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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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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咖啡这种刺激性饮料毕竟对身体不好
『咖啡不好吧喝点别的好吗?』
「痞子你也知道咖啡不好所以请你以後少喝点好吗?」
我看着她嘴角泛起的笑意,以及眼神中的狡黠我才知道她拐这麽多弯就是希望我以後少喝点咖啡。我心里彷佛受到一股重击不行了鼻子突然感受到一股PH值小於7的气息再不平静下来,也许泪水会决堤。
我是学水利工程的,防洪是我吃饭的家伙绝不能让水流越过堤防而漫淹即使只是泪水。
『好我答应你我尽量不喝咖啡』
「那顺便答应我以後不要熬夜」
「还有以後别日夜颠倒了」
「还有早餐一定要吃」
「还有别太刻意偏爱蓝色那会使你看起来很忧郁」
「还有」
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好像有点在交待後事的感觉
我不想让她继续,只好说:
『我去帮你倒杯水吧!免得你口渴』
「痞子饮水机远吗?如果远我就不喝水了」
从这里到置放饮水机的转角,男人平均要走67步,女人则要85步加上装水的时间,平均只要花1。8至2。1分钟不算远。
『不会的很近』
「痞子赶快回来我不想一个人好吗?我很怕孤单」
我这次没有回答。
低着头,加快了脚步
《痞子吃宵夜去吧!学弟请吃鹅肉》
是阿泰在叫我。
叁更半夜里,很多研究生都会相约一起出去吃点东西。有时会喝点酒,因为大家都有一肚子的悲愤。以前我常喝酒,但这两个月来倒是都不喝了。
『等我10分钟我喝杯咖啡』
到今天为止,轻舞飞扬已经离开我快两个月了。我总是在每天深夜的叁点一刻上了线,关掉所有的Page让jht静静地陪着FlyinDance10分钟。虽然现实生活中的她,已不再能轻舞飞扬但我仍然希望网路世界里的她,能继续FlyinginDancing阿泰常骂我傻人都走了,还干这种无聊事做啥?可是即使她已不在人世,我仍然不忍心让她的灵魂觉得孤单因为她说过的她怕孤单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
阿泰好奇地问着。
其实我一直记得那晚她的嘱付所以从那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啡了。但今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冲动而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因为今天是3月15她满22岁的日子
我记得1月17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告诉我说凌晨叁点一刻从医院里飞走了一只咖啡色的蝴蝶然後我就什麽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在277号公车的站牌下站了一整天小雯说得没错台北实在好冷
老妹就比较笨了竟然问我为何脸上会这麽湿?难道她不知道那天台北的雨实在很大?这两个月以来,我很努力地不去想起她。毕竟饭还是得吃,觉还是得睡,课还是得上,论文还是得赶。我希望自己不会无时无刻地想起她,而这种希望就好像我希望天空不是蓝色的;就好像我希望树木不是绿色的;就好像我希望星星不在黑夜里闪耀;就好像我希望太阳不在白天时高照。基本上,我是在希望一种不会发生的情况。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扮演着第二种人的角色。
而我哭过吗?
Noway!我说过了,我是防洪工程的高手将来长江叁峡下游的防洪措施,搞不好我还会参与。如果心里一有pH值小於7的感觉,我就会赶紧上线去看joke板让一些无聊低级黄色的笑话,转移我的注意力。所以一切都跟去年9月多以前还没遇见她时一样阿泰仍然风流多情,而我依旧乏味无趣。只是研究室窗外的那只野猫,似乎都不叫了上了线,关掉Page,准备去饮水机装水煮咖啡叁楼的饮水机坏了,只好到二楼去装水。
在等待盛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一封放在研究生信箱的信件。我是博士班的学生,信箱在叁楼二楼是硕士班研究生的信箱。信封外面的收件地址只写:成大水利工程研究所而收件人更怪,写的是:“痞子蔡”。我想不出系上还有那一个人有这种天怒人怨的绰号所以应该是寄给我的信。我拆开一看,里面有张信纸还有另外一个咖啡色的信封。
信上写的是:
“蔡同学你好:
我是轻舞飞扬的室友。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你的大名。我也不方便称呼你为痞子,因为这是她的专利。前几天她家人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这封咖啡色的信,托我转交。我只知道你的系所,只得硬着头皮,碰碰运气了。也许轻舞飞扬在天之灵会保佑你发现这封信。那麽,祝你幸运了
小雯”
信是在一个多月前寄的。
我想小雯在写这封信时,一定掉了很多眼泪因为信纸上到处是湿了又乾的痕迹。而那封咖啡色的信,信封上有着另一种娟秀的字体写着“To:痞子蔡(我的青蛙王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轻舞飞扬的字迹。没想到她的字,也会轻轻地舞着
我忍住颤抖的手,慢慢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里面有张照片和南台戏院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签名旁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另外还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悉的DolceVita香水味道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并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像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裤像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着那个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
照片後面写着:
“Dearjht:
咖啡色是双鱼的我蓝色是天蝎的你
咖啡色的信封内装着蓝色的信纸知道我的意思了吗?:)
看到我这杯香浓的咖啡你会想喝吗?
