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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能回答清楚,但我不想自找麻烦,因为活养尸这种事,在我们这行里,都属于是一种传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不会不请灵异方面的专家,再说警方不一定相信是鬼杀人,我如果说的天花乱坠,难免就显得是哗众取宠了。
我摸了摸鼻子,因为上高中的时候,酷爱看楚留香小说,每逢遇到难题,总会学着楚留香的习惯动作,久而久之,就落下了这个毛病。然后简单回答几句模棱两可的话,给对方留下巨大的联想空间,至于他朝哪方面去想,那我就管不着了。沈冰皱眉看着我,意思好像说你怎么回答的这么稀里糊涂的,当时跟我在一起可不是这么说的。我向她一笑不语。
龙少辉可不是沈冰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只是皱眉看着我良久,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越是这种城府深沉的人,心思越难猜,跟这种人相处,压力是比较大的。正巧这时候来了电话,他接完后告诉沈冰,局长叫他一块去查验尸体。现在是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他不能陪我们一块去吃饭,叫她跟一个同事带我去酒店好好款待。
一出门沈冰笑道:“带你去福满楼吃一顿,那可是出名的饭店。”
我一摇头:“要去就去富春园吧,哪儿比较合我胃口。”
沈冰立马眼珠瞪大了,见鬼似的叫道:“嘿,我说土包子,你怎么知道有个富春园的,那可是高档饭店,我也只不过去过一次。”
“一看你就没男朋友。”我说着走向电梯。
“你怎么知道的?”她马上又改口道:“谁说我没有,一会儿你就会见到了。”
我忍着笑说:“有也是个小气鬼,怎么都不舍得让女朋友去高档饭店多消费几次。”
“是我不舍得,你管得着吗?”
沈冰叫了一个男同事下楼,跟我年龄差不多,长的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点,言行举止也满有风度,我站在他跟前,更他妈的的像土包子了!沈冰还挽着他的手臂跟我介绍,他叫乐维,跟她同在一个重案组的,枪法特别好。
我心想他枪法好不好跟老子有毛关系,现在是出去吃饭,又不是去打靶,再说老子最讨厌美女当着我的面跟别的男人亲热,恶心。我冷冷哼一声,甩头向前走了。
他们不光是要款待我,还要款待从县城一起来的五个警察,站在大门口等他们出来时,我的心飘到了市东南方向。呆呆的看着那里,心想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三年了,可能她都已经结婚生子,成了别人太太,唉,吃完饭就回去,免得触景伤怀。
沈冰当然不会带我去富春园吃饭,那是富人常去的地方,消费高的惊人,往往一顿饭要花上十万八万的,万把块钱的饭局基本上稀少。
说起福满楼也算是不错的饭店了,在省城数一数二,我曾带女朋友去过几次。这次旧地重游,情绪一个劲的往下沉落。人就是个奇怪的动物,当你远离记忆深刻的地方时,这种记忆就会在心里尘封起来,渐渐的淡忘。一旦看到熟悉的旧地,那种埋藏很深的过往,像泉涌般奔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这五个警察面对上头领导,表现的战战兢兢,跟五个忸怩的小姑娘差不多。我就不同了,越想心情越低落,就越需要酒精的麻醉。那五个警察不跟我喝,目标只有这个乐维了。首次见面时候,我的冷漠态度可能让他不高兴,有心让我出丑,我不找他喝,他还找我碰酒,饭局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斗酒戏,沈冰拦都拦不住,跟那儿傻眼了。
老子当兵的时候,喝两瓶酒都不醉。现在跟这小子干了一瓶白酒,我居然头上晕晕乎乎,找不到北在哪儿。
我去了趟厕所,出来时看到沈冰在外面等着,小声对我说:“你是不是吃醋了?乐维还不算是我的男朋友,正处于考察阶段,你别往心里去。”
听到这话我就晕了,我为想到前女友伤怀呢,跟你有个毛关系,简直太可笑了,我舌头打弯道:“姐,我早就说过了,美女在我眼里都是女鬼,也包括你,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混蛋,我有那么老么,哪点像你姐了?”
