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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应该开心。
可是我并没有在他的眼眸中看到一丝欢喜与解脱,而是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空虚与落寞。
我忽然想起那么一句话:
一个人不可以爱一辈子,恨却可以。。。。。但是,恨完了之后呢?
没有之后了,我倒头盖上被子,呼呼大睡。
第两百零六章 庸才的故事
第二天清晨。
我爬起身洗脸刷牙,然后就坐在收银台上看着店铺外面,车水马龙,行人和小车来往。
张爷追寻到今日的三世情缘。
齐昊森追到当世的一世宿敌。
这两人一爱一恨,让我感慨万分。
这谢必安,当真是代代皆是江湖奇人!
但我又觉得,齐昊森的眼神,应该不至于那么落寞。他大仇得报了,像是失去了人生中最好的一个朋友。
他其实心底早把把龙臣当成朋友?
而那龙臣潇洒快意,是一个十足武痴,那种人或许会十分歹毒,但在醉心的武道上却应该表现得十分的神圣。。。。。会那么为了赢而不择手段吗?
我觉得或许有隐情。
并且。。。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念这一首诗又是什么意思?
这在我心里头埋下了一个疙瘩。
但明朝的事情,当时的武行圈子,佛山武林离我太遥远了,四百多年,我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把这疑惑埋在心底,可是恰巧的,在眼前这里,刚好有一朵来自明朝,长得一模一样的花儿。
——张爷。
张爷的第二世,就是明末的一个将军,或许他能知道当时江湖武林的事情。
为此,我关了门,买上一壶一千四百多的茅台,骑着电瓶车去找了一趟张爷。
到来的时候,张爷正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练武,看到我的到来十分惬意,拿汗巾擦了擦汗,请我坐下喝酒。
听我说起这个事情,忽然沉吟了一番,感慨无比的跟我说:
“这个事情,我当年听说过,当世我也在明末,可在晚一些,应该是三四十年后吧,当时那个姑娘的孙女,做我的生意。。。。。你知道,我也是一个武人,切确的说是带兵打仗的武将,武艺不如他们这些专业的练家子,我这个人武力值不太高,但是我听说武行圈子里,有那么一个传说。”
张爷说自己武力值不该高。。。。
是对比那些名将,他的那气势我估计一巴掌吊打白小雪是没问题的,人家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将军,手下起码千条性命。
“什么传说。”我问张爷。
张爷眉头一挑,笑道:“江湖一把好手,齐眉秃鹰龙臣的传说,那可是一个脍炙人口的江湖传说。”
我给张爷倒了酒,说张爷跟我好好说说。
张爷对我说:“武林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武行的高手,当世那两位佛山的大宗师,可是名声远扬啊,其实那个龙臣,也不是一个十足的坏人,这件事。。。。。。他本身另有隐情的。”
我就问张爷是什么隐情。
“你那是从齐昊森角度的版本,而我这里,却有一个龙臣角度的版本。”张爷笑了笑。
我说:难不成齐昊森在骗我?
“没有骗你。”
张爷说:“要说这齐眉棍龙臣,据说在广东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长得一字眉,三大五粗,络腮胡子还是个大光头,手持一根长棍走江湖,和那土匪差不多,因此得了那个诨号,还加入了张献忠的反军,他那人,本身就是个恶人,也可以说是一个好人。”
我说什么叫是恶人,也是好人。
张爷目光闪烁了一下,说:“他那人好坏,咱说不清楚,他江湖草莽出身,比较出名的,就是他路过一个小村,看到一群马匪在烧杀抢掠,杀光了男人,奸淫妇女,他当时看得怒目圆瞪,就一个人手持齐眉棍,干掉了十几个好手马匪。”
我说这齐眉棍龙臣,是个行侠仗义的侠客。
“你先听我继续说。”
张爷摇头,说:“后来呢,他杀光了马匪,又抬手把那些过来道谢,感恩戴德的女人们,全部一棍子敲碎了脑袋,脑瓜溅了一地。”
我顿时不吭声了。
救了那些女人,杀了劫匪,又反过来把那些女人给杀了。。。。
当时就有人问龙臣:你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救人又杀人,那还不如不救。
龙臣却哈哈大笑说:“老子做事,就这样,杀那群天杀的马匪,留着当个祸害,就送他们去见阎王爷,那些女人没了丈夫亲人,被人污了身子,留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受苦受难,苟延残喘活着。。。。。还不如老子一棍子结果了她们,免得活下去受苦,也送她们去见阎王爷。”
我听到这,感觉这龙臣真是一个怪人。
心里也有些恍悟,为什么谢必安要做这个恶人的生意,因为他这个人也是个奇人,虽然恶、却恶得有自己的道理。
“这个世界上,怪人还是挺多的。”我给张爷继续倒了一杯酒。
张爷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小子就是识趣,接着又给我讲了下面发生的事情。
原来,龙臣是一个恶人,却恶得有自己的道理。
他在其他地方,杀人无数,却对于比武这件事情,觉得十分神圣,他是一个武痴,是一个大光头,而那齐昊森却是一个儒雅的文士,十分的敬佩对方,邀战了一千多回,屡战屡败,但还乐此不彼。
又有人问他:你为什么知道明知道是输,还去挑战人家?
龙臣哈哈大笑说:“因为我想赢啊!”
打了二十多年,几乎每过一阵子,他就要去佛山一趟,输了一千多回,没有一次是赢的。
在齐昊森结婚生子后,他还想去挑战,结果觉得丢脸,胜之不武,毕竟人家泄了元阳,习武之人,最忌讳破身。
他一咬牙也跑去一家青楼,找个女人坏了自己习武的身体,再去挑战,这一回,他赢了。
可是这一次,他还很失望。
又有人问他:为什么你这一次赢了,却又不开心了?
