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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棺噬魂(飞行电熨斗)-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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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走?还有时间么?”我低头看了看表,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天就黑了,夜走山路,别出什么事儿才好! 
   第三十七章 荒鸦传说 '本章字数:225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7 13: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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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喽!那荒鸦岭白天到处都是瘴气,你们根本过不去,晚上好点儿。所以啊,还非就得夜里走!”柳芽儿把钱收起来说道。
  “你走过没有啊?别说得好听,到了地方掉链子!”刘云龙压根和他就不对付,逮着个机会就要奚落一番。
  “哼,开玩笑!”估计也难得有人肯和柳芽儿逗闷子。“我就在荒鸦岭旁边出生,里面路熟的跟自己家似的!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
  “那为什么我们走就危险,你走就不危险?”刘云龙接着问道。
  “他以前是狐狸!”张山适时地插入一句道。
  “我现在走也不危险啊!我身上的味道和你们不一样,里面的东西还是不会招惹我!”柳芽儿一脸自豪地道。
  这点我倒是相信,因为他身上确实有一股常人所没有的味道。
  为了省钱,我们拐回警局拿了三把手电,刘云龙又顺带调了一把手枪出来。为了赶在日落前到达荒鸦岭,我们饭也顾不得不吃,随便买了几个面包装在兜里,一行四人就匆匆忙忙地朝两座大山的缝隙处前进。
  路上,柳芽儿经不住我和刘云龙的追问,只得把荒鸦岭的故事从头讲了一遍。张山其实也不很明白,正好顺带着一起听听。
  原来荒鸦岭并非一道山岭,而是夹在两座大山之间的一条狭长山谷。
  关于荒鸦岭这个名字,也不是自古传下来的,先前叫什么早已无人知晓,这个名字则是在解放后,附近的人们对这一带的统称。
  因为这里常年烟雾弥漫,人或畜只要踏入周遭,轻则迷失方向、几天几夜才能转出来;重则神秘失踪,从此音讯全无。只有那些乌鸦,可以在这里肆意出入,不受丝毫影响。
  直到后来,乌鸦越来越多,荒鸦岭因此得名。
  荒鸦岭的历史和它的名字一样,也并不怎么久远。相传一百多年前,那时正值清朝末年,官吏腐败,民不聊生。加上洋人的不断入侵和各地势力的兴起,许多城镇居民被迫得走投无路,只得举家迁往山区。一方面可以躲避战乱,再者靠山吃山,只要有两亩地,春种秋收,一家人再怎么困难,至少也不会饿死。
  由于山脚下的人越聚越多,许多后来的人不得已,只能继续向上,往丛林更茂密的大山深处迁徙。
  正是这个时候,荒鸦岭渐渐有了常驻的人口。
  其实这里也并不是自古就荒凉,因为它刚好地处两座大山中间,早年间许多猎户、采药人和转山收货的生意人,经常会从这里过。
  但这个地方好就好在,狭长的山谷刚好是南北走向。虽然被夹着,却并不缺少阳光,而且四季分明,离山脚下也不远,所以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搬到这里安家落户。
  没几年,寂静了千百万年的山谷中,房子就多了起来,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俨然成了一条天天有集市的交通要道。只要是在附近山区过活的人,每个月至少要到荒鸦岭来走上一两遭。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嘴多藏不住好地方。荒鸦岭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同时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来到这里。
  无论是避难也好,发财也罢,总之这个地方已经开始被人们理想化了。
  可山谷再大,它也是条山谷,房子终究有没地方盖的时候。而且荒鸦岭的两侧山口都很奇怪,向下角度颇陡,直到山脚下,都建不得房子。
  于是这里很快就人满为患了。
  也不知道是第几个年头,荒鸦岭中的一户普通人家,小子渐渐长大,到了婚娶的年龄,可由于生得丑,始终没有姑娘愿意下嫁。
  父母为此没少张罗,可无论谁家姑娘,只要一见了他家儿子的样貌,吓得扭头就跑。更有甚者,当场吓哭的也屡见不鲜。
  直到后来听人说,太行山深处的一些村子里,由于太苦太穷,家中有女儿的,许多都愿意嫁出去,换些粮食和种子来,而且绝对不挑主家。只要送出去,当丫头还是媳妇儿,娘家都永不过问。
  说得难听点儿,这就是把自己女儿给卖了。不但能换几年饭吃,家里从此还少了张嘴。
  老夫妇听说居然有这等好事儿,哪儿还考虑?当即打点了一些家当,就领着儿子上山相媳妇儿去了。
  经过两个来月的跋山涉水,他们终于在离荒鸦岭百多里外的一个只有十来户人家的山顶小村里,相中了其中一家的闺女。
  果不其然,当这家人听说是山下的人来相亲,立刻就答应了!而且条件开得极为不可思议??居然只要两块大洋和一袋麦种,就可以让自己家闺女跟他们走。
  他们整日里往山尖尖上钻,自然没有带麦种。老夫妇考虑了一下,反正以后是亲家了,而且当初带着二十块大洋上山,居然只花掉十分之一,于是干脆大方点儿,给了这家人三块大洋,让他们自己下山去买种子去。
  这家人差点没高兴坏,当天就让他们领着媳妇儿下山去了。要知道当时一块大洋能买的东西,绝不止一袋麦种那么点儿。
  下山的路上,老夫妇看着刚“买”来的儿媳妇儿,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虽然山里人生得不那么细致,有些粗糙,但干活什么的可都是一把好手,更难得的是,这个闺女一点也不嫌弃他们儿子的样貌。老夫妇让干什么,也都言听计从,绝不偷懒。
  回到家,老夫妇又在荒鸦岭上大摆了三天宴席,请全山谷的人都吃了一顿。算是正式宣布,他们家儿子今后有着落了。
  按理说幸福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不到一年,这个嫁过来的媳妇就有了他们家的骨肉。老夫妇天天笑得都合不拢嘴。
  十月怀胎,等肚子里的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所有人却都愣了,他家媳妇儿竟然生了个没胳膊没腿的怪胎!!!除了中间的一个身子和脑袋,别的什么都没有,猛一看就像条大肉虫似的!
