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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剑网三]-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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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我娘没有谋生的手段,最后只能行乞度日。后来,为了养活我,我娘迫不得已,改嫁给年纪足以做我爷爷的独孤老鬼做小妾,我也跟着改名叫独孤胜。那独孤老鬼是个喜欢虐待妻妾的恶棍,他娶过无数房姨娘,最后都死了。而我娘,嫁给独孤老鬼后的第二年,就消无声息的死了。原本以为我会被独孤老鬼赶出去,没想到独孤老鬼却入伙了东昌寨。我便也一起进了东昌寨。独孤老鬼两年前死的,死在妓|院女人的床上。”

    邬琅转头看了独孤胜几眼:“能长成现在这模样,也算不错。”

    “我,哎,我跟你说说我吧。其实我小时候非常普通,很平庸的一个小孩。父母也不出众。”

    “五爷吗?”

    “呵,很惊讶吗。其实在苍云堡,有很多像我这样的普通孩子被送入营内学习。”

    “五爷,苍云堡是个怎样的地方?”

    邬琅眯起了双眼,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他在极北之北,有终年不化的雪山,有永无止境的下雪天,有不冻的映雪湖,还有机关遍布的苍云内堡。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但是,却充满仇恨和愤怒。”

    “隐居避世的生活和你们很像,无忧无虑,自给自足,封闭狭隘,什么都不用想。所以对于教官们所说的富贵荣华,左右天下根本没什么概念,也并不向往。在苍云军营的学习也是应付了事。只等成年,讨个媳妇,生个娃,种种地,种种花,死了就把尸身烧了,骨灰撒在大雪山。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

    独孤胜追问:“那五爷怎么……”

    “我听长辈说,先辈们被仇家追杀至此,建立苍云堡,得存血脉。那段血海深仇的历史离我太过遥远,所以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直到我十岁的那年,与众多同门师兄弟外出进行历练,遭遇厉害仇家的埋伏,伤忙惨重,才知仇恨滋味。然而让我更为心痛的是,统领为了救我,甚至连尸首也没有拿回来。”

    独孤胜张大嘴巴,一副惊相。

    邬琅继续说着:“我从小敬仰统领,入门学武不过是了却心中一个念想。那日统领掩护我回家门,我回头看他,他只留给我一个坚毅高大的背影。我当时并不知晓,这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会留下来,站在统领身前为他挡箭挡刀。而外出历练弟子五百,幸存者不过数十。”

    “那时,我悲愤几欲求死。但我不敢死,我这条命是数百条命换来的,何敢谈死?副统领告诉我们,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因伤心自尽求死则是最软弱无能的做法。可能人,永远只有在失去宝贵东西后才会有所醒悟。早前我不求光耀门楣,不求上进名次。可直到那次苍云之殇后,我才明了,只有握住手中的刀和盾,才能让关心我的人不必为我而死,才能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在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叫以战止战,以杀止杀。独孤,有些人,譬如你,降大任必先苦其心志,劳其体肤。懂吗。”

    “五爷,我……”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过去,将酒浇在地上,让那些死去的儿郎们也喝一喝这胜利的喜酒。”

    独孤胜紧抿双唇,炒过搁在一旁的酒壶,起身快步走到那峰崖边,揭开壶盖,酒水咕噜咕噜往地下的葫芦谷落下,在静谧的谷中溅出接连不断的声响,仿佛是那些惨死的寨民的魂魄喝到此酒后的致谢声。

    独孤胜的眼泪忽然也如这倾泻的酒水,漫出眼眶。

    他嘴里轻声念道:“大毛,二毛,柱子,曾小牛,七哥,汤子,………,立飞,阿兴,小手,对不起……我独孤胜一定会好好活下去,连同你们的那份一起活下去的。喝了这酒,你们便在地下安息吧。”

