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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是不认识他们,全都是生面孔,那么他们干嘛一见到他便瞠目结舌,一副看到鬼的模样?
只要是幸福里的里民,怎么可能不认识他?
敖旭邦以前在乡里之间可是出了名的坏,干架、逃课对他来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之后混帮派,还去赌场当顾场子的小弟,凡是帮派小弟做的事,他都做过,只要看谁不顺眼,就会把那人抓起来揍一顿,顺手牵羊更是家常便饭,是一个坏到骨子里的小混混,出入少年法庭好几次。大家万万没想到,消失十年的敖旭邦,一回到幸福里,竟然成了正义的化身!警察。
“我说的话,你们听不懂吗?今天我是来报到的,你们干嘛一个一个挡在我面前?”他们当他是动物园的猩猩吗?还一字排开,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他。
一名菜鸟被老鸟推了出来,四肢微微发抖,结巴的说:“报……报到?!”
幸福里最近没有什么大案子,顶多就是左邻右舍争执那地狗大便是谁家造成的纠纷,平时可说是一个和平的乡里。
再加上幸福里有铁家罩着,警局最大的功用就是观光客问路和挂失报案。
但是,十年前的混世魔王回来了,而且还兼具一个特别的身分……
厚,吓死他们了。
“不然我是来抢银行的吗?”菜鸟就是菜鸟,永远搞不清楚状况。
“这里又不是银行。”有人忍不住提醒他,“里面是局长的办公室。”他该不会是回来寻仇,想要毙了他们的上司吧?
“你们要不要让开?”敖旭邦双眸微眯,双手紧握成拳,又开始按压指关节。“我都说我是来报到的,你们凭什么拦住我?”全都欠电吗?
“他会不会是伪造文书,然后是要来寻仇的?”
“其实他是要来找局长报仇的吧?”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议论纷纷。
敖旭邦非常不爽,就算他以前在乡里间是个声名不佳的风云人物,但是现在改过向善,成为除暴安良的警察,为什么这些人还是对他防备不已?
就像他回到乡里,一些认出他的婆婆妈妈。
每个人都对他指指点点,同时交头接耳的聊着八卦,再流露出他不能理解的眼光,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但是轮调是他无法推卸的,因为这是他的工作、他的职责。
他曾经在心里发过誓,要热爱他的工作,要遵守他的誓言。一思及此,他很没有耐心的暴吼出声,“是台北分局要我来这里报到的!你们再不让开,我就开扁了。”
“哇……”
虽然这群人是训练有素的警察,但是一见到高头大马的敖旭邦摩拳擦掌,立刻吓得四处窜逃,只因为他们当年都被他的拳头揍过,在心中造成难以磨灭的阴影。
忽然,办公室的木门被打开,出现一名穿着笔挺的警察制服的男子。
“在吵什么?”
“局长。”
敖旭邦转头,正巧与那名男子对上了眼,拳头就这么悬在半空中。
幸福里的局长陶世棠双眼微眯,嘴角往上一勾,用力合上手中的资料夹。
“你,是来报到的?”
敖旭邦收回拳头,抬头挺胸,仰起下巴,“是。”
“很好。”陶世棠点头,招了招手,“跟我进来。”
什……什么?在场的其它警察全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目送敖旭邦。敖旭邦在进办公室前,不忘转身,朝他们比出中指,算是送给他们的见面礼。
敖旭邦进入局长办公室,顺手关上门,然后就像进到自家的客厅,径自在沙发上坐下,跷起二郎腿,吹了声口哨,看着年长他七岁的陶世棠。
“没想到你混得这么好,成了分局长。”
想当年他第一次见到陶世棠时,陶世棠还是一个菜鸟警察,没想到十五年后,他竟然成了分局长。而他自己,最大的长进,就是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保护老百姓的警察。
“你也不赖。”三十七岁的陶世棠已经是个事业有成的成熟男人,也是一儿一女的好爸爸。“之前听说你是汪涛的部下,没想到是真的。”“怎样?我不能当警察吗?”敖旭邦冷嗤一声,反正大家都看不起他,不过他就是成了警察,不爽的人来咬他啊!
“没有,只是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会被调回幸福里。”陶世棠笑说。
“马的!”敖旭邦不悦的瞪了他一眼。“又不是我愿意的。”
“这样也好,很久没见到你了。”陶世棠与他不一样,很想要与他叙旧。
“很久没见,跟不想见,两者差很大。”敖旭邦冷冷的说,一想起之前大伙瞧他的眼光,心里很不舒服。
好陨!他以前是做尽了坏事,所以现在有报应,不但要为人民打击犯罪,还要承受大家异样的眼光。
陶世棠假装没听见他说的话,很有耐心的笑说:“找到住的地方了吗?”
“还没有。”所以今天他准备睡警局,明天再想办法。
“我家有客房……”
敖旭邦打断他的话,“你家老头挂了吗?”
“这几年他的身体变得比较差。”陶世棠当然知道他口中的老头是指他父亲。“不过还是生龙活虎,骂人的声音有如洪钟。”
敖旭邦挥挥手,“算了,省得那老头见到我,又被我气得心脏病发作。”
陶世棠整理一下桌上的文件,“其实我爸这几年一直挂念着你,有空就去看看他老人家吧!”
