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关系的,一步步来,证明自己,我们都支持你。”瓜哥看出了我的不爽,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我点点头,是这个理,只要苗苗是坚定的,他父亲这个岳丈当也得当,不当也得当。
想到这,我甚至觉的一阵暗爽。
“你贼笑什么?”毒蝴蝶敏锐的抓住了我细微的表情变化。
我脸一僵,心虚的道:“什么贼笑,你在说什么?。”
“小样,还死不承认。”毒蝴蝶磨着亮晶晶的贝齿,又踢了我一脚。 我没理她,之后想到了胖子。也不知道他引走赶尸门和他父亲之后发生了什么事,便询问瓜哥。
“放心吧,我们刚刚得到消息,胖子没什么事,只是被他父亲关起来了,估计要等这阵风过去才会把他放出来。”瓜哥道。
我还是有些担心,便又问:“不会出什么岔子吧?”
胖子的父亲苗纬堂根本没把他当儿子看,从小就是不管不问,上次引开赶尸门的猎犬,可以说让苗纬堂吃了个大亏,局面被彻底反转。我担心苗纬堂会一气之下做出什么对胖子不利的事情来。
虽然是父亲,但这个世界六亲不认的禽兽也不是没有。尤其世家大族之间,亲情的纽系更显薄弱。
“应该不会,苗纬堂虽然不承认和胖子的父子关系,但他也就胖子这一条血脉,不太可能把事做绝。”瓜哥分析道。
我一阵无奈,现在也只能这么想了。同时也很不明白,就算胖子的母亲再卑微,胖子到底是苗纬堂自己下的种,何必这样对待一个无辜的孩子,况且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胖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到底是什么心态?
有时候想想,外面的世界还真的还不如洪村,村里没有那么多的利益纠葛,也不太讲什么面子不面子,淳朴、自然,虽然生活条件不如外面,但也不用勾心斗角的心累。
……
一个多小时之后,直升机降落在宜昌郊外。
一列十几辆汽车纵队横列在停机坪外,豪车占了一大半,光房车就有两辆,人数将近上百,黑压压一片。
站在离停机坪最前面的赫然是虹姨,她身穿一身淡红色的包臀裙装。显有些职业化,见万良和毒蝴蝶下机,笑着迎上来和俩人简单握了一下手,道:“欢迎二位使者,之前我苗家护卫不力,多有疏忽,让二位受惊了,实在抱歉。”
毒蝴蝶回笑着说道:“虹总目客气,赶尸门行事咄咄逼人,是苗家和我苗寨共同的敌人,经过这件事,我想两家之间的合作会更加亲密无间,倒也不全是坏事。”
“贵使海量,令我苗家惭愧,此次护卫将由在下领队,二位,请!”虹姨对着蝴蝶和万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毒蝴蝶微微颔首,回请了一句。便在虹姨的指引下和万良上了当中的一辆房车。
我在一旁看的眉头一扬,毒蝴蝶在外交场合还挺像那么回事嘛,动作、表情、语气,还有言语技巧都无可挑剔。
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真得刮目相看。
虹姨引毒蝴蝶上了车,又笑着对我道:“小春也上车吧。两三天没合眼了,好好休息。”
“嗯。”
我心里微微一暖,和瓜哥上了后面一辆房车。
虹姨则上了毒蝴蝶那辆车的副驾驶,皮衣客亲自担任开车的司机。
看着他们两个的背影,我突然觉有些怪怪的,皮衣客这一次居然没穿黑皮衣,而是穿了一身淡红色的西装,和虹姨的红色裙装配起来,总感觉像一对情侣。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顿时被吓了一跳,一些平时的细节不自觉浮现了出来。瓜哥和皮衣客都在虹姨身边办事,但每次来找我的都是瓜哥,皮衣客则至始至终留在虹姨身边;而且每次皮衣客开车的时候,虹姨一定坐在他旁边。
我不禁泛起了嘀咕,心说她们孤男寡女的,该不会真擦出来点……那啥,火花来了吧?
嗯……年纪也挺配的,就是实力差的有点大。
“你在琢磨什么呢?”瓜哥见我摸着下巴不说话,拍了我肩膀一下。
我笑笑说没什么,这种事只是一点苗头,万一不是,就闹的尴尬了。
……
接下去的安排有些无聊。
虹姨先把毒蝴蝶和万良接到宜昌城内一个很豪华高级酒店办了欢迎午宴,都是些程序化的礼仪安排。毒蝴蝶作为正使自然逃不过,当面的时候端端正正无可挑剔。等没什么人的时候或者对上我的时候,脸顿时就成了苦瓜。
显然,她不喜欢这种处处都得注意和自我约束的场合。
我心里暗乐,可怜她的同时也有些无奈。
势力之间的外交就是这样,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但有些过场是不能省的。因为这代表了苗家对此次结盟的态度,是做给外人看的,马虎不得。
宴会结束后时间已经推移到了下午一点,车队终于正式启程。
这时候毒蝴蝶终于忍不住了,跳上了我的车。
我一阵奇怪,道:“前面的才是迎宾车。你跑这来干嘛?”
