲手设计的,这人真是个奇人,治国之余居然还管做帽子?因为上上一任女皇--我姑姑,嫌一朝用的翼天冠太重,他就画了这个图样重新打造。这一个虽然通体也还都是金子,代表九州的金凤也没有减去一只,可重量却不过一斤多一点,四执库里任何一个皇冠都比这个重很多倍!
你说一斤多也重!那是,比起布做的帽子当然还是重,可如果连这点重量也不想承担,你还是别坐这个位置了。
在大苑,女皇和男帝皇冠袍服的样式都不同,在礼部冠制里有详细规定。这个美丽的皇冠一看就是女子用的,于是,我怀着虔诚的心情捧着这个皇冠戴到自己头上,不是表面上看着小孩子贪玩戴的,而是真的感受到虔诚地,慢慢地,庄严地戴到头上。它深沉不黑色让它看上去很重,我两只手捧着,慢慢地把它戴到自己头上,那一刻,它的美丽和像征一起征服了我。
当那帽子完全戴实在我头上,同时也完全扣住我的眼睛的时候,父皇带着怒气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杳杳!你在干什么?”
我慌张地转过头,用其实看不见的眼睛去看他,跌跌撞撞,那样子一定十分滑稽。可是父皇没有笑,反而更生气,很凶地说:“摘下来,这不是你能动的东西!”
以往闯什么祸,他也没有用这么凶的语气和我说话,玉玺都被我拿来砸过核桃后,我第一次知道还有我不能动的东西。
八岁我的清楚地知道了两点:一,父皇很重视这顶帽子;二,姑姑脑袋比我大。
是不是从那一天起,能动这顶帽子就成了我的奋斗目标了呢?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八岁到现在,我最爱的物件始终是这顶帽子。
于是皇宫中的混世小魔王一夕改变,我主动去上本来母后用棍子打我也不肯去的太学,我主动去学平时绝对不屑一顾的治国之道。成年后,我还带兵出征征讨过南诏,让南诏成了大苑第二十七个行省。群臣夸我这是我朝开国皇帝都没有做到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不是这样,在高祖皇帝时期,南诏只是偏安一隅的小地方,和大苑关系不大。但是经过父皇一朝,大苑经济发展速度惊人,南诏作为打通南洋诸国的重要口岸,这时候才有攻打的必要。
我什么苦都吃得下,什么目标都敢想,我一天比一天让父皇吃惊,一年比一年让朝臣肃穆。父皇百般疼我宠我的时候,只当我是他的宝贝开心果,绝对想不到他的女儿会为一顶漂亮的帽子变成这样。
尽管我做了所有兄弟也没有做到的事情,父皇要传位给我还是遭到了很多重臣的反对。因为大苑的皇位是皇子继承的,只有一个皇子也没有的时候才能轮到皇女,而我有两个兄长、两个弟弟。
我的父皇,顶住了压力,成了大苑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有皇子的情况下,主动传位女儿的帝王。
我喜欢的东西,我就会尽力去争取,不管看上去多么不可能,从来也不气妥,永远也不服输。吃得下苦,忍得住难,这就是我的父皇在那么多儿女中选择我继承他的位置的诸多原因之一。其余的还有,我聪明,坚韧,胸怀宽广,怜悯众生……这都是传位诏书里的话,说得我和圣人的品行相差无几。读这些赞美之词就用去了半个早朝的时间,其实啊,这些都是礼部按照他的意思写的,父皇的原话只有一句而已。
父皇的原话是——杳杳这性子,和她姑姑一样。
姑姑,我的姑姑,父皇的妹妹,大苑第三位女皇,在位时间并不长,却平内乱,定四方,富国强民,创造了无数奇迹的苑勶。父皇说,我和她一样!
父皇私下里还说,尽管我够聪明,只可惜我起点太高,没了姑姑的磨炼,注定不可能达到姑姑的成就,但是治理现在的国家,应该足够了!
现在的大苑,父皇经营了许多年的、国泰民安的大苑,不是姑姑在位、岌岌可危的大苑。他说我的能力,管好现在的大苑够了。言下之意,姑姑在位时的大苑,我不行。
我不服气啊,难道我没有领兵打仗过吗?什么叫起点高,难道我没有从最低做起,一点点磨炼自己的能力吗?凭什么说我就一定比不上我的姑姑?前朝最富足的时候有一个皇帝也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能力,经常对周边四面用兵,最后他的政绩倒是辉煌了,可是国家也被他折腾得贫弱了,我再不服气也不回学他,皇帝的光荣是让国家繁荣,不是史书上自己的政绩。我牢记这一点也是父皇传位给我的原因之一,所以,我没有那么多故事给大家看,无论我多么不服也只能按捺自己的雄心,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做我的守成之君。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偷偷拿出我姑姑的生平记,一点点幻想那曾经叱咤风云的大苑女皇就是我。
苑勶的故事,史书上记录的都是金戈铁马的大事,可我更觉得这是一个爱情的故事,苑勶自己,也应该更希望这是爱情的故事吧。她的故事,嗯,既然她和我很像,那请你也重新回过头,从她八岁那一年看起吧。
那时候,她的名字叫青瞳……
番外 苑爰(二)
“陛下!太府寺卿常大人在弘文殿门外,说有紧要的事情一定要面圣!”
我抬起头来,心里叹息一声,看书看到紧张的时候有人打扰通常都不会令人愉快。尤其是常逾这个人并不靠谱,他的“要事”很可能只是屁事。
然而我不能不见,我继位到今日才整三个月,不能一开始就给群臣留下不勤勉的印象。我放下手中的《武仁本纪》,传他到南书房来见。
看了好长时间,我也有些乏了,于是踱到窗前舒活一下筋骨。今日下了一场好雪,外面一片琼瑶,我一时兴起将窗子推开小半,一股夹着雪花的冷风立即钻了进来,狠狠地拍在脸上,雪花碰到肌肤立即融化,只留下几点凉意。我精神一振,好爽利!
