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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小家伙拎了下来,朝董明珠道:“明珠姐,能不能给我找点吃的。”
董明珠愣了一下,抽泣着站起身来,说:“我去给你拿。”
等她出去了,我把肌肉男的尸身抱了出来,找了张还算完整的停尸板。将他平放在上头。取了针线,将他被斩断的手足缝上。
董明珠端了一盘馒头进来,红着眼道:“就剩下这些了,我稍微热了热。”
我抓了馒头就放进嘴里大口地吃起来。胖子在一边说:“小景你几天没吃东西,慢点吃,吃完了咱们去找人想想办法,这些年咱们也不是白混的,你且放宽心。”
我把旺财拎了过来,撕了一块馒头放到她嘴边,说:“吃。”
小家伙呜呜地哀鸣,这段时间也不知躲在那里,也是饿得狠了,咬了一口吞了进去。
我一声不响地把馒头吃光,将我的随身包背在身后,站起来去外头水坑里捧了水喝了几口。旺财从里头游了来,跟到我脚边,凑着水坑喝了几口。
天边一道雷光闪起,轰隆隆地在远处滚过。外头的雨势一下子大了起来,接天连地,看出去远处灰蒙蒙的一片。
我看了一眼旺财,那小怪胎昂起头,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叫。
“追!”
旺财顿时化作一道青线直射入雨幕,我随即疾步跟上。身后响起胖子和董明珠焦急的呼叫声,我却再也不回头。一人一蛇,撞破风雨,踏碎这生死路!
第一百三十三章 知道了()
那帮人离去已久,但旺财的名字并不是白叫的,她追踪的能力比起那些狗崽来,只强不弱。当初就是因为她,我们才能及时找到火炽局的阵眼,从而救下众人。随着她年纪日长,这千里追踪的本领倒是越发厉害了。
尤其是在这种阴雨天气,她在陆地的游走速度极快,我吃了些东西,体力恢复了不少。紧跟其后。
这样一直奔袭到夜间,已经是穿过了潭城。这些人一路走的都是些荒僻的地方,大约要隐藏行迹。我找了个地方,买了些吃的,跟旺财一起分着吃了,又休息了一阵。旺财朝着西方昂着头尖叫一声,已经急不可耐。一人一蛇继续向前追袭。
漆黑的夜色,对于别人或许是一种障碍,但于我却是无碍。旺财也是如鱼得水,她是天生的夜眼。自打一睁眼就能看破黑暗。
连着在荒野间长途奔袭了两日,旺财收住势头,在前头停下,昂起脑袋,盯着一个方向啾啾地叫了几声。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连续十数日的阴雨天气,在今日迎来了一个艳阳天,此时日头刚刚落下,残留了一道夕阳,挂在天边。如血般艳丽。我极目望去,只见到前头一片小树林,背后靠着一片低矮的丘陵。
旺财冲着我啾啾了几声,却不再继续往前走。我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下来歇息,她既然停下,就说明那帮人已经被我们追及了,就在前头的林子里。
我拿出些干粮跟她分着吃了,又喝了几口水,眼看天色还亮,就把身子缩了缩,窝在角落里闭上眼睛先睡一会儿。肚皮上一凉,是旺财这小怪胎缠上了我的腰,把小脑袋往我肚皮上一靠,也跟着打起瞌睡。
等我睁开眼的时候,天色已经大暗。我一动,旺财便也立即警醒,昂起脑袋,一双眸子在黑夜中闪着幽光。
我拍了拍她脑袋,让她稍安勿躁。在这儿又等了一会儿,眼见头顶乌云掩月。夜色也已深沉,拍了一下旺财,她立即从我身上爬下,钻入草丛,往那片林子潜行。蛇性本就是属于黑暗,潜踪的本领来自天赋,在这种荒野黑夜,她一隐匿了身形,真是无声无息。