然后我感觉眼睛一痛,前面全是星星。
第12章 前女友
中午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醉的一塌糊涂,只记得把乐维这小子干到了桌子底下,然后我就什么都忘了。
醒过来的时候竟然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发现是在一间客房内。满屋子的酒气,熏的我胃里不住往上翻涌。抱着疼痛欲裂的脑袋,一点都想不起来是怎么住进这儿的。当年刚开始喝酒的时候,无论喝的再醉,还能断断续续的记得一些片段,而如今喝酒次数增加,醉的次数也多,那就跟死狗一样,完全断片了。
“醒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我身后传过来,吓我一大跳,连忙翻过身子一看,原来是沈冰。她坐在沙发上一脸疲态的看着我,好像昨晚没睡好。
我心想她不会是昨晚跟我在一块吧?赶紧揭起被子看了看,还好衣服穿的很整齐,放下心了。老子还是处男之身呢,如果糊里糊涂的就被人给夺去了初夜,连点滋味都没尝到,那多冤啊。
“你昨晚……”我把被子往上拉了一拉,试探性的问。
她点点头没说话,但一脸的委屈相。
“你怎么不回去,是不是也喝多了?”我心想省城的女孩就是开放,跟一个酒醉的男人开房过夜,也不怕传出闲话。
“我怎么回去,从昨天下午折腾到凌晨三点,你都吐了几十次,我怕走了会呛死你。”沈嘟着嘴说。
我一听顿时心生惭愧,昨天喝的太多,要不是有她照顾,今天醒过来指不定是什么狼狈样呢。连忙问昨天喝了多少,她说三瓶。我心说不至于啊,三瓶酒我最多喝两瓶,不可能衰到这种程度。哪知她一瞪眼,说我们一人干了三瓶。吓得我吐吐舌头,这的确是超量了,又问乐维没事吧。
“怎么会没事,他正在医院打点滴呢。”她气的咬牙切齿,接着又说:“昨天我都告诉你了,他不是我男朋友,避免你误会,你还是一个劲的怄气。”
我心里更加惭愧,把人都喝医院去了,不过听着后面的话,愣道:“我没误会啊,不是早说了你是一厢情愿的吗,我压根就没往这方面去想。”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说这话也太伤对方自尊心了,尤其是自负心挺强的美女。
沈冰倒是没生气,愁眉苦脸的说:“你以为我喜欢你这只土包子?那不是怕你们喝多了伤身体吗,可能是我一厢情愿了,下次喝死你们我都不管了。”
看她说话语气和表情,原来对我没意思,心里不免有点失落感。转念想想自己失落个屁,我这只土包子比到乐维跟前,那就是白马王子后面跟着一只癞蛤蟆的形象写照,他人长得帅,枪法又好,老子只不过酒量比他强。
我连忙转移话题,问我们县来的五个警察呢。沈冰说他们昨天吃过饭就回去了。我心里有些不痛快,五个王八蛋见我醉成这样也不等等我,好歹咱们也是一个地方的老乡。他们走了我就得坐火车回去,也不知道火车票给不给报销。
聊了一会儿后,感觉脑袋没那么疼了,起来洗漱一下,就跟沈冰告别,要回尚城镇。她一听就急眼了,说不是来这儿帮她的吗,为什么急着回去。我一脸严肃告诉她,来的时候,说好了是送你一程,并没答应要帮你办案。再说省城是什么地方,藏龙卧虎,让我这只土包子参与办案,不是丢人显眼吗?
沈冰气的翻白眼:“要知道这样,昨晚上我就不该管你,呛死你算了!”
我这种人脾气很臭,一旦决定的事,无路如何是改变不了的,沈冰作了一会儿工作见我去意已决,只好开车把我送到火车站。她在路上买了点礼品,要我带给我妈。没想到她还有这份心,心里感激的不得了,掏出一沓黄符送给她,要她随身带两张,其余的贴在家里门窗和床头上,驱邪避鬼最有效,但对活养尸没半点用处,那就看她的造化了。再说回到省城差不多两天,活养尸始终没再出现,看样子在省城也不敢随便出手,倒不用太担心。
她帮我买了火车票,然后说组长一直打电话催她回去,可能又发生了什么案子,不能送我上火车了。临走时冲我露齿一笑说:“叫你土包子是开玩笑,其实你这人很优秀,我也蛮喜欢的。记得以后常常想起我,美女最喜欢有人挂念了,嘻嘻!”
她在调皮的笑声中,跟我挥手道别,开车走了,留给我一脑子的遐想。
心想我们相处不过短短两三天,但感觉好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熟络,在一起毫无拘束。这可能与沈冰活泼开朗的性格有关,其实她是个挺可爱的女孩,人长的美,脾气也很随和,就是做事冒失了点。不过跟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可惜,往往鲜花都插在了牛粪上。
距离上车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在候车厅寻找座位,突然一条熟悉的身影,在人流中穿过,当我转过头去捕捉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了。我的心有点紧张,怦怦直跳,刚才看到的不是活养尸,而是三年未见面的前女友。
找了半天,最终也没找到,心说可能是看花眼了,火车站人太多,难免有跟她相似的,认错人很正常,再说只看到背影,更不靠谱了。
我心情郁闷的低头叹气,本来酒醒之后,对于她的思念已经冷却,此刻又被重新勾上心头。抬起头的时候,忽然我全身就僵住了,一个美丽的女孩,身穿白色衣裙,婀娜多姿的站在我面前,让我变得心跳剧烈,成了哑巴,不知道第一句话该怎么启口。
她就是我的前女友凌雅雪。
“你刚才是在找我吧?”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还是她先开口,说话时,一如三年前带着迷人的微笑。
我点点头,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我从她的眼神里发觉隐约有股冰冷的寒意,似乎是在怨恨我当年没有跟她回省城,没有遵守起初一起许下的承诺。
我们就这么呆呆站着,气氛很沉闷,但谁都没有走。不知过了多久,传来我这趟列车到达的播音。
“你……是不是这趟车?”她问。
我又点点头,不过马上摇摇头,不知心里哪儿来的一股勇气,拉住她的小手,快速冲出候车厅。
“你要带我去哪儿?”
“明珠公园!”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第13章 现实
我们坐在公园湖畔,望着湖中三五只划动的小船,各怀心事,谁都不说一句话。
与她第一次相遇就是在湖里。
那时候我刚刚复原找到工作,跟两个战友来公园游玩,正巧碰到有两个女孩在湖里划船,不慎落水。我们当时衣服都没顾上脱就跳了下去,最终是我抱着她从水里出来,得到了她的芳心。当时互留了电话号码,之后不断联系,一来二往,就好上了。
我们在一起不到半年,只知道她的父亲是个高官,具体干什么的,却不清楚。因为我跟她在一起的事,遭到她家里的一致反对。她可是名牌大学毕业,又是出自高干家庭,我这个穷当兵的,根本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我始终没得到见她父母的机会。
坐了老半天之后,还是她先开口问我的近况,我一笑说,没什么好说的,每天守着祖辈流传下来的店铺过日子,连个老婆都没讨上。我又问她这三年过的怎么样,最关心的当然是她是否嫁人了。
她眼角暗蕴着一丝哀愁,但嘴角却挂着笑意,告诉我这三年一直躺在家里养病。自从回到省城,心情郁结,渐感身体不适,到医