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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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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走啊,说不定有好东西!”宾玛自然拽着我的手腕,小脸红扑扑的朝山坡奔跑。

    山风从西北的坡地吹过,树叶飒飒,冷风咻的钻进衣领,我紧了紧领子,心里想,冬天,真的到了。

    有一首诗说,冬天道了,春天还会远吗……

    跑到人哄抢的宅子内,看到供桌上一竹篮诱人可喜的大山楂,我不自然的分泌唾液。北国的东西,在南国之难,应当是少见的吧。

    猎户大都豁达,哪怕是妇女,也没有流露尖酸刻薄的模样。看似哄抢,每个人却只拿了几粒的样子,等排到我和宾玛,大概还有一小捧。

    宾玛好奇的捡起一粒山楂仔细端详,兴奋的道,“呐,这是什么东西,你先尝给我看!”

    “这是一种水果,叫做山楂,在北方很常见,大都串成冰糖葫芦,很招小孩子喜欢。”

    说着,我随手折了一根竹篾,将仅剩的五只山楂穿在一起,笑道,“看吧,是不是很漂亮。”

    宾玛没有回答,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拽拽我的裤脚,长长睫毛忽闪问我,“叫山楂的水果是什么味道的?和冰糖一样的甜吗?”

    宾玛朝着我歉意一笑,取过穿成葫芦的山楂,递给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我们的孩子,笑眯眯的说,“你亲自尝一尝啊,姐姐也没有试过。”

    犹豫一下,小鬼摘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牙齿在鲜红瓤肉咬下去,酸得闭上眼睛直哆嗦,吐出粉嫩小舌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咽了几次口水后,小鬼将山楂葫芦串递给宾玛,很有礼貌的说,“谢谢哥哥姐姐。”

    说完,孩子蹦蹦跳跳的离开。我晃神良久,感叹说道,“这个女孩真有礼貌。”

    “不是女孩子哦,是桑巴家的男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呢。”

    宾玛摘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酸的眯起了眼。“我们摩梭族,有不成文的规矩,不可以觊觎他的的猎物,除非他人赠与,这个道理,从小孩子开始就灌输,所以没有猎户之间矛盾的产生。”

    我若是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放在普通地方,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是苦恼索要,像刚才的小鬼头那般懂礼貌的,真是很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大概不适用于南疆吧……

    忽然宾玛又没头没脑的补充一句,“我今年十六岁,按照族里的规矩,可以接受男人的走婚,你知道为什么没人来我家吗?”

    “大概是你个子矮胸又平。”

    宾玛狠狠在我腰间掐了一把,我疼的直哆嗦。她别过脸去,耳根通红,用强做镇定实际微微颤抖的声音说,“好的猎物,一定有猎手觊觎。但是我们摩梭族有规矩,不可觊觎他人的猎物,你能明白吗?”

    “明白什么?”

    宾玛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等你明白过来时,到手的肥羊就要被人捉走了。”

    我挠挠头,有些不知所以的说,“是么……”

    “算了,你情商太低,不和你说。”

    宾玛撂下我,自顾的朝下一个房子走去。我自顾苦笑,情商真不是一个好东西,如果有些话听不懂的话,或许能在虚伪的关系中,平衡的保持着。

    忽然,我听见前往竹林,传来宾玛短促的尖叫,我慌忙跑过去,却发现在小小竹林里,有百余人的队伍。

    队伍看似散乱,实则有规律的前进。人统一穿黑布上衣,皮靴上有绑带,匕首插在靴子里,有人背帐篷等物资,有人拿铁铲镐头,特别是站在最前头的人,引起我强烈的警惕。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小白脸,一米七左右的个头,脸阴柔煞白,身材看似弱不禁风,可是狭长的眼睛,却眯起来,像老鼠一样,贼溜溜扫视我和宾玛。

    这是最顶尖盗墓贼才有的习惯,时刻眯着眼睛,让双眼适应黑暗,且十根指头纤细修长,前指节粗大,布满老茧,是为对付墓穴中机关,而专门培训出的。

    最让我看出身份的,是男人腰间的一块六角形令牌,灰色类似龟甲的东西,上头写四个大字——天官赐福,若是我没猜错,令牌后头的四个字应该是“百无禁忌”。

    我上中专的时候,的电视新闻采集编辑的老师,曾教授过我,古有一叫“不了”的道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擅长缩骨,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棉花。

    汉末三分魏蜀吴,天下大乱,道人偶见曹操,识得英,后派遣二弟子追随草丛,二人做了发丘摸金行当,被封为发丘将军,俗称发丘中郎将。

    虽谈这个老师后来因为宣传封建迷信被枪毙了,但是他留下的知识,我受用至今。

    男人咧嘴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小姐莫惊,我们只是路过的兵士,没有恶意的。”

    宾玛把放在腰刀上的手挪下,仍警惕的盯着男人的脸,“士兵来我们村子做什么?”

