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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攥了攥拳头,我不可能搞错上下方向,沿着楼梯一定是向下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如果非要证明一下的话,也是十分简单的,我手一松,手里的伞“啪嗒”掉到地上,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地心引力是永远向下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么也就是说我一直在往下走,可为什么一直走不到头呢?
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是遇到鬼打墙了,可要怎么样才能走到尽头呢?鬼打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走了这么长时间,别说是五楼了,就是五十楼也该到底了,难不成这鬼打墙还能凭空多出来很多楼层?不过我显然忽略了一点,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多出来楼层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想了想,我决定还是继续走下去,既然确定了我是一直在往下走,那就算是那鬼在不断的盖楼,也总有走到底的时候吧!因为手中有个手电,我还不是太害怕,而且我感觉不断的走着,反而让我能安心一点,就这样,我一直往下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外面的雷声也渐渐消失了,但我面前依旧是一阶阶向下延伸的台阶,一点到头的意思都没有!我有点慌了,停了下来,既然向下走不到头,何不向上试一下呢?想到这我一拍大腿,对啊,搞不好这样就走出去了呢!
说做就做,我调转方向,开始向上一阶阶拾级而上,不过,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做了个错误的决定,向上爬比向下可累多了,不过,从结果上看倒是没什么区别,永远看不到头,也走不到头。
我停了下来,真的不知道是该继续往上,还是再次调转方向了。我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实在累了,腿都发抖了,我坐在地上喘了几口气,忽然想,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一直在绕圈子呢,也就是说,我一直在走一个大圈,先向下,缓缓的再向上,然后再向下,周而复始,我一直在绕圈?不太可能啊,哪有这样的楼梯啊,不过我还是得验证一下,于是我把钱包拿了出来,里面唯一一枚硬币,被我放到了脚下的台阶上。
放好硬币,我起身开始往下走去,我不确定会发生什么,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边走还边数着,看看我到底走过了多少台阶,“一二三……”我一直向下,可当我数到二百四十的时候,我脚下又出现了那枚硬币,没什么奇怪的,我原本就想到会是这样,不过我有点不放心,又走了一遍,还是在数到二百四十的时候遇到硬币。
这下我可以肯定,我一直在绕圈!此时我的手电光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亮了,变暗了不少,我想了想,这么走下去不是办法,搞不好累死都还在绕圈,我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这时候只有冷静的头脑才有可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看了看我四周的黑暗,忽然觉得我走到哪里四周几乎都是不变的情形,那我一直在绕圈,原因很可能就是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引导,我在不知不觉间就变了方向,也就是说,只要有什么东西给我引导一下方向,我很可能就能脱困了。
我掂了掂手中的手电筒,一个大胆的想法诞生了,这不就是引导方向的东西嘛!如果我把手电筒扔下去,万有引力作用下它就会落到一楼,而只要它还能发光,我还能看到它,那我就有了方向感了,一直朝着它走肯定就是一楼了。虽然我不确定到底这种鬼打墙是怎么回事,也想不通到底我是怎么变换方向的,但也只能一试了,不过显然,我要是把手电筒直接扔下去的话,那它只会粉身碎骨,我得想个办法保证它扔下去之后还能继续发光。
摸遍全身,我发现其实也只能用衣服包着它了,不过这样一来,它发出的光可就被遮住了,还能不能看到可就不确定了。不行,如果我把它扔下去之后,它就挂了,或者我根本看不到那个光,那我岂不是要在黑暗中摸索了,那样我要是继续被困的话,光是心里的恐惧,就足以逼死我,想想都害怕,我必须确定我扔下去的东西能指引方向!
这时我的手无意间碰到了我的手机,对啊,我脑中灵光一闪,哈哈,这可好了,手机相对比较小,衣服包起来也好弄,包的厚,不会摔坏,而且,只要我定一个闹钟,到时候一响,又震动,我顺着声音也能下去了。想到这里我拿出手机定了三个铃,分别是三分钟四分钟五分钟之后,而后我脱下裤子,本来只要上衣就好了,可既然打算扔,干脆手机手电一起吧。
……
两个小时之后,我躺在了Hotel的床上,只是仅仅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而已,头下面垫着枕头,以并不标准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吊灯。我没有那矫情的悲伤,眼角也没有那说好的液体,有的却是一丝喜悦,一丝雨后天晴的兴奋。鬼打墙,也不过如此嘛,我第一次遇到,第一次就给破解了,我竟然还有一丝成就感,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了。这种事情竟然也能带来成就感!
