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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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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疼的龇牙咧嘴,却没有动弹,大概过去三分钟左右,伤口有鲜红血液流出时,陆离迅速取下勒着伤口的皮带,又用黑色药膏敷在伤口上,才用绷带包扎好。

    包扎过后,我才发现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朝着陆离勉强一笑,“谢谢。”

    “要谢就谢我女儿,像你这样没钱的人,我通常都是直接活埋的。”

    陆离咧嘴一笑,旋即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要要去族长家出诊,晚上不回来,你把握住机会哦。”

    我顿时满脸黑线,“把握什么机会……”

    宾玛俏脸通红的收拾药箱,旋即拿出一盒雪花膏模样的瓶子,脸色阴郁道,“阿爸,你去族长家出诊我了解,但是你带着我的麝香膏干什么?”

    “送给族长新娶的第七房老婆,不然你以为今晚不回来,真的只是给族长治痨病?”

    宾玛顿时愠怒,“可是你说过,要将麝香膏送给我的。”

    “那是麝类动物在发情期,从生殖器排出的一种液体,你确定要把这种东西涂在脸上?”

    “我不要了还不行么,拜托你别说的这么恶心……”

    如果现在有相机,能把这一幕拍下来,等回到原本世界让那像老僧入定般淡然的陆离好好观赏一番,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很丰富。

    临走时,陆离不忘朝着我挥挥手,“小子,刚才是和你开玩笑。宾玛这丫头厉害着呢,千万别尝试强行推倒,她力气很大,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还用问么,如果我能打得过,她现在还会叫我阿爸?”

    宾玛俏脸通红,抄起床边扫帚,朝着门外狠狠砸了去,“你给我滚!”

    陆离走后,宾玛给我熬药,还煮了一点稀饭,吃喝过后,我总算恢复了稍许力气。

    尴尬气氛缓和一些,宾玛才无奈的道,“刚才让你见笑了。阿爸虽然平时没正行,但的确是个很好的人,不仅免费给寨子穷人看病,还收养了我和哥哥。”

    “所以他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调戏你?”

    “他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阿爸不是那种人。”宾玛温婉笑道,“你安心在这里住着,阿爸不会向你收钱的。”

    “咳咳,但愿吧……”

    喝过一点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伤口虽然已经好了,但还是一阵阵的肿痛,我半睡半醒,脑子里满是昨天杀人的场景。

    被杀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却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机会向宾玛打听一下……

    晚上吃饭,我已经能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地方习俗,晚餐格外丰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汤,还有难以名状的黑乎乎熏肉。

    只有我和宾玛两个人,桌子上却放着三双碗筷,我以为还有人,所以一直没有动筷。

    大概过去十分钟左右,宾玛叹了口气道,“我们吃吧,不等了。”

    “家里还有客人?”

    “是我哥哥。”宾玛叹了口气道,“他从昨天下午出去,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过也很常见了,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估计被阿爸打了一顿后,躲在什么地方怄气。”

    昨天下午?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动声色的询问道,“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他叫那恒。怎么了,你见过他?”

    “没……没有。”我强做镇定,夹起一块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头脆脆的,肉质有点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肉类,感觉味道不错的样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这个东西,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么不接受,不过味道真不错,而且有营养哦。”

    我强忍着头皮发麻,掰开一块肉,“那……这里面黄色的东西是什么?”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见我脸色铁青的样子,宾玛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道,“骗你的,老鼠的内脏早被掏出来,这是脑浆,吃下去很有营养的。”

    呕——

    吃饭过程中,我再也没有碰那个黑乎乎的肉块,却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关于那恒的事情。

    还好,宾玛似乎不怎么待见那个叫那恒的少年,似乎还有些……厌恶。

    虽然她已经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时,没有说过激的话语,但眼神中的鄙视与厌恶却无法掩盖。

    陈述后,我了解到,因为走婚的习俗,两个男人同时看中一个女人,要与其结阿夏婚,女人在两男间摇摆不定,最终通过决斗的方式,选择一个健壮的男人。

    两个脑残的男人,为了一个举棋不定的女子,进行生死决斗,一个死了,一个残废。

    女子看不起残废的男人,抛弃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恨着汉族的货郎私奔出村子,只有几岁的两个孩子,就被陆离收养,悉心照料,教授医术。

    宾玛知道,陆离的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学习,反倒是那恒仗着陆离的威望,从小就好吃懒做,好偷鸡摸狗的勾当,到现在没有女孩子愿意理会他。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僵尸

    第二百六十九章僵尸

    几次这么做,陆离也对他很是失望。就在昨天,那恒成人礼上,陆离预言如果那恒不收敛性格,不会活过十八岁成人礼,那恒离家出走。

    这陆离的预言……真的准!看来即使在几千年前,我也不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医生!

    不过那恒离开,宾玛反而松了口气。以前在家洗澡睡觉时,都要门锁死。听她的语气,如果不是跟着陆离学了几手防身的功夫,就要被那恒给欺负了。

    听到这里,我更确信,将那恒杀死并非是一件坏事,就算没有我的出现,以这小子的性格,早晚要出事!

