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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