扔下手机和手电筒之后,我很幸运的看到了手电的光,也听到了手机的铃声,在它们的引导下,我成功的下到一楼,手机手电筒都完好无损,我穿好衣服直冲出来,那个鬼地方我一分钟不会再呆了,虽然我一直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被困在那楼梯那的,但现在也不需要多想了,洗澡睡觉才是真理,在那楼梯上折腾的我实在受不住了,高度的紧张焦虑恐惧,来来回回的上下楼梯,这些会消耗一个人的大量精力。
从来没觉得Hotel的床是这么的软,这么的舒服,这是我进入梦乡前唯一的想法。
第一卷 惊魂之夜 第十三章 王晓琳
这一觉我睡了很久,醒来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了,肚子饿的咕咕叫,我必须得出去吃了点东西了。
也没走远,在宾馆的对面找了个小饭馆,一大碗拉面下肚,浑身舒坦。回来后我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很脏,应该是前一天晚上扔地上弄的,不过我现在没有可换的衣服,看来只能硬着头皮回宿舍一趟了,大白天应该没什么事,我这样想着,开始走回宿舍,拿了衣服和一些其他的常用东西,把我的电脑也拿了出来,看来只能暂时住外面了,幸亏这家宾馆不太贵,住一段时间还受得住。
早早就吃完晚饭,我坐在窗户边上,望着窗外来来回回的行人,算了算时间,离开学还有十二天,呆在这宾馆里除了上网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不过好在这里没那些吓人的东西,睡觉可以安稳。我抱着电脑,打开QQ,看了看好友列表,打算找个人聊天,可是没几个人在线,不知道是都隐身了,还是真不在线,这时忽然有人给我发了个窗口抖动,我一看是王晓琳,我不禁心花怒放,这是我心目中的班花,为什么说是我心目中的班花呢,因为我们班公认的班花并不是她,而是另一个女生,很漂亮很性感,但我却觉得这个王晓琳给我一种亲切感,而且人也很漂亮,虽然比不上那个正牌班花,但却是我喜欢的类型,看到她给我窗口抖动,我很高兴。
我于是开始跟她打招呼,她跟我的关系一直很不错,我也很喜欢她,说白了就是我一直暗恋她,她可能也看出来了,只是我一直没敢向她开口表白过。聊了一会,我知道她在家也觉得没意思,也想回学校,我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只是没说我这几天遇到的事情,我怕她害怕,她问我学校里人多吗,我说没几个人,大部分人都在开学前一两天或者两三天才回来,她犹豫了一下,又问我宿舍楼开门吗,我心想这还用问吗,肯定开门啊,没想到王晓琳考虑了一会竟然决定要早来,我有点担心了,因为我这几天遇到的事情却是吓人,她虽然跟我们不在一个公寓楼,但毕竟女生公寓闹鬼事件远远多于男生公寓啊,她来了不会也遇到这种事吧!
不过,想是这么想,我也没有反对什么,更不能告诉她说“这里闹鬼,你别来”。于是她就决定了早来,她家离学校不太远,第二天下午就能到,还要我去车站接她,我听了还很高兴,毕竟是我喜欢的人,就算她不说,我也会去接她的。又说了一会儿,我让她早点睡觉,毕竟第二天早上她要坐车,她也听话的答应了,退下QQ,我洗了洗衣服,开始找个视频看看,又看了看NBA战报,十佳球,总是能让你觉得精彩,躺在床上,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惬意。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还是那个地点那条街哦,那分手的夜,那缠绵的地点,难道是爱的天平已经倾斜,我很明白你在想什么,还是那个地点那条街哦,相遇的地点结束的一切,很明白爱并不是你要的一切”外滩十八号,我手机的铃声,在车站的接站口响起,不用看,肯定是王晓琳。
“喂,你在哪呢,看到我了吗?”电话的那头传来王晓琳略带焦急的声音。
“啊……看到了看到了,你等一下,我离你不远。”说完我挂了电话,几步穿过人群,就来到了王晓琳的面前。
这姑娘真是招我喜欢,我给她的定位是“小家碧玉”,活泼又可爱,对人还十分温柔。
“哇……多亏你遇到我这个壮劳力了,就你一个人我看你怎么弄回去,真不知道你怎么把这东西弄上车的?”我拎着她的一个大包,十分沉,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嘿嘿,当然不是我弄上车的,是我爸帮我的,下车的时候又叫人帮了下忙,现在就靠你喽!”说着这姑娘还冲我弄了个得意的表情。
我提着她的包,到路边打了车,我们来到了她们公寓楼下,这时我却犹豫了,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我这几天遇到的事情,毕竟一般人听起来会觉得荒诞,可我又不放心她一个人万一遇到点事情,我想了想,还是告诉她吧。
把她叫到一边,我开始说了这几天的事情,我本来还担心她不会相信,可谁知道她竟然说相信我,说我不会骗她,她也不回宿舍了,也要到外面去住宾馆,我一看她对我印象还是蛮好的嘛,也十分高兴。
接着,把她那些不会太用到的行李丢到了她宿舍里,我就提着一个包跟她一块向学校外走去。
“我本来不想告诉你这些的,怕你害怕,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也早来。”我边走边说着。
“嘻嘻,没事,我知道你为我好,相信你说的。”她对我一笑说道。
“那你打算住哪个宾馆?”
“你在哪里住的?”
“我在滨海,你想去哪里?”
“我也去滨海吧,跟你一起,嘿嘿,免费保镖。”她说着笑着,十分动人。
“好啊,住一家宾馆也好一块去玩啊。”我当然没有什么意见,我还巴不得这样呢。
很快,我们来到了我住的宾馆,开了房间,因为没多少人,她就在我对面,我帮她把东西拿进去,她说坐车有点累,我叫她先洗个澡睡休息一下,我帮她买点东西吃。回到房间,我拿了钱包就出去了,到楼下买了点东西,就拎了上来,她还没洗完澡,我就放下东西,打开了电视,一屁股做到了床上,我也有点累。
没多久,浴室的门开了,她裹着浴巾走了出来,我一下看的呆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出浴啊?嘿嘿。”她看我的反应,也开起了玩笑。
“哇……perfect!”我一笑的说道,同时向她竖了竖大拇指,她的身材真是没得说。
“哪有什么perfect了,就会胡说!”她有些不好意思。
没再多说什么,我叫她吃东西,我就回了房间。
我脱了上衣,只穿了短裤坐在床上,我开始玩会游戏,还是我最喜欢的使命六,玩了有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