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凤乱九宫-第2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次当然会有不同。

    凡妮莎看着眼前的山陵矮人王子,他有着半人的血统、英武的身材和一张忠诚可靠的脸,他与自己是私交甚笃的朋友,也许他还对自己有那么一点小迷恋,但那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在关键时刻的自我牺牲感动了他,并帮他成功从泰伦斯手中救出了亲生母亲。

    不过很快,他就要恨我了。那一点点感激很快会在我的攻势之下转变为愤怒和憎恨,他会像恨泰伦斯那样的恨我!

    夫妻之礼行得按部就班,穆顿既表示了对凡妮莎的尊重,又不失男人风度,总之比泰伦斯给她的新婚之夜好太多。虽然两个人都知道这只是一场政治婚姻,但起码没有迂腐到不会从中找乐趣,穆顿对凡妮莎非常满意,除非停下来休息,他的手就没离开过女王的腰。

    “我早就想对你说,你做的事总能令人大吃一惊。”穆顿轻吻着凡妮莎的发卷,“我听说了你与烈炎国精锐在绝冬城的战斗,那场战役已经被说故事的人传得神乎其神了,人们都说你是长着圣天使之翼的女神,几乎不费刀兵就拿下了泰伦斯的主力”

    凡妮莎微笑着,“那场战役的确精彩,但还有件更需要你关注的事呢。”她的笑意渐渐冷却下来,“明天,我们一同回烈炎之国吧,有一个人在等你。”

    穆顿收住声,脸上绽开的微笑也如被寒风冰冻一般枯萎,“你囚禁了我的母亲?”

    凡妮莎点点头。在他面前,否认或狡辩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或你其中的任何一个不回去,雪兰卫就会杀了她。”

精品赏析(一)()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尼尔盖曼

    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怪物。谁都不知道。她在出生时害死了她母亲,可是光凭这一点就来指责她,理由肯定不够充分。

    大家都称我为智者,而我根本谈不上聪明智慧,因为,我只是透过池塘平静的水面,或者从我那面冷冰冰的镜子里,才看到一些未来之事的零碎影像。要是我果真聪明,就不会去试着改变未来。要是我果真聪明,在遇到她以前,或者在得到他以前,我真该杀了我自己。

    一个聪明人,一名女巫,随他们怎么去说吧,我还梦见过他的脸,而且,我活到现在,总能看见他浮现在水面上的倒影:在那天他骑马过桥打听我的名字以前,十六年来,我一直在梦里看到他。他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我俩骑着马往我那间小茅屋而去。他那头金发遮在我的脸上。他要走了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个国王理应享有的。

    晨光中他的胡须呈铜红色。并不因为他是国王我才了解他的,事实上国王们什么样,那时我还毫无头绪呢,我只是把他当作我的情人去了解的。从我身上他拿走了所有他想要的——国王们拥有这种特权,可是第二天他又回到了我身边,自那晚以后,他的胡子更红了,头发金光灿灿的,眼睛仿佛碧蓝的夏空,皮肤染上一层成熟小麦才有的浅棕。

    他女儿还是个小孩儿:我进宫时,她还不到五岁大。一幅小公主亡母的肖像挂在她居住的塔楼里:一位高挑女子,头发像黑森林那么黑,棕栗色的眼珠。血管里流着和她脸色苍白的女儿不一样的血。

    小姑娘不和我们一起用餐。

    我不知道她在宫中哪个地方吃饭。

    我有我的寝宫。国王——我的丈夫,也有自己的寝宫。要是需要他会派人来叫我,我就去见他,取悦他,与他共享欢娱。

    我在宫里住了几个月以后,有天晚上,她来到我的寝宫里。她六岁。我正在油灯下绣花,冒出的灯烟和颤动的光线,使我不时眯缝起两眼。我一抬头,见她站在那儿。

    “小公主吗?”

    她一言不发,那对眼珠像煤炭那么黑,像她的头发那么黑,她的嘴唇比鲜血更红。她抬起头,望着我笑了。她的牙齿似乎很尖,就是在灯下看也是这样。

    “你到屋外来做什么?”

