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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阳挠了挠头,显然,他怎么也不会相信自己居然会在这里碰见林婉。尤其还是在故事世界里。
看来,林婉真的被故事收录了,而那通电话,应该并不是来自现实世界的吧。
“周阳,你是特意来找我的么?”林婉有些喜出望外的问道。
“可能,是。”
听着周阳的回答,吴用吧唧着嘴,很是嫌弃,
“表哥,你说的是什么话啊,你不想想,林子这么大,你们这两只单身狗都能碰见,那不正是说明了有缘千里来相会么?”
林婉埋下头,有些不好意思。
“你们,认识?”强子看三个人有说有笑,不由好奇的问道。
“认识,都是老熟人了。”吴用说道。
“这样,先给王伯和身后的同志们开几间房,让他们休息着,等会安排妥了,咱仨再好好叙叙旧。”
林婉点头,给几人安排了房间。
虽说这里地方偏僻,房间也简陋,但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身份证实名,只要交了押金就可以住在这里,这个条件对于像强子或者有一这些有案底的人来说,倒是个不错的便利条件。
周阳问林婉为什么会在这里,林婉的回答是这间旅馆是自己外婆的,反正自己放了假后也没事做,索『性』就来这找自己外婆了。
一开始是有些无聊,但这边风景很好,而且也很清静,对于林婉这种在大城市里呆久了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个放松心情,回归本我的好去处。
三人在前台玩着斗地主,吴用有意撮合周阳和林婉,所以把把使诈,自己做地主,可谁知周阳却极度的不配合,所以两个农民总是输给吴用。
最后赢烦了,吴用鼓着腮帮子把牌一丢,起身伸了个懒腰就回楼上睡觉去了。
周阳看吴用走后,也想跟着一起离开,却被林婉硬生生叫住聊了一个小时,直到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才被林婉放走。
楼道里的灯坏了,所以周阳在上楼的时候只能拿着手机照明,自己的房间是在三楼,虽然不高,可是在没有灯光,而且楼梯比较陡的情况下,走起来还是比较费力的。
可就在周阳经过二楼的时候,模糊间却是看到靠近楼梯口房间的窗户上忽然出现了一只惨白的小手,小手拍打着窗户,发出了清脆的“啪啪”声。
周阳一惊,急忙举起手机去照,可等再看去的时候,小手却没了,只剩下一个四方形好像骨灰盒似的漆黑门框。
看错了?
周阳觉得不太可能,因为那只小手简直太真实了,五根惨白的细长手指在门框上张牙舞爪,像是鬼画符一样摩擦着玻璃,仿佛是一只来自地狱的手,勾魂夺魄。
不过,仔细想想,这只小手怎么有点像吴用常吃的,
泡椒凤爪?!
第十五章 抚仙湖()
门里的灯亮了,果不其然,吴用笑呵呵的开门走了出来,他的手里拿着几包泡椒凤爪,有红的、黑的还有白的……
“表哥我就知道是你。”吴用坏笑道。
原来,吴用听到周阳上楼,就把自己事先准备用来当宵夜的泡椒凤爪搁在了门框上,等周阳经过房门时,自己再拿着凤爪瞎晃,同时还敲着门框上的玻璃,吓唬周阳。
周阳明白后,当即大骂:“人吓人,吓死人!”
“表哥,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总是有口气咽不下,就想吓吓你,要不然我今晚都睡不着。”吴用啃着鸡爪,贱兮兮的说道:“现在好了,宝宝舒服了。”
这胖子……不会想起地下暗河我坐他身上的事了吧?
周阳还没缓过来,你想,大半夜的看见一只小手在眼前晃,任谁不得吓一跳,更别说刚才自己还见过那个被车压死的婴儿,这两个一联想,周阳就觉得『毛』骨悚然,好像那个死婴,就在自己身后站着,然后举着双手,用一只眼看着你说,“要抱抱。”
“吱呀——”
正当两个人说话的时候,楼道内最里面的一间房间的门突然打开一道缝隙。
周阳和吴用还在热火朝天的聊着,却全然没注意到那扇悄悄打开了的房门,
门内隐约可以看见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
居然有俩个头!
不,
确切的说,这个人的肩膀上趴着一个婴儿,
婴儿全身惨白,脸上还有血,而再看它的眼睛,
一只是人眼,
而另一只,居然是什么动物的眼睛!!!
女人说话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可以忽略不计,她在用那个死婴才能听懂的古怪语言说,
“看清楚了么,是他们两个之中的哪一个呢?”
“咯咯……不是,都不是。”
女人皱了一下眉,整张脸上充满了怒意,
“宝贝,让我们找到他,把他的眼挖下来给你,这个狗的眼睛太糟糕了。”
“不要,脏,脏,那个男人好脏,我喜欢现在的眼睛。”女婴『摸』着自己新换上的眼睛,满意的笑了。
“喜欢就好。”
木门关上了,就像从没有打开过一样,它显得那么安静,仿佛是一面墙,而不是一扇门,就这么静静的立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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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
随着一声惊呼,所有人都聚集在了那个本地男人的房间里。
男人,死了!
强子给男人检查伤口后,,脸『色』铁青的说道:“死亡时间不长,最多不超过一个小时,但身体已经僵了,而且很凉。”看着男人伤口上的参差不齐的伤口,强子又补充道:“凶手很残忍,直接用嘴咬下了他身上的肉!”