龙臣说:“因为我胜之不武啊!就算是我和他差不多了,但他也没有了战意,有妻子,想隐退了,我想和他巅峰的时候打一场,堂堂正正的赢他一次,证明咱苦修的蠢材啊。。。。。是能赢过天才的。”
我听到这,才有些听明白了。
原来当时在别人结婚后他去挑战,并没有占便宜。
齐昊森的确是一个习武天才,天生就有好出生,也有好习武天赋,龙臣是个武痴,天赋不佳,日夜苦修,兴致勃勃,十分高亢就像靠努力打赢对方一次。
这个时候,就和之前听到的事情对接上了。
张献忠让人来找他劝降齐昊森,他觉得那是一个机会,能让对方提起斗志,堂堂正正赢一次,就过去邀战了。
结果这一回,龙臣输了。
因为齐昊森背后有家人,战意熊熊,发出了十二分的斗志,在死亡边缘突破,哪怕已经有三年没有沾过武艺,也反败为胜。
张献忠听了此事,很恼怒。
就要杀了齐昊森的家人,龙臣在军帐中听了这个事情后,心里就琢磨。
“张献忠的话,我不能忤逆,灭门的事情没能力阻止,我可以偷偷帮把他的妻儿帮藏起来,并且我可以借着他这一次,看看他真正的实力,他之前都与我在比试,一直都没有杀死我的心,没有真正拼杀过,这一回,借着全家死亡我来激怒他,让他燃起杀我的决心,让他把我逼到死亡边缘,他能在死亡边缘突破,我就不能吗?老子也能突破!肯定能!”
龙臣敲定了注意,说干就干。
可惜。。。。。。。现实是很残忍的,十分残忍。
有些天才从来不练,只要稍微那么一努力,就超越庸才十几年的奋发图强,齐昊森荒废武艺数年,仍旧能在压力面前临死突破,打赢日夜苦修的龙臣。。。。。而轮到龙臣在死亡压力面前,却不能突破,他只是一个努力的蠢材,他死了。
“当时,他早就猜到自己可能会输,很大可能会输,可能会被愤怒的齐昊森杀死,但是他还想试一试,却也留了准备,偷偷把一张纸条留在他被灭门的家里,告诉他,帮把他妻儿藏在了什么地方,觉得他回去,肯定能发现。”
张爷苦笑说:“谁知道,齐昊森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家看看,而是知道龙臣被路过的谢必安做了投胎的生意后,就连家都没有回,直接恼怒的踏上追杀龙臣的路。”
张爷继续说:“其实吧,如果他当时回去看一眼,便知道全部的真相,知道龙臣救了他的妻儿,有的时候一念之错。。。。。就是一生,他亲手抛弃了自己妻儿,独自一人,踏上寻找谢必安的道路,追杀到了来世。”
第两百零七章 第三个画师
我听到这,内心有些发懵。
张爷是生在他们之后的,现在把之后的事情完整的告诉了我,后来,他的妻儿在佛山苦等了三十多年,始终等不到去大江南北寻找谢必安,追杀龙臣的相公,再回一次家,在床上卧病不起,含恨而终。
何苦呢?
我止不住的叹息。
选择痛苦的来世,抛弃了今生。
他如果微微消了执念,再回家再看一眼,就会彻底明白一切,我想起了齐昊森杀掉龙臣的那一个眼神,落寞孤寂,或许在一千多次交手,二十多年里,他也早就把龙臣当成挚交好友了。
“哎!一场纠缠四百年的误会,难解难分。”
我长叹一口气,想起了那个手持齐眉棍的婴儿,十分复杂的说:“那龙臣也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他估计还不服,特异不告诉真相,还想继续当年的那一场比武,觉得自己这一次。。。。。能在死亡面前突破,能真正的赢对方一次。”
这个悲剧,竟然在像四百年前完美的重演。
其实,我觉得这很不理性,想在死亡压迫前突破,一转念心中也怅然,有了几分理解,“他是一个武痴,或许对那龙臣来说,如果只要能堂堂正正赢齐昊森一次,一辈子就足够了。。。。哪怕是死。”
怪不得那个龙臣会如此战意盎然。
他甚至用那么恶心变态的手段,夺男女之身,他的确是一个恶人,可他作为蠢材,也仅仅只是想真正的赢一次天才,像一个孩童般纯粹无暇的愿望。
张爷叹了一口气,抿了一口酒说:“当时,在龙臣被齐昊森杀了之后,那个谢必安蹲下,为他取魂,知道他的事情后很感慨,为他做投胎生意,在龙臣的尸体旁边对他说:
我从来不认为天才有多么了不起,最了不起的,是那些对自己最狠最苦的人。。。。。。所以,你很了不起!”
这就是龙臣的故事。
。。。。。。一个庸才的故事,他自始至终,都没有靠自己的努力打败天才。
现实,有的时候就会给我们那么残忍的一刀,但是他不幸福吗?
或许努力的过程本身就很幸福。
我忽然想起,那个倒在血泊中的婴儿手持齐眉棍,小小的身子倒在地面,仰望夜空圆月的情景,他静静躺在大地的怀抱中,眼眸中。。。。闪过满足的笑。
。。。。。。
我站起身,敬了张爷一杯酒,一饮而尽。
“谢谢张爷,了却我的一桩心结!不然这事情在我心里头发堵,很难受。”
张爷这人就喜欢灌人,大口喝酒,也是在军队里留下的臭脾气,不过来了这边知道这事,我也是承情,自然只能硬着头皮喝酒。
这个时候,我喝得醉醺醺的,又想起一件事情,问道:“张爷,我还有一事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