    “我饿了。”她说道,神情和其他小孩没什么分别。

    正值隆冬季节,新鲜食物像充满融融暖阳的梦境一样难得:我却有成串成串的苹果,去了核、风干了的苹果,挂在寝宫的横梁上。我取下一只递给她。

    “拿着。”

    秋天是风干与腌渍的季节,是采苹果、把鹅喂壮的季节。冬天是饥馑、白雪、死亡的季节:也是开冬至宴的季节,每逢这个时候,我们会把鹅油涂抹在猪皮上,用秋天的苹果塞满猪的肚子,然后,我们把它拿到火上烤一下,用炙叉叉住,趁它仍吱吱带响,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

    她从我手中接过风干的苹果,用尖利的黄牙咬住。

    “好吃吗?”

    她点点头。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然而那一刻,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看着我笑了——她难得笑——然后,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

    我大吃一惊,疼得喊出声来;她死死盯着我,我不由得噤了声。

    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舔着,吮着,咽着。做完这一切,她扬长而去。等我定下神来细看,发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结痂,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到第二天,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

    我惊呆了,受她控制、让她摆布了。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那晚以后,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

    我的丈夫,我的情人,我的国王,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便我去,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一次我想着么做,他大吃一惊,然后就哭了起来。我移开嘴巴,紧紧搂住他。后来,啜泣声终于停止,他睡着了,像个孩似的。

    等他睡着以后,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在他皮肤的表面,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

    没隔多久,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他形销骨立,肤色发青泛白。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

年轻的阿森兰特人() 
伊尔明斯特越过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突然,在他面前,整片陆地陡然间再次高耸起来。悬崖峭壁穿过树木的遮盖,边缘垂着许多巨大的苔藓。眼前已经没了路,但伊尔知道自己越过了人类领域科米尔以东的边界,直朝东南方望去,那边的树木更高,更粗壮,树干上盘绕的藤条和苔藓也显得更古老一些,那里应该就是去科曼多的方向没错了。年轻人把鞍囊驮在肩上,用力往上耸了耸,他已经远远地把伐木人的斧痕甩在了身后,离科曼多是越来越近了。

    他已经在这森林里走了好些时日。看着脚下艰难的小路,他开始有点感激前日里的那路匪帮用箭夺去了自己的坐骑。就算是科米尔那边,群山之上的小路也分外难走,无论如何也是没法子继续骑马的。这艰险的道路,好像有点蓄意地破坏了蜜斯特拉的指引。

    再说,即使不算上地形地势的问题,伊尔身上也早就没钱替牲口买干草吃了。他还得早早下马,替它用斧子砍开树丛,弄出一条可供马匹穿越的道路。要是这样,他恐怕会被累死吧。那牲口也肯定不情愿被骑到这样茂盛的森林里来。在夜里,马匹会尖叫,还会引得许多看不见的东西也大叫起来,那情形就好像有人要杀掉它们。

    伊尔可不希望自己被这吵闹声弄得发了疯。

    事实上,伊尔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发了疯。他手里时刻握着魔法,那法术能僵住眼前跑过的野兔和麋鹿。这样他才能靠近这些无辜的动物,用刀结果了它们,作为自己的食物。他厌倦了这些血腥和法术。而更可怕的是树林里不断响起沙沙声,伊尔感觉自己好像是被“孤寂”这东西监视了起来,常常会觉得自己迷了路。

    他真的是蜜斯特拉选中的那独一无二的人吗?他是吗?或者他只是一根失去方向的、射向虚空之处的箭?尽管有时也能射中那么一两个目标,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不断地陷进一个又一个的大错里。

    嗯,神选之人自然是相当罕见的动物,这毫不足奇。那么,这森林里,自然也会有更罕见的野兽,潜伏在某个角落里,随时准备把它当作猎物一口吞了。

    为什么蜜斯特拉就不能给他施个法,“嗖”地直飞到精灵城的大街上去呢?

    树林突然到了尽头,月海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