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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之惊悚夜-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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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不是要抢劫么?我错了,你放过我吧,钱和车子都可以拿走!”他吓坏了,身体也哆嗦起来。
“不不不,你不用担心,实际上我不是心理变态者,”我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用浑厚的男低音说道,“其实我是个作家。”
“那有区别么?”
我愣了愣,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


突然广播里传出一句歌词:“其实我们都一样。”
“好了,不用过分探讨这个,反正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抢劫犯的感受,因为我正在写这个,所以没有办法,我知道我是个非常认真的人。”我正色说道。
“你去死吧,在这种天气和我开这种垃圾玩笑?体验生活?见鬼了,要是你打算写个杀人犯呢?是不是要去杀几个人?想写恐怖分子是不是要去开飞机?老天爷保佑,你不打算写星球大战。。。。。。”这家伙气急败坏,差点把车撞上旁边的电线杆。
“我说朋友,冷静点,冷静点,我知道很对不起,但是我已经道歉了,请原谅我吧。”我认真地说道。
“看来我要感恩了,你没杀了我再道歉。”
“好的,我是真的错了,我发誓不再干这个愚蠢的事了。”


他不再说话,车子突然颠簸起来,接着慢慢停了下来。
“怎,怎么了”我回望四周,奇怪地问。
“好像出了点问题,是不是爆胎漏气什么的。”大奔一脸的苦相,“我真是倒霉,不让你上车多好,说不定现在都躺在家里的床上休息里。”
“缘分,缘分。”我笑道。
大奔嘟嘟囔囔地裹紧衣服打开车门,一股新鲜气流钻了进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你也下来帮个忙吧,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大奔在外面喊道。我正好打算下车走动一下。
外面一个活物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呼呼的风声,这里是城郊市区的交界带,荒芜得吓人。


“怎么了?”
“好像轮胎出了点问题,你帮我把车上修理箱里的扳手拿过来,箱子在后座座位下。”大奔蹲在汽车后轮胎前,一脸的烦躁。我不敢说话,连忙拿过箱子,里面只有一把大号的铁质扳手。
扳手很脏,看上去布满了铁锈,这家伙实在是个很懒的人。我握着扳手感觉太凉了,铁质的手柄几乎快要黏住我柔软的手心。
“太不公平了,你居然带着手套。”我看到他正在修理车胎。
“这么冷的天气不戴手套才是笨蛋。”他终于笑了笑,我意识到他可能没那么生气了。
车子很快就修好了,我们重新上了车。


“你知道么,我觉得这个夜晚是我过得最神奇的晚上了,我会记住的。”大奔突然变得愉快起来。
“是啊,回去后我真的会请你吃饭,这个不是假话。因为我好像正好要写一篇关于吃涮羊肉的段落。”
“什么时候写吃酒席也要记得叫我哦。”大奔握着方向盘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敲打着。
“当然!”
车子继续前进着。
音乐突然戛然而止。


“这里是交通广播电台,现在播报一则重大新闻,一辆车牌号为XX79981的轿车在临市遭到劫持,劫匪正开着车朝A市国道前进,如果有发现车辆的人,请立即拨打110报案,谢谢合作”
我有些不知所措,看了看大奔。
大奔也同样不知所措,看了看我。这则新闻又重播了一遍,那个车牌号码XX79981更加清晰起来。
“哈哈哈哈。”我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大奔也笑了起来。
这次我们笑了很长时间。这时候广播结束,音乐再次响起。
“酒干倘卖无。。。。。。”真是歌声悠扬,而且相当应景啊。


“我要下车。”
“不行。”
“我要下车!”我大吼了起来。
“你想哪部分下去?右手,脚,还是脑袋?”大奔微笑着转过头。
我握紧了自己的榔头。
可惜,那是把塑胶玩具。
“我是开玩笑的,你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我苦苦哀求起来。
“我可不会开玩笑,如果不播出新闻,如果你没有把车牌记下来,我还真不打算对你做什么,可惜都晚了。”


大奔慢慢地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扳手,正是刚才修车用的。
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可不想死在这种地方呢。我伸出左手掐住了大奔的左手,把它按在车窗上,然后用另外一只手抢夺方向盘,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汽车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了尖锐的声音,车头左右摇晃着。
这家伙看上去瘦弱,但力气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小,我渐渐落到了下风,扳手在我眼前挥舞着。
无奈之下我打转方向盘,让大奔的身体朝一侧倾斜过去,然后猛踩刹车,车子最终停在了街道上。


大奔的脑袋猛地撞在了方向盘上,似乎很重,接着他的扳手掉了下来,我们开始抢夺这件唯一的武器,很幸运,他抓到了我掉下来的塑胶榔头,而我拿到了扳手。
“你个混蛋,我要把你的脑浆都敲出来!”我吼道。大奔突然一下子仿佛锁了起来,他将脑袋收紧到衣服里,然后打开车门夺路而逃,我反应过来后立即扑了过去,可惜只抓到他的后背,将他的外套扒了下来。
我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擅长逃跑,等我下车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消失在黑夜里了。我一下子虚脱下来,整个人精疲力尽,拿着扳手扔进车子里,然后坐了进去。
看来我有惊无险地结束了一次虚拟的抢劫经历,这种体验真是好极了,我相信如果写下来,一定会畅销的。


广播里又在播放寻找这辆车的消息,其一看车钥匙还在,决定将车开到警察局,说不定我还可以得到一个好市民的嘉奖。
我刚要发动汽车,忽然远处响起了警笛声,很快几辆警车便开过来将我围了起来,车上跑下来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我从未如此希望看到警察,于是张开手打算给他们个拥抱,可惜这些粗鲁的家伙一上来就把我按倒在地。
“等等,你们搞错了,我可是英雄,是我把劫匪打跑的!”我的脸贴在冰凉的地面上很难受。
“找到了,就是这辆车!”一个警员看了看车牌说道。