我稍稍落后她一些出发,直到了十分接近那片林子的地方,这才停下,找了个土坡隐蔽在下面。不一会儿,青影一闪,旺财已经回来,朝着我啾啾了几声。
我找到一块空地,捡了一段树枝给她。她用尾巴一卷,立即在地上画了起来,虽然画得是潦草难看了些,但从上面看,还是能看出是四个人。正在里头睡觉。
“你麻老爷、燕子姐他们呢?”我不由得皱了眉头。
旺财啾啾了几声,摇了摇脑袋。
我心里不由得一紧,麻老大他们肯定是被他们掳去了,此时没见到他们,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麻老大他们已经被转移到了别的地方,另一种则是麻老大他们可能已经遭了不测。
我喝了一口水,拍了拍旺财的脑袋,将身形隐入黑暗,朝着林子潜行而去。刚行出一半,就见旺财从前头穿过草丛游了回来。我立即在草丛中就地卧到,蛰伏其下。隔了一会儿,就听到一阵踏草的声音,我敛了气息,声音经过,开始逐渐远去,这才微微直起身,透过草丛看去。
只见一个人影正往独自往东南侧行去。这人脑后挂着一根长辫子,像个女人,走起路来,一摇一摇的。
我“嘿”了一声,就地卧倒。等他过去良久,再也见不到人影,又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见再没人出来,这才朝旺财做了个手势。小怪胎偏了偏脑袋。立即朝着那长辫子追踪了过去,我随后跟上。
我在后头一直压着速度,绝不跟得太紧,以免被人察觉。一直跟了大约五六里地,却是进了一个小镇子。这片地方大多是荒野和起起伏伏的低矮丘陵,唯独这小镇倒是聚居了不少人家。
此时夜已深,头顶乌云遮月,整个镇子都被笼罩在黑暗之中,看不到几户人家还亮着灯盏。街上也是冷清得很,没有什么人还在外头停留。
我跟旺财,且行且止,一直到快追出小镇的边缘,小怪胎才停了下来,昂起脑袋盯着前面一座大宅子。这宅子青砖黑瓦,好大一进院子,在这镇中大概也是大户人家了。
大门紧闭,我贴在门上听了一阵,没听到什么声响,拎着旺财翻墙跃了进去。院中坐落着好几进房子,看着也都有些年头了。我悄无声息地掩了过去,刚到走廊,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飘了出来。
摸进其中一个房间,就见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头朝里卧在地上,地上一滩血迹。我伸手到两人脖子上一摸,已经是没了脉搏。两人都是头骨被人敲裂而死。
旺财游了上来。在我腿上缠了一圈,小脑袋冲着对面二楼昂了一昂。那上头亮着灯,隐约可以看到有人影晃动。
我从房中悄然退出,往那楼房潜行过去,一路上又遇到几具尸体,有老有小,显然都是这户人家的家里人,其中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被捏断了脖子,丢在一边。
看来。这人专门喜欢找人的头部和颈部下手。
我从地上沾了些血,在脸上抹了一把,沿着楼梯上去,到拐角的时候,双脚一沉,弄出了些声响。顿时就见一个人影从房中闪出,光着上身,露出一身精干的肌肉。这人眉头斜挑,脸颊朝里凹陷,鹰钩鼻,薄薄的嘴唇,一根发辫直垂到腰际,双目中闪着阴鹜的光芒。
一见到我,顿时就扯开嘴唇,舔了舔舌头:“居然还有条漏网的鱼!”
