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楔子
“我们分手吧!”一名长发及肩的年轻女子,年纪大约二十六岁,看着眼前的男子说着。男子的年纪看上去也年轻,一副吊儿郎当,口里还叼着烟,那双细长的黑眸带着勾人的邪魅。
他先是抬眸,深深的审视她全身上下一遍,彷佛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以致产生了错的听觉。
“分手?”她在开玩笑吧?他唇畔的笑容有些嘲讽。
以他的条件、手段,在爱情上可是百战百胜,女人要和他分手,总是只有一个原因― 只想测试他爱不爱她们。
男子扬着轻笑,脸上毫无惊诧或是任何的担心。
他只当作女人每一次测试他时,总是会用的老梗手段― 一哭、二闹、三分手。以为只要一提分手,男人理当就应该要拉下身段,然后开始好言相劝,去挽留自己的女友。
但是这样的事情,向来都不是属于他的格调。
他对爱情,只有唯一的原则― 好聚好散。
既然对方想要和他分手;表示就是不爱他了,所以才会勇于开口,来换取彼此的自由。
于是,他尊重她。
只是今日他却重复了她的话,语气有一点点的不确定,似乎暗示着她应该明白结果,他不可能会妥协,因此要她自己好自为之。
可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唇角也微微而勾,保持着淡淡的笑容。。
他看不出她的眼里有其它的情绪,彷佛只是淡淡的在与保险人员解约一样,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很确定自己确实要与对方结束这样的关系。
反倒是他,从不在意的表情渐渐变成眉宇双拢… …
“嗯!分手。”再一次,她说出这两个字的坚决,一双长睫微微阖起又掀开,双眸没有任何水光。他莫名倒抽一口气;像是有人从他的口中喂进薄荷膏,一路凉到他的心肺里。
她的分手说得太彻底,没有一丝的牵挂与犹豫,就好像是已经决定好的死刑,一旦实行,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
她不给他一次辩解的机会,决定剔除他这个十大罪状的男人在她的生命之中。
爱情如果有一方想要逃,那就已经不叫做“爱情”了。
那就分手吧!
以他的条件,再找下一个也不难。
“嗯!那就分手吧!”
到最后,女子脸上的笑容依然保持原样,没有如释重负;也没有大哭大闹。
因为她知道,就算难过到痛哭,眼前的男人也不会为她犹豫一点点。
这就是爱情,最原始的残酷。
第一章
年少轻狂。男人一定都会经历过最疯狂的岁月,尤其是像宋奎人这样养尊处优的男人。他是衔着金汤匙出生,出生在金字塔顶端,是人人捧在手心上,注定一辈子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有多少人、不管多远的远门亲戚,都等待着他长大,然后仰他鼻息而活,自然也造就了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霸王、目中无人的个性。
再加上他并不是一个被宠坏的阿斗,是个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坏男人。
虽然身为宋家的长孙,但他从来都不懂“循规蹈矩”怎么写,也不懂怎么过着平凡无趣的生活,不愿背负着宋家期待与包袱的他,在他懂事之后就知道该怎么享受自己的人生。养尊处优,又生在有钱人家,他很快就理解到“金钱” 对这世界的影响。他可以用金钱买到一切,连同爱情、友情,都会受到金钱的影响。因为他对周遭的人并不吝啬,出手阔绰的他,吸引不少想要沾点好处的人。
大家抢着当他的朋友,女人则是希望能够吸引宋大少的目光,就算这浪子还不打算对她们负责,但若可以捞点名牌货,那么也能够抚慰她们的心。
他不但家世背景一流,长相身材也算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懂得活在镁光灯下,财经消息不但有他的存在,就连娱乐版也能常常看到他帅气的脸庞。
一八三的身高,那肌肉分明的身材,教女人看了都会流口水,尤其那健康的古铜色,更是为他的野性加分。
若要以一种动物来形容,那就是― 豹。
豹的精壮,猎食时的勇猛与快狠准,那充满野性的黑眸墨黑且深邃,身上散发着慵懒与神秘之美。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爱的呢?
有。
就是有一些与他旗鼓相当的女人不会被他操控,顶多与他玩一场你追我跑的游戏,像谈一场公事,各自得到利益之后,便挥挥衣袖离去。
这样的女人对他而言也如同办公,取悦对方,自己也得到满足,一拍即合之后又是各自离开。
谁都没有负担,也没有挂念。
所以他被贴上花花公子的标签,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他对旁人的眼光也从来不会放在心上,若是时时在意旁人的看法,岂不是失去个人特色?
反正他大爷活得开心就好,至于旁人?他谁啊!老子为何要看路人的脸色!
