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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来选去,在经过天桥时候,他的目光忽然落在了一个乞讨的小姑娘身上。
她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正跪在地上,身前铺着一张血迹斑斑的白布,上面猩红的字迹写着的“母亲患病急需用钱”。
一看就是骗人的。所以,真正施舍的人寥寥无几。
他笑了。
除了觉得她骗术不够高明,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第16章 画骨(5)
第16章 画骨(5)
他走到女孩身边,掏出一百块放在她面前的饭盒里。女孩恹恹的低着头,猛然看见一百块大钞飘进饭盒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果不其然,她惊讶的抬起头,恰好与他四目相对。
他故意装作一副关切的神情,欲言又止的凝视了少女一会儿,腼腆的走开了。
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又很会揣摩女人的心思。要不然当年翁红也不会死心塌地跟他在一起。
他一直拐过街角,走出女孩视线之外才停下。然后偷偷的监视她,一直等到到她晚上收拾东西离开。他远远的尾随她,摸清了她的临时住处,故意站在街对面,足够远,但又能让她发现的地方,装作不经意的刚好被她发现。
他就像一个初恋的男生忽然遇到心仪的女孩那样,火热又矜持。女孩很快发现了他。从女孩反应来看,她并不讨厌自己,已经开始心动了。
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没有贫富,没有阶级,没有丑俊,只要两心相悦,它就是世界上最平等的交易。
开局顺利,他满意的回家了。第二天,他白天故意没出现,一张一弛,在女孩心里充分酝酿着期待。之后,在晚上几乎相同的时间,他又出现在马路对面。这一次,他大胆的朝女孩招招手。
女孩就像着了魔一样,不顾一切的走向他。
他顺利的把那个傻乎乎的小乞丐骗上车,心里都要笑开花了。
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单纯少女,社会底层,极度自卑,渴望关爱。具备这是个条件的女人,可以轻易被任何人控制。
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分析,它其实并不难做到。当然,这也是天才和庸人之间的差别。
接下来就轻车熟路了。间隔了两年再次作案,心中仍然充满了激动,他原本想过收手,只是想到自己还未曾完工的艺术品,心里难免感到惋惜。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其实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渴望重温这种刺激的感觉。
他开着翁红的车,把女孩带进小区,进了自己家。他不担心被监控拍到,他提早已经进行了处理,这些幼稚的东西还能难住他吗。
车停在楼下,他先观察一下车外动静,现在是夜晚,小区里人本来就少,确定周围没有人经过。他才带女孩下车。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居然没有觉察到任何异样。
他把女孩带进家,让她在客厅里等,自己去厨房准备肢解需要的工具。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等。他真是替她的智商感到悲哀。假如不是要必须马上动手,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选择这样的目标。她实在是不够档次。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更加可笑,他本来还想着给女孩喝点放安眠药的饮料,没想到她误打误撞,走进了卧室,看到床上翁红的尸块,连声叫都没有,直接吓昏过去了。这倒省了他不少力气。
他把女孩tuo光了,用胶带缠成一个团,塞进冰柜,等到她完全冻硬了,再用锯子把她锯成12份。根据拉杆箱的大小,拼积木一样把尸块整齐的码放在里面,不多不少,刚好利用了全部的空间。他留下了一双脚。倒不是因为他觉得女孩的脚漂亮,而是要保持他的一贯风格。
然后,他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把装满尸块的拉杆箱搬下楼,放进翁红的轿车后备箱里,开车上路。把箱子丢弃在他事前选好的朝阳公园天女散花的雕像下。
做完这一切,他就像经历了一场大考试,题目偏难,时间紧张,但最终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天赋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唯一遗憾的是失去了翁红。这是没奈何的事,他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只怪她不好好珍惜。
余下还有点儿收尾工作,肢解后的翁红还存放在冰柜里。他连夜把翁红的尸体拉到老家仓库存放,准备两个月之后再弃尸。他必须保证一贯的作案风格,不能给警察留一点儿怀疑的可能。
回到家,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下午打算去单位看看。他要把一切做的天衣无缝。他准备好在跟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告诉他们自己的妻子昨晚没回家,问问他们,妻子有没有跟那些她认识的女同事联系过。这样可以很自然的把翁红失踪的消息提前散布出去,便于警方未来调查时有人为他作证。
