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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要扶住那人坐下休息,却见他猛地加快了步幅,跌跌撞撞地全力前行,直奔着营帐方向就走了过去。从我身边擦过之时,我鼻中闻到一股腐肉的恶臭,当真好似一具腐尸的气味。
我心下一惊,不知他此举是何用意。从此人的外形与神态来看,不像是有什么不轨的企图,可毕竟胡、王二人均有伤在身,总不能让一个来路不明的神秘人就这样毫无防备地接近他们。
心念及此,我立即低喝了一声:“喂!站住!我有话问你。”
一声喊罢,就见那人的脚步微微一顿,似乎听到了我的叫声。可这一顿仅是不足一秒的工夫,随即他再次举步前行,行走的速度反而比之前更加快了。
我担心此人是伪装成一幅可怜的样子,意图对胡、王二人实施偷袭。见他对我的叫喊毫不理会,我再次进入警备状态,单手提刀,就要过去拉住那人。
在我此前刚刚走到帐外之时,大胡子就跟了出来在远处观察。此刻见我要前动手,他忽地高举手臂对我摇了几摇,又伸出大拇指来比划了一下。示意我不必对那人的举动太过介怀,他和王子的肯定是没有危险的。
还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就见那脏兮兮的汉子一跤趴倒,终于因体力不支而站立不住了。然而他在倒地之后仍旧使出全身的力气向前爬行,一只手臂颤抖着向前努力伸出,似乎是想要抓到前方的某种事物。
顺着他的手臂向前看去,正是大胡子刚刚煮好的那锅热汤。直至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人并非是心怀恶意,而是饥渴到了极致的状态,他的眼里就只有那锅香喷喷的肉汤。在几乎已经失去意识的状态下,他的思维也随之变得迟钝缓慢,他只想喝到那锅热汤,因此才会做出这种怪异的举动。
想通了此节,我默默地摇头讪然羞愧。想不到自己连如此简单的事情都看不清楚,差点因此而误伤了好人。想来也是连日来的遭遇令我有些过分敏感,高度的紧张让我对任何事情都提心吊胆,看起来我的心理素质还是太过脆弱了。
面对着瘫在自己面前的那人,大胡子的眼中闪现出了怜悯和惋惜之意。随后他伸手将那人翻过身来,拿出水壶在手指倒了点水,在其唇轻轻擦拭。
这是急救的基本常识,在一个人严重脱水的情况下,不能让其直接摄入大量的水分。不然反而会引起呕吐、中毒等症状,甚至是因身体无法承受而导致死亡。
此时王子也以爬行的方式从营帐之中探出了头来,一见倒在地的那人,他立马颇显惊讶地呼道:“!这哥们儿怎么比我还惨?”
我边走过去边指着他不屑地说道:“你丫别恬不知耻了,俩人轮班的伺候你,你这还叫惨?要不你也出去溜达一圈,等伤成他这样儿了,再回来跟我们显摆成么?”说完我也不等他回话,顺势蹲在大胡子的身边,压低声音小声问道:“你说他会不会是吴真燕的一个哥哥?”
大胡子微微点头,随即叹道:“除了吴家的几兄弟,也没有别人敢进这林子。看他这样子,可能真是饿的急了,估计他是闻着肉汤的香味找过来的。”
王子一听这话顿时急了,边用手指捅我的后腰,边语速飞快地大声叫道:“老谢,赶紧给我碗盛汤!再不喝就轮不着我啦!赶紧的,赶紧的!”
我白了王子一眼,并没理会他。随即我指着那人胸口已经开始腐烂的伤口追问道:“他这伤是怎么弄的?你估摸着还有救吗?”
大胡子沉吟不语,用指甲轻轻地戳了戳伤口中腐烂的位置,只见那人紧闭着双眼眉头一皱,似是对疼痛仍有感觉。见此情景,大胡子点头说道:“还好,不算非常严重,要是再晚个两天,他这条命就得没了。”说完他又仔细盯着伤口看了一会儿,随后便指着伤口周围参差不齐的锯齿状边缘开口续道:“你看这皮肤的裂痕,不规则,深浅不一,明显是被人给硬撕下来的。”
我听罢立时额头见汗,没想到这么一大片伤口居然是被人给硬生生地撕掉了外皮,当时的剧痛之感自是难以形容的。此人也当真是条硬汉,身受如此的重伤,竟还能靠着毅力跑到此处,其忍耐力及强烈的求生欲望也确实令人钦佩之至。
然而当大胡子说完这一句话以后,我们三人便全都默然不语了,就连一只嚷嚷着喝汤的王子此时也再没了动静。因为我们的心里都非常清楚,能徒手撕掉一个人大片皮肤的,除了凶残嗜血的血妖之外,便不会再有其他的可能。
看来吴家四兄弟果然遇难,除了逃出来的这个,剩余三人均凶多吉少。那血妖正是借助那三人的血肉才恢复了能力,以它如今的恐怖力量,当陆大枭一伙再次遇到它的时候又当如何呢?
令人心急的是吴真燕此时还在陆大枭的手里,倘若她也被血妖一并杀害,那届时我们又有何颜面去面对吴家的一家老小?
