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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略有涉猎。而他父亲早在十年前就因不癌症去世了,听说留下了大量笔记。
他似乎没有睡好,两只眼睛外面套着厚厚的黑眼圈,一改往日矍铄的面孔,而是挂了副极为少见的疲惫模样。
“你怎么来了?今天不舒服了?”我不解地问他。
他摇摇头有些勉强地笑了笑,然后淡淡地说道:“老朱,好久不见了。你今天下班有时间吗?我昨天收到了封信,想让你和我研究一下。”
“你收到了封信?还用得着我帮你研究?”我一时没有想起谁能给郑晓写信,因为用我的思维方式理解现在写信是比较原始的一种沟通方式了。我甚至不能回忆起我上一次写信是在上高中还是大学。它好像在那些年和BP机一样突然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
“我估计你一定想不到,来信的是我父亲。”郑晓平静地回答。
“你父亲?”我吃惊地说不出话来,一个去世很多年人给郑晓写信?这也太荒唐了吧?
“是的,我也感觉不可思异,不过这是真的。”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来交到我的手上。接着说道:“你先看一看,一会儿我们再聊。”
我没有理会郑晓离去的背影,而是迫不及待地端详起手中的信封来:信封是纯白的,不过已经略微发黄了。上面用钢笔写着几个苍劲的隶书体大字:郑晓亲启,内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内容,甚至连收信人的地址都没写。
信纸是一种极特殊的淡红色纸,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有这种颜色做的信纸,感觉刺眼又别扭。上面用钢笔简略地写了二行字:
吾儿郑晓:
见此信如见父面,得暇速往博物馆见面,详情便晓。
就是这封像电报一样惜字的信,没头没尾。把我看得如同坠入了云山雾海之中,难怪郑晓要失眠了。
“这信是谁给你的?”晚上吃过饭,我坐在郑晓家的沙发里,我边喝着滚烫的浓茶,边地问他。
郑晓点燃一支烟,然后缓缓地转过头望着我,慢条撕理地说道:“我也不知道,这封认是被人扔到我们社区的匿名邮箱里的。”
“匿名邮箱?”
“哦,这是我们社区开设的一种特殊邮箱,任何人都可以投递新闻稿件来反映一些敏感的问题,是不记名的。”
“那这么说是无法查出这人是谁了?”
“可以这么理解。”
“你确认那是你父亲的字迹?”
“是的,我从小看我父亲的字,不会认错。”郑晓肯定的回答。
“那信上说的博物馆你知道在那里吗?”我放下茶杯,也点了一支烟。
“咱们市里就一个博物馆,应该是那里。”他的声音有些异样,似乎是疲劳过度。
我让郑晓先休息,明天是周末,决定陪他先去博物馆看看。虽然我们目前并不知道对方是谁,也不知道他的目地。
市博物馆建立在市中心的花园广场上,是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造出来与北京人民大会堂相互辉映而烘托伟人功绩的。原来叫“革命展览馆”,改革开放以后改成了市博物馆。
我们到的时候时间还早,整个博物馆里门可罗雀,只有那些经历了千百岁月的古老物品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着每一个过往的后人品评。我和郑晓在文物群中跺着方步,四只眼睛确像雷达一样不停地扫着过往不多的行人。
忽然,我感觉眼中的白方确不安地浮躁起来,好像他感觉到了周围有什么危险的存在一样;不过他并没有说话。我环顾四周,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俩已经走进了一个空阔大厅。在大厅的对面,一个穿着黑袍的女人正用凌厉的眼神盯着我和郑晓。
看年纪她有三十左右岁,修长的身材被一袭黑袍遮住;如瀑般光鉴可人的长发披在肩头两侧,白皙的皮肤上镶嵌着精致的五官,真是:“肤似白云发如墨,面染桃花唇含果,眼高三分眉凝雪,一尘不染惊雅客”。
竟然是个西施般典型的东方美女?我看得有些发呆了,这个从没见过的高贵美人轻启朱唇,微微地笑着,轻盈地向我们走来。
“你们谁是郑晓?”她的声音轻柔动听,像是清泉飞流直下,又好像玉珠落盘。
“我是郑晓,请问你是那位?”郑晓往前走了一步,止光炯炯地盯着她问道。
“你父亲的信是我发的,是我把你找来的。”她轻轻一扬手,带着我们来到大厅的一角。这里有两排供游人小憩的沙发。我们分别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信是你写的?”郑晓的声音因为惊讶而有些发颤。
“不,是他写的。”美妇面无表情地说。
“这是怎么回事?”我忍不住插嘴问道。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目光转向郑晓,良久才说:“我叫冰恋,和你父亲算是朋友吧。这封信是他三十年前交给我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郑晓可能和我一样,都被这个叫冰恋的女人搞晕了。看年纪三十年前她可能刚出生也还说不定。难道是他父亲和这女人的父母关系不错?
