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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录-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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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苦笑着对小苏说:“真的,遇到你以后,我发现我是天生劳碌命了。”我与小苏配合着踩证科的同事仔仔细细把整个房间检查了一遍,踩证科同事还是摇头,表示没有任何指纹。如果按队长的做法一定会在证据不足时草率定案。我此时脑中飞速运转,回想着如果我是的凶手的话会如何行凶,如何分尸后再清理现场,一定会留下不被人察觉的痕迹!

    小苏见我一个人发愣,便问我:“你发什么呆呢?”

    我沉默了会问小苏:“如果你是凶手,想杀死者的话会直接带着电锯来吗?还是杀人后回家取电锯再回来分尸?”

    小苏想了想说:“如果是熟人的话拿个电锯进门的话死者没有防备,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是陌生人的话我觉得死者应该不会开门吧,毕竟一个陌生人来敲门拿着电锯的话很容易让人想起《电锯狂魔》。尤其死者还是女人心,所以如果是陌生人的话一定是先杀死者再去工具回来分尸。”

    听了小苏的话后我也觉得有道理,如果凶手往返死者家中一次,最后出门抛尸,那么就算他擦拭掉了所有证据,门外的脚垫上一定有鞋印……

 第21章 半截尸体(下)

    凶手离开死者家的最后一步是出门,我想凶手不会在乎到门口的脚垫。当然了,这也是各占一半的几率,事到如今只能赌一次了……

    我想到了也许门外的脚垫上可能有线索时,我立刻对着踩证的同事说:“如果在一个区域内留用多种痕迹可以查出来最后一个踩上去的脚印是哪个么?”

    踩证的同事很自信的对我说:“noproblem,现在我们的技术已经可以分流出覆盖指纹、脚印的这项了。不过得拿回局里化验。”

    得到肯定答复后我立刻让踩证的同事停止搜证,直接将门口的脚垫拿回去化验。现场搜不到痕迹,我把全部希望寄予这个脚垫的身上……

    等了两个多小时后,小苏拿着化验报告过来对我说:“痕迹比对结果出来了。门口脚垫上除了死者和她的男朋友的脚印之外,最后一个从门内出来的脚印是一双40鞋号的女款运动鞋。根据鞋号和鞋印上的着力点分析:这双鞋子的主人身高在170左右,体重100斤左右。”

    我听了后点了点说:“那法医那边确定了从发现上半截尸体时做出死亡时间的鉴定了么?”

    小苏翻开她的专用记事本看了看说:“根据上半身尸体被打捞上来时法医在现场签定,死亡时间是在夜里十一点至凌晨一点之间。”

    如果最后一个脚印才是凶手留下的话,那么那位姓张的男子应该不是凶手。我对着小苏说:“走,陪我去查下那个姓张的男子案发时间段里在干什么。”

    小苏皱着眉对我说:“头儿那边问了,没结果,他自己不说在那段时间里在干什么,也没时间证人可以为他作证。头儿的意思是直接就定死他了。”

    我摇了摇头对着小苏说:“头儿这又是想屈打成招,这个张姓男子不是没有嫌疑,但我还是感觉最后一个从死者家里出现的脚印嫌疑更大。我俩得先查查这个姓张的案发时间里在哪。”

    说完后我与小苏便来到审讯室,审讯室内队长已经开始对着死者的男友动用冷暴力了。给他灌巴豆汤喝。

    我进去了和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员说:“这小子背景查清了么?”

    “查清了,企业高管,还是个有妇之夫。”

    不料那警员说完小苏又是‘噗’的一声没忍住笑了出来。我瞪了她一眼后,小苏对我说:“我想个段子。”小苏将我拉出审讯室说:“听说很多女同最后都回归正常生活,而男同还是一直坚持着和男伴,你知道为什么嘛?”

    我没好气地说:“不知道,现在查案呢。”

    小苏笑着说:“行,那就先办正事。我一会去查下嫌疑人的手机,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小苏说完后便直接去找张姓男子的手机了,我则等待着小苏能有什么发现……

    不一会小苏兴高采烈地回来拿着手机递给我说:“我去,我知道他去干什么了。他不是凶手,他手机里的一个聊天软件里有个ts群,他那晚和个群友‘嘿咻’去了,我已经让那个人来警局为他做时间证人了。”

    得到了这个消息后,我立刻向队长进行了汇报。既然已经排出了张姓男子并非凶手,那么真凶是那个可疑脚印的主人的可能性就更加大了。可是这个怎么才能查出来呢?

    队长听完了案情的最新情况后看着我和小苏说:“你俩分析一下,下一步该怎么查?”

    小苏想了一会说:“我认为应该从鞋印查起,复原鞋底模型,确定鞋子款式。然后从我市查商场或者专卖店那些地方出售过这种鞋子,缩小排查范围。”

    小苏提出了个最传统最笨的办法,现在时代不同了,网购、代购多种渠道都可以买东西,万一最后一个脚印的鞋子是从网上买的呢?

    我立刻摇头对着队长说:“不行,这个办法比大海捞针的概率还低。我觉得死者和凶手第一是认识的,凶手带着电锯去死者家里时死者没有怀疑。第二是凶手和死者住的很近,凶手杀人后回去取,再回来电锯分尸。大胆的假设下,如果是第二种可能的话,那么我们的排查范围可以锁定在死者居住的小区,因为业主晚上在自己的小区里走动不会被保安盘问,怀疑。”

    队长听完我的话后立刻看着我说:“嗯,你和我想到一起了,那既然这样的话你和小苏去排查下死者所住的小区吧。”

    我和小苏出了队长办公室立刻去往死者生前居住的小区,到了小区我俩这次也直接排查案发当天的小区监控录像。

    小苏盯着屏幕说:“这个,倒回。对就是这个。”

    我看着小苏指着屏幕的地方,一个人提着两个和装尸体一样的袋子,可奇怪的是这个穿着打扮明显是个男人,脚下却穿了双女鞋。小苏询问了小区的保安,所有保安都说对这个人没印象,好像不是本小区的。但我也查看了所有的出去小区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此人进入小区。面对这种情况,小苏看着我说:“怎么办?”