过了半晌,王子才甚是委屈地嘟囔着说道:“得了,小爷也是个有爱心的人,这哥们儿都惨成这样儿了,这锅汤就让给他喝。”言罢他一生长叹,颇有放弃了一生中最为心爱之物的意境。
大胡一本正经的跟我说话,此时却被王子弄得有些哭笑不得。他告诉王子说,此人的伤势非常严重,即便是有进食的能力,也不可能喝掉一锅汤啊。只需留一碗也就是了,其余的都归王子一人享用。
王子闻言自然是乐得合不拢嘴,我为了防止他一次次的叫我盛汤,索性把整锅都给他端了过去。在他喝汤的同时,我和大胡子商议了一下下一步的打算。
按照现状,我自告奋勇去采摘草药。虽说我们也带来了一些急救药品,但这也只能治愈一些简单的病症,而对于胡、王二人,以及这个不知名的水族人的伤势,西药的作用还是比不大胡子的妙手来得迅速。
大胡子本要随我同去,但考虑到他身体的状况,我还是让他留守在营地,以免身体承受过多的负担。
为了防止再次遇到那只隐形血妖,我选择朝石像所在的反方向一路行去。采摘草药的确是一件辛苦的事情,由于我对此道知之甚少,因此无法将长相类似的植物区分开来。
但笨人也有笨人的办法,我索性将相似的植物全都收集起来,然后整捆整捆地运回驻地,再由大胡子亲自筛选甄别。
三天的时间,我在林中来来回回走了数十遍之多,每采集到一定数量的草药,便带回营地供大胡子使用。之所以这样费时费力,一方面是因为担心再次碰到什么突发事件,像此前王子他们那样把所有草药都遗失途中。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条件有限,凭我一人之力,说什么也不可能一次性采全所有的草药品种。
长话短说,经过三日的奔波,大胡子所需的药材我以全部采齐。好在这期间并没遇到什么危险之事,不然的话,疗伤之事指不定又要拖到猴年马月了。
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一处溪水,由于此地没有污染,因此水质清澈无端。我用器皿将溪水运至营地,大胡子则用自己独特的方法制作良药。或煎熬,或捣烂,或外敷,或内服。药到之处总见奇效,我和王子均颇为叹服地啧啧称奇。
三天来,细雨始终未曾停歇,直至第四天头,才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太阳。大胡子说潮湿的天气会让伤口发炎腐烂,阳光的出现,对我们当真是一大利好。
又过了两日,胡、王二人已明显好转。经过了这几天的调理,以及大胡子特制的灵丹妙药,那个垂死之人也渐渐地恢复了精神,不仅食欲甚佳,并且伤口的愈合速度也超出了预期。
当他可以开口说话之时,我们曾和他进行过一次简短的谈话。据那人讲,自己正是吴真燕的三哥,名叫吴真恩。
那日他和自己的三兄弟一起入林,转悠了一整天,始终都没发现小石头的影子。按照大哥二哥的意思,这魔鬼森林中不宜久留,不如先行出林再另行打算。
可小石头是吴家老四的亲生儿子,寻不到人,他心中自是难以平静。其余三人不愿看到兄弟焦急,仗着四人方当壮年,也就大着胆子继续前行,想尽可能的找到些线索。
然而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对这森林极为陌生的四人,竟走着走着迷失了方向。在林中走到第三日的时候,四人已经完全辨不清东南西北了。
又过了一天,四人发现了一座古老的石像。眼看着石像面前的山洞有容身之所,四人猜想小石头会不会就躲在里面,于是决定进去看看。
可就是因为进入了那个恐怖的山洞,他的三个兄弟就再也没能从里面出来。而整件事情的起因,还要从那石像底部的一段起。
第二百七十七章 暗语
吴家的老二名叫吴真义,兄弟四人中最是内向。赢q币,别看他生长在这偏僻落后的大山之中,却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并且一直读完研究生才回到家乡。
之所以放弃了大都市的高薪工作,义无反顾地回到故土。一方面是因为他不习惯城市中的喧嚣和嘈杂,另一方面,则是与他自幼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还留在这里。二人虽是父母一辈指腹为婚,但相互间早已有了一定的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越来越是喜欢对方,感情基础亦是愈发的牢固。
吴真义临大学之前,二人当众海誓山盟。一个说今生除你之外不嫁他人,一个说数载之后你我定有成婚之日。正是因为这句誓言,两个人最终真的走到了一起,并且夫妻感情要好之极。
说起指腹为婚,尽管这种甚为封建之事在解放以后便不太多见,但毕竟这大山之中相对闭塞,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较慢,思想转变的过程自然也不会快到哪去。六十年代末期,指腹为婚一事在当地还是颇为盛行的。
实际,吴真义回到家乡定居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他心中还有一个伟大的理想。他想借助自己的古文化专业,将水族古文化乃至整个贵州地区的少数民族古文化都研究透彻。保留原有的精要,剔除错误的理念,继而撰写巨著,让世人能更为真实的了解这片神秘的土地。
这些年来,吴真义一直热衷于自己的事业,尽管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他仍然节衣缩食的努力坚持,完全没有丝毫气馁。
在他的理论中,云贵地区包涵的众多少数民族,在远古时期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共通。虽说各自的文化迥然不同,但追根溯源,有很多地方都有着颇为惊人的相似之处。
例如水族与彝族的两种文字,无论是现今流传下来的,还是早在远古时期的,其相似之处又何止一星半点。乍一看去,都是弯弯曲曲的象形文字,如果不是本族之人,外人根本无法分清楚两者。
可能是由于从小生长在这鬼森之畔,活人不能进入林子的概念也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子里面。数年来,云贵地区的穷山恶水他走过无数,却单单没有进入过自家门前的这片森林。也正因如此,他和其他三个兄弟一样,对森林边缘的区域还有些了解,但真要进入到密林深处的无人区中,他同样也是分不清东南西北。
正是由于吴真义对这些特殊文化的深入研究,当兄弟四人走到那座奇异的石像跟前时,他立时变得极为亢奋,围着那石像连连转圈,脸的表情激动无比。若不是碍于四弟的面子,他八成会抱着那石像笑出声来。
据吴真义介绍,这石像的具有难以想象的科研价值。从石像积淀的土层以及石头表面的纹理来看,这石像至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