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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的一眼,竟发现壁橱另外一边也噎了个东西,素雅的花纹有些面熟。
安柔的心怦怦的跳了两跳,伸手探向那个东西,一点点抽出来之后,愕然发现,竟是她送给尼尔斯的诗集。
依着安柔的想法,尼尔斯行走素来不喜携着过多的累赘,想必这本诗集也因此种缘由而被尼尔斯弃下了,其后施洛辰入住这里,便将它一并收了。
只是有些好奇,不过一本诗集罢了,也值得施洛辰如此小心翼翼的收藏着?
想她初送他这本诗集时,曾是一门心思准备着要嫁他的。
如今,物仍是,人非昨。
如果中间没有横生过那些枝节,想必她已与尼尔斯成就了婚姻,那么这本诗集理应算做一件定情的信物。
不过人家的定情之物,总是凝着化不开的浓情,而她送他的这本,却是义正言辞的家国天下,还真是没什么情调。
尼尔斯少年时,受得是中西方两种的教育。
将字母写得珠圆玉润,一手汉字也是隽秀清奇。
扉页之上,赫然标注着:心中永远的千岁兰——一笔一划,力透纸背。
想当时,她送他这本诗集时,他笑意盈盈的收下。
她那时一直以为,他眼底心尖尖看见的是站在他眼前,活生生的安柔身体发肤,如今幡然顿悟,他那双紫罗兰色的眸子里凝着的笑,望见的其实是宿在安柔皮肉下的雪兰,他心底的千岁兰!
诗集中每帧插画下总有一段随笔,从她送他这本诗集最初,零零散散,一路记来。
他写:终于懂了曾经柔柔对洛辰的执念,如今,亦是我对你的痴恋。
他写:你说要嫁我,我是如此欢喜,可欢喜过后,却是满满的心痛,你对我只是心存感激罢了,在你心中,始终无法忘怀的是他。
最后的那页,他的笔迹略有些凌乱:儿时,畅谈心愿,我说此生之愿,娶安柔为妻,其实不过是应承下来的承诺;而今,到底日思夜想皆是愿,也曾为这愿望走过旁门左道,我望着与你携手婚姻,望着与你孕育出一个如千岁兰般坚韧的子女,可,终是奢望,此生遗憾,只求,你能安康幸福,一生平顺。
捧着诗集,泪水潸然,他说,此生遗憾,却望着她一生平顺。
在她和施洛辰你侬我侬时,尼尔斯静静的睡在病床上,或许,此生再无企盼,只余遗憾……
秋雨携寒,窗外枝叶飘零,尽显凉薄。
可行色匆匆的郁千帆竟是满头大汗,带了人强行破开了施洛辰当年为雪兰置办的公寓房门。
进了门,果真瞧见大家遍寻不着的施洛辰,此刻正席地而坐,小心翼翼的黏贴着什么东西。
郁千帆大踏步走近,瞧清楚了施洛辰怀中抱着的是个已经黏贴的颇具雏形的瓷娃娃,挽着个髻,红扑扑的脸蛋,笑眯眯的表情,再看施洛辰正黏着的那个,是个童儿瓷娃娃。
施洛辰的表情凝重而认真,像个专注的孩子,对郁千帆的强行闯入并没有太大的反应,仍低头继续着自己的手工活。
郁千帆愣了一愣,有些暴躁的问:“大家都在找你,你躲在这里玩瓷器?”
老半天,施洛辰才轻轻的应:“柔柔不小心打碎了这个三口之家的瓷娃娃,五年前奶奶打碎了她的新娘娃娃,她生我们的气,离家出走了五年,这次一下子打碎了三个,我不快快的补好,她又要生气了。”
郁千帆敛紧眉头,深深的吸了口气,自语:“幸好,我退得早。”
感叹完了,正事还是要说的,一时又不知要从何谈起,想了想,从怀中摸出一枚戒指,擎在手心里,俯身递到施洛辰眼前。
施洛辰愣愣的盯着郁千帆的手心老半天,才颤抖着声音问了:“柔柔的戒指?”
