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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舔头-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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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努力的回忆。在五方神墓里面,我应该是吃过那种白骨生肌的丹药,还喝过钟乳药婴的灵液,正是因为这两种东西,强行在我的体内诞生出了两条神秘的基因?从而衍生出了超强自愈力的神奇功效?

    没道理,374总局在我加入之前,就对我的身体进行了非常严密的检查,如果吉姆能够检测出来我身上的血脉拥有四组DNA的话,那么总局那边没有道理检查不出来我身上的异样啊?

    到底是哪边隐瞒了真相?隐瞒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如果没有隐瞒,那么也就有可能是这两组多出来的DNA是在我来到这喜马拉雅山脉以后才发展出来的基因。那会不会就是楼船魂母对我的诅咒。也就是于教授嘴里那种透明水螅寄生虫在我体内产生的变异结果?

    可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大墓,一个是在东北的原始丛林深处,一个是在藏地无人区深处,两个地方几乎跨越了大半个亚洲,距离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它们两个凑到一起,怎么就会组成黄金血脉呢?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也并不相信我的年龄会永远停留在二十五岁这种事情,吉姆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是留给时间去证明吧。现在我最关心的事情,还是关于到底能不能治好伊丽莎白这件事情。

    听我再次提到这件事。吉姆遗憾的说道:“虽然你的血液拥有超强的治愈能力,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讲,根本不可能注入你的血液。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沾满黄金鲜血的子弹可以轻易杀死水晶丧尸的原因所在!你体内的这些刀盾细胞,拥有着超强的攻击性。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它们排斥一切除了本体以外的细胞组织。”

    “凡事总有例外,毕竟伊丽莎白小姐现在还没有死,只要人还没死,总有机会救活的。”克劳斯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看来他应该是收到了吉姆传给他的化验结果。特地来到这里。

    “良先生,我们的医学实力您也看到了,只要您愿意配合我们,我相信,我们的团队一定能够破译您的基因秘密,从而救活伊丽莎白小姐。”克劳斯真诚的朝着我笑了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当然了,作为回报,我们自然能够得到您黄金血脉的全部秘密,这一点就算我不说,你也可以想象得到,我只能说这是一笔交易,这还要看这位伊丽莎白在您的心里所占的分量是否够重。”

    克劳斯不等我说话,已经把我所想的神情全都说了出来,我虽然明明知道这是他欲擒故纵的手段,但是偏偏无法反驳,一时无话只能将这个话题岔开说:“我们的队伍在哪儿。”

    “他们现在正在参观我们的基地,一会儿就要开饭了,我先带你过去找他们吧。”克劳斯礼貌道。

    跟着克劳斯上了楼,我就听到吕小布的大呼小叫,几百平的实验室实在不算太大,我们两方的人数相当,加上双方都有忌惮,所以克劳斯不会轻易动手。

    走上楼梯以后,跟着克劳斯才走了两步,就来到了一处文物陈列馆。

    队伍里的大部分人都坐在沙发上休息,两方人马虽然还有一些戒备,但是气氛已经轻松了不少。

    吕小布甚至跟他们队伍里面的几个人,坐在地上打起了纸牌,倒是方教授和夏九九,在屋子里面,对着一枚奇怪的漆器研究起来没完。

    “小良来了?快快快,过来玩牌,奶奶的,人少玩起来就是没意思。”吕小布脸上粘了一堆纸条,看见我之后,开心的冲我招手。

    就在我打算过去看看的时候,夏夕颜突然抬起头来,冲我喊道:“良九,你过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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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遗迹之门() 
克劳斯带我们来的地方是一个陈列文物的小型博物馆,里面存放的文物都是在这沙巴拉姆王都里面找到的精品文物,拥有极高的价值。

    在博物馆的墙壁上,描绘着大量的壁画,看起来这里之前应该是整座王宫中的叙事大殿改造而成,壁画的内容相当写实,应该是记述了整座王宫建造的全部过程。还有历代众妙法王也就是往生宗的最高神明,的一些日常画面。

    博物馆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口巨大的雪莲状棺椁,说是棺椁,倒更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巨型雪莲,每一片莲花瓣都互相包裹,明显是按照真实的雪莲一比一制作而成,其工艺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在这博物馆里面见到,放在雪山上,说不定还真有人相信这是一朵天然形成的巨大雪莲。

    一个克劳斯队伍里面的人说,这个巨大的花骨朵里面沉睡着一具沙巴拉姆的雪莲公主,石窟上的预言上说,这位沙巴拉姆的雪莲公主并没有死去,而是自己把自己关在圣洁的雪莲之中沉睡。

    据说这位雪莲公主是沙巴拉姆最美丽的公主,她的美貌几乎成为了一种魔法,任何人看到她的容颜都会不可自拔的爱上她,并且为之疯狂。

    为了不因为自己的容貌引发暴乱,雪莲公主只好用厚厚的面纱将自己的绝世容颜隐藏起来,但是依然没用,往生教的大祭司说,雪莲公主的贞操只有神明才配拥有,所以建造了这朵雪莲,将公主封印在雪莲里面,等待神明苏醒之后享用。凡是觊觎公主的凡人,都将受到神明的惩罚,死亡之后不得往生。

    当时他们在地下宫殿的密室里面找到这朵莲花的时候,用X光进行扫描,发现那具尸体似乎还有呼吸,非常邪门。

    探险家的小队长企图用鱼线把这朵雪莲的花瓣撬开。结果动手没有五分钟,那名队长就七窍流血跪在地上磕头而死,人上去拉他都拉不住,只磕了三下颅骨就裂开了。

    死的时候。这位小队长的脸上还保持着忏悔的神情,看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后来雪莲棺椁被运了回来,但是再也没人提过开启这朵雪莲棺的事情。

