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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几天,他已经和东昌寨的大部分人混了个脸熟。东昌寨上上下下都知道寨子里来了个穿诡异黑甲,手持刀盾,年轻气盛,骄傲嚣张偏偏又武功高强的玄苍将军。
土匪窝里比什么,自然是拳头功夫。
除了寨主卢彦,军师沈蓬生地位超然。底下一些年轻喽喽们可都是谁拳头大听谁的。
以前寨子里青少年组里拳头最大,最能打的是宋松,现在邬琅来了,他就是拳头最大的,所以很就收了一群小弟,天天围着他转。
这群十四五岁的小屁孩父母多是寨子里有些权利地位的,成天没事干便拉帮结伙去渔阳镇捣乱,放现代那就是活脱脱的太子|党,二世祖。宋松就是这群人的头头,傲气的不得了。
邬琅爱好挺少,收拾熊孩子正巧是其中之一。以前他作为一个已经迈入奔三年纪的大学狗,时常被一些小鬼嘲讽。十四五岁的少年啊,那就是正午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是未来的主人。你们这群夕阳赶紧落日吧,别挣扎了,拯救世界没你们的份。
面对宋松这一群问题少年,邬琅又再次回想起了当年被嘲讽的愤怒。他内心的调|教之火已经熊熊燃烧。
起步是顺利的,因为他现在是这群人的老大了。
方法十分简单,且操作通俗易上手,把这群人虐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行了。
但他需要的是一群支持他的忠心小弟,不是精神病患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点到为止。
少年人的崇拜往往单纯而执着,在崇尚武力的他们眼中,邬琅就是强者,就是他们的老大,寨主也没他厉害。
为了凸显自己是邬琅亲军,他们不跟这寨子里其他人一起叫邬琅玄苍将军,他们喜欢跟着常山喊五爷。
“五爷,五爷,今天咱们还讲故事吗!”
“对啊五爷,陶寒亭最后死了吗,他太可怜了。”
“毛毛呢,毛毛呢,掉下悬崖就没命了吗。莫雨的病还能不能治好哇!”
“五爷,唐门的暗器真的有那么厉害吗。裂石弩还有暴雨梨花针什么的!”
“那个血眼龙王太可恶了,不然王遗风肯定不会屠城的。王遗风真是痴情啊,收的弟子也是。”
“切,屠城就屠城了,找那么多借口干嘛。要真有那么大本事,找萧沙去啊,找无辜老百姓算什么英雄。”
“王遗风那是走火入魔!又不是故意的。”
“若是有真正的藏剑山庄在世,该是何种气派!那些神兵利器绝对是让所有人心驰神往的东西。”
“江湖,真的有江湖吗?飞檐走壁,踏水无痕,一剑光寒十四州!”
“你们这些傻子,要是五爷说的那些都真实存在,第一个该去的肯定要属七秀坊啊!”
“若我身在江湖,我必杀尽天下该杀之人!长空令下,浩气长存!”
“哼,自在逍遥,唯我恶人!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想杀人?也不知道前几日,谁家武王城被插上了恶人大旗。”
“你说什么,想打架吗!”
“来啊,我还会怕你?”