当年安柔留下了他们的婚戒,近来他死乞白赖的缠着她,又将这枚婚戒给她强行套上了。
那日他搂着她笑眯眯的说:“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为防不长眼睛的家伙觊觎你,一定要贴上我施洛辰的标签,先将就着戴上这枚,等我们操办了盛世婚礼,我再给你套上一枚新的。”
想了想,又补充上了一句:“价钱一定要比那个家伙送你的‘天使之瞳’还高。”
安柔只是侧目白了他一眼,凉悠悠的说:“施洛辰,你都多大年纪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她虽那样说了,却也没将他给她套上的婚戒摘下去,他面上哼哼唧唧,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只是,这枚婚戒,怎么会出现在郁千帆手里?
施洛辰霍然起身,那好不容易黏贴好的瓷娃娃再次打碎。
这次,怕是更难弥补。
施洛辰伸手夺过郁千帆手里的婚戒,紧紧的抓在手心,眼神凛冽的盯着郁千帆,一字一顿的问:“这枚婚戒怎么会在你手里?”
郁千帆神色复杂的望着施洛辰,直言道:“柔柔不见了,大家把知道的地方都找过了,可是没找到她。”
施洛辰的身子明显的颤抖,开口问:“睿睿呢?”
郁千帆回:“安伯母看着呢。”
施洛辰喃喃:“睿睿在,柔柔怎么会不见了的,尼尔斯那里呢,你们找过尼尔斯那里么?”
郁千帆十分肯定的说:“今天早晨离开医院后,柔柔就再也没回过医院,她回家收拾了些自己的换洗衣物,随后进了以前是尼尔斯,后来又是你住过的那个房间,进去了一上午也没见出来,大家有些担心,找了钥匙打开门之后,就发现柔柔不见了,我在桌子上看见了这枚戒指。”
施洛辰一个踉跄,郁千帆搀了他一下,施洛辰借助郁千帆的力量稳住了自己的身子,伸手扶着额角,虚弱的问:“除了这枚戒指,你还看见过别的东西没有?”
郁千帆想了想:“首饰盒。”
施洛辰苦涩的笑了,他说:“真是悔不当初,应该在尼尔斯刚刚出事之后,就毁了那本诗集的!”
郁千帆愣了一下:“诗集,什么诗集?”
施洛辰没有回话,转身冲出了公寓。
郁千帆看着他死气沉沉的样子很是担心,追在他身后跑了出去。
永安大厦的保安们将郁千帆给堵住了,在这样的高档社区,郁千帆居然公然率众强闯民宅,还被他给得逞了,这会造成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信任危机,是以保安们全员出动,誓要挽回物业形象。
郁千帆见一下子聚上了这么多保安将他团团围住,额头青筋暴跳,怒吼:“都他妈给我闪开,今天我朋友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让你们统统给他陪葬!”
他是急火攻心,口不择言。
保安们皆被郁千帆杀气腾腾的气势所震,不过倚仗人多势众,一个个还杵在原地,没什么动作。
郁千帆眼见施洛辰在他眼前消失,不多时,车子就从地下停车场冲了出去,消失在大门外,再也隐忍不住,直接揪住最近的一个保安,一个过肩摔便将那人丢出去老远。
见郁千帆有了动作,保安们执着甩棍一拥而上,郁千帆咬牙切齿:“我是永安建设的郁千帆,谁再拦我,就做好滚出T市的打算!”
