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主人!”羊皮古卷飞了一圈,停到了郝健的杯子面前,有种欲言又止的感觉。
“你还有什么事要禀告没有?!”郝健起身给自己斟满了一杯茶,然后再坐了下来。
“对了,主人,帮那个小孩子找他阿爸的事咱要不要管啊?!”羊皮古卷被惊得一下子从茶杯上蹿了起来,然后在郝健的面前飞来飞去的,带点渴望的眼神问道。
“呵呵,我说你小子今天咋吞吞吐吐的,就为了这事?不就是替他找他爸嘛!这事得管啊,当然要管。不过得让他和我们达成协议,若是他出生之前咱帮他找到他阿爸,他就得答应出生之后拜我为师!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郝健心里自然有他的小九九。
“主人,这是为什么啊?”羊皮古卷不理解道。
郝健喝着茶,脸上勾起一抹笑容,淡淡道:“这事你不必知道,我自有我的想法。你放心,这未出世的小家伙我是不会伤害他的,他对我还很有用处的。”
“嗯,我知道了。不过,主人啊!”羊皮古卷仍然有点吞吞吐吐,仿佛有什么话想说,又不太好意思说出口。
“羊皮古卷,有什么话你直说吧,不必跟我吞吞吐吐的。”郝健也算是看出来了,放下茶杯,向它伸出他的手掌心,说道:“你过来吧!”
羊皮古卷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把他自己心里的担忧给郝健说了出来,所以他向着郝健慢慢地飞了过去。
“主人,若是这小娃子母子近日来会有危险,你愿意我去帮他吗?”羊皮古卷拐着弯玩问道。
“去呀,怎么不去?将来那小娃子就是我的徒弟,我看中的东西怎么能让别人伤害!”郝健一脸笃定的说道,仿佛那小孩子已经拜他为师了一样,他心里肯定这样,认为世界上没有他驯服不了的小家伙吧。
然而这个小家伙还真是他驯服不了的。这是后话了。
“哎哟,这天气太热了!这电风扇吹出的风都是热的!”郝健抱怨了一番,然后就把电风扇给拔上了,额头上簇满了热汗,他今儿个穿了一个白色的褂子,下面穿了一条粗大的半截短裤,脚上踏的是一双拖鞋,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农村的小伙子。
“刚说到哪了?!”
“说到小娃子有危险,他是主人你的未来徒弟,绝不能让他受到伤害。”
“对,他是我未来徒弟,不能让他受到伤害。不过他如何会有危险,你仔细给我说说?”郝健再次伸出了他的手掌心。
“好,主人。”羊皮古卷瞬间意会,一只金黄色的小蜜蜂,颤颤悠悠颤颤悠悠地从空中转悠了几圈,然后飞到了郝健的手掌心当中,扑打扑打几下小翅膀,缓缓停了下来。“怎么样,主人,这样凉快些了吧?”
“嗯…不错,是比刚才凉快多了,你继续说。”郝健感觉到自己的手掌心里面传来一阵滑酥酥的感觉,还有一丝凉意,顿时将整个天气的燥热,和他身体里面常年的爆热,全都降了下来,整个人都变得特别的惬意了。
看来这小蜜蜂果然是个灵物!
“主人,是这样的,自古灵娃降世,必定会给这个村子带来很多灾难,甚至是这个城市带来很多灾难,因为有很多鬼魂和我们一样清楚,这个小娃子就是它们的天劫,是上天特意让他降生下来收服他们的,所以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的让这个小娃子,胎死腹中,来不了这个人世间!而且就算来到了人世间,也活不长。”
“那么,你的意思是?!”如果那个小孩子可以带来很多鬼魅的话,全被自己抓起来就立功了,这样也何尝不好,只不过就是太危险了。在他出生之前,看来得找个人去保护他们。
“小娃子还有三个多月才能降世,如果没有人保护的话,恐怕会…主人,你看我…”羊皮古卷和郝健想到一块去了。
羊皮古卷的意思很明白,他是想帮助那个小娃子,想保护他不受一些邪魔妖物的伤害。
第三百七十五章 龙卷风中学
要是让小娃子还没出生就胎死腹中的话,郝健的计划就泡汤了,并且他也不忍心,让整个城市或者村子都遭受灾难,所以他决定要让羊皮古卷去保护,那对没见过面的母子,和那个没降生的灵娃。
“主人,你不会生气吧?其实我也不知怎么了,虽然我只见过那个小娃娃一面,我感觉,我就特别不想他受到伤害,很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当初我初次遇到主人一样!”
“呵呵,瞧你说的,我怎么会有这么小气!看来这小娃子果然是一个有灵性的家伙,才见一面就俘虏了你的忠心,看来我更得把他收服作为自己的弟子了。”郝健笑了笑说道:“你主人我有这么小气吗?”
不就是三个月吗,我等得起!
“嘿嘿,才不是呢,我是永远都忠诚主人的!”羊皮古卷的心思被看穿,咧嘴一笑的拍马屁道:“主人不小气,主人真的不小气。”
“哈哈,小嘴还挺甜,这样吧,羊皮古卷,我命令你,在那个灵娃、小孩子没出事之前,你要去他身边守护着他和她妈妈,记住,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生任何事情,都是有妖魔鬼怪靠近他们,你可以不经过我的允许,把这些妖魔鬼怪给收服掉!直至这个小孩子被他妈妈顺利的诞下!再回来向我复命,和他达成协定,明白吗?”郝健立刻又变回了严肃脸。
“好,我明白了,主人,我这就去保护他们!”羊皮古卷立刻收回他的调皮劲儿,应了下来,翅膀一抖,就向着窗外飞了出去。
这小蜜蜂果然勤奋,办事利索!