不过最近有一件事已困扰了他很久。
虽然女人的离去,对他就像家常便饭一样,他只要去夜店勾勾指头,或者花点小钱取悦女人,夜里总是有人帮他暖床。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这么坏,还是有女人愿意跟他纠缠不清。他的身边不缺正牌女友,但就好像你有了一只娃娃,但总是缺少不了其它的配件。
其它女人就是配件,正牌女友才是他的最爱。
可是正牌女友在前不久跟他分手了… …
“我们分手吧!”前女友的声音;还不时的萦绕在他的耳旁。
“那就分手吧!”那时的他很潇洒的响应了她,实行自己的座右铭― 好聚好散。
前女友与他分手的理由呢?不,他也很潇洒的没有问,原因、理由都是屁,不爱才是真的。
所以他的前女友不爱他了?他陷入这个问题,迷思了好几个月。
都分手三个多月了,他常常会想到他的前女友。
尤其他们之前同居,有大部分属于她的东西都没有搬走,看到那些东西果然会想起她。
“这是女人的小计谋吗?” 此刻的宋奎人坐在客厅的单人沙发上,喃喃自语着。这偌大的空间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独处。他眯眸的望着酒柜旁的四十寸屏幕,以及电视屏幕下的黑木柜。黑色配上粉嫩的蕾丝果然有一些冲突。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他的房子在不知不觉中被改造成黑色与粉色的矛盾。
只是这矛盾看久了,竟然有一种和谐的画面,才能够与他和平共处这么久,还没有被他发现… …
“少爷,您还没睡?” 老管家见客厅还有灯光,便出来查看。
宋奎人回过神,老管家的出现打断了他的思绪。
“嗯!” 他淡淡的回答。“要喝一杯吗?陈叔。”
老管家新来不久,见少爷像是有心事,于是便坐在他的面前,决定和他喝个一杯。
“少爷在想些什么?”老管家接过酒杯,随着他的目光也看着四周。
宋奎人望着四周,发现室内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变化,除了他与前女友共用的衣柜里,少了大半她的衣服,要不然东西其实都还是在原地。
以前她搬来的时候,东西就不多了,现在搬走,拿走的东西似乎只有她的贴身衣物,以及她惯用的缝纫机。
其他的,就像被主人收藏好的物归原位,没有一丝紊乱。
他想想,还有哪里不对劲呢?
他嗅嗅鼻子。
喔!空气中属于她专有的柠檬香也淡了。
他以前总爱嫌她身上的味道太过廉价,总是只有柠檬香的沐浴乳,所以花了心思替她挑选香水,但她总嫌太刺鼻,依然保持淡淡的柠檬香气。
这是女人的小心机吗?要离开他,至少也要将她的东西全都带走啊!留下来是要让他睹物思人吗?
“啧!我现在才发现我的前女友,有很多东西都没有搬走。”他又想起过去交往的女伴,她们总爱宣示主权,总会在他的身上或是属于他的地方留下她们的东西。
据她们说这是为了让男人想起她们的好,但对他而言,这跟小狗撒尿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女人宣示所有权。”老管家不明白他的心思,接着他的话,“以前我交往过的女人,也是闹着分手,但东西也没有收走,过没有多久借着回来要搬她的东西,还不是为了要和好… … ”
宋奎人当然懂女人的心思,于是只要一发现女人故意留下来的物品,他总是毫不犹豫的丢进垃圾桶。
但怪的是,都已经分手这么久了,他竟然连前女友所遗留下的东西,都没有想要丢的欲望 …
应该是说,她的东西彷佛像是已经扎了根一样,他不知道该从何丢起。
她的一切已经依附在他的所有上,他丢弃不了,也分不清什么东西是她的,还是自己的… …
对,这女人好恐怖。
交往两年来,一点一滴的渗透进他的日常生活之中,就连分手也说得如此轻易。
她没有落泪、没有哭泣,更没有质问他的行踪。就淡淡的,如同她的个性,总是一张笑颜迎人。在他的记忆中;她一向很有耐性,很少生气。他也是因为喜欢她这种不吵不闹的个性,才将她请回家里“供”着,以混淆宗亲们的视听。
没错,他出发点是不怀好意的,但是谁教她个性太好,这两年来对他的所作所为总是睁一眼、闭一双眼,他以为她愿意委曲求全的。
玩累了,他还是会回到她的身边… …
用她朋友语言形容他自己:他简直是个该剪掉祸根的烂男人。
那又如何?爱情是他和她的事情,旁人再多嘴碎也没有用,而且他对她好时,有谁看见?
只是… … 他对她不好,人人都看见了。
莫名的,一种不该有的情绪竟然油然而升。他觉得他应该喝醉了,不愿再去检讨过去他对前女友的一些情感。
“所以我应该把我前女友所遗留的东西都丢掉吗?”宋奎人像是喃喃自问,似乎在找寻一个答案。
老管家见他一脸迟疑,一眼就看出他对前女友还有很深的眷恋,于是也不好再出主意。“少爷,该睡了,或许睡一觉起来,您的心就静一些,自然便会有答案了。”
好吧!他累了,所以该睡了。
宋奎人回到房间,偌大的床只剩空寂,睡前也不会有人再娇软耳语的跟他说晚安。
他躺在床上,关上夜灯,黑漆漆的房间再也不会有小灯点着,因为他不怕黑,总喜欢享受着黑暗入睡。
黑暗就像一个黑洞,虽然吸引他,而心也注满他想要的孤寂感… …
原来一个人享受这么多的自由,却也会换来这么多的孤单。
而今晚,他付出的代价是― 失眠。
一早,宋奎人佣懒的自床上醒来。他不必像个上班族朝九晚五打卡上班,他有一出生就必须背负的事业,但是他从来都不愿意去负责。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他只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所以他懒得回家听父母的叨念,以及祖父整天骂他不成材。
那又怎样?他总是很潇洒的将这句话挂在嘴上,他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没有拘束的日子。
早上睡觉,下午吃饭洗澡,晚上当“凯子”混夜店,生活多彩多姿。
嗯… … 三个多月前,他确实是这么潇洒的。
但自从前女友离开他的生活之后,他整个作息大乱,就好像一幢房子,彻底被打乱了地基,连维持最基本的外型都不能。
原来他的生活少了她,也少了一个照顾他的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