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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着话向校外走去,庄凌天说要请苏锦儿吃饭,而她并没有拒绝。
苏锦儿一直在想着那个穿黑色衣服的人是谁,看他的背影似乎有点熟悉,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庄凌天看着一直沉默的苏锦儿也没有说话,只是带着她向饭店走去,而她并没有注意他将自己带向了哪里,直到附近变得安静起来,她才注意到,他们已经离开了大路,进入了一条有些偏僻的小胡同里,这里虽然是郊区,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在这里居住的,这条小胡同里的房子似乎很老旧了,墙上长满了青苔,地面上更是有很多的积水,垃圾堆得满地都是,发出阵阵恶臭。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苏锦儿皱着眉头不满的问。
“前面有家饭店,那里有一道菜很好吃,我想你应该没有吃过,所以就想着带你去尝尝。”
“什么菜啊?”
她最不喜欢吃奇奇怪怪的东西了,所以有些担心。
“这道菜你一定吃过,但是我想说的是,现在我带你去吃的,和你以前吃的味道一定不一样。”
“什么菜?”
“番茄鸡蛋。”
苏锦儿瞪了他一眼,还以为是什么好菜呢!原来是番茄鸡蛋她撇了撇嘴巴。
庄凌天并没有说话,依然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苏锦儿却只是看着两面的店,虽然这里不是很显然,但是还是有人开店的,最显眼的是家叫做“小丫饰物”的店,招牌的颜色已经淡了很多,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原来的颜色是红色的,门上挂着一个同样掉了颜色的透明门帘,她看了看屋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里面,正在专心的修着指甲。
“等一下!”庄凌天突然说道,然后他快速的跑进那家饰品店,苏锦儿也跟着进去。
这家店的面积不是很大,大概有15平米,里面放了几张玻璃桌子和一个白色的架子,里面的东西都是女孩子喜欢的闪闪亮亮的饰品。
“老板,帮我把那个手镯拿出来。”庄凌天说道。
“帅哥,你终于来买了?”老板娘笑着拿出来一个红色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个通体碧绿,却有一块带着红色血丝的镯子。
那是个很漂亮的手镯,里面还有红色的,像是血丝一样的东西似乎还在里面游动,苏锦儿看到这个就想到了一种被叫做血玉的东西,血玉是指在西藏的雪域高原产出的一种红色的玉石,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彩殷虹而得名,这种玉很贵,市面上很少见,而另一种血玉则比较恐怖,它不仅仅是一种玉,而是指渗透了血的玉石,和尸体有关,在人下葬的时候,将玉石强行塞入人的口中,若是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将玉塞入,便会随气进入咽喉,久置千年,血丝就会渗入玉心,形成血玉。
而眼前的这个玉手镯只是有很少一部分的血丝,应该是假的。
在她没有注意的时候,庄凌天已经将那个手镯买了下来,放在了她的面前。
“现在这个已经是你的了。”
“你买了?”
“恩!怎么了?不喜欢吗?”
“不是,这个应该很贵吧!”
“喜欢就好。”然后在没有经过苏锦儿同意,他就将手镯戴上她的手腕。
在她的肌肤碰到手镯的那一刻,一阵冰凉的触感让她的微微一怔,这个手镯是真的吗?
她曾经听妈妈说过,真正的玉是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有温润的光泽,内部夹有少量的杂志或是呈棉絮状花纹,用硬物敲击声音清脆悦耳。
“这是真玉吗?”
走出店铺,苏锦儿问道。
“恩,是真玉,而且还是很少见的血玉,去年我就发现了,只是因为一直没有找到主人,所以就没有买,现在它终于有主人了。”庄凌天笑着说。
“你说这个血玉?”
“是啊!我听说这个东西很好见,而且我当时来这家店的时候并没有这个雨手镯,是后来我说没什么新奇的玩意儿,然后老板拿出来让我看的,虽然她说是血玉吧!但是我不相信这个是真的。”
“你也听过血玉?”
“恩,以前只是听过,后来发现这个手镯之后,我回去专门查找了一些资料,发现真的的血玉对人的身体是有好处的,但是我不是很确定这个是不是真的,不过我看着很漂亮,就算不是真的,送你也可以当做礼物啊!”
庄凌天像个孩子一样的傻笑。
苏锦儿看着手腕上的镯子,虽然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手镯她不能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很喜欢这个手镯,根本不舍得说不要。
“前面就是那家店了,我们赶快过去吧!”说着,庄凌天很自然的拉起她的手,她本来是想拒绝的,但是想到他刚才送自己的手镯,觉得拿人的手软,也就没有拒绝。
她不是会随便拿人东西的人,但是这个手镯却让她没有办法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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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血玉手镯(二)
苏锦儿一边走一边摸着手腕上的手镯,她虽然听过血玉,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而且她曾经听过一个关于血玉的故事,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说是有一个女人,因为日渐衰老,变成了黄脸婆,而她的丈夫更是因为这个经常不回家,她很伤心,在一个上街买菜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算命先生,先生告诉她如果她能够买下那个翠绿色的手镯,她就可以重新获得丈夫的心,女人不相信,但是因为那个手镯很漂亮,而且在手镯里面还有几条很淡的红丝,就像血丝一样,虽然心里还不是很相信,但是为了能够让丈夫回心转意,她还是买下了,然后算命先生又说等手镯完全变成红**时候他会再回来的。
过了几天,已经好久没有回家的丈夫突然回家了,本来他只是回家换衣服的,但是当他看到从厨房出来的妻子时完全愣住了,昔日美丽漂亮的妻子又回来了,虽然她的皮肤不像二十几岁时那么水嫩,但是明显比之前的黄脸婆白皙了许多。
女人呆呆的站在那里,她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皮肤变白的这件事情,看着丈夫看自己的样子,她反而红了脸:“我的脸上有东西吗?”