口水千万要吸住别滴下来!:P
FlyinDance”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想我会滴下来的,应该不是口水。而蓝色信纸的内容很简单: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起舞飞扬”
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她终於也改了我的plan并讨回了我积欠她的两个月的泪水
後来奥斯卡金像奖揭晓。〃铁达尼号〃囊括最佳影片等11项大奖。但是Rose并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连老Rose也是一样与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擦身而过。原来在电影里悲惨的,在人生中也未必不倒霉。
而现实生活中的Jack,到底应不应该对Rose〃Neverletgo〃呢?也许他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那只美丽的咖啡色蝴蝶永远在他心中翩翩飞舞着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後记第一次的亲
敲完了“TheEnd”键,看看手表凌晨四点了。如果是在两个多月前
这时我早躺在床上了但在过去这两个多月以来这种时间算是还早。从1998年3月22,到5月29,共花了两个月零八天去完成长达34篇的连载平均两天一篇的速度算快吗?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没写过这麽长的东西。
我写作的时间不算长如果我们谈论的重点是小说或Story的话去年12月18才完成第一篇处男作:“7…11之恋”post在连线小说板上收到一些朋友的鼓励我才有了所谓的“信心”。这是短篇作品我尝试以男女双方不同的思考角度去看待同一件事情。事实上我那时正迷上短篇小说,对长篇小说并无创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没有创作的兴趣,倒不如说是没有创作的能力。接着是去年12月28完成12集的“围巾”这算是中篇作品吧!我想。只花了叁天便写完,却在隔了将近一个月才post,而且一次post完。为何会如此呢?我也不清楚。也许我觉得这篇比较不像是小说吧!因为我是站在女孩的角度所写所以那时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欢这种误会。
然後我就没再写了即使往後的日子里仍然常有所谓的“灵感”浮上脑海。因为我现阶段存活的目的是完成毕业论文,拿到一个学位的光环而不是在网路小说板上听到掌声。如果集一百个网友的掌声,可以换取一个口试委员的签名的话那麽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写下任何一个故事但那是痴人说梦。所以我还是乖乖地求解艰涩的偏微分方程式并在板上扮演读者的角色。我常在很多篇小说中得到感动但我一直不曾告诉这些作者们我的感动。
我也常期许自己能效法这些前辈们写出一篇篇令人感动的文章。但我并没有很好的文学底子,实在不敢自暴其短。所以很多朋友说我笔触清淡,平易近人事实上我也只能如此。这是能力问题而不是风格问题。“余岂好淡哉,余不得已也”。
在1998年3月15的深夜研究室的窗外传来了野猫的叫春声还有雨声。我决定写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这个故事。其实光看篇名就知道我是个不谙创作的菜鸟连名字都不会取。但我决定尊重当时脑海里所冒出的这几句话:“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像是锁了很多秘密的仓库。那麽如果你够幸运的话,在你一生当中,你会碰到几个握有可以打开你内心仓库的钥匙。但很多人终其一生,内心的仓库却始终未曾被开启。”
我以我的一个好朋友(姑且称他为L君)的故事为骨干以我对网路的观感为血肉并以一种我不太了解的东西为灵魂那种东西叫爱情然後写下这篇文章。如果不是因为自从post完第34集後,板上很多朋友和我信箱中的一堆信件来询问有关“真实性”的问题我想我并不会写这篇後记。因为在虚幻的网路世界里谈真实性的问题是一件很矛盾的事。但“无风波不成江湖,无矛盾不成网路”。所以我只好将乌龟的头伸出壳外,来谈一谈写作的历程。
我习惯以第一人称“我”当作主角,因为我懒得命名。而我就是“我”与故事中的痞子蔡是同一人。在现实生活中,我当男配角;但在故事里,我却摇身一变为男主角因为我是希望浪漫爱情发生在我身上的第二种人。“阿泰”的身上有我另一个好友的影子要描述他很容易。“小雯”是最接近“虚构”的人物所以我对她的描述最少。因为我对她的了解只有在结局时收到她寄的那封信而已那是封真实的信但内容已做修改。
剩下的就是我心目中真正的主角:“轻舞飞扬”。我选择让她成为柔顺浪漫的双鱼座女子,虽然我并不知道她真正的特质。记得那个为了王子而最终化为泡沫的人鱼公主吗?很多星座书上很喜欢以她来代表双鱼座的女子。但我不是要探讨星座,我只是知道故事最後她也终将化为泡沫。所以我开始写时,竟然先写完结局因为在还不知道故事该如何开始时,我就已经知道该怎样结束。
结局很老套,这我知道。连续剧、电影和凄美的爱情小说里充斥着这种结局。有的为了收视率;有的为了票房;有的为了版税但我一直想不透我为的是什麽?也许真的是心里的那点虚荣心吧!不过我并不想写一篇很成功的小说,我只想说一个很动听的故事。既然不能改变结局,那麽我剩下的工作只是如何将故事说得生动。
故事的开始自然是充满着期待与有趣,即使结局并不太美。不晓得post到第几集时,有位早就认识的网友嗅出了一点异样。她是第一个请求我不要写悲剧结局的人。她也告诉我,万一真要写悲剧,也请在结局留下一点希望。所以我将故事的最後一幕由殡仪馆移到医院将L君的轻舞飞扬,换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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