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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玥总算是明白了,老天爷一直都是公平的,不仅给她了一个不似女子的性格,还会顺带送了她一双不似女子的手。
月橘一双手玉指纤纤、宛若无骨,食指一挑,尾指一勾、这一挑一勾间,轻拂慢历着,悠然的琴音随之徐徐响起,琴声听起来似乎带着几分忧愁,却哀而不伤,温润婉约,让人觉着孤独寂寥之余,又不禁心绪绵长晃神荡漾。
荡漾归着荡漾,九玥却没闹明白月橘这没事的,去抚什么琴?没见这边正事儿都还没打听出来么?
回过头却见那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听得是格外专注,专注得连眼神都变得柔软了,柔软得连眼眶都红了。
九玥这才霎时间明白了月橘的用心。
要让一个人自发的,将心中不愿提及的伤心事吐露出来,得先让他有宣泄和倾诉的欲望,而如何让一个人对并不熟悉的人,产生这样的欲望呢?
得让他再经历一次同样的伤痛,如何才能让一个人再一次经历相同的伤痛?无非是将他扔进伤痛的回忆之中,很明显,扔的效果,比问的效果来得更让人无法拒绝。
而陷进回忆的人,往往不可自拔,不可自拔,她将与月橘一同来拔。
月橘的琴音,便像是一根无形的藤蔓,悄悄将唐若心口上插着的那根刺,连着根芽往外缓缓的拔着,他疼了,疼得厉害了,血液顺着伤口流淌出来,混合着本就恍惚得厉害的情思,自然就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秘密了。
所以,伤心的人,千万不要去听伤情的曲子,若是听了,就不仅是伤心了,还得伤肝伤肺伤脾伤神,五脏六腑,寸寸断裂,将来得缝补很久,才能补得回去,弄不好哪一块就被野狗给叼走,再也寻不回来,得残缺一辈子。
九玥觉着唐若的情绪酝酿得差不多了,便主动给他斟了一杯酒,轻言细语的诱导着他“公子这般,似乎有心事?”
唐若却并没有因为九玥的话语,而做出任何言语上的反应,只是顺势的拿起九玥斟给他的酒水,盯着那青瓷杯愣愣的失神。
“公子若是有心事,不妨说与奴家听,将心中的事说出来,心中便没有事了。”九玥这番话说得诚恳,却也是真心实意的诚恳,她即使是有心套这个男人的话,在自己做着缺德事儿的时候也便不觉得自己是缺德的。
因为我想知道你的伤口是怎么来的,所以你必须得撕给我看,你伤口被撕裂的时候那痛苦的模样,我也是真的觉得好不忍心,虽然不忍心,我却还是得看,所以我就只好告诉自己,你撕了才能好得更快,连自己都被自己说服。
“说出来,便没有事了?”唐若笑道:“小娘子,那我们来打个赌,若是我说出来,便没有事儿了,我就帮你赎身,若是还有事儿……”唐若皱着眉想了一会儿道“若是还有事儿,你将这桌上的酒全都喝了!”
九玥也跟着赔笑,陪着笑意的嘴角却忍不住笑得有些抽搐,抬眼看了看满桌子堆着的各种大小不一的酒坛子,九玥不由咽了口唾沫“公子不妨说说,奴先应下了就是。”
月橘的琴音却在此刻颤了一颤。
“好!小娘子即是这般爽快,我便来同你说说的我心事。”话语间,唐若脸上的那双眸子,忽而又变成了两弯新月,风流公子,一下子看起来仿佛纯真得很。
“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喜欢得不到的东西啊?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是吧?”唐若的言语间充满了不甘,愤愤道:“小娘子,你说,我唐若,要模样有模样!要风度有风度!要银子有银子!像我这样的人都巴心巴肝的对你了,你不但不领情不说,还一点不拿我当一回事儿!这肯定得是你有毛病对不对?”
九玥心道,瞧你这话说的,你们男人,不也一样信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么?要不怎么会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呢?
