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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手札(风水)-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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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们给我的那些东西也都有着不同的讲究,筷子是百味之先,受五辛、尝百味,是阳气非常旺盛的东西,而且跟吃有关,用在方术上就是堪比神剑的东西,对鬼魂有着很强的杀伤力。
    镜子就不用解释了,自古以来圆形的镜子就是驱鬼辟邪的无上法宝,叫得上名号的就有好几个,如阴阳镜、照妖镜、八荒镜等等。
    哭丧棒来头更大,阴间有两大鬼差,也是在很多故事中最长出现的白黑无常,其中就有一位的法器就是哭丧棒,是谢必安还是范无救来着。
    而且招魂幡有驱鬼的作用,这是方术中用到的比较偏门的东西。
    另外再说说比较常见的,那碗,粗瓷碗以前是用来上供的供碗,虽然喂过狗,但是又不是给那些鬼魂上供,所以用它正好。
    这叫碗中术,是方术中比较冷门的一种,但是却非常厉害,还有个名字叫碗中宇宙,据说是古代仙人留下来的一种。
    在以前也许是小道,但是在现在却是为数不多对付厉鬼的杀招,碗中的水他真的做过手脚,不过他死活不肯告诉我们究竟做过什么手脚。
    那些房子里的鬼被他逼出来之后都跑到院子来了,而那个是我们正在烧纸钱,一些怨气不太重的鬼魂得到钱财之后便暂时散去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但是起码那人家的手短,它们纵然回来也不会对我们怎么样。
    而那些凶魂厉鬼,怨气颇深的,法力也高强的就不是那么容易就打发了,所以,他用了一招碗中宇宙,来收拾这些厉鬼。
    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最普通不过的一碗水,但是在那些脏东西的眼中,却是无底黑洞能够将靠近的厉鬼吸进去。
    一旦吸进去的凶魂厉鬼多了,碗中的水颜色就会发生改变,至于变成鲜艳的血红色是吸进去了多少凶魂厉鬼,那就不得而知了。
    那只鸡是用来保命的,看过北海屠龙记的人大概都记得有一种法术叫易形代禁吧?这个就跟易形代禁差不多,用这只小公鸡的命换我们的命。
    现在我们活生生的逃出来了,不用问,那只倒霉的小公鸡完蛋了,替我们挡了一灾。
    虽然沈大师讲得并不生动,但是我也听得津津有味,只是后来他说,那里面有几个非常厉害的凶魂厉鬼,连他也不是对手,如果叔叔执意要承包这个工程的话,他只能将自己认识的几个同行找来,布一个风水大阵,利用风水之力将整个医院摧毁。
    我和叔叔面面相觑,看样子这个工地是没法接了,把整个医院摧毁之后就没有任何价值了,还装修个屁?
    这个活我叔叔最终也没有接,而是另外接了两个小活,至于这个医院,最后还是被拆了,不知道开发商找了什么高人摆平的那些凶魂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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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都死了
    
    这个经历是我跟着叔叔接活以来经历过的最恐怖的一次,没有之一,在以后几年中,我们也陆续接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工程,有的是住家户的小房子,最多十几间的两层楼,然而,这些房主大多数都是经过了或真或假的高人看过,在风水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也没有人横死在里面,所以,凶宅倒是谈不上。
    更何况我接的活大多数还是新的房址,有的是父亲为了儿子的婚事必须要盖房子,这样的事在农村较为常见。
    当然了,这中间也发生了一些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因为像老吴这样的高人毕竟还是不多的,就算有也跟沈大师一样,隐居在城市的某个角落,不知道的想找都困难,更别说人家会跟着咱们这些出苦力的人干工程了。
    所以,有些我遇到的事情,不好说是真实的灵异事件还是偶然的巧合,但当时把我吓得不轻是真的。
    很多时候,尤其是城市里,这种诡异的事情其实是很少见的,大部分都是自己吓自己,就像我第一次跟着叔叔出来的时候夜里看到的鬼脸和鬼手一样,其实都是偶然的自然现象。
    我正在感慨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胸口一阵疼痛,仿佛火烧一般,我激灵灵打个冷战,急忙抬起头,发现窗外已经微微发亮,雨也停了。
    我揉揉眼睛,摸了摸胸口,老吴送给我的挂坠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出现了很多裂纹,整个乌黑色的挂坠变成了火炭一般的红色。
    这一下可把我吓得够呛,老吴曾经说过,这个挂坠如果一旦发生了变化就赶紧找个地方深深的埋起来,绝对不能再佩戴了。
    长久以来,我一直都没有放在心上,这挂坠陪着我也有好几年时间了,就连闯阴阳路的时候都没有发出警告,难不成在我睡着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比闯阴阳路更加恐怖的事情?这挂坠为我在无意中挡了一次杀身之祸?