“哎呀,路上又没人看,上哪都一样,等车队加油的时候我再换到前面去。”蝴蝶往懒人沙发上一趟,伸了个懒腰不动弹了。
我一阵无语,只得将车门关上。
车队很快上路。浩浩荡荡的往西北方向行去。
……
第四百二十章:苗家
车子很快上了高速,瓜哥无聊,便拿出一块洁白的白布很仔细、很轻柔的擦拭他那两柄降魔杵。我一看,发现白布上什么污渍都没有,但瓜哥还是擦的很仔细,每一条纹路,没一处凹槽都不放过。
我不由一阵奇怪,便问:“瓜哥,你的降魔杵干干净净的,为什么还要擦。”
瓜哥一乐,笑着解释道:“武器是有灵性的,你怎么对它,它就怎么对你,绝不能把它当成一件死物,而是要当成自己的肢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武器是肢体的延伸。”
“武器有灵性?”我听到有些犯迷糊,抽出自己的重刀弹了弹,难以理解。
瓜哥见我不解,问:“看过金庸的小说吗?”
我一拍大腿,道:“那必须的。”
想当年洪村三剑客打遍青龙镇无敌手,什么时候兜里不得揣一本金庸小说?
“小说虽然是虚构居多,但有些地方道理是相通的。”瓜哥放下手中的活,又问:“你知道为什么小说中武功高强的剑客,在没有遇到值得重视的对手时,不拔剑么?”
“因为看不上?或者……不屑?”我试着说道。
瓜哥缓缓摇头,耐心解释道:“你说的对,但只对了一小部分,更重要的原因是,剑客把自己手中的剑视若朋友、知己、甚至是亲人,在没有遇到值得出手的对手时,剑客是不会去劳烦‘它’的。”
我听得匪夷所思,道:“怎么我感觉不到?”
“你现在当然感觉不到,等你离大目水准不远的时候,就能明白了。”瓜哥点点头,说完又开始擦拭。
“朋友、知己、亲人……”
我嘀咕着瓜哥的说的话,感觉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说不清道不明。
“简而言之,就是一种手感之上的东西,很玄妙,你懂了就懂了,不懂的话也没人能教你,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时候毒蝴蝶漫不经心的补充了一句。
我缓缓点头,抚摸着重刀微微发凉的刀身,若有所思。
拿到一件新的武器之后想要用好,就得有手感,而手感来自于平时的训练还有战斗。但手感之上似乎真的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特别是生死关头,福至心灵,就像武器给了自己一股额外的力量一样,使出来的威力比平时训练强很多。
“那你把降魔杵当成你的什么?”我又问瓜哥,他之前说了好几个:亲人、朋友、知己。总不能都是吧?
瓜哥手持降魔杵幻了一个花,道:“我把它当成自己手臂的延伸。”
“肢体?”
我恍然,瓜哥战斗风格偏好敏捷,把降魔杵当成自己手臂的一部分,也挺好理解。
“对。”
瓜哥点点头,道:“奇门历史上曾经记载了不少人,都将武器视作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奇门大仕青莲剑仙,一柄青莲剑斩尽天下邪魔。”
“李白!”
我不由一阵向往,胖子曾经跟我说过李白在奇门界的身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青莲剑仙这个几乎无上的称号,就是根据他的字号取的。
“那你……打算把你的刀当成什么?”
这时候,毒蝴蝶又冷不丁问了一句,还不待我回答,阴阳怪气的说:“依本姑娘看,你还是把它当成你的好基友吧,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抱着它睡了。”
我听的满头黑线,老子什么时候抱着刀睡觉了?遂怼她:“那你呢,你把合欢铃当成你百合对象了?”
“滚!”
毒蝴蝶大怒,随手抓起旁边一个苹果朝我砸来。
我顺手接过,“谢了!”
……
车队行进的速度很快,一路浩浩荡荡。
宜昌到神农架不过两个多小时车程,等到太阳渐渐偏西的时候,车队已经深入了神农架腹地,苗家派遣的直升飞机早就等着了,我们转乘飞机,直奔苗家的最核心的族中重地。
神农架不愧是神话传说中神农大帝尝百草的洞天福地,当初在山林里面跋涉的时候不觉得,现在飞到天上,顿时感觉就不一样了。
方丈檐间,层峦叠嶂,各种山势争奇斗艳,虽然已是冬日,但山峦之间依然郁郁葱葱,不胜美景。最令人惊叹的还属山涧峰顶的流云,如白绸一般,将神农架装饰的犹如仙境。
直升飞机又飞行了大约半个小时,前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湖泊,镶嵌在群山之中犹如一颗宝石;湖边,各式庄园般的建筑星罗棋布,映照在夕阳下美轮美奂。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大湖中央,那里居然有一片宫殿群。
“苗家到了!”毒蝴蝶看着下方的建筑群,目泛涟漪。
“苗苗住在哪里?”
我目光不断的搜索,心脏不可抑制的开始微微加速,这里就是苗苗成长的地方,等下必然会有欢迎宴会,苗苗肯定要出席的。
“不告诉你。”毒蝴蝶把头一扭。
我不理她,将询问的目光投向瓜哥,瓜哥笑道:“自然是最大的地方啦。”
我目光瞬间锁定湖中央,没有哪里比那处宫殿群更大了。
很快,直升机群隆隆而过,直奔大湖中央的宫殿群,在水边的停机坪降落,毒蝴蝶和万良做为苗寨特使受到了高规格的礼遇,上前迎接的是一个眼窝深陷的中年人,身着青衫,颚骨很高很消瘦,但一双眼睛却无比锐利,如冷刀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他扫向我们一行人的时候目光在我身上停顿了一下,顿时让我毛骨悚然,就感觉被什么鬼魅邪祟盯上了一样。
“小春稳住,这个人就是苗海和苗瀚两兄弟的父亲,苗武堂,也是苗苗的二叔。”这时候,瓜哥用腹语小声提醒了我一句。
我眉头一跳,苗瀚父子作为我们的大敌,可算是见到正主了。苗家掌权的一代人中,老大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