    我也早考虑,要不要抽个机会,把杀死那恒的事情,告诉宾玛和陆离。

    可是想到两人毕竟是兄妹,有些话还是不要说透,毕竟只要我不说,黛自己是不可能说的。而且以那恒现在的生活状态,哪怕在某个地方被人打死,也是很正常的。

    吃罢饭,宾玛把陆离的房间收拾给我住。吃过饭,伤口的疼痛似乎也减轻了,我由于失血过多,身子还处于酸软状态,沾着床就沉沉睡着了……

    大概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冷,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阴气,在周围徘徊。我揉揉惺忪的眼睛坐起身子,却听见隔壁房间有东西被踢倒的声音。

    我将耳朵贴在墙壁,听见宾玛发出呜呜的声音,还有踢打挣扎声。

    不好!我赶忙冲到宾玛的房间门口,砰的一脚把门踹开,正看见宾玛身上压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我愤怒掐着那个人的脖子,想将其拎起来。

    可我惊愕的发现,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那人都纹丝不动。僵持一会儿后,黑影缓缓转动头颅,我看见一张铁青的脸上,长着褐色斑点。

    这斑点我再熟悉不过,是尸斑!而且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被我砸烂脑袋的那恒!

    在看了我一眼后,那恒并没有对我发动攻击,而是趴在宾玛的脖子上,一双獠牙刺破皮肤,插入血管!

    眼神呆滞,表情僵硬,力大无穷,现在的那恒已经变成僵尸了!该死的是,这家伙即使变成了僵尸,一双手也胡乱的摸索着。

    “救……救命!”宾玛吓得俏脸惨白,泪水滚滚的眸子,求助的看着我。

    别说我身体虚弱,就是全盛状态的我,也没办法鼓捣一个僵尸啊!对了,虽然没有了太岁精魄护体,说不定那一招还有用!

    我取了一块纱布,咬破食指迅速用血勾画地藏王菩萨本愿经的驱魔咒,这过程大概需要三分钟,而那恒并没有立即吸血,主要是在占便宜。

    终于最后一个笔画勾勒完成,我将染血的纱布缠在桌旁称量药材的尖头秤杆上,并将秤杆朝着那恒最脆弱的太阳穴插下!

    这一插用我十成的力气,却之插进一半。其上符文顿时围绕那恒流转,僵尸是没有致命弱点的,在被插烂脑袋后,痛苦的从床上滚下,在地上惨嚎着。

    宾玛立即从床上跳起来,躲在我身后,柔荑死死攥着我的胳膊,用惊恐的眼神看着那恒。还别说,她手劲真的挺大!

    该死的是,在叫了一户会儿后,纱布上符文逐渐消失,那恒将脑袋上的秤杆抽出,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该死!没有了太岁精魄之后,我的血液并没有太大的效果,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拽着宾玛的胳膊,“快跑!”

    我们两个冲出房门,朝着左边一条小径直直的冲了去!刚开始是我拽着宾玛,可到后来,是宾玛拖着我在跑。

    在后面不远处,那恒穷追不舍,速度快的飞起。

    上次受伤流失太多的血液,我跑了一会儿就觉得气喘吁吁,宾玛安慰道,“在坚持一会儿,等找到阿爸就好了!”

    原本,人死后刚变成的僵尸应该是行动迟缓,而且呆头呆脑才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恒昨晚刚死,今天就可以跑起来,而且有人的情欲。

    难道是那潭水的原因!?我记得昨日将那恒沉入的潭水,是直通外界河道的暗流,其内水流格外的冰冷,我猜想是不是这水有什么问题。

    我越发的喘不过气,如果这么拖着我跑,宾玛也会被僵尸给追上!而且我注意到,宾玛脖子刚才被咬的地方,已经开始发黑。

    被僵尸抓咬过的人,如果在最快速度下得不到医治,将会感染尸毒,变成只知道吸血吃人的僵尸。

    我不能再拖累宾玛了,等前面分出两条小路时候,我挣脱宾玛拉着我的手,气喘吁吁的说道,“你现在尽快去找陆先生,如果再不把尸毒驱散,就来不及了!”

    “尸毒?那是什么!”

    “丫的别管这么多,快跑吧!我们兵分两路,这样至少能活下一个人,你左我右,就这么定了!”

    我朝着左边的路口推了宾玛一把,旋即自顾的朝着右边跑了过去。宾玛在稍有愣神后,只得是沿着那条路开始跑。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跑不掉了,因为僵尸追人并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人呼吸会散发出生气,也就是人气。

    那恒追赶我们,正是凭借着呼吸所产生的气味,才能追赶过来。

    首先我是男人,肺活量比宾玛要强,而且喘息剧烈,其次我离那恒比较近,所以那恒必定是要追我的!

    现在我只能企盼着,找个地方悄悄躲起来,但愿不要被那恒这么快给解决掉。如果能成功拖延到宾玛带着陆离赶到,就能捡回来一条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这荆棘丛生的森林里,我跑起来都绊手绊脚,又怎么可能赢得了僵尸这种怪物!

    没办法,只能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时我注意到,这是一片橡树林,树木高大,而且生出无数气根,从下面看没有什么,但是上面树枝的部分则是纵横交错。

    僵尸力气大,是因为将阴气融入全身各处,导致身体的密度增加,几乎是四五个人的体重!如果上了树,它不一定能追上我。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化身

    第二百七十章化身

    身后渐渐有草响声传来,我迅速爬上一棵橡树,南疆这地方土壤肥沃程度怕人,这树应该是有几十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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