    邬琅慢慢起身,站在独孤胜身后,并未出声打扰。

    他知道,经此一夜,少年慈悲的独孤胜便要走远了,迎来的是雄鹰的起飞。

    独孤胜离开后,邬琅依旧坐在这山顶,靠在树干上仿佛睡着一般。

    常山悄无声息地从树干背后走出,蹲在邬琅身边,借着月光,细细打量着这个他一直看不清的男人。忽然,邬琅猛地睁开眼,和常山双目四对。常山也不尴尬,只是慢慢站起身,“少爷。”

    “嗯,怎么跟来了。”

    “有点不放心。”

    邬琅笑了下,“怎么,以为我也杀疯魔了?没那么脆弱,安心好了。不过现在想想,觉得你之前说的那些话还挺对的。”

    “什么话?”

    “杀人,其实一点感觉都没有。”

    常山微顿,问道:“少爷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邬琅收敛起笑容,语气不明:“信,这就是真的。不信,便错漏百出。常山信吗。”

    常山低头:“常山信少爷。”

    邬琅忽然哈哈笑了几声:“你这人,看着焖,其实挺精明的嘛。跟着我,吃香喝辣准没错。”

    常山撩眼看了下邬琅,无言以对,少爷又在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了。

    邬琅站起身,拍拍屁股,一把揽住常山肩膀,哥儿俩好似的。

    “来来来,常山,哥给你说说当年哥是如何三刀一个小朋友的。”

    “…………”

第三十九章() 
将一群弱鸡训练成行令禁止,张弛有度的强兵需要多长时间?

    邬琅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邬琅成为巡防统领后,东昌寨的兵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保持寨内原本负责各项后勤事务的金木水火土营不变后,邬琅建立起了玄甲四营,分别是攻坚灵活——破阵营;冲锋陷阵——先锋营;千里杀机——飞羽营;修罗妙手——女卫营。破阵营专门负责破坏敌方布防,暗杀首脑,打探战场信息;先锋营作为前线冲杀部队又分为盾兵、刀兵两个兵种。盾兵多身强力壮固御,刀兵多灵活自取善杀。飞羽营专攻箭术和远程机关术。而女卫营则是邬琅力排众议将女性领入军队,负责前线的伤员救治和战线后勤。

    虽然和邬琅理想中的玄甲四营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好歹这些人都是他亲手带出来的!能有这番规模,他已经很欣慰了。而宋松和独孤胜的成长则是邬琅最喜闻乐见的。

    宋松跟在常山身边学习,本事学得挺多,人却也跟着发闷了。以前好歹能聊一句,现在是屁都放不出一个来,弄得邬琅很是无语。身为破阵营的首领,底下的人有样学样,一堆闷葫芦,无趣到了极点。也就排排阵列,搞搞演习的时候能看看。

    独孤胜经过那一场刻骨铭心的血战,心性是真的有了质的飞跃。他依旧很稳,但却多出了一股子狠劲。排兵布阵也渐渐变得诡谲起来。

    而邬琅,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不仅走进了东昌寨的权利核心,也融入进了普通寨民的生活。

    每天,士兵们都要在操场操练,或是在东昌山内进行徒步迁徙训练。邬琅从不缺席,练兵时虽然严格,但并不会有太出于各人喜好的偏心。他是玄甲军的统领,魁首。也是士兵们的弟弟、兄长。

    练兵之外,邬琅还会给他们讲故事。那个江湖故事里有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有刀光剑影,有血海深仇,有因缘巧合,也有霓裳羽衣。

    邬琅让金营打造制式盾刀分配下去。而盔甲,仿照大商一般士兵盔甲,色泽却是漆黑的。邬琅要让他们一看到盾刀就会想起苍云,穿上玄甲就有玄甲军的认同和归属感。

    目的,不过是弱化士兵们心中的东昌寨。强化一个概念,他们要效忠的是玄甲军,而不是东昌寨。

    洗脑是潜移默化的,就连沈蓬生也不太能察觉到这种改变。因为玄甲军就在东昌寨啊,效忠玄甲军不就等于是效忠东昌寨吗。

    但很明显,对于高高在上,少有能见面的卢彦。邬琅是更能触摸得到的统领。而感情,永远是需要近距离培养的。

    “听说前段时间渔阳镇的那个镇守送了个女人给卢彦?”