冰恋没有立刻回答,先慢慢地叹了口气,道:“我和你父亲是三十年前在湘西认识的。那时候的他不停的追随着天下奇闻异事的脚步。有一次我去深山采药,无意中救了迷路的他。由此相识。”
“那么这封信是怎么回事?”我不解地问道。
冰恋侧头看着我,冷冷地问道:“你是谁?”
“我是郑晓的朋友。”
“无话不谈的?”
“是,无话不谈的。”
“真羡慕你们。”她幽幽地说道。
“你没有朋友吗?”我有些不解地问道。
“我的朋友都死光了,一千多年前就死光了。”她的声音突然变得阴冷可怖。
我和郑晓不约而同地分别打了个寒颤,都没有说话。
她难道不是人吗?我在问自己。或者说她根本就是个幽灵或神经病?不过让我相信对面这个美女是个神经病,我怎么都不太愿意接受。如果是鬼或狐仙可能会好点。因为印象里《聊斋志异》里的美女大都是这二类。
“你知道我找你们来做什么吗?”冰恋的声音恢复了正常。
看到我们都摇头,她又笑了:“帮我一个忙?”
“什么?”
“你父亲的信里没有告你?”她有些惊讶地问道。
“你没有看过这封信吗?”郑晓说。
“没有,它三十年前就封口了。”
“他只说让我来博物馆,来找谁都没有说。”提到父亲,郑晓的言语中总是有些忧伤。
“看来我得从头和你说了。”冰恋望着窗外的景色,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停顿了一下,就听她像是在自言自语般地说道:“我是大唐广明元年出生的,故乡在中都长安。我出生时黄巢的义兵正杀进京城,父母都死于战乱。”
她理了一下鬓边的头发,接着说道:“后来所幸天宁庵的清晓师太收留了我,带我出家为尼,一直长大成人。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清晓师太去世,她临终前把我叫到榻前说:‘孩子,我圆寂后剩你一人,难免要吃些人间苦楚。不过吃苦亦是福,才能修得正果。我观你天性聪颖好动,似乎不是可安心修佛之人。你天生命薄,不事佛的话恐你性命不能长久。’我当时哭得好生厉害,求师傅传我一个长命之法。”
冰恋说到儿停住了,看着听得目瞪口呆的我们,她略带歉意地一笑说:“你们有什么疑问等听我说完再问吧。好多年没有和人倾诉一下了。”
“师傅长叹一生,说:‘也罢,我就传你一个长命之法吧,不过你将来一定要后悔今天有此行径。’说着她让我从她每天坐的蒲团里面取出一卷线装书。她说:‘这是先秦传下的秘书,古往今来无人不慕。我原本没有打算给谁,更没有打算学。今天传于你,一定要谨慎行事。此术只能是有造化的人方可修成。而此造化万万人里不能寻其一。’我忙问师傅我是否是有此造化,她确没有回答就永远地去了。”
“你师傅传你的难道是长生不老之术?”郑晓吃惊地问道。
“不错,这是一种叫做‘尸鬼封尽’的先秦道术。修成后可将人体肉身和灵魂封印永固,使修术者千年不老,永为长生。”冰恋冷冷地回答。
“真有这种法术,这么说你已经一千多岁了?”郑晓说。
“我今年整整一千一百二十七岁。”
“那你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不解地她。