“这里还有衣服和扳手!”另外一个警员好像发现了外星人似的尖叫起来,我打赌他只有在看到裸奔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
“我的上帝,你们快来看这里!”我看到几个警员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突然我心里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看见他们从后备箱抬出了一个男人,一个头部鲜血淋漓的男人,这时候一个中年妇女忽然扑了过来,抱着男人的身体大哭着,她的声音我听着觉得有些熟悉。
“带回去!”
就这样,我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了警局,又稀里糊涂地坐在了审讯室里。


“你们搞错了,我是个作家!”
“请你说说为什么扳手上只有你的指纹,你在被抢劫的车子里,而且还给那位太太打威胁电话?”
“威胁电话?开什么玩笑?”我奇怪地问。
负责审讯的警员拿起一个手机,按动了一下按钮。
“你的丈夫在我这里。”
见鬼,真是我的声音,我的确说了。
“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那名警员无比鄙视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个拙劣的罪犯。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突然明白过来,也许我的下一部小说的题材该是监狱的囚犯生活了。


第十五夜 完


第十六夜。人间喜剧
接到显得非常的狭窄,从两旁楼道上方俯视下去,一个个黑色的人脑袋如同一只只刚刚产下的青蛙卵,在像溪流般的接到上慢慢蠕动着。
小川用手推了推半框镜架,好让自己能看得更清楚些,靠在自己肩膀上的是一头漂亮带着栗色的鬈发,那头鬈发下,是自己永远也看不厌倦的脸。
脸的主人是今年芳龄二十四岁的美娟小姐,她与小川先生是在半年前的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当时的美娟小姐刚刚失恋,虽然是自己主动提出分手,算不上被甩掉,但是内心依旧十分苦闷,毕竟是自己的初恋男友,就好像亲手割开自己的皮肤一样的感觉,让美娟终日阴沉着脸庞,本来阳光美丽的美娟一下子消沉下来,于是好友袁雪热情地邀请她来参加一场自己组织的年轻男女的聚会。袁雪是一位热情似火的女性,仿佛全身都有着无法释放干净的能量,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点燃周围的东西,她总是将手指甲涂得鲜红,还有嘴唇,袁雪非常喜爱红色,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外套和红色的短裙。美娟经常嘲笑她是会移动的血浆袋——同为医学院的女生,或许都是这样开玩笑吧,这种肆意的玩笑,当然也曾经让非常保守的小川不适应。


聚会上来了许多人,包括很多袁雪自己也不认识的,其中有部分是袁雪当时的男友的朋友,当然,这名可怜的男性被戏称为灯油,袁雪靠着他燃烧自己,等他燃尽的时候,袁雪自然去寻找新的灯油了。
而小川就在这批人之中。说句良心话,小川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了,身材高大,脸庞棱角分明而干净,像希腊式的雕塑一般整洁而挑不出毛病,但却依旧没有女人缘。很多女性被其外貌吸引与他交往后,却最终依依不舍地离开,究其原因,是因为小川自小家教甚为严格,双博士兼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的母亲完全视其为延续自身优秀基因的容器,丝毫没有把他当作正常的男孩来教育,从小母亲就阻止其他小女孩甚至小男孩和小川玩耍,她总是推着自己的眼镜,掐着小川的肩膀,面色冷酷严厉地训斥说:
“你是我最寄予希望的完美作品,难道你想让自己的一生过得像那些庸俗毫无成就的人一样么?”


在类似这样的语句中,小川开始了漫长而枯燥的求学生涯,从小学到大学,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这种想法都只是一闪而过,仿佛那念头对他来说就是犯罪,就好比虔诚的教徒唾弃的秽物一般。当然,当他最终结束了那段如同苦行僧般的日子后,开始接触社会的小川多少发生了改变,答应参加同学聚会便是最好的证明。
于是同样是被人拉到聚会上的小川与美娟在相识的第一眼便相爱了。小川第一次觉得恋爱是如此的美好,他犹如一个第一次尝到蛋糕美味的顽皮小孩,贪婪地享受着与美娟在一起的快乐,而美娟也是第一次结识像小川这样优秀英俊又带着古典气质的美男子,无论是他的犹如论文报告般的谈吐和博学,还是他现在拥有的高新工作,都是吸引美娟的优点。当然,人无完人,与之前的男友相比,小川显得古板缺乏情趣,即便偶尔制造出来的浪漫,也如小孩子过家家一般幼稚,让人哭笑不得。比如他曾经在美娟的多次暗示下买了束花,可他买的居然是菊花。他就这样拿着菊花站在美娟家门口等着,这让美娟非常尴尬,问起原因,答案更有意思。


“因为我喜欢菊花啊。”小川在被质问的时候一脸的茫然和委屈,他不满地说道。
“可是,花是送给我的,你应该知道我喜欢什么啊。”美娟被气坏了,但又无法生气。
“我觉得,送东西自然要送自己最喜爱的才有诚意,否则古人为什么老在送礼物的时候说割爱割爱呢?如果是自己不喜欢的,那就如同垃圾一般毫无意义了,更表示不了自己重视的程度。”小川推了推镜架——这是跟着他母亲养成的习惯,表示他对自己的决定非常有信心,不允许反对。
美娟笑了笑,或许当时被他这种呆呆的傻瓜气所吸引,毕竟她不是小女孩了,爱做梦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前一次恋爱让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初恋男友虽然也很优秀,但非常花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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