南书房的内侍程允连忙走过来,道:“陛下,窗口风大,陛下小心。”
我心中暗笑,就是在前年,我还在郡王元修的陪同下,和关中的士兵一起在雪地里操练过。比起塞外的冒烟雪,这算得了什么?从武仁帝起,苑家的皇帝可是有三代没那么娇贵了。
于是不去理会他,我反而推开门走进雪地里。程允连忙跟出来,给我披上一件大氅,我虽说觉得不需要,却也没有拒绝,由着他给我系上带子。
程允在一旁见我兴致极好,凑上来道:“陛下若是喜欢这景致,等明儿天晴了出去赏赏梅花,今年雪气足,梅花开得极好!”
我点头道:“嗯,甘织宫门前有一棵上百年的老梅树,父皇遇到什么犯难的事,就喜欢到甘织宫静静地待着。那梅花朕小时候看过多次,可是好久没有去看过了,嗳?对了!”我一拍脑袋,说起甘织宫门前的老梅,我突然想起小时候曾经在那棵梅树下面埋了一坛酒,原想着过五年就去挖出来,但是老早就忘记了,这上下都十几年过去了,不说梅花我还真就想不起来了。我想喝陈年美酒,别说十几年,上百年的都不是难事,可哪一坛是我自己埋的?我兴致高涨,要不是常逾马上要来,简直就想立即出去挖酒。
程允揣摩我的心意,笑着说:“陛下,都说梅花香气最养人,这梅树下面埋了万岁的御酒,香气一定越发不同,奴才将花瓣上的雪收下来,化了煮茶喝。万岁可否容个空,等奴才今晚收了雪,明儿再启酒,也让那花瓣上的雪,借点香气。”
他这是变着法劝我不要今天就去挖酒,他就是不说我也不能这么冲动,把个从三品的正卿扔下,自己玩去了,程允也知道我其实不会去,他不过趁着我高兴,附着我的心意说几句话而已。这孩子是两朝内侍总管程志的干儿子,凭这个我也高看他一眼,何况这孩子年纪不大,人却很机灵,又懂得进退,我很是喜欢。
以前母后在的时候,也总喜欢让侍女收集梅花上的落雪烹茶,那时候的我却不欣赏这番情调,加之父皇对我的溺爱,由着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去管什么规矩体统。
父皇手脚都有严重的冻疮,他不能在雪地中受寒,也不许哥哥弟弟们做那般不成体统的事,能在雪地里疯玩的就只有我一个。
父皇总是说:“我的杳杳是女孩子,生来就是要享福的,一世快乐也罢,不用守这么多规矩。你们几个皇子肩负重任,却是做什么事情都不能随意了。”所以总是几个兄弟老老实实窝在家里和母后喝茶,我却一早钻进雪堆玩去了。
谁知世事无常,几个从小受帝王教育的兄弟都没有成事,反而自幼养来打算与权势绝缘的我竟会突然不计一切代价,一门心思往上爬。可见外界逼迫总不如自己立志动力更大。
他们喝了一阵子茶,母后就会推开窗子叫我,我会答应一声猛冲到窗子跟前,就着她的手把一杯热茶咕嘟一声吞下肚,接着疯跑。大哥会皱着眉头看我一头的汗,二哥拿着茶杯正襟危坐装深沉,只有小弟弟会把茶杯举到脸前抱着喝,却从茶杯后面露出骨碌碌羡慕的黑眼睛偷看。
想到这儿,我心底微微一暖,道:“母后也喜欢这个,程允,你多收集一些,若是味道好了,朕请几个兄弟过来一起品尝。”
程允听了立即两手合十,嘴里嘟嘟囔囔,我见状喝道:“干什么呢?”
程允道:“这梅花雪太后娘娘都爱,哪有味道不好的?梅花瓣上那一点,哪里够给各位王爷喝的,奴才只好求老天爷,再多下几天雪,让奴才多收集几坛子,让万岁能请成这次客了!”说罢双手合十,作势不已。
这猴儿,我不觉得这个马屁拍得很好,但也不算坏,正准备给他一点面子,笑笑,嘴角刚刚动动,只听得一声断喝:“大胆阉奴!”
声音大得我也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见常逾一身是雪,几步来到近前,指着程允喝到:“今冬降此暴雪,北上道路断绝,靠几千民工日夜清扫才打通道路,蜀中几十万将士御寒物质刚刚送出去,军士们在前方苦忍严寒,你这阉奴,竟然还要再下几天的雪?”
程允吓得脸色惨白,我也暗中缩缩脖子无话可说,知道这梅花茶是泡汤了,大道理压下来,喝梅花茶?喝西北风吧!
谁知常逾得理不饶人,跪下道:“臣请皇上诛杀此奴,以为媚上者戒!”
程允一听,腿一软就跪下了,带着哭音道:“常大人,奴才只是随便说说的,奴才再也不敢了!万岁,饶命啊!”
我微微皱皱眉头,道:“是朕命内侍集雪,也不能怪他,何必与小人为难?外面天寒,卿家进来说话。”
常逾狠狠地看了程允一眼,没再说话,跟着我进了南书房,帽子上的积雪还没抖净,开口便道:“陛下,臣大前日上奏宗庙周围田产之事,今日还没有接到批示,昔日中宗曾经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奏章,应三日之内批复,今日便是三日了,陛下之意为何?”
这个折子我看了,确实因为事情大小,小到其实根本用不着我来决定,于是留中末发,希望常逾碰了这个软钉子,以后不要把这种琐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