“我活够了,三十年前就活够了。”冰恋突然歇斯底里地爆发了,她凄厉地大声吼叫着:“你们知道生不如死的滋味吗?你们知道活着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吗?每过几十年我就要换一个地方生存。你们知道我看着别人衰老甚至死亡是多么的羡慕吗?我用尽了各种自杀的方式,甚至去过炮火纷飞的战场送死。可我每次都意外地活了下来。你们不了解‘尸鬼封尽’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她痛苦地扭曲着面孔,眼泪如涌泉般流淌。
“我好后悔,如果当年我按照师傅的吩咐长伴清灯古佛该有多好。也不会有今天这无尽的痛苦了。”
说实话,我一点也理解不了她,虽然有的时候我也想过人生的苦楚,但总归感觉“好死不如赖活着”,也从未想过人活一千年是什么滋味。
那不是我该想的问题,也是个无聊的问题。
“那我能做什么呢?”郑晓小心地问道。
“我找过很多人,但他们和我一样素手无策。只有你父亲告我,三十年后我的痛苦就会解除。他后来给我留了这封信,说将来你会帮助我。他是个能干的人,最起码这一千年来我没有遇到过谁可以坦言能解除我的痛苦。”
“可是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办?”郑晓眉头紧锁,面带忧愁地说。
“不,你一定有办法的……”她激动地抓住郑晓的双肩,用力地摇着。
……
第二天一早,郑晓和我又见到了冰恋,这次她已经在博物馆门前等着我们了。郑晓的手里捧了一个小小的盒子,一个有着刺目颜色的谈红盒子。
“我昨天夜里又翻过了父亲所有的笔记,其中最后一页写着‘解脱永生,老宅古镜’几个字。我原来从未理解过这几个字的意思。不过还是在我家老宅的古镜座下面发现了这个。”说着郑晓把戒指盒般大小的黄盒子递了过去。
冰恋用颤抖的双手接了过来。她没有说话,而是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
里面有一粒用蜡封的药丸。
“我想父亲见到你时这药一定还没有制成,只知其法而已。之所以他让我来给你,是因为他要花了数年时间采药炼丸。而他不知道三十年后自己是否还在人世。”
“我要感谢你父亲,还有你们!我终于可摆脱这比瘟疫还可怕的生命了!”冰恋如释重负地笑着,她的脸上仍旧流满了眼泪。
“不用你谢,我是在还父亲的人情。”郑晓也微笑着回答。
“这个给你,我要走了。到一个没有人打搅的地方去找我的师傅……”说着冰恋把一本古书交到郑晓手上。然后给我们鞠了个躬,慢慢地向远处走去。
这是一本很古老的线装书,上面用写着四个篆书大字。不用看我也知道是什么。
“我想,这种害人的东西不应该留下。”郑晓一边说一边点燃了打火机。
黄蓝相间的火苗生腾,转眼灰烬满天。一阵晨风刮来,书灰像无数黑色的蝴蝶一样随风而逝。
第二十四章 回魂
好像整个冬天的降水都集中到了年前的这几天。长江南北的中国大地普遍都在下雪,下得本来已经是人满为患的火车、汽车站更是挤得水泄不通。总能让我想到电视里的中东难民营。
白方说他最近越来越不舒服,可能是离体时间太长的过吧。而我这几天也忙得不亦乐乎,因为白方给我安排了一个新任务:当一把临时雇佣工去给原来认识的一些老客户总年货。虽然我极不喜欢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