    想到这里,我赶紧看看身边两个打瞌睡的老孙头和老杨,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两位老人浑身干枯,缩水了至少三分之一,眼睛瞪得非常大,跟触电而亡的张杰的父亲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两位老人,我陡然想到了张杰和耗子自从小强诈尸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过按照于魁的说法,这俩人肯定也已经死了,因为到天亮之后只有我一个人还能活着,其他人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死掉。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的神经已经麻木了,纵然是面对着两个死状诡异离奇的尸体,我也没有太多的害怕,反而镇静下来。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我掏出手机拨打了110,先报警再说,虽然我没有看到张杰和耗子两人的尸体,但是却几乎可以肯定,这两个人已经死了。
    打完电话,我使劲揉搓了一下脸,走出房间。
    经过昨夜的一场大雨之后外面的空气很新鲜,带着潮湿的冷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虽然一夜只睡了一个多小时,但我还是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等着叫警察和我叔叔的到来。
    叔叔昨天跟这家厂房的老板喝酒去了,估计是要工程款,但今天应该很早就会到来,给工人们发工资。
    只可惜,这么多工人,除了那些及早被我赶回家的人之外,没有人能拿到工资了。
    那个大房间中,小强的尸体还在被子下,已经被电的焦黑了,房顶破了一个大洞,满屋子滚的都是酒瓶子,五合板搭建的小桌子也反倒了,花生壳鸡骨头撒了一地。
    如果不是这些的话,我简直就不能相信昨晚我们所经历的都是真的,也许是我的一场梦吧,只是这个梦还没有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过来。
    走出房间之后,我到厂房里去看看老楚的尸体,这老头最可怜,从中阴走出来之后,就剩下半截身子,另外半截留在了中阴空间。
    走到厂房门口的时候我又犹豫了,毕竟昨晚我们就是从这个厂房里无意中闯到了中阴空间,这个时候如果我自己再闯进去的话,保不齐再闯进去,到时候可没有人再给我指路了。
    不过好在厂房刚刚建成,还没有装修,连大门都没有,能够一眼看到厂房里面。
    我探头向里面张望了一下,发现老楚的半截尸体还在墙边躺着,肠子流了一地,血腥味却已经非常淡了,几乎闻不到,昨晚的那场大雨将血腥味完全冲淡了。
    现在整个工地上估计活人就剩下我自己了,那个叫于魁的中年人说的一点也没错,整个工地上十个人,最终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
    可是,就算我现在活下来了,但是死了这么多人我能脱得清关系才叫怪了,除非有第十一个人帮我顶这个黑锅,想到第十一个人的时候,我陡然心中一震,在没出事之前,我曾经在酒桌上数过人,那时候没算我在内就有十个人,所以说,一定还有第十一个人在,只是那个东西究竟是不是人就很难说了。
    想到这里,我陡然觉得一阵毛骨悚然,这第十一个人才是最让我感到震惊的,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在这个工地上,就在不知道哪个地方,肯定还有一个人跟我一样是活着的,只不过这个人才是最终的杀手。
    一个人如果真的能够有这样的本事,那么他必然不是普通人,最有可能的就是他是一个高手,一个能把我们所有人都蒙在鼓里的高手。
    我苦笑一声,这种事情我又怎么跟警察叔叔说呢?难道我说这附近有个人介乎于人和鬼之间,能够把人带进中阴空间中去然后杀掉?
    那我不被送进精神病院才叫有鬼了,想到这个人的时候,我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于魁的相貌,在这个工地上,在中阴空间中,我所见到的人,除了我们这些工人之外就只有他了。
    他能够在中阴空间中来去自如,自然也能把我们骗进去,只不过如果他真的是凶手的话,又何必将我们从中阴空间中救出来?直接让所有人都死在里面,最后让我一个人出来为他顶缸不就行了?
    还有一点也解释不清,那就是小强,他可不是别人弄死的,而是我用酒瓶子砸死的,严格意义上说,我手上也有了人命,不管将来法律上怎么判我的死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一刹那,我想到了跑,每个人处在我这个情境之下,估计想到的都会跟我一样,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一旦警察来了,想跑都跑不了,我还是个处,可不想就这样挂了。
    这附近的环境我倒是很熟,知道很多地方有一些偏僻的小路能够避开村民和警察的视线。如果我从这些地方跑的话,倒是有很大把握能够逃出去,但是逃出去之后又能怎么样呢?
    事情总有解决的时候,我不把事情说清楚的话,几乎可以肯定,通缉我的通缉令会贴遍全国,甚至网上也会有通缉。
    这样的话,我跑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没用,最终还是会被抓到,到那时候就不能算是自首了,肯定会重判。
    所以,我绝对不能逃走,相信叔叔这些年也积攒了不少的人脉,上下打点一下,再请一个本事大的律师帮我辩护,也许也就判上几年最终还是能出来的,可是我一跑,这罪过可就大了。
    站在满是碎石和砖头渣滓的地上,我望着昏暗的天空,虽然雨已经停了,可是天空依然非常阴霾,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恐怕还是会下雨。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耳边开始响起了警笛刺耳的声音,警察快来了,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一辆车飞快的驶过来。
    一看到车子的颜色,我不由得有种想哭的冲动,这是一辆黑色的奥迪,八成新,是叔叔的座驾,他说等我开始接工程之后就给我买一辆比这个更好的,看来我等不到这个时候了。
    我并没有跟叔叔说工地上发生的事情,一来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二来我也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还是让他看看现场再说比较好。
    车子一路颠簸的来到简易房不远处,再往前就是小路了,车子过不来,叔叔下了车,夹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向我走过来。
    他的皮包永远都是夹在腋窝下的,他告诉我,赵本山演的小品中说拎着皮包的是收电费的,夹着皮包的就是经理这个说法并非一点道理都没有,但凡成功人士那皮包都是夹在腋下的。
    我对之不置可否,只要皮包里有钱,无论是拎着还是夹着,其实都一样,没什么差别,不过叔叔既然坚持这样认为我也不好说别的。
    在他往这边走的时候,我也迎着他走过去,将事情的经过跟他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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