他本打算开自己的车去单位,结果发现车怎么也打不着火。想想单位距离不太远,索性就步行过去,正好溜溜达达顺便想想怎么圆谎,怎么组织语言。
他故意绕远去单位,给自己充裕的思考时间。可是,他无论怎么计划周全,也无法料到意外发生……
没法预料的事才叫意外。
再聪明的人也没办法计算打雷下雨,生老病死。
他没料到,正当他低头横穿一条车辆很少的小马路,一辆他都没看清什么牌子的轿车,从身后以70迈的速度冲过来。他毫无防备的就被撞飞了。
实话实说,70迈的车速也不算特别快,只是把他撞出去几米远,他落在地上时意识还是清醒的。
但接下来,真正可怕的来了,肇事司机没有下车,也没有开车逃跑。他打方向盘调转一下车头,开车从他身上碾压过去。
他只是在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惨剧,肇事司机为了免于处罚,干脆把伤者直接碾死。但他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倒霉,撞上这种素质低下,道德败坏的人渣。
人渣司机开车从他身上碾过去,还觉得不过瘾,又倒回来再碾一遍。然后把他这个天才的尸体惨不忍睹的扔在马路上逃逸了。
他就这样郁闷的死了。
聪明的大脑变成了一坨烂肉,带他天才的智商和骄傲一起腐烂,发臭了……
第17章 薛定谔的猫(1)
第17章 薛定谔的猫(1)
丁潜打了一个寒噤,缓缓睁开眼睛,从亦幻亦真的催眠中苏醒过来,通身冷汗。像经历了一次漫长而又疲惫的旅程。
他还活着。没有杀人,没有被车撞死,也没有腐烂。活着真好。
柳菲依然安静的站在他身旁,没有打搅他。
他望着面前恒温箱里尸块拼凑成的残缺人形,缓缓道:“吕正凯因为医疗事故,事业毁于一旦,对于从小到大一直备受瞩目,心高气傲的他来说这是无法容忍的。他采取了最极端的报复手段,把整个社会当成了他的敌人。这是最典型的反社会倾向。他在前后一年半的时间里,连续杀害了五个人。之后,突然中止了作案。我当时就觉得肯定是凶手的生活突然发生了改变。原来是因为他结婚了。家庭结构的变化往往会改变一个人。或许,他当时确有要收手的打算。从此,他沉寂了两年。但是两年之后,他突然又开始作案,这同样是因为他的生活发生了突变,我猜是可能翁红无意中发现了他的秘密。”
“你是说他杀人的秘密?”柳菲问。
“很可能。所以,真正杀死翁红的人应该是她的丈夫吕正凯。他是个自视甚高的人,不能容忍自己有任何污点被别人看见,连自己的的妻子也不例外。何况,他也未必相信翁红能包庇他。杀死翁红之后,他为了掩人耳目,逃避警方怀疑,仿造之前的作案手法,把翁红也肢解了。同时又找了一个女被害人。两个被害人先后出现,就可以混淆警方的注意力,以为当年失踪的拉杆箱碎尸案凶手又复出了。到时候他再浑水摸鱼,谎报自己妻子失踪了,摇身一变,成为了让人同情的被害人家属。这确实是一个很高明的想法。但他必须马上寻找一个目标,由于时间紧迫,他随便找了一个街边要饭的小女孩下手,这远比对付那些聪明谨慎的女白领更容易得手。然后,刘翠翠的碎尸就出现了,这一次碎尸中少了两只脚。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为了仿照之前作案的模式。他之后就把这两只脚随便扔了,所以你们翻遍了他家也找不到。”
“原来如此。”
“按照他的原计划,隔一段时间之后,翁红的碎尸也会出现。但是,他忽略了另外一个人……”
“谁?”
“马小军。他并不知道,马小军一直都隐藏在翁红身边,就像个影子一样,密切关注着她的生活。患有被害妄想症的他一直把翁红作为自己心灵上无比崇拜的女神。当他发现自己的女神被杀了,立刻对吕正凯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他杀死吕正凯之后,在他家里发现了翁红的碎尸,他又把尸块重新拼好,就是我们看到的拥抱姿态的翁红,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那‘哭泣的小丑’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些密码?”柳菲问。
丁潜叹息,“马小军虽然精神有问题,但他同样有着过人的才华和惊人的头脑。而且,这些年来,他心里一直有恨。”
“恨谁?”
“恨当年把他和翁红拆散的人。我恰好就是其中之一,是我把他送进精神病院的。”
“……”
“他借用吕正凯的连环杀人案,给我设下一个局。要跟我来一场公平对决。让我这个当初轻视他的人见识见识他的本事。如果我破不了他的局,那我很可能被他陷害为连环杀人犯了。所以,当我解开了他的局,他就不再反抗,抱着必死的决心接二连三去闯调查局,想把翁红的尸体夺回来。”
丁潜解释完,并没有释怀,心情反而更加沉重。
“案子都已经破了,你也洗脱了清白,还有什么可纠结的?”柳菲说。
“这不是我希望的结局。吕正凯不应该就这么死了。我真希望我能亲手抓住他。我有太多话想问他。”
“因为温欣是吗?”
“……”
几乎没有什么能比复仇更能产生强大的动力。
它磨练意志,启迪心智,激发潜能,你的仇人才是你最好的老师。
两年来,丁潜在不知不觉中早已对这个天才罪犯产生了莫名的依赖。他甚至希望这该死的杂种能重 新活过来,依旧逍遥法外,那样,他就还有机会亲手抓住他,或者,亲手杀死他……
柳菲把丁潜找来并不仅仅是告诉他,吕正凯是真凶,她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犹豫着要不要说。
“有件事,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柳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