我顿时吓得一身尖叫。连滚带爬地朝楼下逃去。只觉得当头一阵风响,那人已经从楼上跃了下来,转眼间反而拦在了我前头。
我吓得大叫,双眼却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的一双手。那长辫子阴笑一声,劈头就朝我脖子抓了过来。就在触及我的脖颈之前,我稍稍低了低头,登时就被他抓住了领子,一把给拎了起来。
长辫子另一只手随即按上我的脖子,但我手里夹的一枚三棱针已经刺进了他的心窝。
这一处,正是吞贼魄的位置。任他再狠再强。一旦被被封了一魄,也是无法再动弹半分!我把他拽着我领子的手拨开,反抓住他的辫子,就地朝楼上拖去。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床上躺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大的大约三十来岁,小的只有十几岁,身上血迹斑斑,双目圆睁,死不瞑目。靠着墙角,跪着一个男人,脸上愤怒恐惧,大张着嘴,已经是死了。
桌子上放着一把三尺来长的长弧形短刃,边缘锋锐,寒光闪闪,大约是这长辫子的随身武器。当初斩去肌肉男四肢的,恐怕就是这东西。
拽着辫子把人扯了起来,在桌上捡了刀,就搁到这人的脖子上。
“你们抓的人去哪了?”
吞贼魄被封,却不同于天魂被定,虽然手足无法动弹,说话却还是可以的。这长辫子发出一阵夜枭般的阴笑:“想不到临了临了,居然被一个雏儿给阴了!呵呵呵!”
我看了看他那把短刃,垂着眼皮道:“你这把刀倒是挺快的,就是不知道削个人棍出来要多久。”
那长辫子桀桀地怪笑起来:“去你妈的小兔崽子,老子削过的人棍,玩过的女人数不胜数!就算现在死了,那也值了,就你这雏儿也想来吓唬我?呵呵呵,哈哈哈!”
“来啊,来!老子削过的人棍多了去了,就是没被人削过!他妈的兔崽子,赶紧在老子身上试试!”长辫子一双三角眼,像是一头野兽,恶狠狠地盯着我,脸上却露出古怪的笑意,似乎这是一件多么可乐的事情。
我直视着他,听他笑了一会儿,把短刃往桌上一丢,说:“知道了。”
随即取出了一根三棱针,弹进了他的眉心。接着手指连弹,转瞬间封齐了三魂七魄。然后打开包,从里头拿出了一把剪刀。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刻咒()
半个时辰后,我抖了抖手中的活皮,从窗口看出去,外头有一片竹林,就把皮搁在桌子上,拿了刀子,下楼去砍了几根竹节抱上楼来,然后削成一根根的竹签。再从包里取出一柄符刀,在每根竹签刻上咒文。
刻完最后一根,微微地呼出一口气。起身从旁边抱了一条被子,给床上两名女子盖上,把她们到死都没有闭上的眼睛合上。跪在那里死掉的这个男人大约是年长女人的丈夫,我抱了他的尸体起来,干脆将三人摆在一起。
又从包里取了个小铁瓶子出来,从里头倾了些粉末到长辫子那一团白乎乎的软肉上。不一会儿功夫,室内就升起了一股难闻的臭味,地上只剩下一滩黄水。这东西还是之前问黑毛讨的。当时我说起姓顾的化掉陈元德尸体的事,觉着那药粉很是神奇。黑毛就嘿了一声说。那也没什么稀奇,过了半个月,就给捣鼓出了这东西。
把三人的尸体收拾妥当,见到他们床头的柜子上摆着十来个五颜六色的小娃娃。模样甚是可爱,大约是给死在楼下那个小孩子玩的。我顺手拿了五个,又坐下来,在五个娃娃后头刻下一组符文。
把东西尽数装进包里,这才脱去全身衣物,把活皮披上,然后施针封住,在镜前照了照,已经浑然是那长辫子的模样。传上他的衣服,背了包,拿起那把短刃,就离开了这宅子。
行到半路,见前头有个池子,就把那短刃给扔了进去。这害过肌肉男的东西,就不用留在世上了。
回到那林子附近,我做了一个手势。就见一道青影从草丛中钻了出来,看了我一眼,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中充满了迷茫,迟疑了一阵,才游走了过来,绕着我打转。我伸手拍了拍她脑袋,这小家伙在我身上闻了闻,这才亲昵地在我腿上蹭了蹭脑袋,接着用尾巴卷了树枝,在地上画了几笔。
这画的是整个林子的形状,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