    我也苦笑了下说:“只能麻烦踩证那边了,把小区所有住户家门口的脚垫拿回去化验,找出与可疑脚印吻合的。”

    我俩立刻请物业配合,就说免费帮住户清洗门前脚垫。我和小苏先将死者所住的小区用户的脚垫全部搜集上来,带回警局比对。整整一天一夜不停的比对和做痕迹分流,终于查出了与死者家门前脚垫上鞋印吻合的鞋印,而这个鞋印居然还是出自死者那位张姓男友家门前的脚垫上。

    我知道结果后看了看小苏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直接和头儿申请逮捕令吧。”

    我们直接来到了张姓男子家里。张姓男子说:“警察同志,拜托你们了,千万别和我老婆说我那天干什么了。你们想问什么我全都配合。”

    我进屋后摇了摇头说:“我们这次不是找你的,找你爱人的。”

    我说完后小苏便和踩证的同事开始找寻留下鞋印的那双鞋。我则亲手将手铐扣在了真凶的手上。

    审讯室内,小苏对着张姓男子的妻子进行了审讯。

    “为什么杀死被害人?”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我老公有特殊癖好了。后来还染上了病,把我也传染上病了。”

    “所以你是想报复?”

    “对,我恨她。我本以为他们俩可以躲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去,没想到我们刚搬来第三天,那个不男不女的就搬到了我们家对面楼,我每天都得忍受着她就住在我对面,和我老公有时间了就去鬼混。我受不了了,终于让我找到机会把她杀了……”

    案子结束后我问小苏:“你知道就在咱们市的疾控中心每天有多少女人因为自己丈夫把自己染上病了去那检查么?”

    小苏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啊,不过这种事属于私隐吧?都是个人爱好。”

    的确,小苏说的很有道理。我本人并不歧视同性恋、怪性癖的人。但是根据我市疾控中心的一份秘密报告:每天因为被自己的丈夫传染上去疾控检查的女性平均每天一个。我只想说如果某些已经成家的男人,请为你的伴侣多考虑,多负责……

 第22章 消失的时间(上)

    清晨5点多,某小区大门外不远处的一个垃圾箱旁站满了警察,路边挤满了围观民众……

    “现场什么情况?”队长刚从家里赶到现场便急忙问着小苏。

    小苏翻开记事本对着队长说:“根据法医测量肝温显示,死者死亡时间在昨夜9点到11点之间,死亡原因是窒息,但身上有瘀伤,死前应该与人搏斗或被殴打。装尸体的袋子都是市场上常见的玻璃丝袋子,上面没有提取指纹,凶手抛尸时应该带着手套。”

    队长听了后看着小苏说:“你怎么看?”

    小苏笑着说:“头儿,从理论上定性的话,这肯定是起谋杀案啊。”

    队长一边听小苏说一边走向尸体,小苏说完后队长冲着小苏说:“还从理论上?那从实践出发呢?”

    队长问完后小苏说出了她此生最经典的一句话。小苏尴尬地笑了笑说:“从实践的话……报告队长,毫无头绪!”

    “王柏苏,你跟我在这扯犊子呢啊?”队长和小苏说完后,看了一眼躲在一旁偷笑的我,说:“笑,笑啥笑。你说,有什么线索。”

    我事先已经观察过现场了,当队长问我时我便说:“这里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但环卫工人最后一班岗下班清理完垃圾箱的时间是凌晨12点,那么抛尸的时间段一定是在凌晨12点以后到发现尸体之前。所以我们得先确定死者身份,确定第一案发现场。”

    队长听完后点了点头让人将尸体抬回警局,尽快确认死者身份。

    回到警局后,很快确认出死者身份,小苏拿着报告说:“死者,蒋某,男,年龄四十二岁,不是本市人。但是他承包了我市一家工程性企业,近十年的时间多数是生活在我市。听说是个无良老板,经常拖欠工人工资。”

    队长听完了小苏的汇报后说:“你们说他会不会是被某个工人杀死的?因为他总拖欠工资有人生活不下去了,报复杀人。”其实队长的这次分析不是没有道理,但这种可能性还是太小了,除非有强烈报复性人格的人才能为了拖欠的工资去杀人。

    我对着队长说:“头儿,我觉得还是先从与死者在本市关系密切的人员查起比较保险点,先排查他的社会关系。”

    我的提议每次都是毫无悬念的被队长默许,而每次得到默许后的剩余工作也都是毫无悬念的落在了我和小苏的身上……

    “这个无良老板也够厉害的了,承包公家的公司,然后利用公司贷款办理成个人名下的子公司。实际就是为他个人从银行里套钱。而且数额这么多!”

    小苏查到了点死者的信息便开始和我八卦。我听了后一笑:“不懂了吧,哥哥再教你一句话。要贷款,过千万。公安不敢抓,法院不敢判。学着点吧,都是套路。”

    小苏很快的整理好了死者的社会关系,拉着我和她一起去队长办公室汇报。

    进了办公室小苏说:“死者经常接触的人一共三个,一个是他公司的副总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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