“不,没有,只是你的皮肤好像白了些。”
女人惊讶的看着他,然后放下手里的东西快速的跑到镜子前,看着镜子中那个皮肤又开始有光泽的自己,女人开心的笑了,她想起了算命先生的话,原来他的意思是这个手镯可以让她的皮肤改变,重新回到年轻时候的皮肤,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开心的笑了。
她开心的摸着手腕上的手镯,发现原本只有几条的血丝又增加了几条。
然后,她的丈夫又开始回家了,而且比以前更加爱她,而她就更加喜欢那个手镯了,几乎从未离过身,就连洗澡睡觉都戴着,但是她渐渐的感到自己越来越没有力气,皮肤也从开始的嫩白变成了苍白,嘴唇也渐渐没有了颜色,她以为只是因为贫血,所以买了很的补血的药品,但是无论她怎么补血,脸色依然是苍白的,而她手腕上的手镯已经变成了血红色,只是还有一点点没有被填满,她想那个算命先生应该就要来了吧!
终于有一天,她晕倒在地上,而手腕上的那个手镯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猩红的颜色让人想到了血。
丈夫回来的时候,女人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他看着倒在地上的女人,流下了眼泪,而这个时候,那个算命先生出现了。
他看着那个猩红的手镯,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他慌忙的从女人手上将手镯拿下来,高兴的说:“这是有史以来最漂亮的手镯。”
“你是谁?”
男人抱着自己的妻子问那个算命先生。
“我是赐予她青春的人,也是来拿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东西的人。”说着,他晃了晃手中的镯子。
“大师,为什么我会觉得没有力气?”女人气若游丝的问。
“因为你用自己的血喂饱了这个镯子,失血过多,能有力气吗?”
女人望着他手里的手镯然后问道:“它叫什么名字?”
“血玉!”
“呵呵!”女人无力的笑了笑:“虽然它夺走了我的生命,但是我依然感激它,感激它让我的丈夫又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你真傻!”然后男人抬头看着算命先生说:“你这个杀人凶手,你还我妻子。”
“杀她的不是我,而是你,如果不是因为你嫌她老,她就不会那么急切的想要自己变年轻,那血玉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完全变成红色,呵呵!所以,杀人的是你。”
说完,算命先生拿着那个血红的手镯离开了那个女人的家,而在刚一离开,女人就断气了。
苏锦儿一直在低头想着这些事情,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什么时候已经坐到庄凌天说的那家饭店了,而当她回过神时,饭菜已经端上来了。
“锦儿,你在想什么呢?我已经跟你说了最少十句话了,你都没有理我,所以我就自己点了菜,你不会介意吧?”
苏锦儿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应该是我道歉才对,我想事情想的太认真了。”
“没事,不过我很好奇,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关于血玉手镯的一个故事,那是我小时候听过的故事,不过我想可能只是用来骗小朋友的。”
庄凌天露出好奇的表情:“哦?那是一个什么故事啊?”
苏锦儿想了想,然后将那个故事讲了一遍。
听完故事,庄凌天笑着说:“听起来确实像一个骗小孩子的故事,不过,如果你真的发现这个手镯会吸血的话,那一定要扔掉哦!”
苏锦儿点了点头:“这个就是你说的那个很好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吗?”苏锦儿指着面前的那盘菜问道。
“对啊!虽然看起来似乎和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没什么区别,但是你尝一口就知道了。”
虽然看着没什么不一样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那盘鸡蛋竟然有点害怕的感觉。
看着苏锦儿的表情似乎是在害怕,他好笑的问道:“你不会是在害怕吧?”
她确实是在害怕,因为那西红柿的颜色太重了,看着让她想到鲜血,加上刚才自己想到的那个故事,她觉得有些恶心。
庄凌天满脸自信的让苏锦儿吃,她也不好意思不吃,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块鸡蛋放进了嘴里,嚼了几下之后,她惊讶的瞪大眼睛,一般在家里炒的西红柿鸡蛋,虽然有西红柿将鸡蛋的腥味掩盖一点,但是仔细吃的话还是有的,所以她并不喜欢吃鸡蛋,但是很奇怪的是,不知道这家店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完全消除了鸡蛋的腥味,而且让鸡蛋的味道也变得更鲜,而西红柿的味道并不是很明显,吃进嘴巴里让人觉得很清爽,一点也不油腻。
“真的很好吃呢!”她惊讶的说。
“是吧!相信我是没错的。”
“你知道是怎么做的吗?”
庄凌天摇摇头说:“老板说这是他们的招牌菜,所以秘方不能透露。”
苏锦儿有些失望的看向厨房的方向,哪里站着一个有些肥胖的女人,正在看着他们,看到她转头砍她,对着她友好的笑了笑。
苏锦儿也回她一个笑容。
“她就是这里的老板娘。”庄凌天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