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爆笑囧穿:贪财小蛮女驾到-第6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夏姑娘,你误会我们老大了,他真的是个好人。我的命还是他救回来的。我出生没多久,父母给官兵残忍杀害了,放火烧了村子。刚好老大路过,看到哇哇大哭的我,把我抱回山寨,如果不是他,我早已没命了。”

    夏依苏觉得她比她还要悲催,赶紧抹着眼泪:

    “你是在山寨长大的?”

    谢无言说:“是啊,在山寨里,老大给我吃给我穿,让人扶养我。我略略长大了些,老大还让人来教我读书识字。老大虽然是个粗人,可他向来喜欢有学识的人,他希望我像大家闺秀那样,精通琴棋书画,能歌善舞,多才多艺。”

    夏依苏停止了哭。

    她心里抱着一线希望:

    “我不是大家闺秀,我是粗野女子,不会琴棋书画,更不会唱歌跳舞,不是你老大的菜。谢无言,麻烦你跟你们老大说,不要让我做他的压寨夫人好不好?婚姻这事儿,最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我不爱他,一点也不爱,又怎么能够嫁给他?”

    谢无言一脸的匪夷所思,不解地问:

    “我们老大有什么不好?你竟然不爱他!”

    夏依苏斜了眼睛看她,反问:

    “你们老大有什么好?我为什么要爱他?”

    谢无言眼里全是骄傲:

    “我们老大是天下最好的男人。高大威武,气宇轩昂,豪迈飒爽,武功高强,智勇双全,胆略过人,不怒自威,有侠义,不惧权恶……”

    夏依苏不耐烦,打断她:

    “既然你们的老大这么好,那你为什么不嫁给他?”

    谢无言红了脸。

    她低下头,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我哪里配得上我们老大?”

    夏依苏说:“你豆蔻年华,美貌如花,又不缺胳膊少腿的,干嘛配不上他?我看,不是你配不上他,而是他配不上你。”

    吓得谢无言赶紧说:

    “夏姑娘可别这么说,是我配不上老大。我的八字跟老大的八字不合,老大的女人,必须跟他的八字是相配。”

    夏依苏说:“我的八字跟他也不相配。”

    谢无言说:“夏姑娘的八字是不是跟老大相配,这个我也不清楚。但夏姑娘是老大第一个开口说,要做他压寨夫人的女子。”

    夏依苏“哼”了声说:“那以前的秋香呢,他不是挺爱她吗?”

    谢无言说:“老大对秋香姑娘是爱慕,因为秋香姑娘不但长得美,还能歌善舞,琴棋书画诗词文赋都很出色。但老大从来没想过要让秋香姑娘做压寨夫人,如果她到山寨来,只能做老大的妾。”

    夏依苏一拍手:“怪不得,秋香不愿意到山寨来,原来只让她做妾,她不甘心。”

    谢无言又再低头。

    她叹了一口气。

    夏依苏问:“你叹些什么?”

    她喃喃:“换了我,别说做老大的妾,哪怕是做老大身边的小丫头,无名无份,伺候他一辈子,我也愿意。”

    夏依苏撇撇嘴,轮到她问:“他有什么好?”

    轮到谢无言反问:“他有什么不好?”

    夏依苏想起一事来:“我记得你说过,如果为了一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哪怕,让你付出生命,你也愿意——你爱的男人,是不是就是你们的老大?”

    谢无言没有回答。

    只是低头,又再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夏依苏看她。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真端详着她,忽然发现她左眼角的地方,有一枚小小的褐色痣:“咦?你这儿有一颗泪痣,以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

    谢无言摸着褐色的痣:

    “这颗痣,叫做滴泪痣。我的命不好,算命的说,一生如流水(无根),半世若飘蓬(流浪)——注定一辈子无伴,会孤独一生,同时还会克身边的人,对我好的人,或我对他好的人,不会有好运气。因此,我哪能做老大的女人?”

    夏依苏想起了她老妈。

    她老妈左眼角的地方,也有一枚小小的褐色痣。但她老妈并没有克身边的人,没有克老公,没有克女儿。

    她克的是她自己。

    夏依苏想起她老妈曾说的一句话,鹦鹉学舌地说了出来:“凡是有泪痣的女子,都是痴情的女子。”

    谢无言问:“夏姑娘,这话怎么说?”

    夏依苏说:“据说,泪痣是三生石上刻下的印记,连转世都抹不掉的痕迹。有泪痣的人,是因为前生死的时候,自己爱着的人抱着哭泣,泪水滴落在脸上从而形成的印记,作为三生之后重逢的信号。”

    谢无言怔怔的看着她。

    夏依苏又再说:“有泪痣的人,如果今生找不到前世那个爱着自己的人,偿还前生欠下的眼泪,那么今生泪痣便会陪伴,注定会流下很多的眼泪,哭是在乞求今世的爱,痛是在交换来生的情。”

    泪痣,又叫苦情痣。

    相传人死后,过了鬼门关便上了黄泉路,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奈何桥。

    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候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凡是喝过孟婆汤的人就会忘却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地进入六道。

    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

    可也有人不愿意喝下孟婆汤。

    那些有泪痣而不愿意喝下孟婆汤的人,必须要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磨折,还要等上千年才能轮回的煎熬之苦,转世之后会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泪痣寻找前世情未了缘,完成前世未了的心愿。

    盼:来生,再续前缘。

    愿:来生,还能再见。

    (未。完。待。续)