“好了,攻防还有半个时辰就开始,吵什么吵。嘴上说有什么用,手下见真章!恶人都给我回来,浩气的也别过来自讨没趣了。”
“今日攻防我们一定会赢的。”
“那就拭目以待。”
…………
…………
邬琅大刀阔马坐在集会的首座上,台下空地泾渭分明地站着两拨人马,皆气势汹汹地看着对方。
“诸位,今日是每周例行攻防日,规矩我就不再多说了。这次攻防的地图是飞沙谷。”
邬琅话音刚落,台下顿时交头接耳,响起嗡嗡喧闹。
“怎么是飞沙谷,不好打啊这地方。”
“老大也太会挑地方了。”
“恶人那边有龚鑫,这小子水性最好。统战,我们该怎么办。”
“慌什么,恶人有龚鑫,我们也有吕豪。”
“看来今天攻防不能靠群斗制胜。”
“安静!”邬琅喊一声,窃窃私语的众人立马停下来齐齐看向他。
“老规矩,时间两个时辰。我在飞沙谷的五个地方分别插上了玄字得分旗,旗下埋有不同武器,先到先得。时间结束后全体到这里集合,规定时间没回来的算阵亡。然后计算伤亡和夺旗情况。敌方阵亡一人则己方得一分,一面旗子得一百分。最后哪个阵营得分高,便获胜。赢家如何,输家如何,你们懂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不限制手段,但禁止伤人命!”邬琅凉意的目光划过一群年轻人,最后落在宋松身上。
宋松是个相貌不错的小子,小麦肤色俊朗健康,再加上身材劲瘦颀长,功夫底子打得好,在山寨内很是受追捧,很有一批脑残粉。
先前邬琅打算玩一把阵营游戏,招募两方人马时,宋松一宣布加入恶人谷,立马有一大批跟班跟上,并且十分顺利被推举为统战大将。
而浩气的大将独孤胜,不管是相貌,武功,还是人气,比起宋松来都要稍逊一筹。唯独一双坚毅明亮的眸子,邬琅打心眼里喜欢。而独孤胜也确实像这双眼睛透露出的性情一般,坚韧、刻苦。
是不是天才无所谓,重要的是有没有一颗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心。
邬琅的视线掠过宋松,停在和他隔了数人远的一名少年身上。
“汪雷,我上次说过什么,你被禁赛了,还敢出现?当我眼神不好使吗。宋松,你这个统战怎么当的。伙同起来想欺瞒我?”
宋松一步上前,单膝跪地:“属下不敢。”
“汪雷,还不滚?”
黑发少年在众人的瞩目下,看了宋松一眼,非常不甘愿地从队列中走出。
邬琅面无表情地将手中陌刀狠狠插在地上,刀锋发出一声清越响亮的刀鸣,回荡在少年们的耳边,震耳欲聋。
“从我设立敌对阵营双方并让你们选择时就说过,这只不过是一个用来考验你们战场能力的限时身份。不管你们是恶人也好,浩气也好,战场上你们是敌人。但是生活中你们是兄弟。我们做的不过是练习和演习!不是要你们真刀真枪将对方置于死地。你们有好胜之心,这很好。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军令如山!不听话的士兵,不要也罢!”
“听明白了没!”
“明白了!!”
“宋松,你呢。”
“明白了。”
邬琅将宋松的表情尽收眼底,心下了然。这小子还不服气呢。
“出发!”
邬琅指令一下,两班人马立刻走得飞快,不过几分钟,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堂只剩下邬琅一人。
他坐下细细喝过一杯茶,长叹一口气。常山快步走堂外走进来。附在他耳边说。
“少爷,有消息了。”
“我潜进他们召开秘密会议的地方,得知卢彦本有意让您统辖山寨外围布防,被沈蓬生挡下了。”
“哦,原来是沈蓬生。难怪我坐了两个月的冷板凳。沈蓬生说什么。”
“沈蓬生说,山寨现今实力并不足以走出东昌山,您的建议固然好,然而东昌寨现下最重要的还是巩固好在渔阳的势力。”
“沈蓬生就没有说我什么坏话?”
“没有,不止如此,他还夸您年少有为,胸有沟壑,让卢彦好好拉拢。”
邬琅颔首,拔起身前陌刀,送回鞘中,“不急,沈蓬生忌惮我,不愿让我走进权利圈,这很正常。我们只需静待一个机会。”
常山默然点头,不置可否。
邬琅又问:“常山呐,你觉得宋松此人如何?”
常山思虑一阵,回道:“机敏狠毒有余,经验不足。”
“你觉得让他传承你衣钵,怎么样?”
