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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忽然传来“嗤”一声笑。夏依苏回头一看,原来是元峻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夏依苏没好气,横了他一眼:
“你笑些什么?”
元峻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望向她,看上去像是心情很好,眼角飞扬,笑嘻嘻的说:“马是牲畜,听不懂你说些什么啦。”
夏依苏摇头,认真:“马是懂得人性的,你对它好,它会对你好。”
元峻杰惊诧:“咦?你懂马?”
夏依苏耸耸肩,懒得回答他这个白痴问题。
这个时候那匹火炭红马发出了轻快的鸣叫。它摇头摆尾走近元峻杰,把头很亲热的往他身上蹭,仿佛小孩儿在撒娇似的,又仿佛见到朋友那样亲昵。
夏依苏不禁笑了:“这马是你的?”
元峻杰微微仰起头来,一脸的春风得意:
“嗯,是我的。这是赤兔马,稀有的汗血宝马,能够日行千里,夜走八百,是西域国去年送来的礼物。”顿了顿,他又再说:“两个月前我十七岁生日寿辰,父皇一高兴,便把它赏赐给我。”
夏依苏说:“真是一匹好马。”
元峻杰得意:“这马自然是好马,虽然刚烈,却很懂人性,对人的态度是爱憎分明。对不喜欢的人,它就把耳朵往后闭,鼻子发出粗重的哼声;遇有人走近,它就走开不理;被惹恼了,它还会攻击人。而马见到它喜欢的人,它就会把头贴上来蹭,一副温柔的样子,有时还摇头摆尾。”
夏依苏羡慕得很:“如果我也有这样一匹马就好了。”
元峻杰问:“你会骑马?”
夏依苏很理所当然回答:“会。”
元峻杰睁大眼睛,像是不相信:“真的?”
夏依苏说:“真的。”
元峻杰一脸惊诧:“你怎么会骑马?”
夏依苏问:“不相信?”
元峻杰挠挠头,老老实实说:“有些不相信。”
夏依苏向他眨眨眼睛,嬉皮笑脸提出见议:“如果你不相信我骑马,那你把你的赤兔马借给我呗,我骑给你看,反正乌云遮不住太阳,真金不怕火炼是不是?”
元峻杰唬得连忙说:“不用不用,我相信你会骑马就是了。”
(未。完。待。续)
第39章 值得一玩7()
万一夏依苏骑他的赤兔马跑了那就麻烦了,如果这样,他的四哥不把他的皮剥下来才怪。
元峻杰说:“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是不是?到了京城后,那天有时间了,我们一起去骑马。”
夏依苏眼珠子一转。
跟这个小子套热乎,拍后马屁,也没什么不好。这小子,可是当今皇帝的第八子,有权有势,跟他搞好关系,只有好处没坏处。
有人罩,没人敢欺负。
说不定会有那么一天,她遇到麻烦事了,可以找他帮忙什么的,或是可以借着他的名头,吓唬吓唬人。
夏依苏笑:“八殿下,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话要算数,到了京城后有空记得找我一起骑马,不能哄我白开心。”
元峻杰拍拍胸膛,很豪气的说:“大丈夫一言既出——”
夏依苏接下去:“驷马难追。”
说完后两人对望了一眼,“哈哈”大笑。
夏依苏没有吹牛,她真的会骑马。她爷爷年轻时候,随着上山下乡的时代潮流到新疆的某一个牧场插队,与从小生活在新疆的奶奶一见钟情,之后两人相恋,结婚,生子,再之后,奶奶随着爷爷离开了新城,回到了A城生活。
她老爸发家致富之后,在郊外开了一家马术俱乐部,喜欢骑马的爷爷和奶奶,常常带着小小年龄的她一同前往。
在俱乐部,夏依苏曾得过名师指点,因此马术不错。
此时天色渐渐的被夜色漆黑,黄昏的雾霭缓缓地升起,半个月亮连滚带爬的自云端里钻了出来,浅浅淡淡的星星,若隐若现挂在夜空中。
侍卫们早打猎回来了。
他们收获颇丰,打来了兔子,羊,野猪,黄鼠狼,鹿……诸如此类的猎物。随后众人生火,把打来的猎物杀了,在旁边的小溪洗净,穿在架子上成只烧烤。没一会儿,就传来一股浓浓的烤肉香气,令人垂涎欲滴
夏依苏一阵欢呼,连忙跑过去。
伸长脖子张望,一边咽口水,一边嚷嚷:“哇,这么香!烤熟了吗?可以吃了没有?哎呀,我肚子饿得早已‘叽咕叽咕’直唱歌了。”
一位侍卫笑了,他扯下一只烤得表皮金黄一片的野兔大腿,递给她。她赶紧笑逐颜开接过,不忘说:
“谢谢。”
元峻杰也走了近来。看到夏依苏一点形象也不顾,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禁咧嘴笑,一边说:“夏姑娘慢慢吃,别给噎着。”
夏依苏咬了一大口野兔大腿,边吃边问:“是不是我的吃相一点也不文雅?一点儿也不像大家闺秀?”
元峻杰不答反问:“你是大家闺秀?”语气中,莫不带着嘲笑的味道。
夏依苏冲他扮了个鬼脸,嘻笑:“你看我的样子像大家闺秀吗?”
元峻杰实话实说:“不像!一点也不像!”
夏依苏耸耸肩:“那不就行了?”