郝健心里美滋滋的。
茶喝饱了,休息够了,看来自己也该去办正事了。
之前也分析过了,村里面的杀人分尸案可能与三个失踪的女性人口有关!
一个是龙头村的龙老三的妹妹龙小兰。
一个是白庙村的李铁蛋家的李寡妇李若晗。
最后一个是郝健他们村,也就是南跎村的初中生——初三一班的刘小燕。
郝健他只要先找到失踪的人,确定村子里的尸体到底是不是他们三个人就行了?!这就是郝健和警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郝健决定在警方之前,先找到那三个失踪的女子,一一排除、对比她们到底是不是在鱼塘打捞上来的尸体原主?
由于,郝健出了一身热汗,他在家洗了一个澡,整个人香喷喷,神清气爽以后,拨通了一个电话,也不知道他得到了什么可靠的消息。
然后,他嘻滋滋的换好衣服就出门去了。
按照由近及远的查找方式,所以郝健的第一个目标人物,是去找他们村失踪的那个初中生刘小燕。
既然是初中生,平时和刘小燕直接交流的只有学校的那些人。所以郝健决定把学校作为突破口。
龙卷风中学。
初三一班,现在正值上课的时节,教学楼有三栋,初三一班在第二栋,一到学校里面果然气氛都不一样,到处都是朗朗的读书声。
乡下的学校设备不齐全,虽然大家都可以随意进出,但是一些鬼鬼祟祟的人,比如说染了黄毛毛,拿着什么钢棍,或者是什么棍子,匕首,武器之类的人,学校是拒绝这种后混类的人入内的。
在这个环节,校保安大叔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责任!
当然,郝健成功的混了进去!
不得不说,成大事者,厚脸皮是必要的!
郝健提前叫人打听了,他们村里的江大叔的儿子江小山的儿子江小顺,就是这个龙卷风中学的学生。
然而,对于江小顺,他的老爸江小山郝健是特别的熟悉,这个江小山,也是郝健当年的同学,同班同学,只是当年江小山性格特别内向,而且在学校也是一根筋的死读书,所以郝健平时就跟他很少来往。
“那个,你找谁呀?”保安大叔从大门窗口探出了一个脑袋,打了一个哈欠,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眼周也是黑眼圈,看来是没少熬夜。
说实话,就他这副德行,郝健一拳打一个。当然只是愿不愿意同他动手的缘故了。
“你好,我叫江小山,我是来找我儿子江小顺的。我儿子昨天跟我说他们吴老师今天召开家长会,我就过来了。”
“你儿子读几年级几班啊?”
“他念初三一班了!班主任是吴梦芳老师,你可以打电话帮我查查。”郝健铤而走险的说道。
“你可以进去了,我给你开门。”安大叔对了对信息,发现他说的一字不差,也懒得打电话了,就给他开门了。
“谢谢啊,谢谢!”理所当然的,郝健递了一支烟给保安大叔,说了几声谢谢,然后就装成江小顺的老爸江小山,大摇大摆的进入他们的学校了。
哈哈,这个学校保安大叔的智商,简直被郝健完虐啊!
“同学,你知道初三一班在哪里吗?”郝健逮住一个捧着篮球要去踢篮球的男生,问道。
“初三一班啊!好像在二楼最里面!”男生用手揩了揩了头上的汗,回头指了指中间那栋教学楼的二楼,最里面那间教室,热心的说道。
“谢谢同学。”太好了,终于被自己给找到了。
郝健询问了好几个同学,说是寻找他的儿子江小顺,才找到在二楼最里层的初三一班。
楼上楼下到处都是朗读声,郝健一个窗户一个窗户的看,里面都是坐满牙牙学语的学生,台上都配有一个戴眼镜儿的或者捧书的老师,正在黑板上大笔,洋洋洒洒地挥舞着!
粉笔字,一个个大大方方、错落有致的摆在黑板上,潇洒洋溢。仿佛每一个字都灌注了老师对学生的期望和关爱。
顿时将郝健的思绪拉回到了以前,他偷偷到教室门前去看,郝静上课在黑板上写粉笔字的样子。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好一个梦啼妆泪红阑干!”这是他此时内心的写照。
不过一瞬间他又被声声的,整齐的朗读声给拉了回来。
第三百七十六章 土大叔的探望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二楼上楼梯第一个教室里面,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现在正是有一个女老师,正在台上教大家朗读琵琶行,这首琵琶行郝健他知道,以前自己也学过,还记得,当时自己不爱学习,很多诗词歌赋全都背不到,可挨了不少的语文老师的批评呢!
郝健穿过第一个教室径直往里走,走到最后一个教室,这就是初三一班的教室了。
刚走到门口,教室门是关着的,这个教室还是满安静的嘛,都没有郎朗的读书声。郝健在心里这样想着。
可是当他走到初三一班的窗户旁,他从有一个打开的窗户,往里面好奇地打望了进去。
原来,初三一班的教室里,稀稀落落坐了两三个正在看书、做作业的两个女同学、还有睡觉的男同学,角落里坐着两个小声而又暧昧地嬉笑打闹着的男女同学,看样子她们是同桌。
她们或齐腰长发,或披肩短发,或穿着黄白色的学校校服,或穿着深蓝色运动服。除了那两个举止暧昧的男女同学,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