“我答应过他,不会靠近陶宅半步。”当年他可是发过重誓。
“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再说,你离开不久,我爸冷静下来,也明白不是你的错,你就别放在心上了。”陶世棠笑说。
敖旭邦撇了撇唇,伸个懒腰,“没差,我早就忘记了。”
突然,敲门声响起。
陶世棠转头看向木门,“进来。”
木门被推开一道缝,一张粉嫩的小脸探进来,“大哥,我替你送便当。”听着这软软的声音,敖旭邦的身子瞬间僵硬,自然而然的看向门口,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子走进办公室,她的身材窈窕瘦长,穿着鹅黄色T 恤,配上牛仔短裤,露出一双均匀的长腿,脚上随兴的穿着夹脚拖鞋,露出可爱又干净的脚趾头。
陶世棠看着相差十二岁的小妹,笑容满面的说:“谢谢你,灿灿。”
“你有客人啊?”陶灿灿的眼光正巧落在敖旭邦那粗犷的俊脸上,当下好像有什么东西撞击她的胸口,让她呼吸困难,脚步不稳。
敖旭邦连忙起身,扶住她娇小的身子,与她近距离的接触。
“你……你好。”陶灿灿脸色赧红,感觉到他炽热的体温藉由手臂传到她
身上。
敖旭邦没说话,慢慢放开她,别开脸。
陶灿灿歪着头,望着他严峻的侧脸,好一会儿才开口,“呃……请问,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她觉得他好眼熟,而且有一股熟悉的感觉在心里流窜,但就是想不起他是谁。
敖旭邦挑了挑眉,忍不住转头看着她的小脸,然后疑惑的望向陶世棠。
在场的三个人都静默不语,径自看着彼此。
半晌,陶灿灿率先开口,“对不起,我曾经出过车祸,失去记忆,所以想不起以前的一些人事物,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很熟悉,我怕……我怕自己忘记你……”
敖旭邦的脸色下沉,眉头紧蹙,“我不认识你。”
陶灿灿的眉头微微皱起,一口气梗在喉咙,心中五味杂陈。
“我真的不认识你吗?”她小声的问。
“你需要认识我吗?”他望着她那粉嫩的小脸,冷淡的问。
“我……”她愣住了,对于这个初次见面的男子,她竟然有一种复杂的情感。“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认识你。”
“我必须告诉你,我们根本不认识彼此。”敖旭邦压低音量,像是在压抑什么。
“灿灿,”陶世棠介入他们两人之间。“他今天才刚来幸福里报到,大哥还有一些事要交代他,你先回去好吗?”
陶灿灿回过神来,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那他……会留在这里吗?”
“会。”陶世棠毫不考虑的说,“明天开始,他就是幸福里的警察。”
她松开眉头,朝敖旭邦露出灿阳的笑容,“那我先回去了,再见。”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两个男人都没有说话。
许久,敖旭邦转动刚毅又粗犷的脸庞,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到陶世棠的面前,双手用力拍在木桌上,双眸瞪得比牛铃还要大,发出如雷的吼叫,“为什么她会丧失记忆?”
陶世棠抬起头,微微一笑,慢条斯理的说:“因为爱。”
第二章
因为爱。
好,他承认自己爱过陶灿灿。时间必须回溯到十五年前,他刚满十五岁那年,正值逞凶斗狠的国中时期,开始混帮派。
他还记得与陶灿灿相见,是在她十岁那一年。
地点……他记得很清楚,是在传统市场里的冰果室。
那天她正在帮她姑姑顾店,刚好看见他被一群不良少年追杀,若不是她出手解救,他可能会断一条腿、或是哪里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因为这样的邂逅,结下了他与她的缘分。陶父老年得女,陶灿灿是他的掌上明珠,与她相差十二岁的陶世棠当然很关注妹妹的生活。这下子,敖旭邦也成了陶世棠注意的焦点……不,应该说,他是陶家所有人的焦点。
从此,他与陶家也结下了奇怪的缘分。
他的人生没有因为陶家而变得顺遂,父母依然离婚了,妈妈离家出走,爸爸整天酗酒或是上酒家,回来就是打他,伸手要钱,然后放他自生自灭。
遇上陶灿灿之前,他以为人生总是灰暗而毫无希望的,但是遇见她之后,她就像灿烂的太阳,落入他的世界,给了他一点光明。
然而她带来的光明只是照亮了他的自卑,让他明白自己与她之间的不同。
他的自卑,也随着年纪的增长,愈来愈加重,将两人的距离愈拉愈远。
为了生活,为了能够保护自己,他选择另一条快捷方式,让自己顺利长大。
不过也因为这样,他的行为愈来愈偏激,行事愈来愈残暴,甚至认为成为老大,拥有地盘,才能留住属于自己的一切。直到她十五岁,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他高中念了五年,还是没有毕业。
两人的距离已经远得很明显了,可是在陶灿灿的眼里,他依然是不曾变过的敖旭邦。
她父亲是退休将军,母亲是钢琴老师,大哥又是一个警察,相形之下,他这个一无所有的小混混更加自卑,连与她站在一块,都觉得惭愧。
然而她还是跟在他的身后,让他一回头就能看见她灿烂的笑颜。
尽管时间流逝,现在他回头,映入眼里的,依然是她的笑靥。
他已换上警察制服,在街巷之中穿梭,为了尽快熟悉这个乡里,正在进行家户访查的工作。
大太阳下,他一个大男人都晒得满身是汗,快要吃不消,更何况是像她这种粉嫩的小公主,连把阳伞都没撑,一路尾随他身后,脸庞早已被晒得红通通的。
敖旭邦低声咒骂一句,不耐烦的转身,“小姐,你要跟踪我多久?”
“我……”陶灿灿咬了咬唇,停下脚步,用手帕擦拭脸上的汗水。“我只是想知道,我是不是认识你?”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不认识彼此。”他一脸凶恶,瞠大双眼瞪着她。
马的,像她这样的大小姐,应该要待在家里吹冷气、喝可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