    转头又去看其他东西,大部分藏品都是一些漆器和金盏也有一些法器,其中一座巨大金色鼎炉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座类似于博山炉的大型金鼎,上面刻有大量的藏风格的云气纹。人物以及鸟兽,人物的样子多为手持法器的神像,不过上面的建筑却跟藏地文化迥然不同,看上去倒是跟玛雅文明的建筑颇为相像。

    不但如此,在那些建筑的中心位置,甚至还拥有一根六棱形的巨大水晶柱高高耸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不过还是可以想象,炉内焚香之时,青烟飘出。在炉体周围四周造成山景朦胧,群兽浮动仙人游山的神妙景象。

    听到夏夕颜叫我过去,我突然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等我走过去以后,还没等夏夕颜开口说话,我的目光便被放在展柜里的明器给吸引住了,这是一面极为精美的龙鸟纹铜镜,镜内外缘之间变形菱形,分隔成八个部分,这在金器陪葬品之中其实是并不罕见,不过奇怪就奇怪在那铜镜里面雕刻的纹路!

    是那种鹤首鹿角的长生兽!

    我对这东西简直敏感无比。这个图案不知道有多少次出现在我的睡梦中!魏瘸子就是因为这个图案永远的死在了五方神墓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这沙巴拉姆洞穴的往生神教,真的跟大兴安岭深处的五方神墓有着什么联系?

    如果一定有什么联系的话,会不会是这个鹤首鹿角的图腾本来就是雅利安文明的一部分?而秦朝出海找到的仙岛遗迹。就是亚特兰蒂斯的某处神秘遗址?

    各个民族都不约而同提到的上古时期的巨大水灾,会不会就是亚特兰蒂斯沉没时造成的全球性的水灾?

    “良,夏,原来你们在这儿!”克劳斯笑着走了过来。

    回想起魏瘸子的事情,我立刻抓住克劳斯的衣领问道:“我问你,魏瘸子跟我们进五方神墓。跟你们有没有关系?”

    克劳斯见我怒发冲冠的样子,立刻无辜地举起双手:“我和魏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也是好朋友,魏确实跟我做了笔交易,帮我寻找夏小姐,不过发丘印确实是我让他捎给夏夕颜小姐的,毕竟在我们西方,传承很重要,既然是建国先生的遗物,自然要转交给夏小姐才是。至于进入什么墓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知道,毕竟那是魏的工作,过多询问会很不礼貌。我实在没有料到魏会死去,对此我很抱歉。”

    我的呼吸有些粗重,对于魏瘸子的死,我一直耿耿于怀,他死的实在太惨了,活生生的一个人,在我的眼前渐渐尸变,这个画面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索朗松开我抓着克劳斯的手,和气的说道:“大家都饿了吧?开饭的时间到了,我为大家准备了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和青稞面,咱们边吃边聊。”

    “不必了,克劳斯先生,我看咱们还是把合作的事情谈一谈吧,你这么大费周章的将我们带到这里,到底有什么事情?”夏夕颜单刀直入道。

    “好,夏小姐真是快人快语,既然如此,那么我就明说了吧,我请夏小姐和良先生到这里来,其实是想让你帮我破译一段信息,顺带解决一个小小的问题。”克劳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我们两个跟他去一个地方。

    我纳闷道:“克劳斯先生,我们二人可以说是素不相识,有什么事儿,你找我们领队说就可以了,跟我恐怕没什么关系吧?”

    克劳斯尴尬一笑,拍拍我的肩膀,似乎丝毫不介意我刚才抓他衣领的事情:“良先生,你是黄金血脉,我们当然要找你合作才行,原本没有你的时候,我们是根本不对遗迹之门抱有任何希望的,但是现在有你的存在就不一样了,有你,我们就能够开启遗迹之门,按照你们的行话来说,升棺发财那才大有希望的嘛。”

    (。)

第一百九十三章 建国手记() 
一听说“升棺发财”吕小布探头探脑的立刻凑了过来,吸了吸鼻子说道:“升棺发财这种事情饿太拿手了,无量了个天尊,说起来开棺,饿们搬山一脉那是祖宗!几位老板,要是讨论这种事情,是不是应该带上饿啊?”

    我们三个都知道吕小布的德行,压根儿谁也没打算跟他搭茬,我问克劳斯:“遗迹之门是个什么东西?”

    克劳斯看了吕小布一眼,想让吕小布知趣的离开,但是吕小布这人就是脸皮厚,装傻充愣的就是不走,克劳斯拿他没什么办法,只好捏着鼻子假装没看见他说道:“两位,这边请,我有一些资料要拿给两位过目。”

    我们跟着克劳斯站起来就走,吕小布就是再厚的脸皮也不好意思强跟,其实也不是我们有意要回避他,实在是这家伙是出了名的大嘴巴,知道个芝麻大小的事情都爱往外胡说,所以在不确定事情是好是坏之前,我们还是不打算把他给带上。

    到了一间会议室以后,我们坐到了克劳斯的对面,桌子上放着一叠资料,看起来相当老旧,是一个用牛皮纸自己缝成的笔记本,本子的外面用旧挂历包了外皮,上面用毛笔端端正正写着两个大字——手记。

    手记的下面用圆珠笔画着两座雄浑的山峰,虽然是简笔画,但却画出了山门的雄浑气势,让人看上一眼,就感觉灵魂好像要被吸入这本笔记之中。

    偏偏在简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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