周阳偷偷看了男人的尸体一眼,发现男人的整个头被割了下来,尤其是眼珠子,只剩下了一颗。
这死法,怎么这么像那个女婴呢?难道是女婴找男人索命来了?
王伯依然很平静,就算是自己手下的人死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情绪上的变动,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周阳很难接受王伯现在的行为,心想,就算他不是你的亲人、朋友,但也该是一条生命吧,怎么我觉得,你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再看一件用过的东西,充满了不屑、甚至是在嘲讽这个男人的愚蠢。
或许,王伯早就预料到男人会有今天的结果,
但他,为什么不去提醒男人一下呢?
强子把死去的男人放入了编织袋中,像昨晚丢那个死婴一样,随意丢到了一个比较远的山路旁,回来后,强子向王伯点点头,示意可以出发了。
周阳和吴用给林婉告别后就跟着王伯几人上了车,临走的时候,周阳依旧是看了几眼男人被抛尸的山路,那里长满了绿『色』的杂草,还堆放着很多散『乱』的石块,是个很幽僻而且很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
也许,男人的尸体会在那个编织袋里一点点的腐烂,然后被蛆虫腐蚀掉也没人发现吧。
可是,这些人又视自己的同伴为什么呢?
生命,难道在这个虚拟的故事世界里都是如此廉价么?
周阳不禁想起了一句话,
“认识的人多了,我就更喜欢狗。”
或许,这就是故事世界存在的意义吧,它,并不是虚假的,而是真实的,同样,它在用这些故事讽刺着丑陋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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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抚仙湖。
抚仙湖是中国最大蓄水量湖泊、最大高原深水湖,湖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古人称之为“琉璃万顷”。
相传在很久以前,天上有石、肖两位神仙,听说人间有一个非常美丽的湖泊,便结伴前来浏览。当两位仙人来到湖边时,被这里美丽的湖光山『色』『迷』住了,湖水清纯碧蓝,真可与天宫瑶池翠水相媲美。天宫虽有瑶池水,但被西王母独占独享,神仙们也只能望池兴叹,可望而不可及。两位神仙『迷』恋抚仙湖美景,忘了返回天宫,久而久之,二仙化为一座搭手扶肩的抚仙石,立于此湖畔。从此,这个湖便叫做“抚仙湖”。
根据记载,历史上仅存在了五百年的滇国就是建立在这里,有人猜测,抚仙湖水下或许就潜藏着滇王离宫,而滇王离宫可能就是后改称的余元县,余元古县城也真如百姓所说“澄江湖
里有一座沉没的城”,因地震而沉没湖底,它正是现在探测的抚仙湖下残存的古城。
这个说法很久都没有被得到证实,直到一位户外探险爱好者在抚仙湖下发现了大量青铜器和建筑遗迹后,这个猜测才站住了脚跟。
“难道说,我们要下抚仙湖寻找滇王墓?
可这分明是个雷池、火海啊!”
周阳看着一望无际的清澈湖水,显得有些心悸,且不说众人能不能在抚仙湖下找到真正的滇王墓,单就是潜下抚仙湖这么一项,就是众人无法逾越的一座高山。
第十六章 羊皮地()
虽说白天在抚仙湖附近的人并不多,可如果明目张胆就穿上潜水服下水的话,行为也确实有些太过高调,为了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众人就在附近临时找了一个落脚点,装作出来旅游的游客样子,在这期间,众人也能观察地形,以便找到合适的下水地点和从滇王墓出来后的最佳撤离位置。
强子准备的很齐全,他单独拿出一个军用的旅行背囊盛放了烧烤的炊具,食物都是在离开林婉的旅馆时临时从附近的商店里买来的,只不过他搬运死尸时比较匆忙,手应该是没洗,现在看他用手把背囊里众人要吃的食物一个个取出来,周阳胃里就一阵翻腾。
不过吴用却是非常热心,在看到有好吃的烧烤后,就兴冲冲的凑到后车厢,帮强子搬运东西,一边搬一边笑着说:“还是强子哥细心,要是在这里干坐到晚上,我肯定无聊死了,现在好了,有烤串吃,等会让你瞧瞧我的手艺,那可是一绝,人称‘西城撸串胖子爷’。”
周阳觉得好笑,心想你那尊称都是人家烧烤店老板给起的,意思是说你能吃,单兵作战一顿可以消灭两百多串,外加一斤扎啤,至于吴用的烧烤手艺,周阳真的是不敢恭维,一个连胡椒面和孜然都傻傻分不清的人,烤出来的东西,肯定也好吃不到哪里。
可谁知,强子居然信了,还说要和吴用比划比划。有一知道,强子在不下墓的那段时间里,做过很多行业,其中就有烧烤,每天晚上都是人气爆棚,顾客们也不会因为强子脸上那道骇人的疤痕而感到反感,最多的时候,顾客都能从烧烤店里坐到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去,可就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强子重『操』旧业,打消了开烧烤连锁店的想法。
天黑的很快,没出多久,太阳就已经没了山头。
这时,强子的烧烤架也搭好了,只见他赤着手把一个个肉串放在了烧烤架上,火烧的恰到好处,既不会让肉串烧焦,也不会出现夹生的情况,只见强子前后翻腾着肉串,有条不紊的挥洒着调料,不一会,肉香味就飘了出来,的确很香,吴用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