再说,要不您唐公子上这倚红楼干嘛来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所谓忧愁()
宛城里,有许多的大户人家,有许多大户人家,就会有许多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而唐若,则是这些公子哥当中,最闲的一个。
九玥之所以会这样认为,主要是因为她从这唐若的一番侃侃而谈中得知,原来那个俘获雨蝉芳心的赌约,便是由这唐若牵的头。
唐家,虽不如朱家在宛城中那般流了油的富贵,却也是宛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书香门第,比起那银钱的铜臭味道,人们却是更为欣赏尊重这样的门户。
唐若,则是唐家的二公子,上头还有个很本事的哥哥,于是唐若他娘在怀着唐若的时候,便一心想要个女儿,名字也在唐若出生前便悄悄定好了,是为唐若兰,结果生出来一看是个儿子,唐若的娘亲很是失望,眉一皱,脸一拉,也懒得重新给儿子起名字,便只随手将兰字去了,唐若兰,也就成了唐若。
唐若,唐若,小时候的唐若,那是真的很弱。
像是应了他随意得来的名,他的身子骨得起病来,那也很是随意的,唐若作为一个男孩子,却成日里病怏怏的,苍白娇弱的小模样,倒是真真像极了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娃子。
一个男孩子,若是生得像女孩子,这对他而言却并非是什么好事。
因为旁的男孩子,都不爱跟他玩,暗地里总笑话唐若是个女娇蛾。
于是小时候瘦弱不堪的唐若,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个女娇蛾,乃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同小伙伴们打赌,若是他能够在日落之前,将宛城后山林子里的灵应神树的神树灵枝给取回来,以后所有人都得听他的差遣,认他做大哥。
要说起这宛城后山中的那棵巨树,传闻是并纳山神精华于其中,聚天地之灵气,千枝竞发,虬龙札枝,是以被宛城中的人奉为神树,既是被人们奉为神树,那说明其实也是信则灵不信则不灵的,神与不神仁则见仁,智者见智。
唐若认为,那神树之所以被看得如此特别,其实也是因为那树确实长得特别,不仅是特别巨大,而且那古树的树皮上镀着一层金光,在光亮处就能明显的看到,神树之命,或许便是因了这层金色的光斑。
而神树的灵枝,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玄妙的作用,大家并不清楚,但是大家却知道神树的灵枝并不好摘,因为传闻那神树的附近正巧是个蛇窟,时常有毒蛇出没,所以宛城里的小孩若是去那后山的林子里,也至多敢在溪水边玩耍,是万万不敢进到那林子深处里去的,更遑论是靠近林子最深处的巨大古树。
于是大伙儿在听了唐若的赌约之后,全都毫不犹豫着应了下来,其实多是想看唐若出丑,并没有人真的相信唐若是真的敢去那里。
然而,唐若却是真的去了,为了他作为一个男子汉的尊严,外表柔弱的,看起来似乎窗外的风稍稍大一些就能将之刮走的十一岁男孩,怀里揣着一把铁制的匕首,便独自一人进了一般人不敢进的林木深处。
一路上却比唐若想的要顺利得多,虽是挂破了衣裳,弄花了脸庞,栽了几次跟头,神树的灵枝也确实是真的是被他给折了下来。
然而折树枝很容易,毒蛇却是不好对付,在蛇窟的附近碰到蛇,那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
于是唐若也十分正常的差点被毒蛇咬死,命运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常常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半点也是差不得的。
所以差了这半点,唐若便没有死成。
没有死成,是因为他遇到了卢氏之女,雨蝉。
雨蝉同唐若不同,是穷人家的儿女,宛城后山的林子,对于雨蝉来说便像是自家的后院一般熟悉,林子里的毒蛇,更是时常被雨蝉捉了去,取了蛇胆做了蛇羹。
所以雨蝉收拾起那条要带唐若去见阎王爷的毒蛇来,可谓是三下五除二便手到擒来。
雨蝉这般英勇,看在年少的一直病弱着的唐若眼中,绝对就是个金光闪闪的生猛的女英雄,雨蝉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金光,在唐若看来,可比那什么破神树的金光要耀眼太多。
于是,自此之后,他便自发的做起了这个女英雄的小弟,尽管他眼中的这位女英雄,实际上比他还要小上个两三岁。
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英雄即是不问出路,那么也同样应该是不问年龄。
唐若取回了神树的灵枝,惊掉了一干小伙伴的下巴,堂而皇之的收了一帮小弟。
唐若收了小弟,又认了雨蝉大哥,所以顺带的,雨蝉便也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堆小跟班。
一个穷丫头的身后,却成天跟着一堆有钱少爷跟班,这实在是有些乱来,不大像话,虽然不大像话,却还是玩做了一堆。
那时候的唐若和雨蝉,什么都不懂得,却也什么都不用懂得,时光过得那样快,一切都是美好的。
若是,唐若永远停留在那个的时候,也就罢了,雨蝉对他来说,就会一直是他心目中的英雄。
对于心目中的英雄,唐若立志誓死跟随,顶礼膜拜,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背义忘恩,天人共诛!
可惜,唐若始终还是长大了,他开始更多的意识到雨蝉这个英雄,是个女的。
而女英雄跟英雄,虽然只差了一个字,却又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概念。
女英雄,不论如何的英雄,始终是个姑娘,而他,恰巧喜欢姑娘。
唐若生来就注定了,他长大一定是会喜欢姑娘。
只不过唐若并不清楚,他一直放在心中以崇敬的目光看了许久的人,在他的心中忽然变成一个姑娘的感受,会让他如此不安。
不安了其实也没多久,原本他对自己心中的英雄的那种崇拜之情,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速的转化成了男女之情。
通俗点来说就是,他不但不愿再给英雄提鞋,他还开始想要脱英雄的衣裳。(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青梅竹马()
按理来说,这衣裳不该这样难脱,常言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唐若既同雨蝉是青梅竹马,这抱得美人归嘛,也该是比旁人多了些机会的。
然,青梅竹马的可悲之处,在于一枝青梅同时有两个竹马。
而更可悲之处,则在于这枝青梅分明比较喜欢另外一个竹马。
另一个竹马的名字叫做苏墨,是落难的世家公子,在唐若的眼中看来,这苏墨除了长得还凑合,会舞文弄墨以外,别的啥也不如自己。
可是这个啥也不如自己的人,却很有本事的将他心目中傲骨嶙嶙的女英雄,渐渐变成了一枝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至少,是看上去像是在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一个人要突然改变自己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性,是非常困难的,一个人要彻底的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性子,是基本不可能的。
哪怕只是最浅显的言谈举止。
雨蝉却做到了,她为了一个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雨蝉再也不同他一起疯玩?再也不与他一同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再也不跟他斗百草,不跟他点爆竹?
雨蝉渐渐收敛了性子,不再扯着嗓子说话,不再咧着嘴仰天大笑,不再大步流星的走路,更不再成日里同男孩子们玩儿在一起。
当然,即使雨蝉想同他们玩儿在一块,也是不大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