他说让他们陪葬,他们不怕他,因为清楚杀人犯法,郁千帆只是说说而已,可他后面这话,直接掐住了他们的软肋,保安们面面相觑,随即这个退下一步,那个便退两步,最后争先恐后,就怕退得慢了,饭碗不保。
郁千帆得以脱身,施洛辰是业主,车子停在地下停车场,郁千帆来的匆忙,车子随意停靠在院子里,雨越下越大,郁千帆并不在意,直接冲入雨帘中,然后打开自己的车门坐了进去,循着刚刚那一瞥瞧见的方向,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烟雨空濛,街上车灯闪烁,独不见施洛辰那辆,郁千帆一阵慌乱,乱急之时,脑子竟然闪过一道灵光,猛然想起一个朋友来,停了车,伸手摸出电话,接通之后开门见山的说:“陈哥,我是千帆,请你帮我看看永安大厦附近的十字路口的监控,三分钟之内经过的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朝着哪个方向走的。”
这个陈哥是交管大队的队长,听了郁千帆的话,一边让人帮着查监控,一边问了:“又是施董?”
郁千帆干涩的笑,不言而明。
须臾,对方来了电话,干脆利落:“出城向北,应该是到海边去了。”
郁千帆连连道谢:“改天我做东,地点陈哥选。”
陈哥婉拒:“有话以后说,施董的车开得有点险,上个月施董的太太不就是在那个路段出的事,何况天气这么差,你还是快去看看吧。”
郁千帆的心底不安愈发强烈,也不再过多的客气,道了谢之后,挂断电话,猛地油门,飞驰而去。
头顶是倾盆的雨,脚下是汹涌的浪。
安柔蜷曲在凌空的巨石上,目光空洞的望着渐渐被黑暗吞噬的海滩。
那天,她让尼尔斯走出“我错了”,可尼尔斯却背着她,在这片沙滩上一步一步走出了“我爱你”。
她当他是故意与她作对,其实,他这样宠着她,怎么可能故意惹她生气?
那些字,早已被海浪湮灭,了无痕迹,如他温暖的笑,再难见到。
她打过电话,问过尼尔斯的父亲,尼尔斯的父亲起初只冷淡的同她说这件事与她无关,让她不要再打听了。
可她不死心,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追问,被挂了电话之后便接着打,直到将尼尔斯的父亲逼得失态的冲着她吼:“柔柔,你到底还想怎么样,承志他成全了你和洛辰,他伤得太重,不可能醒过来了,他是被确诊的植物人,永远都不可能醒过来了,你让我们安静安静行不行?”
在她失声痛哭中,尼尔斯的父亲再一次挂断了电话。
然后她独自一人来到了这片尼尔斯最后到过的沙滩,幻想着或许他的灵魂也不小心脱壳,他不醒来,只是灵魂迷了路,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她来领他回去。
可从朗朗晴空到大雨磅礴,她始终找不见他,那个尔雅的善良男子,被她彻底弄丢了。
轻轻的一声唤:“柔柔。”
安柔缓缓的抬头,对上了施洛辰憔悴的脸。
他向她伸出了手,轻声的苛责:“我老婆是多么优雅的女人,怎么可以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跟我回家,我要扒光你,揍你屁股,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这么任性。”
安柔木然的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手心上,任由他将她拉起,紧紧的拥她入怀,将脸埋入她颈窝。
随后,颈侧又有别样的湿润倾入,本来只是适宜的温度,可不知是雨水太冷,还是她肌肤太凉的缘故,竟觉得那不过算得上温暖的热度灼烫了她的肌肤,令她感觉生生的痛。
远处有车灯闪亮。
安柔终于赶在施洛辰挽留之前出声,干涩沙哑的声音好像不是她的一般,她说:“洛辰,我们——离婚吧!”
V75蠢到无可救药()
紧拥着安柔的施洛辰一颤,未置一词,只是将她拥得更紧,好像怕她会像传说中的人鱼公主一样,化为泡沫升腾而去。
他不出声,她也不干等着,目光空洞的飘荡在天际,兀自说着:“睿睿归你。”
听见这一句,施洛辰彻底崩溃,猛地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一双手鹰爪一般紧紧地钳住安柔愈发纤细的肩膀,大声吼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