她又再咬了一口兔肉,津津有味大嚼着,一边有点口舌不清说:“做大家闺秀有什么好?行不露足,踱不过寸,笑不露齿,怒不高声,手不上胸,坐不分膝,立不摇裙——呸,规矩那么多,谁耐烦做?再说了,大家闺秀在——”
(未。完。待。续)
第40章 值得一玩8()
夏依苏刚想脱口而出“在二十一世纪”,还好刹车快,咽了回去。
这些古代人,知识有限,也不能未卜先知,懂得“二十一世纪”是什么地方,估计她就是说得唇干舌燥,人家也不会明白。为了省去解释的麻烦,于是她把“二十一世纪”这几个字过虑掉,直接说:
“大家闺秀早已过时,现在流行的是女汉子。”
元峻杰好奇:
“女汉子?那是什么?”
元峻宇坐在不远处,边边吃肉边喝酒,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微微侧头,目光淡淡的扫过去。旁边的一堆煹火烧得正旺,火光映落到他脸上,他的双眼各有一束火苗,正在欢快地“毕毕剥剥”燃烧着。
只见夏依苏津津有味大嚼野兔大腿,一边说:
“女汉子,就是本事不比男人差的女人。可以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鸡,宰得了鸭,跷得起二郎腿,扛得起麻烦事,翻得了围墙,骑得上好马,斗得过泼妇,打得过恶霸……”
话还没有说完,元峻杰早已捧了肚子,笑了个前仰后合,边笑边嚷嚷:
“天,这样的女子,有没有男人敢娶回家?”
夏依苏很不以为然:
“呸,没有男人敢娶回家,那她把男人娶回家不就行了?”
元峻杰张口结舌:
“女人把男人娶回家?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夏依苏不服气:
“为什么男人可以把女人娶回家,女人不能把男人娶回家?”
元峻杰理直气壮地说:
“因为男人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夏依苏撇撇嘴:
“呸,胆小如鼠的男人多了去!你以为凡是男人的,额头上都刻着‘顶天立地’这四个字?其实男人,也没什么了什么,草包,懦夫,遍地开花!很多女人,帼国不让须眉,妇好,花木兰……”夏依苏侧头,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再也搜索不出第三个古代比较生猛的强悍女人出来,于是说:“……等等。她们比很多男人都强,对吧?”
元峻杰挠挠头,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憋了好半天后,冲出一句:
“反正,天下就女人把男人娶回家的道理!”
夏依苏重重地“哼”了声说:
“天下本没道理,说道理的人多了,便有这样又那样的道理。道理既然是人定下来的,那自己开创一个新道理,也没什么不可。”
结果,元峻杰张的嘴巴张得更大了:
“天哪!这……这是什么道理?”
夏依苏回答得极无厘头:
“这是不是道理的道理。”
她的这些话,落到二十一世纪,是平常不过的话。可在古代,就惊世骇俗。这便是代沟了,不知道是几百年或是一千年的代沟。夏依苏挺佩服自己,如果不是有非常强大的心理,哪里hold得住?
两人的说话,一字一句还是清清楚楚落到元峻宇的耳朵里,他把头一低,嘴里的一口酒,没差点儿要喷了出来——饶是平日里多冷静,还是失态了。
这个夏依苏,比他想像中要有趣得多。
值得一玩。
(未。完。待。续)
第41章 棋高一着1()
夜里,夏依苏跟白莲同睡一个帐篷内。
正有朦胧间,忽然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好像什么东西被燃烧了,空气里溢漫着浓浓的烟雾,烧焦难闻的味道,一股股的热浪,散向四周。
夏依苏惊醒过来,猛地睁开眼睛。
帐篷外有一股熊熊的火光,以了很快的速度,一下子的就染红了半边天。火光的方向,好像是来元峻宇睡的帐篷。
那边乱成一团糟,兵荒马乱那样,有人奔跑,有人追赶,不时传来激烈打斗声,还有兵器撞击声。其中夹着一个惊惊恐万状的嚷嚷声:
“四殿下在帐蓬里,快救火呀!”
接着是白鹏大声么喝:
“先别管这帐蓬!你们抓住刺客!快!刺客一个也不能逃脱……要留下活口,不能杀死……”
又再有人说:
“刺客往那边方向跑了,快追!”
发生了什么事?
夏依苏呆了一下,赶紧“嗖”一声从被褥爬起来,鞋子也没穿,不管三七二十一,拔腿就往外面冲去。
白莲早已发觉外面的异常,已从被褥爬起来,看到夏依苏冲出去了,她提着一根蝎尾鞭,跟在身后,飞身出去。
不想夏依苏刚跑到帐蓬口,忽然想起了什么,“哎呀”一声,急忙又再折回去。白莲一愣,回头看她,只见她手忙脚乱的翻开被褥,一把抓了放在那边的红珊瑚蝙蝠簪,紧接着,又再光着脚丫冲了出去。
她嘴里嘟哝着:“这是值钱的东西,可别弄掉了。”
白莲啼笑皆非。
再值钱的东西,也比不上命值钱吧?
外面的场面极震撼。此时火光吓人,映红了半边天,浓烟滚滚,四下里漫延。元峻宇的帐蓬置身在火海中,被熊熊大火吞没了,以意想不到的速度燃烧着,并不断向四周传递着高温。帐蓬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快要燃烧成灰烬。
放火者是几个蒙面的黑衣人。
他们在元峻宇帐蓬上浇满了燃烧用的桐油,然后射上带火的箭,火焰瞬那间腾空而起,火势迅速漫延开来。
如果人置身在帐蓬里面,根本就无法逃脱。
白鹏带着众侍卫,把黑衣人围攻。
元峻宇身边的侍卫,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一等一高手,每个人身手不凡。那几个黑衣人也不是泛泛之辈,个个武功高强,出手狠辣。
一时之间,场面打斗得激烈,兵器撞击声不绝于耳,其中夹着受伤者哀嚎声,在漆黑的夜里,无不惊心动魄。
白莲目光落到燃烧着的帐蓬,看着那恐怖吓人的火光。饶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