    男人乞求讨好说,“被打散了,游历至此。我等绝无恶意,希望两位行个方便,带我们入村讨口吃的,否则兄弟几个要饿死了。”

    宾玛心善,正要指路,我却向前一步,面色沉静说,“大山养育生机,野草野菜可以充饥,是饿不死人的。”

    男人神色一僵,再度笑吟吟的说,“兄弟们迷路,已经走了半月之久,想找个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好好休息。”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没有脚的人

    第三百零四章没有脚的人

    “从这往东走,全是竹林,最多有兔子和老鼠,你们可以尽情休息。”

    “可是我们迷路了。”

    “休息后,沿泸沽湖河道南下,不出三日可与外界沟通。”

    “可……”

    男人刚想再度诡辩,却忽然愣住了,阴测测的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张小白,白色的白。”

    “既然姓张,就是我中原人,难不成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

    “发丘中朗,天官赐福,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平静的说了一句,转身牵着宾玛的手离开,潇洒的给一百多号人留下个后脑勺。

    “奉劝你们,如果想找旱魃墓,早早放弃吧。除了个满是积水的山洞,还有雕刻在山上的石像之外,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如果你们是在打墓葬的主意,还是早早放弃的好。”

    说完这句话,我的手掌心都在出汗。宾玛似乎感受到我心中的恐惧,只是乖乖被我牵着手往前走,还好,这群人并没有跟上来。

    大概五分钟过去,我回头看,背后空荡荡的。我大松了一口气,脊背被冷汗打湿,前额早汗涔涔的一片。

    宾玛担忧的问,“你认识他们?”

    我摇摇头,却又点点头,按着宾玛的肩膀,郑重说道,“立刻去通知大家,有盗墓贼作乱,让所有人集合!”

    宾玛惊恐问,“有这么严重吗,他们只不过才百人而已。”

    “这些人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盗墓贼,不是上一伙士兵可以比的!尤其是那个带头的男人,不,他根本不是人!”

    我勉强镇定了语气,一字一顿的问,“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人的靴子前面是瘪下去的。”

    “靴子瘪下?”宾玛似乎并未听懂,稍有犹豫后却花容失色,“你……你是说,那个人没有脚!?”

    眼下来不及解释,我焦急道,“你去通知陆先生,我跟踪这些家伙,看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宾玛嘱咐我小心一点,一路狂奔着朝着住宅区跑了过去!而我则小心翼翼的沿着森林折回,到最初与这些人见面的地方。

    兜了大圈子之后,等我到了地方,那伙盗墓贼估计也跑远了。可是这也是跟踪最安全的方式,掌握踪迹之后,一点点追随前行。

    若只是追寻军队,我并不需要这么小心。但唯独那个小白脸男人,像老鼠一样的眼睛,还有怪异的走路姿势,让我念念不忘。

    起初,我以为是盗墓贼特有的走路方式,可是看到瘪下去的靴子,以及轻飘飘的裤管,我可以断定,裤子里装着的东西,绝对不是脚!

    难道他是厉鬼!?不对,无论再怎么厉害的鬼怪,也不能在血腥气如此重的百名士兵前行走,更何况现在是青天白日。

    如果这些人直接前往旱魃墓穴,倒也好办,因为墓穴早已空空如也,但如果这些人选择进入村子的话……

    其实我早注意到,村寨中,很多人的日用品,如装水的陶缸,饭碗,女人头上的簪子,打猎用的剑奴,弯刀,都是精美华贵的古文物。

    南疆墓葬,不流行金银,这些看似普通的家具,反而要比金银还要贵重!

    身为发丘中郎将,不会连这点眼力都没有!一旦发现古董,与村寨的居打起来,这些训练有素的家伙,不会输给猎人。

    而村寨中虽然有一年多口人,除掉老人,孩子,和待产的女人,也就不到三百个青壮年劳动力,和习惯团队作战的士兵,根本没法比。

    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循着脚步往前走,赫然发现已经进入到村子内,这些嗅觉灵敏的家伙,果然察觉到村子的异样了么……

    当我脸色阴沉着走进村子,却发现这些士兵们,三五成群的和村寨里的猎人交谈,有的甚至进入家中喝酒,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估计这些士兵为了打入村子,说了些讨好的话。外加上摩梭族热情好客,借着节日喜气洋洋的气氛,很容易被邀请入加中做客。

    可是这些士兵身上的土腥气,刀鞘上擦拭不掉的暗红色斑点,都证实了这些家伙并非什么善类。

    哪怕我现在说什么,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我想,作为巫医的陆离,应该能号召得动大家,对付这些士兵!

    一路跑着到路离家,等赶到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可是眼前的一幕,却让我惊愕了……

    院落里,架着一只烤全羊。宾玛,陆离,还有那个发丘中朗的男人,围坐在一起,喝酒畅聊,火光映红的脸上,有喜悦的笑容。

    我勃然惊怒,“你怎么在这里!”

    男人挠挠头,有些歉意的说道,“是宾玛小姐邀请我来做客的,突然打搅,实在抱歉。”

    “可是……”我刚想说什么,却见宾玛乖巧撕下羊腿递给男人,笑盈盈带着羞怯的道,“柳大哥,我们荒山野岭的,没有好东西招待你……”

    “哪里,有宾玛妹妹坐在旁边,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可恶,恶心!现在的女人都喜欢小白脸的么……话说,宾玛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客套话,又是怎么和这男人走的这么近!?

    妖术,一定是这个姓柳的男人,把宾玛的精神给控制住了!

    我刚想说什么,却见陆离笑呵呵的起身道,“你们年轻人先聊着,我去准备点炒盐巴,沾着吃。”

    “陆先生,这个人是……”

    我着急的想要辩解,陆离却轻轻的朝着我肩上一拍,我只觉得喉咙轻飘飘的,着急想发出声音,却说不出半个字!

    “小白,你和我去厨房帮忙。”说罢,陆离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又朝着我肩膀一拍。

    手掌落下的瞬间,我又能发出声音。可我并没有声张,而是乖乖跟着陆离来到厨房。

    等到了厨房,陆离拿出笔和砚台,将砚台递给我,神色冷凝对我说道,“放血。”

    “放多少?”

    “放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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