“少爷,属下愧不敢当。”
“有什么愧不敢当的,就说你愿不愿意调|教他吧。”
“常山但听少爷吩咐。”常山顿了下,说:“少爷是要培养他?可他是东昌寨的人。”
邬琅无所谓地哼笑一声,陶色茶盏往天上一抛,在它将要落下时,左手一伸,稳稳将其抓住:“这有什么,来日东昌寨成了我的,不就是我的人了吗。”
第三十四章()
意料之外,沈蓬生居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找他谈心。邬琅笑笑,话不多说,只是邀请沈蓬生去看小子们的攻防战。
飞沙谷地势崎岖,内有一落差极大的瀑布,瀑布下四周皆被高山山壁环绕,隐有幽谷之意,遂命名为飞沙谷。
邬琅挑的去处视野极佳,只是位置太高。为了推沈蓬生的轮椅上去,废了不少功夫。铺上坐垫,盘膝而坐。常山一路拎着炮制茶叶的器具,待邬琅和沈蓬生坐好,便生火煮水泡茶。
沈蓬生笑言:“将军果然是高雅之人,随时以茶傍身。”
邬琅以手抚膺朗笑一声:“其实不然,今日若不是沈先生来,我一人拎一壶酒也是好过活的。不过看戏嘛,自然是越舒服越好。是这个理不是。”
沈蓬生笑着点头,远目眺望正展开激烈战斗的红蓝双方。
整个飞沙谷其实是被一道瀑布划分成了两半,邬琅在瀑布两边各插了两杆旗,还有一杆则插在瀑布落水处的湖里,不仔细瞧的话根本找不到。
红方恶人人数比蓝方浩气要多,但并不算有压倒性的优势。两方统战的性格也是相差甚远,恶人统战宋松聪明狡猾,激进如鹰。浩气统战独孤胜心志坚定,稳扎稳打。各自优点闪亮,缺点也明显。
此时,浩气和恶人皆找到一面得分旗,获得旗下埋藏的武器。浩气得到一柄长弓以及附带的五十支磨平了尖端的箭,而恶人得到五杆长枪。
两方人马至此还未短兵相接,区别在于,浩气兵分几路人马寻找得分旗,大部队人数最多,保护着一开始得到的旗帜。而恶人一如既往将团队汇聚在一起,时而排出尖刀阵,时而又转换成人字阵扫荡。最开始得到的旗帜也在拿到武器后重新插了回去,并在附近安排好一个小分队埋伏。
很快,浩气大部队和恶人大部队遇上,开始了激战,而浩气某一个小分队则发现了另一面得分旗,夺取后往大部队前进的方向回赶。
前方战线,浩气恶人人数悬殊,几乎被压着打,眼看要全军覆没大旗被夺,独孤胜绝然在其他人的掩护下,带领一小部分残兵携旗而逃。独孤胜自斩一臂得以护旗脱逃,但是随后追赶大部队而来的夺旗小分队正巧遇上恶人大军,直接被灭,旗帜易主。
此时,算上故意被留在原地的旗子,恶人已得两面,浩气只得一面。并且一番交战后,浩气也是损兵不少。恶人虽然得了两旗,但还不算保险。更何况不分兵的弊端已然显现出来,那就是行军速度过慢,阵型变化拖沓不够灵活。不然也不会让独孤胜在重重包围中突围而走。
邬琅转头朝沈蓬生笑道:“不若先生推磨一番,哪一方会是最后的胜者。”
沈蓬生目光逡巡于下野,浅笑摇头:“不好说。”
邬琅从常山手中接过一杯茶,递给沈蓬生,顺手掖了掖沈蓬生身上的毯子,得来沈蓬生一个诧异的目光,邬琅笑笑,让沈蓬生握杯暖手:“山上风大,先生喝茶暖暖胃,吹进风就不好了。”
沈蓬生道了声谢,默默喝茶。
邬琅随后自己也接了杯茶饮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