第214章 不是什么好鸟1() 
夜里夏依苏睡不着,跑到湖泊附近去听瀑布声。

    夜深人静,瀑布的声音极清晰。

    仿佛,一场交响乐演奏音乐会。那铿锵如战鼓的声音,是瀑布直落湖泊深处;叮咚叮咚的响声,是石缝间漏下的涓涓细流;悠扬的声音,来自湖水拍打岸边的岩石;细言细语的喃喃,是风裹着细细的水丝抚摸潭边婀娜多姿的树木。

    月色很好。

    满天星光灿烂,月亮小半弯,倒影在清波浩淼的湖水中,仿佛笼起一片轻烟,朦朦胧胧,给人不真不切,不尽不实,如同坠人梦境。

    夏依苏坐了很久。

    她思绪,回到二十一世纪,很久很久以前。郑一鸣坐在他出租屋的小阳台里,弹着吉他,唱歌给她听。

    他喜欢唱一首他自己作的歌:

    “……一朵花,开出两种颜色。一段情,只有两个结果,一片云,去留自己难把握,爱于不爱,都是一种折磨。也许前世就是我的错,你追到今生也不放过。情感的纠缠,让我逐渐沉默,把爱藏在心中,无论如何也不能说。

    亲爱的,虽然世俗将我们相隔,我心中永远留着你的柔弱,也许这一世也理不清情感纠错,爱情只能开花无法结果,但我们毕竟痴爱过。

    亲爱的,虽然风雨逼我们分离,我心中永远印着你的影,也许这一生也无法相聚,你我之间始终差着一步的距离,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这歌,叫《让我们来生再相遇》。

    郑一鸣低头,弹着吉他,轻呤浅唱。他眼睛微微的眯着,眼神散淡,那一刻,碰巧傍晚的夕阳落下来,洒在郑一鸣身上。

    他的头发就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耳朵上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而郑一鸣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的容颜,有晚风吹过来,吹起他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夏依苏记得,她当时问:“为什么要来生再相逢?难道今生不能在一起吗?”

    郑一鸣说:“今生不能够在一起,只到祈祷来生了。”

    夏依苏追了问:“为什么今生不能在一起?”

    郑一鸣没有回答,只是叹了一口气。

    夏依苏想,如今她穿越到了这个朝代,算不算是来生?如果算的话,郑一鸣还真是无处不在——太子元峻武有着郑一鸣一模一样的相貌,楚家浩有着郑一鸣忧郁的眼神,就是丁云豪,他的原名,竟然叫郑一鸣。

    看来,她跟郑一鸣,还真是相遇了。

    只是“郑一鸣”,已是支离破碎,一个变三个。

    此时夏依苏的身后,悄无声息走近一个人。身形高大,挺拔,他修长的影子渐渐的靠近,一点点把夏依苏的纤细的影子吞噬,然后完全覆盖。

    夏依苏没有回头,也知道是谁,

    除了丁云豪那混球,还会有谁?

    夏依苏不理他,看她的瀑布,想着自己无所谓的心事,当他是透明。丁云豪在夏依苏身后站了好一会儿,看到她一动不动,也没有吭声,于是大咧咧的走到她身边,一屁股的坐了下来。

    丁云豪是个丑帅型的男人。

    充满邪恶的强大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透着桀骜不羁的因子,有着一股豪气冲天,狂野不拘,猖狂的味儿浓郁——这范儿,称为男人味。

    虽然五官长得有些强差人意,但却有着小麦色肌肤,高人一等的轻薄身子板,完美的身材。根据我的目测,他估计有近190cm的身高,宽肩,细腰,翘,臀,别人无法企及的长腿,如在二十一世纪,是走T型台的标准模特儿身材。

    夏依苏对这类型的男人不感兴趣。

    她喜欢的男人,有着忧郁的气质,骨瘦风轻,眼神散淡,迷离——以前的郑一鸣,就是因为这样才打动她的。

    丁云豪问:“睡不着?”

    夏依苏无视这个白痴的问题,不回答。心里想,废话!如果她睡得着,半夜三更的,她吃饱饭给撑着的没事跑到这儿来干嘛?

    看到夏依苏不说话,丁云豪又再问:“想些什么?”

    夏依苏还是不答。

    丁云豪倒没有生气,咧嘴一笑:“聋了?还是哑了?”

    夏依苏本来想继续不搭理他的。想想,忽然心生恶作剧,恨恨地说:“既没聋,又不哑!我想着,如何躲过你那些巡逻的手下,然后逃出山寨,远离你一双邪恶的魔掌。”

    丁云豪笑:“你想出山寨,也不必躲着我的手下,你尽管大摆大摇的出去,也没人会拦你。”

    夏依苏一愣:“真?”

    丁云豪又再咧嘴一笑,声音里有着一种残忍的意味:

    “当然是真!只是没怪我不提醒你,这山路蜿蜒崎岖,迷宫似的兜兜转转,而且方圆几十里没人烟,就算不迷路,可也不敢保证,会不会遇到老虎,或狼之类的凶狠动物?如果你想成为它们的腹中餐,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太瘦了,也不急于一时,怎么着,也要养得白白肥肥,让老虎,或狼,美美的饱吃一顿吧?”

    夏依苏傻了眼。

    看来要逃出丁云豪的魔掌,还真不容易。

    丁云豪说:“雪兰——”

    夏依苏没好气,咬牙切齿说:“我不是乔雪兰,我是姓夏,名字叫依苏,夏天的夏,依恋的依,苏东坡的苏。”

    丁云豪转头,拿一双深邃莫测的眼睛窥探着她,仿佛有什么东西闪烁着,一张鞋拔子脸神情古怪。

    好一会儿后,他说:“夏依苏,真是好名字!我心里一直疑惑,失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