    “是两个,少爷。”

    “啊?”

    “双胞胎姐妹。”

    闻言,邬琅很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啧啧,娥皇女英啊,卢彦还真把自己当尧舜了。常山见过这俩娥皇女英吗,长得怎么样。又说卢彦被迷的神魂颠倒,从此君王不早朝。”

    “相貌是漂亮的,卢彦很喜欢。”

    “有杨记川那未婚妻漂亮吗。”

    “常山不知。”

    邬琅似是了然地点点头,瓷白瓷白的杯子在他手里转了一圈,杯内的酒夜也没有洒出去。

    他们现在在渔阳镇的一个酒楼里,叫了几碟小菜,要了两壶酒,坐了不短的时间。

    邬琅忽然谈起这个是因为楼下说书人一边讲着这杨记川相貌仪表堂堂,武功盖世,打遍天策府无敌手,打得北戎哇哇叫,然后舌头一拐就从英雄拐到了美人。说杨记川老爹本来给他物色了个名门小姐结下婚约,此女知书达理,贤良淑德,好到没边,嫁入将门正好文武互补。可小杨将军愣是不答应,左躲右躲,最后干脆从永宁一溜,跑邕州戍边来了。

    “肯定是那位小姐不够漂亮,杨记川看不上她。”邬琅扔一颗花生进嘴,说道:“北戎那边消停了会儿吧。”

    常山说:“北戎皇帝猝死,生前未立太子,也未留遗旨。现在,几个皇子正为了皇位大打出手。先前一直驻扎在广泽城外十几里的北戎大军已悉数撤回。指挥战场的征南将军汤连城也被紧急招回了北戎都城。”

    “哦,那不是说杨记川有暇来收拾东昌寨了?”

    “少爷就这么肯定?”

    “东昌寨这么大规模,系统地练兵,已经超出了作为山寨土匪可以被容许的范围。杨记川作为邕州的戍边将领,他不会坐视不管的。而且,他的爱将可是在我手上栽的跟头。他肯定也明白,随便叫个阿猫阿狗来不过是浪费兵力和时间。”

    “杨记川一定会来,我有这个直觉,而且不会远了。”

    邬琅抬头看了眼窗外,形形色色的路人和商贩。街道尽头突然出现一个牵马的男人,缓缓走来,穿着朴素,却又高挑挺瘦,气势高昂,在一群普通百姓中尤为扎眼。沿途不少人都斜着眼偷偷打量他。

    等他走近了,邬琅居高临下地打量这个男人,发现他长得不错,不止是不错,是相当好看。

    邬琅不知为何心跳得特别快,脑中仿佛有一道警铃当当敲了几声。

    邬琅看得专注入神,阳光宛若清辉一般疏疏落落撒在那人的头发和鼻梁上,带起的高光给邬琅一种璀璨冰冷的感觉。那人的嘴唇很薄,是个寡情薄意的面相。

    忽的,男人回头朝邬琅所坐的酒楼二层窗户边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夏日灼热的空气里相撞,擦出丝丝火花。

    尔后又很快会转过头去,牵马继续往前走,进了一家普通的客栈,刚才的回眸对视似乎不过是惊鸿一瞥罢。

    邬琅拧过视线,喝了口酒。

    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更为重要的是,邬琅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异常,这说实话有点不太科学。他又不是那种看到美人就心生悸动的色胚。

    “常山,要是我突然心跳加快,这代表什么?”

    “您病了。”

    “我才没病,我是说我对着一个男人心跳加快了。”

    “少爷喜欢上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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