  老夫妇本以为马上就能享天伦之乐,满心欢喜,谁知道却是一晴天霹雳。老头子当场就没能挺住,双眼一翻,背过气去。
  要说这事儿倒真不稀奇,那时候的人们既不知道做孕前检查,也不知道吃叶酸什么的。生个怪胎时有发生。
  这孩子虽然没有四肢,但其他方面一时看着倒也不差,哭声洪亮,五官分明,内脏都正常,就连男孩该有的小东西都不缺。真要养活,说不定就能活下来。
  乐极生悲也就是指这种事情,老爷子坚持了没几天,就撒手西去。而老太太经过这双重打击,也是卧床不起,一个月后,就追他家老爷子去了。撇下他们这一家三口。 
   第三十八章 荒鸦传说下 '本章字数:238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7 13: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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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这个丑小子对他媳妇儿还真不赖。虽然老两口相继去世,但他对媳妇儿既不打也不骂。一如既往地过日子,一起照顾那个怪胎儿子,只不过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有人看到这儿该说了,他本来就不该骂他媳妇儿,生出来这样的胎儿,老爷们儿也有责任。是,理是这个理!但您别忘了,当时可是一百年前,男尊女卑的封建制度依然存在,不然他也娶不到这个媳妇儿。
  所以不要谈什么医学和科学的依据,那个年代生出来的孩子不对,就是女人的事儿!他能做到不离不弃,不打不骂,着实难能可贵。
  当然,这个丑小子的性子也有关系,他打小就丑,从记事儿就被人瞧不起。被同龄的孩子欺负,自然会有一些自卑感存在。
  说得好听点是他对妻子的宽容,说得难听点,就是这个人生性有些懦弱。
  自打老夫妇死后,丑小子在荒鸦岭中走动,背后少不了说闲话的人。都说他媳妇儿不是人,是这太行的山魅,只不过借他们家续种来了。现在生了出来,他们一家人自然没用,于是山魅媳妇儿先后要了老两口的命,下一个就是她丈夫。
  而等那个怪胎长大后,是要成魔的。
  听得多了,丑小子难免要郁闷。男人只要一郁闷,大都爱干什么?大家都知道??喝酒!
  开始时荒鸦岭的人们还都收敛一些,不当着面说。可时间长了却发现,甭管什么风言风语传到丑小子耳朵里,他从来也不回应。
  渐渐地,人们胆子就大了,有些调皮的孩子,甚至把他们家的事情编成儿歌,只要见丑小子上街,就追在屁股后面唱个不停。
  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低着头,一声不吭。
  要说家里不顺当,还真应了祸不单行那句话。四个月后的一天,当晚丑小子又喝了个酩酊大醉。晚上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竟晃晃悠悠地走到山口,一个跟头就从上面栽了下去。直到几天后,才被上山的人们发现,胳膊腿和脑袋都被野兽给吃掉不少,惨不忍睹。
  这下荒鸦岭中可炸开了锅:一个山里媳妇儿嫁过来,不但生了个怪胎,半年内先后克死三口人,好好的一个家,转眼间就啥也不剩了,反正说什么的都有。
  而先前那些寓言下一个就是丑小子的人,这下腰板而更直了,因为让他们给蒙对了!
  于是关于这个山里媳妇儿是山魅,生出人魔怪胎的消息顿时风传。
  不止如此,有些经过荒鸦岭的游方道士和和尚(当然大多是假冒的)听说了这件事,觉得有利可图,就大肆鼓动人们,说此妖孽一日不除,荒鸦岭就永不得安宁,一定要将妖妇处死,然后大作法事,方能消此灾难。
  当然,也有好心人,暗地里一早就告诉这家媳妇儿,有人要对他们母子俩不利,趁着还没有形成统一之势,赶紧跑吧!
  可这个媳妇儿也不知道是受了刺激,还是不忍心撇下待她不薄的公婆和丈夫,无论邻里怎么劝,就是不走!
  终于有一天,在好几个和尚道人带领下,荒鸦岭的许多居民在半夜高举火把,冲入了她家,将母子俩从床上拽起,带到荒鸦岭北口外的一处半山平台之上。
  那些和尚道士先是装模作样地又是念经又是做法,然后将女人浑身扒光,在全身各大关节和手掌处钉入竹签,意思是锁住其灵魂,永世不得超生。
  至于男婴,则放在平台的另一头柴堆上,待七日后,彻底封死了女人的灵魂,就将他们一同烧死。
  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想的,七日之中受尽了人间的各种酷刑和折磨,却咬紧牙关,也不说话,硬是挺了过来。
  直到最后一天,当拔掉她身上的竹签时,女人只剩下了一口气。
  众人见时机已到,将她抬至柴堆旁,正要点火。女人却说了第一句话:她要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起死。
  主事的人们商讨了一下,觉得满足她这个不过分的要求也没什么,于是就把那个男婴放进了女人怀中。
  可当女人抱着孩子后,她就好像是一下子突然有了力气,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人们都听不懂的话。
  正当人们面面相觑,女人的最后一句话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个人耳中:“我姚氏(她丈夫,就是那个丑小子姓姚)以母子之血起誓,凡言语中伤、行事伤害我家之人,及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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